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绪说:“你知道罗一慕以前有多孤僻么?”
简令点头,“想象得出来。”
“那可不一定。”关绪笑了,回忆道:“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四岁她五岁,正好是她生日,罗家来了很多客人,不少人把自己的小孩带了过来,有和我们差不多大的,也有比我们大或者小一点的,那时候阿慕她哥是孩子王,非常受欢迎,所有的孩子都在花园里玩充气城堡,或者蹦床,只有罗一慕一个人,坐在最安静的角落里,穿着保姆给她准备的生日公主裙,戴着皇冠,怀里抱着一只狗,一脸阴沉地盯着那些玩耍的孩子看。”
这大概算是关绪亲眼见证的罗一慕的第一个黑历史,说到底那年她也才4岁,很多细节早已模糊,比如罗一慕盯着玩耍的孩子的表情是否阴沉,可是罗一慕穿粉色公主裙、扎羊角辫儿以及戴皇冠的形象在记忆深处实在难以磨灭,尤其这形象至今珍藏在罗家的相册里,只要关绪想,随时能凭借照片回忆起来。
“等等。”简令有点转不过来,“这和慕慕离家出走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绪不满简令的打断,故意卖关子地喝了一口茶,停顿几分钟,直到简令催促,她才继续往下说。
“当时我走过去,问她为什么不跟别的孩子一起玩儿,你猜她说什么?”
“什么?”
“我希望这些蠢货滚出我的视线,立刻。”
那时罗一慕的中文还不是那么流利,所以这句话是用英语脱口而出的,五岁的孩童,即使她心智早熟,口齿依旧不那么清晰,刻意模仿大人的语气说出idiot,被方桦温柔地轻斥,说这个词不该从淑女嘴里说出来,关绪在方桦走后看到了罗一慕脸上的冷笑。
“罗一慕跟你说过她小时候养的那只狗么?一只毛绒绒的萨摩耶,全身雪白,两岁大,看起来像个玩偶似的,非常漂亮,而且性格特别好,一见人就会吐舌头摇尾巴,两个白白的尖耳朵动来动去,两个黑眼珠子非常有神采。
我问她能不能摸摸她的狗,她对我说,如果我想摸狗狗就应该自己买一条,而不是恬不知耻地摸别人的宝贝。”
简令:“……听起来我遇到的慕慕实在太温柔了。”
“所以你知道为什么她从来交不到朋友了吧。”关绪笑起来,“据我所知她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怀疑她患有自闭症,带她看了不少医生,不过都被医生否定了,心理医生说她只是性格比较内向,且心理年龄有点早熟,其他方面一切正常,远远不到自闭症的程度。”
“扯远了啊。”简令提醒。
“好吧好吧。”关绪摊手,“话说回来,要不是她养的那只狗太漂亮,我才不想待在这个傲慢的家伙旁边呢,真可惜我小时候父母不允许我养狗……总之为了接近她的狗,那个上午我一直坐在她身边逗她说话,好分散她的注意力,让我趁机摸摸那只狗,快到中午的时候,罗一慕的妈妈招呼所有小孩过去照相,罗一慕想把她的狗一起抱过去,被要求放下了。”
简令有点不好的预感。
“照完相罗一慕迫不及待地呼唤她的狗狗的名字,一向乖巧听话的萨摩没有像平常那样从角落里跳出来扑她,罗家的大人们都在忙于接待宾客,太忙了,谁也顾不上帮她找一只狗,我和她找了很久,最后在草丛里发现那只狗侧倒着,已经不动了。”
简令捂住嘴巴,不忍心听下去。
“原来上一个想摸罗一慕的狗的孩子,罗一慕对他说了同样的话,他怀恨在心,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喂狗吃了大量巧克力。
那男孩仗着比罗一慕大几岁,冲她挑衅,笑嘻嘻地说这下好了,谁也别想再摸这只狗,罗一慕掐着男孩的脖子把他压在草丛里,揍得半死,最后是大人来了,才把他们俩拉开,他俩分开的时候,男孩的五官都已经分辨不出来了,而且已经开始意识模糊,最后送到医院,中度脑震荡,那是当时罗家非常重要的一个合作伙伴的独子,罗一慕的父亲震怒,拉着罗一慕上门给男孩家赔礼道歉,罗一慕太倔,不肯服软,她爸压着她的脖子,硬是让她鞠了躬,她和她父亲的关系从这里开始就渐渐坏了,之后的那些年越来越坏,再没能修复过来。”
简令的心一抽一抽地,疼得几乎蜷缩起来,听得鼻头发酸。
也许成年人眼中那只是一只狗,可对一个五岁大的孩子来说,那是从小就在她身边的家人,特别是罗一慕这种孤僻的孩子,也许她五岁世界里所有的最知心的话只讲给了狗狗听,她的最亲密的家人被杀害了,原本应该站在她一边、为她主持正义、她眼中如同英雄一般敬仰的父亲,却惩罚了她,并且要求她向凶杀犯道歉。
不过死了一只狗,空气照样清新,天空照样很蓝,太阳还是会每天照常升起,世界不会因为死了一只狗而有所改变。除了那个年幼的孩子会在晚上做噩梦,然后一次又一次地惊醒,也许会再也睡不着,蒙着被子哭,反正她也不爱说话,就算哭了,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知道。
简令揪着心,希望自己当时能在那里,抱着她,安慰她,在她半夜被噩梦吓哭的时候,能替她擦眼泪,哄她睡觉。
关绪问:“你知道罗一慕有夜盲症么?”
