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三章合一(红包见内)

罗一慕闭着眼,嗯了一声。

简令已经侧过身来面对着罗一慕,她把自己那条受伤的右臂小心搭在罗一慕身上,听她应的这一声,就知道她没睡,简令笑着,蹭在罗一慕颈窝里,对着她的耳朵轻轻吹了口气,“睡着了还能应我?”

罗一慕的耳朵痒痒的,只觉烫得更厉害,她的睫毛颤了颤,沉声警告:“夜深了,老实睡觉。”

“可我睡不着啊。”简令抬头,用鼻尖碰了碰罗一慕的下巴,从喉咙里发出几声婉转的低笑,“慕慕,我从来没和别人同床共枕过。”

罗一慕眼前浮现出她们第一次见面,简令正和一个女人分手的场景,这么老练随意,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和人分手,还谈什么以前从未和别人同床共枕。其实简令从前到底交过多少个女朋友都不关罗一慕的事的,罗一慕压根没必要关心,可她想起这件事来,心里总是不舒服,堵着一口气,于是冷笑着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不屑的轻哼,“你骗鬼呢?”

简令愣了愣,随后反应过来,埋在罗一慕的脖子里闷声发笑,笑得连肩膀都抖起来,不小心扯着了手臂上的伤,疼得她“嘶”了一声。

“你骗鬼呢”,一句再正常不过的话,从向来冷淡的罗一慕嘴里说出来,竟有种别样的可爱。

“慕慕,你这是在吃醋么?”简令轻声咳了咳,正正神色,对着罗一慕的耳朵轻轻地说,尾音高兴地扬了起来。

她的声音其实很好听,很多女性的发音音调都偏高,于是情绪激动的时候,声音便显得尖利刺耳,好像能把听者的耳膜都刺穿,简令的声音则不同,音调比大多数女性都要低一点,却又不沉闷,不带什么感彩的说话都已经是能安定人心的动听,而当她高兴时,稍稍扬起的尾音又像一片小羽毛,一点也不刺耳,撩动着听者的耳膜,带起一片轻柔的酥麻,很舒服,不像说话,倒像是有谁在耳边轻轻哼唱一首小曲。

罗一慕想,就凭简令这一口的油腔滑调,嘴里没半句正经话,她能交到女朋友,除了长得标致,天生的一把好嗓子估计也帮了她的大忙。

罗一慕久久没有回答,简令不依不饶地趴在她耳边又问一遍,“慕慕,你是不是吃醋了?”

罗一慕还是不回答。

简令轻轻巧巧地笑起来,带了点故意逗罗一慕的心思,不停追问:“是不是吃醋了?慕慕,你告诉我是不是嘛,是,还是不是,这个问题有那么难回答么?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她笑得眼睛都眯起来,发出来的声音带上百灵般动听的笑意,“慕慕,我很有耐心的,你不回答我就一直问哦,问到你烦为止。”

罗一慕被她清脆的笑声扰得心烦意乱,眉头在深夜里蹙了起来,闷声说:“不是。”她怕简令不死心仍要追问,还补充道:“我们连朋友都算不上,谈什么吃醋?你想多了。”

“没关系,我们可以跳过朋友那一步,直接做情人,还省得身份转变的尴尬。”简令不在意罗一慕的否认,在被窝里努力拱了拱,半个身体都贴在罗一慕身上,她抬起头,看着罗一慕线条精致的下颚,不知为什么,心里突地起了一股暖意,连带着笑容也缱绻起来,弯着眼睛亲了亲那好看的下巴,又沿着下颚线吻到了她的喉结,张嘴,调皮地在她喉结上咬了一口,几乎是立马感受到了罗一慕喉结的上下滚动,还有身体的骤然紧绷。

简令的唇贴着她的下颚,扯开一抹笑意,说:“我们不可能做朋友的,慕慕,我对你是一见钟情。”

她更往罗一慕的脖子里蹭,舔了舔她的喉结,再顺势而下,轻咬她的锁骨,鼻尖耸动着,贪婪嗅她颈间的淡淡幽香,像上了瘾似的,怎么也闻不够。

就是这缕幽香,让简令从此放不下这个女人。

“慕慕,你怎么那么香。”简令难耐地吻她的脖子根,“我真想把你吃下去。”仿佛是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真话,她还在罗一慕的侧颈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

“骗你的。”简令咬着她的颈,勾着唇角笑开,“我怎么舍得。”找遍全世界怕也只有这么一个罗一慕,此刻就在简令怀中,把她吃了,简令上哪再能找第二个去?

