戴蒙的BMW传出严厉的斥责声,因为负责带路的韦格弗太慢指出该转弯的地方。为了缓和气氛,韦格弗连忙说狄卓克生太太的住址(从电话簿找到的)刚好位在地图的折痕上,而那个地方曾用胶带贴过,没有对齐,所以才害他看错了。但韦格弗又表示,尽管遇到这个困难,他还是有自信能找到另外一条路前往。戴蒙敏感到人家笑他这个地图修补者笨手笨脚,乃反过来攻击韦格弗走的这条路不是给现代汽车行驶的。他向来就不喜欢市区以南这些丘陵地带,狭窄的道路两旁,十几尺高的硬梆梆石墙上覆盖着凄凉的长春藤。
在另外一个问题出现以前,韦格弗一直沉默不语。这个问题是:由于无法做U字形的转弯,他们被迫走入一条蜿蜒的上坡路,这条小路非常窄,应该是一条有单行道标示的道路才对,可是,迎面开来一辆邮局小货车,证明它不是单行道,使得他们被迫掉头。第二次再试时,他们往上开了四分之三的路程以后,道路顶端又出现一辆车子,是一辆红色的迷你车,它虽然小,但已足够挡住去路。根据一般的礼貌,那位驾驶人理应让路倒退回去才对,然而他却继续向前开,而且前头灯全亮着。
“你知道交通组的人怎么说吗?”戴蒙说。“永远要当心那些戴帽子开红车的人。这一辆看起来像是得奖的车种。”他停住车子。
“我来处理。”
韦格弗自告奋勇,松了身上的安全带。现在他们因为面临了共同的麻烦而矛头一致,所以车内的气氛逐渐好转。
对方的车子也停住了。戴蒙看一眼驾驶人,便说:“算了,由他去吧,我看他至少九十岁了。可怜的老头儿,可能忘记怎么掉头了。”
“果真如此的话,他根本不应该开上这条路。”
韦格弗痛心地觉得,戴蒙这种同情根本不对。类似的情形他见多了,为什么要让这些不顾及别人的老头子混过去?
“我直觉少惹这个人为妙,约翰。”戴蒙一边对他说,一边回到座位上,开始倒退下坡。
“我打赌你在伦敦就不会这样做。”韦格弗论道。
“你说得对。自从来这里以后,我就变成烂好人了。”
“我倒没注意到。”
到了坡路底下,迷你车中的老人很有力地打个回转,从他们面前开走,于此同时,一只手还不顾一切地从驾驶盘移开,举帽示礼。
“你看见了吧?”戴蒙说。“礼貌孕育礼貌。”
他们第三次尝试,终于成功驶过那条窄路。到了坡顶,向右转,途中又做了两次大转弯,才找到凿刻在墙壁上的街名。一排乔治亚式的六小栋房子高立在道路后面,每栋房子都有自己的铁门。
狄卓克生的家在第二栋。这栋房子与其他五栋一样,外观都待清理,尤其上楣和窗台下方污染得特别厉害。他们把车子开上去,停在铁门外,下车后辛苦地爬上三层石梯,才走到漆成宝蓝色的前门。
“有人在家。”韦格弗说。
“很好,我不想老是跑这趟路。”
来应门的是一个男孩,穿着灰色长裤、白衬衫,打条纹领带,是这一带一所最独特学校的学生领带——他可能就是贾克曼教授从普特尼水坝救起来的那个男孩。
“哈罗,孩子,”戴蒙打招呼。“你妈妈在家吗?”
这个亲切的招呼却换来“我们不在门口买任何东西”的回答。男孩的年纪介于十二岁至十四岁,这个阶段性别特征开始突显,而他们脸上的神色也表明了对这变化——或者说,通常是对这个世界——的愤恨。
“我们是警察局来的。”戴蒙说。
“你们的搜索状呢?”
“你叫什么名字,孩子?”
“马修。”
“姓什么?”
“狄卓克生。”
“唔,马修·狄卓克生,你有没有看过‘比尔’(〈The Bill〉,英国颇受欢迎的警匪片)那个影集?”
“偶而看。”
“那你要不要再想一下,除非我们要搜查一个地方,否则是不需要什么搜索状的。我们来的目的,只是想见见你妈妈。我再问你一次,她在家吗?”
