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虫虫

得益于南荒大陆对植物过于友好的环境条件,南荒大陆的草木都长的极美,有的灵花还极尽妖艳。

而南荒人对这些中看不中用的妖艳货大都是无视的,没有需求时也不会去采摘。

这些草木在这里日复一日的这么自由自在的生长着盛放着,在一代代进化中好像也彻底释放了天性,都极尽所能的随心所欲的往美了长。

沈知每次看着这漫山的花草树木争相争奇斗艳,都仿佛置身仙境,心情格外美丽,连身心也轻松起来。

血浆果生长在一种像高粱苗的高大植株的根茎上,它的根茎距离地面很浅,只需扒开浅浅的一层土,就能看见它粗壮的根系,血浆果就长在它的根茎上,就像它根上的小红瘤子似的。

南荒人叫这种类似高粱苗的植株高杆子,它屁用没有,能有个名字还得益于它长得比周围的草都高,所以,能得个名字就很不错了。

高杆子虽多,可根上长血浆果的却不多。

今天比较幸运,才扒开第二颗根茎,就在它的根上发现了一粒血浆果。

张大仔凑近细看了看血浆果,又围着跟前的高杆子转了一圈,“没想到,这高杆子的根上竟然还长着这东西。”“它娘的,它这是把好东西藏起来了啊!”

沈知:……

她觉得高杆子多少有些冤枉,这真不叫藏,就这么浅浅的一层土,这叫藏?这些高杆子根就差带着血浆果破土而出了好嘛。

张大摸了摸沈知的脑袋,“这你都能发现,我家小七真是聪明又细心。”

张大突然就发觉,这个妹妹好像长大了,看看,会做健体丸,会找药草,还能发现埋在地里的东西,都懂这么多了,唔,孩子有脑子了呀。

找到血浆果沈知高兴,得了大哥的夸奖她也高兴,虽然这夸奖里听着有哄小孩的成分,可她还是高兴。来这南荒大陆后,她头一次得大哥的夸奖,大哥也是除了楚楚外,头一个夸她的人。

沈知笑眯了眼,高兴的把血浆果收进手里的小筐筐里。

这个小筐筐是她用枯萎的细藤条编的,筐筐只有手掌大小,拿在手里既方便又不打眼。

张大见了这小筐筐又新奇的来回好一顿看,“小七身体不行,脑子还是好使的,我刚才果然没夸错,看这小筐子编的,真不错。唔,这小筐子还轻,拿着也不费事。真不错。”

“就是太小了,盛不了多少东西。”

看着沈知的小胳膊小手,张大瞬间觉得自己明了了,这孩子估计也就有力气弄这么大的了。不过没关系,这不是有他在吗。

“回头你告诉我怎么编的,我给你编几个大的。”

沈知想了想,“也好。”

她可以让大哥编些大的在家用,还可以编些小篮子送给医婆。正好分门别类放医婆的的药草药果。

沈知把土重新铺在根上,然后开始扒拉下个高杆子根。

张大抬手拦了沈知,他既然知道怎么找血浆果了,也就不用沈知动手了。他自己蹲下身子,挨扒的开始扒高杆子根。扒开查看完后,也学着沈知还把土铺回去。

有了壮劳力就是不一样。这活干的又快又好。

没一会儿张大就扒了数百高杆子的根,采了十六粒血浆果,远远超出了沈知的预期。

沈知觉得差不多了,她跟在张大后边都觉得累了。只张大还在那跟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似的,兴奋的扒根埋根的,那表情跟开盲盒似的。

“大哥,今天就到这吧,大家差不多洗完澡该回去了。”

张大闻言身子一顿,这才有些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起身遗憾的看了看这漫山的高杆子,他真想把这里所有的高杆子根都扒拉开看一看,也不知道还有多少颗长着血浆果呢。也不知道他扒开下一颗有没有血浆果。

“小七啊,等一下啊,大哥再扒一颗。”

张大快速蹲了下去,扒开了一颗高杆子的根,唔,没有,果然没有,他果然没猜错。张大遗憾的摇摇头,重新把土埋上。

沈知:??

她大哥,这是开“盲盒”开上瘾了?