罗一慕握紧双拳,仍闭着眼,任由简令埋在她颈间作乱,简令的唇齿间仿佛带着魔力,所到之处让罗一慕心底泛起一阵难耐的痒,偏又蜻蜓点水,压根就缓解不了她心中的骚动,罗一慕很轻松就能将简令推开,可她内心深处总有个声音在说着舍不得,对她的撩拨万分难耐,又舍不得推开她,只好饮鸩止渴,掐着掌心,咬紧了牙关忍耐,期待她再深入一点,期待她再咬得重一点。

要不是罗一慕还残存了一丝理智,只怕她已经狠狠地抓住了简令的肩膀,翻身压下,将她在自己颈间的这点啃咬十倍百倍地还回去。

“嘻嘻。”简令舔了舔唇,感受罗一慕手臂绷起得肌肉,“慕慕,你身上好烫,都快把我烫伤了。”

“不信你摸。”简令的左手在被子底下拉起罗一慕的右手,缓缓向上抬,放在自己胸口上,“是不是很烫?”

猝不及防的柔软让罗一慕心头猛地一跳,手剧烈地抽了回来,撑着身体从床上坐起,周围环境幽暗,她什么都看不见,只能捂着脸狠狠地喘了几口气冷静下来。

手上还残留着光滑细腻的余温,是从简令的柔软处带下来的。

“简令。”罗一慕冷声说,“你再这样我就走了。”

“别走!”简令一听她要走,果然乖了不少,扑着罗一慕跟她保证,“我错了,好慕慕,你别走,我不做什么我只是……只是太高兴了……”她用脸讨好地蹭罗一慕的胳膊,“真的,我真高兴,这间房子……从没有别人来过,真的!我不骗你,你是我带回来的唯一个人,也是睡这张床的唯一一个人,我……自从我爸爸去世,我已经好久没这么高兴过了。”

她委屈地呜咽,说的话完全是喉咙里滚出来的,咕噜咕噜含混不清,如果罗一慕的耳力稍差,或者分心开个小差,就完全听不清她说的是什么,可她说的每一句罗一慕都听得清清楚楚,不仅听在耳朵里,更听进心里去了。

罗一慕叹口气,心想自己莫非命里该有一劫,否则怎么遇上这么个灾星,只要一委屈,自己的心里就软得不像话,根本不像从前的自己。

这样的感情罗一慕从未有过。

罗一慕活到三十五岁,她完全正常一个人,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她都有,不是没有对别人动过心,可是像现在着样,碰到一个简令,总是步步退让时时心软的时候,是从来也没有过的,这样的感情甚至让罗一慕自己都有点害怕。

大概是她真的太像自己从前养的那条傻狗了,罗一慕无奈地想,都这么笨,又这么黏人,让人根本不忍心对她发脾气,或者说一句重话。

罗一慕单手揽着简令的肩,摸摸她的头,简令顺势在她手掌心里蹭了蹭。

简令很喜欢罗一慕摸她的头,不知为何,她这样摸时,总让简令有种被宠爱的错觉,忍不住想要更多。

罗一慕是简令从来也没有接触过的交往对象,她从前喜欢的那些人,总要她时时宠着,她也习惯了扮演宠溺者的角色,在她看来,漂亮的女孩子,偶尔撒撒娇使使小性儿是很可爱的事,简令乐得纵容,可她从没试过在别人怀中娇纵,大概也只有罗一慕能让她这样了,别说,有个人宠着自己,感觉还真不赖,好像自己所有的错误在她这里都能被包容,自己的所有委屈都能在她怀中得到安慰。

这是简令从未获得过的安全感。

简令长叹一口气,想如果自己小时候罗一慕就出现身边该多好,她这么厉害,肯定能帮简令教训那些欺负人的坏小孩。

简令五岁那年,被一个胖小子按在地上打掉了一颗门牙,满脸血地哭着回家,她爸爸只会慌里慌张地带她去医院止血,简令很想让他带自己去那小子家里找他们家长理论,或者直接修理那小子一顿,可是她父亲只知道摇头,说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

