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字甲骨文作“”,像人头之形,上边是头发,下边是脸,脸部突出眼睛;金文演变为“”,小篆演变为“”。“首”的本义是头。本义是“头”的字还有“页”,甲骨文作“”,像跪坐的人形,特别突出其头部,金文演变为“”,小篆演变为“”。
“面”字甲骨文作“”,小篆作“”,像人面形,外像面部边廓,内像眼睛,因五官中最引人注意者莫过于眼睛。“面”的本义就是脸,即整个面部。需要注意的是:“脸”的本义是两颊,如杜牧《冬至日寄小侄阿宜诗》“头圆筋骨紧,两脸明且光”,其中的两脸就是两颊的意思。后来引申为“整个面部”,并成为常用义。
“目”字甲骨文作“”或“”,像眼睛之形,后演变为“”,小篆字形作“”。本义就是眼睛,如“目不转睛”。
“自”的甲骨文作“”,像鼻子之形,小篆变作“”,本义就是“鼻子”。以“自”为部首的字本义与鼻子有一定关联。如“鼻”本义就是鼻子;“臭”本义是用鼻子辨别气味;“息”的本义是气息,也与鼻子有关联。
“耳”的甲骨文作“”或“”,像耳朵之形,金文作“”,小篆变作“”,本义就是“耳朵”。以“耳”为部首的字,意义大多与“耳朵”有关。如“聋”“聪”“耸”“耽”本义是与耳朵相关的形容词;“闻”“聆”“聊”“聂”本义是与耳朵相关的动词。
“口”的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像张口之形。以口为部首的字大多与口有关。如“舌”的甲骨文作“”,金文作“”,像张口伸舌之形,舌有分叉,说明取象蛇之舌,蛇吐舌俗称吐信子,本义就是“舌头”。再如“唇”,《说文解字》古文作“”,从页辰声;小篆字形作“”,从肉辰声。其实,“辰”构件不仅具有表音功能,也具有表义功能,因为“辰”的甲骨文作“”或“”,像蜃从壳中出来之形,本义就是蜃。蜃的两片壳一张一合与人的嘴唇十分相似,因此“辰”构件兼有表义和表音两种功能。“唇”与口的关系十分密切,楷书字形变为从口辰声(小篆“”本义是“惊也”)。
“齿”的甲骨文字形作“”,像张口露齿之形。显然,所露之齿是唇后的门牙。所以,齿的本义是“门牙”。“笑不露齿”“唇亡齿寒”“唇齿相依”中“齿”的意义都是门牙。而“牙”字小篆字形“”,《说文解字》说解为“牡齿也”,牡齿就是大牙,即人们常说的后槽牙。古代音韵学按发音部位的不同,把声母概括为“唇、齿、舌、牙、喉”五音,其中“齿音”和“牙音”在现代汉语中分别称为“舌尖音”和“舌根音”,这说明“齿”和“牙”在古代汉语中所指意义不同。随着语言的发展,“齿”“牙”组合为并列式合成词“牙齿”,“齿”“牙”的意义所指逐渐混同,如“牙膏”“牙刷”“拔牙”“镶牙”以及“健齿”“龋齿”中的“牙”或“齿”不再只指后槽牙或门牙,而是包括所有的牙齿。
“须”字金文作“”,像人面部长有胡须之形,后来写作“鬚”,又简化为“须”。“须”的本义就是“胡须”。由本义“胡须”引申为“动植物或其他物体上像须的东西”。例词:“根须”“花须”“触须”。
“眉”字甲骨文作“”,金文作“”,从目,目上构件像眉毛之形,本义就是眉毛。小篆字形为“”。
“领”“颈”“项”三个字都以“页”为部首,“页”的本义是“头”,因此“领”“颈”“项”的本义都与人头有关。“领”的本义是脖子,而且是整个脖子,《诗经·卫风·硕人》“领如蝤蛴”形象地描绘了女子脖子白而长的特点。因为衣服的领子是围绕着脖子的,于是称其为“衣领”。拿起一件上衣,最好的方法是提起衣领,于是产生成语“提纲挈领”,并进一步产生“纲领”一词。“颈”“项”的本义也是脖子,但“颈”主要指脖子的前部,“项”主要指脖子的后部,“望其项背”的“项”指的就是脖子的后部。
“身”的甲骨文作“”,金文作“”,像人而隆其腹之形,本义就是身孕,胎儿。如“怀身子”,《诗经·大雅·大明》“大任有身,生此文王”。后来引申指身体。
“背”的甲骨文作“”,像二人背靠背之形,本义就是脊背,即肩至后腰部分。
人后背的中间是脊,有两个象形字。一个是“吕”,小篆作“”,像椎骨棘突上下相连;另一个是小篆“”,中间表示椎骨,两侧表示肋骨,下面一横表示腰部。
“要”的金文作“”,《说文解字》古文作“”,小篆作“”,中间像人形,两旁像两手叉腰之形,本义就是腰,后增加表义构件“肉”作“腰”。“腰”在人体的正中间,非常重要,因此引申有“主要的内容”之义,如“摘要”“纲要”“扼要”;还引申有“重大”之义,如“要事”“要职”“要紧”。
“腹”字金文作“”,从人复声,小篆和楷书字形都从肉复声,本义是腹部,位于肋下。
“腋”字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楷定为“亦”,在人的两臂之下各加一点,表示腋下所在之处,本义就是“腋窝”,后来写作“腋”。