两人拍拍身上的土开始往山下走,顺路采其他八种药草。

这几种都是随处可见的,不过取得都是它们的根罢了,沈知也不做绝,只取部分根茎。把土埋回去,还能继续长。

“没想到这野草根还有用处。”

张大见这一路采得都是根上的东西,便不由摸着下巴琢磨开来,该不会这好东西都长在地下吧。

张大一顿脑补。

南荒大陆的土壤可是含灵气的,这好东西长在土里也正常吧,你说他从前怎么就没想到呢!!汰!张大茅塞顿开,脑中电灯泡一亮,从此,爱“刨根”张大就此诞生了。

“这些草的草根草叶多半都有用处,就看怎么用了。”“只不过在摘下来后,根部的药性是最好的价值最高的。”沈知想着,可能是根叶被采摘下来后,灵气虽然逸散了,可根部一直在地底,内外都被灵气滋养着的缘故。

“啊,草叶也有用吗?”张大这顿脑补戛然而止。

没想到连天天见的草叶也是有用的,这草叶子可是天天见的。

张大不由捶头,是了,他就是发现了血浆果,知道刨草根了又怎么样呢,他又不知道这些东西都有什么用,像血浆果,他就是发现了,也顶多尝尝味好不好,不好就当涩果子直接扔了,从此就置之脑后了,还有这些野草根,那更是看见了都不带正眼瞧的,傻了才会去尝草根呢,他见了草根也跟见了草叶子一样,肯定视若无睹。

“有啊,有的能入药,有的能直接吃,像这个,我叫它葱,有时候我就嚼上一,”

“别动!”张大惊恐的制止了沈知的左脚去踩实。

“啊?”沈知一懵,保持姿势一动不敢动,大哥这语气让她感觉自己像是踩了地雷似的。

“抬,抬起脚来。”“抬左脚。”

沈知点头,听话的缓缓抬起左脚,“怎,怎么了大哥?”

“天啊,老子看见什么了,老子看见虫虫了。嗷,虫虫。”张大激动的语无伦次,弯着腰趴在地上像在看什么稀世珍宝。

沈知:“虫,虫虫?”

大哥,你是硬汉啊,硬汉,你这反应怎么这么像大姑娘见了心上人,这娇羞劲都出来了,还,“虫虫”?女里女气的。

沈知收回脚,也看见了被她踩在脚底绿虫子。

靠啊,这不是蚂蚱吗,别以为变了一身超级绿还变的漂亮了我就不认识了。

沈知也激动了。

靠啊,太不容易了,来这里十年了,终于见到小动物了。

多可爱的小动物啊。

沈知口水都流出来了,现在这小蚂蚱在沈知眼里,可爱的不得了,这哪是什么蚂蚱虫子啊,这是肉啊!肉!

她十年没吃过肉了啊,来了这里后都没见过肉这玩意了。

她还纳闷呢,这么好的生态环境,竟然没有兔子野鸡的,实在不行有老鼠蛇的也行啊,可惜没有,都没有,她还真是连虫子都没见过。

她还以为这里就是没有动物呢,一直也不敢问,今天可算是见到活物了。

沈知目光灼灼,盯着被她踩的半死不活的小蚂蚱,猛咽口水。

张大还以为沈知跟他一样,是看见小虫虫又高兴又激动的。

“可怜孩子,第一次见到虫虫吧。”

“漂亮吧。”

“今天可真是走运,竟然见到虫虫了。”

“可怜的虫虫,这是被你一脚给踩伤了,这可怎么办。”

“对了,把它送到医婆那里。”

“可我这么上手一捏,不会把它捏死吧,怎么办?我不敢上手?”

“要不小七你在这看着,我去把医婆叫过来。”

沈知看着张大对着这蚂蚱碎碎念个不停,这呵护的语气,让沈知直起鸡皮疙瘩。她算是听出来了,这蚂蚱在这里很受保护,很受喜爱,呃,至少很受张大喜爱和保护。

她试探着问,“大哥,这虫虫应该有挺多同伴吧?”“它们都在哪啊,我怎么从来没碰见过?”

最好能顺藤找到它们老巢,她真的馋肉了。要是连带着把兔子鸡窝的也能找到那就最好了,就算吃不到肉,哪怕能摸个鸡蛋吃也行啊。

“唉,别提了,要是它有很多同伴,咱们也不会十来年都见不到一次了。”

“我也是去了中级武场后,听前辈们闲聊时提起过,说是咱们南荒大陆的动物都被植物吃光了。能活到今天的没几种,这小虫虫算是其中一种,那数量也是极其稀少的。”

哐叽,心碎了梦碎了,沈知吃肉梦碎个稀里哗啦。

这回轮到沈知捶头了,是了,这里的植物确实是有那个实力跟动物在食物链上颠倒过来的。

然后结果就是,动物被植物基本吃光了,基本灭绝了!

你说你吃就吃吧,你还不给小动物们留活路的给吃绝了,这缺了大德的!

这让她以后怎么找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