她父亲不知道,得饶人处且饶人的下场就是小胖子得寸进尺,仗着自己比简令高壮,打了她之后又没受到惩罚,于是知道了简令是个软柿子,隔三差五就找茬揍简令,揍了简令一个多月,直到她有天瞅准机会一脚踢了那小子的命根子,他捂着下面痛苦倒在地上,简令又趁此机会又踢又捶,把他揍得鼻青脸肿,他才知道简令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也是从那天起,简令学会了以暴制暴这个道理。这个看似得体的社会,文明的表象下面是真实的弱肉强食的丛林,温顺软弱的人注定被欺负,别的小朋友还在舔棒棒糖的时候,简令已经触碰到了这个社会最真实的一面。

后来简令经常想她的生命里能有一个孙悟空,或者多啦A梦,或者别的什么厉害的英雄,能保护她,让她也能像别的小孩子那样无忧无虑地舔棒棒糖,而不是总是担心会被人欺负。

罗一慕就是出现在她生命里的英雄。就像那天在罗家,简令被罗秒指使的人欺负,罗一慕不知从哪里跳出来,就那么直挺挺挡在她面前,帮她赶跑了那些人,又或者这次摔倒,罗一慕甘愿做她的肉垫,只为她少受那么一点伤。虽然简令等了二十年这个英雄才出现,可是简令已经满足得不得了。

“慕慕。”简令看着罗一慕,心生欢喜,说出来的话都染上了腻死人的甜,“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发自内心地问。她自己的德性自己知道,平心而论,自己根本不值得罗一慕的如此对待,她那么优秀,值得更好的人,完全可以找一个学历高、性格好、身世干净,也没有那么多的前女友的女孩,来一段完全纯真的恋爱,优秀的女孩子那么多,简令和她们比起来就是渣渣。

在遇到罗一慕以前,简令从不觉得自己有哪里不好,她的自我感觉甚至相当良好,经营一家网吧,虽不是大富大贵,可比普通人赚的还是稍多那么一点点的,足够她衣食无忧,还有大把的闲钱来泡妞撩妹。可遇到罗一慕之后,她第一次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不够好,完全无法与罗一慕相配。

所以简令第一次心生惶恐,为自己的不够好,将来惹罗教授的嫌弃,这可怎么办?只好跟罗一慕确认,想知道自己到底有那点吸引了她,让她对自己这么好?

这话让罗一慕怎么接?总不能说自己对她好,是因为她太像自己从前养的那条狗了吧?这么蹩脚的理由,连罗一慕自己都不信。罗一慕也很奇怪,简令这个女人,浑身上下都是缺点,压根找不着几条值得称道的长处,从第一眼见到她就都是坏印象,自己怎么就偏偏对她那么上心?

难道是简令太漂亮?还是她的声音真的动听到足以忽视其他优点?罗一慕想来想去,想不清原因,究其因果,大约是简令给她留下的第一印象太坏,所以之后但凡表现出一丁点好,都被无限放大,使得这个女人越来越吸引着她。

罗一慕自己也想不清为什么,只好对简令说:“睡吧。”

“我想你抱着我睡。”简令说。

“简令。”罗一慕警告。

“好嘛,不抱就不抱。”简令咕哝着,小心翼翼地退了一步,“那我牵着你的手睡,可以么?”

罗一慕没说话,这便是默认。

于是简令牵着罗一慕的手重新又躺回枕头上,笑得得意洋洋。

她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摸透了罗一慕了。

谁能想到呢,又冷淡又严厉的罗一慕罗大教授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主,只要对她服个软儿撒个娇,她就毫无招架之力,先朝她的底线跨一大步,在可怜兮兮地把步子收回来一点,虽然也已经踩进了她的底线里,可因为已经后退了一些,她便会勉为其难地接受这一点小小的越界。

罗一慕的底线总是为简令一步步地后退,真不知哪里才到头。

简令牵着罗一慕的手,美滋滋地想,恐怕罗大教授根本不是不喜欢她,而是太喜欢她,喜欢到不知怎么表达才好,否则罗一慕这样的人,怎么会容忍她一次又一次的得寸进尺?

口是心非的罗教授,真可爱。

可爱到简令也只想喜欢她,外面那些莺莺燕燕,压根睬都不睬了。

睡觉之前,简令又想起了什么,跟罗一慕道歉,“对不起。”

罗一慕顿了一下,才说:“为什么道歉?”