“她出去工作了。”男孩说。
“我们到里面等。”戴蒙说着向前移步。
霎时男孩公然违抗地挡在门口,当戴蒙一只大脚放在门槛上时,他退后了一步。
戴蒙身后的韦格弗瞧见内厅有动静。
“有人要从后门溜走了!”他说。
“抓住他们。”
戴蒙一迈开脚步想去追人时,鼠蹊部就被狠狠地踢了一脚。做为一个前橄榄球队员,他对这一击的反应是:借着脚力做个离心旋转,同时来个镰刀式的下弯动作。假如不是不打球以后体重增加太多的话,这个动作本来是可以救他的。不过,假如马修·狄卓克生脚上穿的是皮鞋而不是胶鞋的话,这一踢的伤害力将会更大,虽然如此,感觉上仍像是被子弹穿透一样,在此同时,他又被罗特维勒犬袭击,紧跟着男孩又朝戴蒙的腰部冲过来猛力一抱。
当下的反应是,戴蒙推开他,自己则向前倾,两手两膝撑着,痛吼了一声。在他的后面,男孩碰地撞上墙壁。
戴蒙感觉身上剧痛,他告诉自己最终会变得麻木,但他能等那么久吗?
他两眼紧闭。在哀叫声中,他听见韦格弗说“让我来”——一个于事无补的救助。
疼痛逐渐蔓延开来,并且变得缓和了。戴蒙睁开眼睛,眼里充满了水;还好,他仍残酷地告诉自己,因为他怀疑那原本用来装液体的器官是否功能还正常。他环顾四周,想找那个害他受重伤的不良少年。为了保命起见,马修·狄卓克生那小子早已从前门逃走了。
借着桌脚使力,戴蒙总算爬了起来。有如相扑选手一样,他摇摇晃晃地向前几步,找到一张椅子坐下来。除了下体的灼痛感,没有其他感觉。到底在那儿坐了多久,他不知道,也管不了了。
“你还好吗?长官。”
他抬头望。问这种蠢问题的正是韦格弗。
“我看起来像还好吗?”连讲话声的振动都令他疼痛。
“我刚才看见的人显然是狄卓克生太太,”韦格弗向他报告。“很遗憾,我没有抓到她。这房子后面对着另外一条街,她跑过院子,驾着一辆黑色的宾士车走了。车牌号码我已记下来。”
“你是想向我要声恭喜吗?”
“不晓得你是不是碰巧带着个人无线电?”韦格弗试探道。
“我带着他妈的无线电干什么?”
“我们可以把消息传出去。”
“你旁边的桌上就有电话,”戴蒙说。“动作快,小伙子!”讲完话,他才开始感觉好一点。
韦格弗拨通电话,通知各巡逻车进入戒备状态。
“开着那辆稳固的大车,她很可能是往高速公路去,”联络完毕之后,韦格弗如此说道。“运气好的话,下一个小时他们就会逮着她了。”他继续鼓吹自己的乐观想法:“唔,好玩的是,我们这样算是大有进展了。那女士逃跑了,依我看,这证实了她是头号嫌疑犯。她会后悔跑掉的。对了,要不要我帮你找看看有没有镇痛剂什么的?”
“你总算说了最近情理的一句话。”戴蒙说。稍后,他小心地钻进自己那辆车子,坐在驾驶座旁边的座位。韦格弗在浴室找到的镇痛剂已经生效。韦格弗轻轻关上戴蒙旁边的车门,然后绕过车子,坐进驾驶座。
接着,他尴尬地咳了一声。
他又有什么问题了?戴蒙心里想。
“钥匙。”
“你为什么没有早点想到?为什么我也没有想到?”
最伤脑筋的事莫过于坐在车内才到处翻搜口袋,尤其是在下体疼痛时冒着危险找。
又吃力又疼痛,但戴蒙到底搜出了钥匙,交给韦格弗,车子这才开出去。他没有自告奋勇要负责看地图,就凭韦格弗的记忆好了。他们转了两个大弯,左转到窄丘坡的顶端,这是他们上来时,大有麻烦的那条路。韦格弗停了车子。
“别又来了。”
下坡路被挡了。戴蒙开始笑起来。他这样做是很蠢的,因为每一个动作都引起一阵巨痛,但他却抑制不住,笑得全身震动。
卡在下坡路中间的,是一辆黑色宾士车,它所以卡着,是因为对面有另一辆车子开上来。就说它们是车盖碰车盖一点也不夸张。这辆宾士车撞上的是一辆红色迷你车,车头灯全开着。那位司机戴着软呢帽,戴蒙与韦格弗觉得颇为眼熟。驾驶者这时已经下车,站在两辆车子旁边,检查损坏的程度。宾士车里的人仍端坐在内。
“他的灯还能亮着,那应该不会太严重才对。”韦格弗说。“我快步下去瞧瞧。”
戴蒙也跟着下车,蹒跚地追随在韦格弗后面。尽管不舒服,但还是值得走下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