简令嗯了一声,鼻音有点浓。
“她对外说是天生的,其实不是,她说她总在夜里看到她的狗像往常那样趴在她床边守着她睡觉,可是伸手想去摸它的头,又什么都摸不到,她宁愿自己变成瞎子,什么也看不到,后来有一天她跟我说,她晚上真的看不到东西了。”关绪顿了顿,“是少有的兴奋的语气,再后来她自己找了个泰拳老师,说只有拳头够硬,才能保护自己的爱人。”关绪直笑,“你能想象得出这是一个小孩子说的话么?真是,让人毛骨悚然。”
“过了一段时间,罗家收养了苏嫣然,罗一慕应该跟你说过吧?嫣然姐原来是罗一慕父亲的朋友的女儿,苏家出了变故,嫣然姐无依无靠,差点进了孤儿院,罗家多方打听,得知了她的行踪,才把她收养了过来。”
终于聊到了苏嫣然的故事,简令下意识抬头看了看她,她也回给简令一个温柔的微笑。
“苏嫣然第一次去罗家的时候,罗一慕的状态其实已经有点接近自闭症了,除了她母亲,几乎不和任何人交流,不爱哭,不爱笑,看人的眼神总是怀疑的、警惕的、探究的,带着防范。”
这些事关绪当然不记得,都是方桦闲聊时对她提起的,说起这些时,总是懊悔罗一慕变成这样,她得负大半的责任。
关绪接着说:“你知道么,罗一慕从不亲近谁,可是嫣然姐第一次到罗家的时候,罗一慕居然主动坐在了她身边,一直仰头看她,罗一慕当时还不知道嫣然姐会在罗家定居,以为她吃个晚饭就走,于是一晚上都拽着她的衣角,怕她跑了。”
简令突然有点嫉妒,问关绪为什么。
苏嫣然笑着自己给出了答案,“我小时候眼珠子特别黑,而且很大,不注意看几乎看不到眼白,长得像萨摩的眼睛的,阿慕觉得我是她的狗狗变的,换了个模样又回到她身边了。”
简令盯住苏嫣然的眼睛细看了一番,现在的眼白部分依旧没那么明显,别说,乍看之下还真挺像萨摩的。
关绪说:“本来罗一慕的妈妈已经要给罗一慕找心理医生了,嫣然姐一来,罗一慕好像变得开朗了不少,在嫣然姐面前会笑,会撒娇,有好吃的总想着给她留一份,嫣然姐从小学到中学时代的追求者,有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罗一慕私下里给揍跑的。”
苏嫣然眯了眯眼睛,“这我还真不知道。”
简令问:“那还剩百分之一呢?”
关绪努努嘴,“不就成了她现任老公了么。”
简令有点明白为什么罗一慕会和家里闹翻了。
“虽然罗一慕在嫣然姐面前装的跟个乖巧的优等生似的,其实她青春期的时候很让人头疼,在学校里三天两头和人打架,她所在的中学是非常有名的私立贵族学校,里面的学生谁没点背景?她把人打了,人家直接找她父母麻烦,她父母接着就得找她麻烦,嫣然姐中学就开始寄宿了所以不知道,那段时期罗家就没有安宁的时候,有时候吵得屋顶都快被掀翻了。”
简令翻白眼,“还不是你带坏的,你好意思说。”
关绪大呼冤枉,“我家哪有闲钱去上贵族学校?我中学和罗一慕都不是一个学校念的好么?”
简令想想关家的资产,怎么也想不出关绪怎么会“没有闲钱”。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罗一慕在嫣然姐面前装的再好,终究还是被发现了蛛丝马迹,嫣然姐把她好好教育了一顿,她这才开始老实上学,罗家也再没接到过哪家家长的投诉,可惜好景不长,罗一慕把嫣然姐当成宝贝似的看了十来年,把她身边所有想追她的学生都赶跑了,却没想到还有个地理老师在后面虎视眈眈。”
重头戏来了。
简令接道:“你说的那个地理老师是不是李千石?嫣然姐的现任老公?”
“原来你已经见过他了。”关绪说,“嫣然姐高中毕业就搬出去和李千石同居了,因为当时她还要上大学,就没对罗家人公开,结果罗一慕拿到驾照后的第一个周末就去嫣然姐的公寓找她,想给她一个‘惊喜’,撞上嫣然姐和李千石在阳台接吻。”
“……”简令想,就凭罗一慕年轻时的那个脾气,还不得原地爆炸啊?难怪把李千石揍得住院住了一个多月呢,这估计已经是手下留情了。
“后面的我来说吧。”苏嫣然接过关绪没说完的话,“我那时基本还在青春期的尾端,性格也挺暴躁的,阿慕把千石打伤了,我又气又急,劈头盖脸把阿慕骂了一顿,让她一辈子都别出现在我眼前了,阿慕咽不下这口气,又和阿绪两个人要想办法教训千石,至于怎么个教训法,上次你也知道了,这事她们在学校里干的,直接惊动了警方,罗家把她们保了出来,干爸干妈都差点吓晕过去,干爸第一次对阿慕动家法,让阿慕跪着,把她后背打得皮开肉绽,让她认错,阿慕咬着牙,不吭一声任他打,生生打折了一根木棍。”
“我不想听了。”简令说。
她后背发麻,皮肤下面的血肉好像也被人用木棍一寸一寸打到了血沫横飞的程度,太疼了,疼得她禁不住打起了寒颤,后颈到尾椎都在刺痛,皮肉在钝痛,连心脏都像再被一股无形的外力撕扯挤压,简直痛入骨髓。
“你不在现场么?”简令声音嘶哑地问。
“在。”苏嫣然说。
“那你为什么不阻止?”简令质问道。
她的眼里,苏嫣然的脸变得面目可憎起来,她想苏嫣然怎么能有那么硬的心肠,就能眼睁睁看着棍子在罗一慕身上打断了一根,一句劝阻的话都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