“楼梯间的那个吻。”简令说,“那时候的确是我的错,要不是你小心,没准我们俩都得从楼梯上滚下去。”她在脑中稍微设想了一下后果,脊背一凉,愈发诚恳地跟罗一慕道歉:“对不起。”

简令从不道歉,她是个死犟的人,从来只有别人错,哪有她错,可在罗一慕这里,认个错道个歉似乎也没什么,既然罗一慕都为她步步退让,底线一降再降了,那么她把自己的底线也降一降又有什么关系,反正对方是罗一慕,是她喜欢得不得了的人。

简令只顾着道歉与愧疚,没注意到罗一慕的嘴角也难得地弯了起来。

看在她知错认错的份上,就不计较了,罗一慕这样想着,紧了紧牵着简令的那只手。

一张小床,一夜好梦。

……

简令醒来时,罗一慕已经不在了。

她揉了揉眼睛,看看时间,已经下午一点,她左手在旁边摸了摸,空出来的半张床早已没有了温度,要不是被人躺过的皱痕犹在,简令差点都要以为昨晚发生过的一切只不过是自己的一场美梦,梦醒了什么都没有,罗一慕还是那么讨厌她。

想起昨晚,简令心里喜滋滋的,嘴角忍不住翘了起来,掀开被子准备下床,发现床边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轮椅,看使用说明,好像还是电动的。

这轮椅的价格可不便宜,不用问简令也能猜出来,一定是罗一慕买的,毕竟除了罗一慕之外,唯一知道自己受伤的就是昨晚值班的小刘,凭小刘那点工资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么高档的轮椅,再说她和小刘的关系也没要好到这种程度。

真没想到,罗一慕送给自己的第一件礼物竟然是把轮椅,真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她摔了右手扭了左脚,换来了罗一慕无微不至的贴心以及她们关系的更近一步,所谓祸兮福之所倚,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简令拖着残腿坐上轮椅,按说明书试了试,没想到还挺方便的,别说,现在的轮椅真是高级,不仅可以电力控制,竟然还能用手机APP控制,还能把整个房间的布局图规划出来,想去哪里点一下目的地,轮椅就自动给你规划路线带你去了,简单方便,压根不用自己动手。

简令是个玩心很重的人,突然得了这么一件高科技的东西,玩得不亦乐乎,她打开手机,遥控轮椅去了客厅,一看到客厅的模样,简直惊呆了。

这……这还是自己狗窝一样的房子么?

简令愣愣地看着整洁明亮的客厅,地板上凳子上东一件西一件散落着的脏衣服早已经被人洗干净晾在了阳台上,茶几上放着的蝇虫纷飞的外卖盒也早就不知去向,沙发上摊着的几本大尺度杂志被收起来放在电视柜旁边的小书架上,和其余书籍一块分门别类整齐码好,地板更是被拖得一尘不染光可鉴人的程度,简令自己都惊呆了,原来她家的地板还能这么干净么?真是不可思议。

正在她愕然之际,手机突然响了,一看,是罗一慕的电话,简令生怕一个犹豫她就挂了,连忙按了通话键,放在耳边。

“起了么?”罗一慕的声音顺着听筒传来,依然是淡淡的,却很好听。

“嗯。”简令说,“我的客厅是你帮忙收拾的?”

“叫了两个家政人员。”罗一慕说。

好吧,原来不是她收拾的啊。简令眼里有点失望的情绪,不过很快还是又高兴起来,不管怎么说,能想到帮她收拾屋子,就已经说明慕慕很关心她了嘛,这就是进步,总比之前她看见自己就拉着一张脸强多了,至于是她收拾的还是家政员收拾的又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她的心意,再说,如果是她亲自收拾的,简令反而要心疼她的过度劳累。

“吃饭了么?”罗一慕问。

“没,刚起。”简令打了个哈欠,又问:“那个轮椅也是你买的么?”

“好用么?”

“嗯,很方便,不过你干嘛买那么贵的东西啊?”简令佯装抱怨,“我这脚几个星期就好了,到时候这个轮椅不就浪费了么?白花这么多冤枉钱,你一个大学老师挣钱也不容易吧?”简令这还没成人家的媳妇儿呢,已经开始替人家心疼钱了,颇有管家婆的气质。

“方便就行。”罗一慕说,又想了想她投资的几家律师事务所,好像都还经营的不错,反正盈利足够一个普通人几辈子衣食无忧了,于是又说:“钱的事你不用担心。”

简令大概做梦也想不到,这个普普通通的大学教授,竟然同时还是津岭几家最大型律师事务所的股东。不过就凭罗一慕第一次来网吧抓学生时,一出手就是两千块,她也能猜到一些,罗一慕十有是个不差钱的主。

“我这个月手头有点紧,等下个月网吧盈利结算了再把钱还给你吧。”简令说,不止轮椅,还有她在医院看病的医疗费,骨折不是小病,估计花的钱也不少,全是罗一慕一个人垫着,提都没跟简令提。她不提是她心善,简令不提就是不懂规矩了。

罗一慕说:“不用。”

可简令坚持,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何况她和罗一慕关系还没到能收这么贵重的东西的地步,简令这人有些混不吝,大事上却很拎得清,绝不占别人的半点便宜,这是她父亲在世时的教诲,她不敢忘记。

“快去吃饭吧。”罗一慕不与她争执,把话题转开,“早餐在厨房餐桌上,应该已经冷了,你放微波炉转一下再吃。”

“你做的么?”简令问。

“嗯。”罗一慕应道。

简令心窝一暖,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慕慕,你对我真好。”

那边罗一慕呼吸微滞,说:“你吃饭吧,我去上课了。”于是匆忙挂了电话。

可简令知道,她今天根本就没有课。

简令遥控轮椅去厨房看了看,餐桌上果然摆了两个碟子,用罩子罩着,掀开一看,和昨天晚上的宵夜差不多,两片煎吐司面包,一个荷包蛋,一杯牛奶,不过又比昨晚丰富了不少,还有一碟煎培根和生菜,以及芝士和蛋黄酱。

罗一慕从小在国外长大,会做的大多也都是纯西式的餐食。

简令从小就是铁胃,吃惯了生冷的东西,嫌再过一遍微波炉太麻烦,直接把面包上抹了点蛋黄酱,又把鸡蛋培根生菜什么的往里一夹,做了个三明治,一口咬下去,蛋黄酱的浓郁香甜、培根焦香酥脆,生菜清新爽口,还有面包的小麦香气,一起在口中炸开,她其实不怎么喜欢吃这种西式的餐食,可因为是罗一慕做的,入口又比什么珍馐佳肴滋味儿都足,让人意犹未尽。

手脚都有伤,吃了东西哪也去不了,昨晚刚下了一场暴雨,今天天已经晴了,又有点小风儿,天气很凉爽,简令那几个常在一起玩儿的朋友约她一起去骑自行车,目的地是南山公园,说是晚上顺便在山顶野营,还有篝火晚会和烧烤。

要是平常简令肯定一口答应,她是个闲不住的人,交友广泛,喜欢户外活动,加了好几个攀岩、登山群,认识一大帮子没事也喜欢出去玩儿的朋友,她是个爽快人,而且有约必应,所以他们有活动都愿意跟她说一声,毕竟这样子的野外活动,人多才热闹。

可惜今天不行了,简令手脚双残,别说骑自行车,连下楼都成了难事。

“我去不了了,你们去吧,好好玩儿。”简令打字不方便,只能发语音。

她这一段语音,把群里那些潜水党全都给炸出来了。

[稀奇啊,竟然有阿令不愿意参加的活动?]

[阿令这段时间很反常啊,都快一个月没参加活动了吧?]

[别说了,肯定是又忙着谈恋爱去了,她重色轻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们惊讶什么。]

“滚,唐嘉威你少污蔑我。”简令笑骂着发语音,“我最近犯了太岁了,昨天刚从楼梯上摔下来,骨折,你们还不赶快发个红包给我表示表示?”

[骨折了?真的假的?别是你跟人约会拿来搪塞我们的借口吧?]

简令:“我是那样的人么?再说我最近单身,想约都没人约。”

[又让人甩了?啧,真惨。]

[啧,真惨。]

[啧,真惨。]

[啧,真惨。]

楼下一排跟队形的,看得简令直想笑,心想你们几个今天嘲笑我的家伙等着,等我把慕慕追到手了,带出去让你们看看,保准让你们羡慕得连哈喇子都得流出来,哼,现在知道幸灾乐祸,就等着吃柠檬吧你们。

总之自行车是骑不成了,不仅自行车,这两个月她大概一项活动都别想参加,简令想想就发愁,真不知怎么打发这无聊的两个月,让她不出去玩儿?还不如杀了她来得痛快呢。

不过昨晚睡得太晚了,简令吃完了东西又开始犯困,上床接着补觉去了,睡觉之前还在想,罗一慕昨晚也被她折腾得半夜没睡,不知道今天是怎么起来那么早的,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工作。

这样想着,她的内心浮起一丝歉意。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简令骨子里带着自私,从前也有不少交往对象,从来不关心她们的生活,嘴上的甜言蜜语虽多,落到实处的关怀几乎没有,简令时常怀疑自己的性格大部分遗传自她的母亲郝心宜,天生的冷血,不然怎么总是对方先忍受不了提分手,从来没有一段感情能长久地。

今天,连简令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竟然破天荒地关心起别人来。

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等她醒时,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简令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在床上呆呆地躺了一会儿才醒神,手胡乱伸到床头,按开灯,坐起身来,脸上表情懵懵的。

房间里一个人都没有。

她下意识想抓抓头发,右手抬了一下,一阵痛感传来,才想起自己右手受了伤,打了石膏不能动弹,于是抬起左手抓头发,抓了几下,总算完全清醒过来,这才感觉到饿。

简令本来只打算小憩一会儿,自己也没想到她会睡这么久,看了眼时间,都已经晚上七点多了。

她下午一点多吃的饭,这会儿已经觉得有点饿,于是打开手机,准备点个外卖吃,可看到那些已经熟得不能再熟的外卖餐馆,简令瞬间又没了胃口。

吃过太多遍了,学校附近的外卖,消费总以学生为主,大多数都是粉、面、鸡排饭,要么就是麻辣烫之类的,口味大同小异,简令早就吃腻了,还不如今天下午罗一慕煎的面包和鸡蛋好吃。

简令有些懊悔,早知道下午不该嘴馋都吃光的,留一半晚上当晚饭吃多好啊。

她正这么想着,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

“谁啊?”简令问。

“我。”

简令一听到这个声音,耳朵就竖了起来,不可置信地眨眨眼睛。

这……这声音在几百里外简令都能认出来,分明就是罗一慕的。可是简令不敢相信,她总觉得是自己听错了,罗一慕这个时候怎么会来?她又来这里干什么?难不成……简令心中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难不成罗一慕是特意来看她的?

这样的想法让简令欣喜若狂。

“是我,罗一慕。”门外罗一慕以为简令没有认出自己的声音,又自我介绍了一遍。

“来了!”简令高声应答,挪啊挪,撑着她那条好腿,把自己的身体挪进轮椅里,遥控轮椅到了门边,给罗一慕开门。

“吃饭了么?”罗一慕进门,随口问道。

“还没,刚起来。”简令竭力掩饰住眼里的惊喜,轻咳一声,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你刚下班么?”

“嗯。”罗一慕抬了抬手里的东西,“刚好顺道买了点菜。”

简令这才看清她手里还拎着几个塑料袋,有鱼有肉,还有一把青菜,看样子是要给简令做饭的。

罗一慕进门之后脱下自己的尖头半高跟鞋,很自然地从玄关处的鞋柜里拿了一双拖鞋出来换上,径直穿过客厅,走进厨房,把手上提着的几个塑料袋放在灶台上,她做这一切稀松平常,好像出入简令家,给简令做饭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学校附近没有超市,不过后街那边倒是有个小型菜市场,附近的居民平时都去那里买菜,简令经常去里面买点鸡蛋、挂面什么的,里面环境很差,人声鼎沸、接踵摩肩,地面上是常年潮湿的泥泞,那是完全属于市井小民的生活区,和罗一慕一身西装、高高在上的教授形象格格不入。

可简令在玄关处看了眼她的尖头半高跟皮鞋,高档的小牛皮上还有未干的、从菜场带出来的脏泥。

高高在上的矜贵教授为了简令甘愿跌落凡尘,洗手做羹汤。

简令心口一暖,鼻尖发酸,暗恼罗一慕怎么总是能这样,一脸平常地让她感动得不能自已。

简令抽出一张湿巾,拿起罗一慕的鞋,把上面沾染的脏污一点一点地拭去。

“你在干嘛?”罗一慕不知何时已经系上了围裙,从厨房探出半个身子来看她。

“你的鞋脏了。”简令吸吸鼻子,不让罗一慕听出自己声音里的异样,回头对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我替你擦干净。”

罗一慕眼睛动了一下,垂下眼,身子缩了回去。

“不用了。”她说。

“那可不行。”简令小心地擦着那双鞋,“你好歹是个教授啊,得注意形象,否则让你的学生看见了,不是有损我们罗教授的威严么。”

罗一慕觉得自己大概真是一个人生活了太久,否则怎么这么容易感动,简令一个动作、一句话,就让她的眼眶热了起来。

……

简令伤了骨头,必须补充蛋白质,罗一慕买了一斤排骨,还有一条鱼,鱼拿来红烧,排骨和玉米一起煲汤,还炒了个小白菜,简令只吃过罗一慕做的煎面包片和煎鸡蛋,原以为她也不怎么会做饭,谁想到她做饭的手艺这么好,那边的电压力锅上炖着排骨,这边的灶台上烧着鱼,菜还在炒呢香味就飘了出来,馋得简令小狗似的跟在她屁股后面转,想得了机会能偷吃一两块。

等到饭菜上桌,简令更是像饿狼似的风卷残云,她的右手不方便,只能用左手拿勺子吃饭,嘴里塞得满满的,好像有谁跟她抢似的,罗一慕把鱼肚子上那一块肉拆出来,剔了主刺,放进她碗里,皱着眉提醒,“慢点吃,别噎着。”

“唔唔!”简令点头答应得痛快,嘴里可没闲着,边吃还不忘说,“我好久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了!”

罗一慕听了,眉梢眼角染上淡淡的笑意,把自己碗里剔好了刺的一块鱼肉又夹给简令。

吃饱喝足,简令摸着圆滚滚的肚皮,心满意足地靠在椅子上打了个嗝,懒洋洋地感慨,“要是我的伤永远也痊愈不了就好了。”

“别胡说。”罗一慕轻斥,收拾了碗筷去清洗。

简令趴在餐桌上,默默地看她忙里忙外。

窗外突然起了一阵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一切宁静又美好。

简令看着罗一慕,忽然有种错觉,好像她和罗一慕已经是在一起生活了多年的伴侣,彼此的身心早已交融,谁也离不开谁。

其实才认识这么短的时间而已。

一辈子太长,简令从来不敢想真的能和谁过一辈子。

……

吃过了晚饭简令去洗澡。

已经过了中秋,温度比仲夏时节要低了一些,可依旧燥热,简令昨天就没有洗澡,今天不洗不行了,还好罗一慕送给她的轮椅是防水的,有了轮椅,她一个人应付洗澡也不是什么难事。

罗一慕知道她要洗澡,先拿保鲜膜把她手上的手臂和脚踝包了起来,确认伤口不会沾水才让她进去,自己则把已经洗干净的碗筷整齐地码进碗柜里,她收拾干净了简令的厨房,把她家的垃圾全用一个黑色垃圾袋装好,放在门边,准备待会儿下楼时一并带出去扔了。

厨房客厅都整洁如新,罗一慕洗了手,四下看看,确认没有需要她再做的事情,准备和简令告别,刚走到浴室门口,还没来得及敲门,又愣住了。

简令家的浴室很小,只能容纳一人淋浴,门是毛玻璃的,从门外就能看到里面人的轮廓,从罗一慕的角度看,简令此刻好像正在脱衣服,下半身被轮椅挡着看不清,上半身的衣摆已经被撩了起来,即使隔了一层毛玻璃罗一慕都能看到她肚子上白嫩细滑的皮肤。

罗一慕眼神暗了下来,喉咙有些干。

她的大脑叫嚣着让她赶紧离开,可身体却不听使唤,双腿像灌了铅一样不能动弹,甚至把手放在了玻璃门上,隔着玻璃去摸简令的身体。

不够。

简令的身体不会这么冰凉,她的心火旺盛,皮肤的温度比罗一慕手掌还高。

罗一慕有种冲动,她知道浴室的门肯定没锁,她想拧开门把手,破门而入,把简令此刻的模样尽收眼底。

还能做更进一步的事,简令对她那么痴迷,如果罗一慕想做些什么,简令决计不会反对,说不定还会欣然配合。

罗一慕咽了咽口水。

就在罗一慕脑海中天人交战的时候,突然从浴室里传来了简令的一声惨叫,还隐隐带着一点哭腔。

罗一慕心头一凛,毫不犹豫地拧动了门把手,破门冲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