“脏”字繁体字作“臟”,从肉藏声,中医称“心、肝、脾、肺、肾”为内脏,因此,表音构件“藏”也具有表义功能,表示这些器官是隐而不露的,是藏在体内的。
同样,“腑”字的表音构件“府”也具有表义功能,“府”的本义是指藏文书的地方,人体的六腑(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胆)也是容纳和消化食物的地方,因此,表音构件“府”也具有表义功能。
“心”金文字形作“”或“”,小篆作“”,像一颗心的纵向剖面图,说明我们的祖先早已对心脏的结构有十分准确的认识。古人认为心脏是人思维的器官,因此本义与思维或心理活动有关的字的书写形式大都以“心”为部首,如“思”“想”“愚”“慧”等;成语“心灵手巧”“心领神会”“心急如火”“忧心如焚”也可以看出古人把心看成思维器官的观念。历史传说有一个“比干剖心”的故事:比干是商王太丁之子,幼年聪慧,勤奋好学,二十岁就以太师高位辅佐帝乙,又受托孤重任辅帝辛(即纣王)。比干从政四十多年,主张减轻赋税徭役,鼓励发展农牧业生产,提倡冶炼铸造,富国强兵。商纣王暴虐荒淫,横征暴敛,比干感叹说:主上有过错而不劝谏就不能算作忠臣,因怕死而不敢劝谏就不能算作勇敢。主上有过错,做臣子的劝谏却不被采纳,就要为之献出生命,这才是最忠诚的表现。于是到摘星台强谏三日。纣王问他凭什么敢这样做,比干曰:凭的是善于推行仁义。纣王大怒,说:吾听说圣人的心有七窍,确实是这样吗?于是杀死比干并剖开他的心。
关于比干剖心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比干得罪了妲己,妲己对纣王进谗,说自己心口痛,需要七窍玲珑心可治,并说比干是七窍玲珑心,于是纣王剖比干之心给妲己。
“胃”小篆字形作“”,上边的构件像胃的剖面图,中间的数点儿表示其中的水谷等,下边的构件是“肉”,本义是人和某些动物消化器官的一部分,上端与食管相连,下端与肠相连。
如前所述,以“支”为声符的字的意义多具有“分叉”的特点,如“枝”是从树的主干上分出来的“叉”,“歧”是从大路上分出来的岔道。同样,“肢”是从人体躯干上分出来的部分,包括上肢和下肢。
(1)上肢
手是最重要的劳动器官,因此古文字中取象“手”的字比较多。甲骨文“”像左手;“又”的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取象右手之形。手本来有五指,只画出三个是因为古代以三为多。当然,也有将五指全部画出的字,“手”金文字形“”,小篆字形“”,都像手之形,取象五个手指和手掌的形象。
从手掌根部向后退一寸左右,就是寸口位置。“寸”的小篆字形“”,由“又”“一”两个构件组成,“又”是手形,“一”是指事符号,以指示寸口的部位。《说文解字》说解为“寸,十分也。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意思是从人的手部向后退一寸,是脉搏动感强烈的地方,这就是寸口。从寸口到手腕的距离为一寸,可见,寸的长度规定源于人体部位。汉字体系中,有的“寸”构件是像右手之形的“又”构件的变异结果,如“对”“寺”“寻”“导”“寿”“封”“耐”“将”“辱”“射”“尉”“尊”,其中“对”“寺”“导”“封”“耐”“辱”“射”“尉”“尊”本义是动词;“寻”“将”本义是名词;“寿”本义是形容词。
“肱”的正篆字形作“”,古文作“”,《说文解字》说解为:“臂上也。从又,从古文。,古文厷,象形。”后增加表义构件“肉”作“”。“肱”的本义就是大臂,如“肱股”指大臂和大腿,比喻左右辅佐得力的人;引申指整个手臂,如“曲肱而枕”中可以弯曲的“肱”当指整个手臂,而不是大臂。
(2)下肢
“止”字甲骨文作“”,像人脚之形,上边的三歧表示脚趾,只画出三个是因为古代以三为多;下边的部分表示脚掌。本义就是“足,脚”。以“止”为部首的字构意大都与足有关,如“步”的甲骨文作“”,金文作“”,像徒步行走时左右两脚一前一后的样子;“武”的甲骨文作“”,由“止”“戈”两个构件组成,“止”像脚形,表示行走;“戈”是武器,整个字形表示拿着武器去征伐。
“足”的甲骨文作“”,像小腿和脚相连之形,本义就是“人体下肢”,又专指“踝骨以下的部分”;金文演变为“”,小篆演变为“”。以“足”为部首的字本义大都与“脚”有关,如“踵”的本义是脚后跟,“摩肩接踵”的字面意思是肩膀靠着肩膀,脚尖碰着脚后跟,形容人多拥挤。“足”“止”的常用义变化之后,又出现了“脚”字。
“胫”字从肉坙声。“坙”字西周金文作“”,下边的部分像织布机的架子,上边的部分像织布机上的纵线,本义就是“织布机上的纵线”。织布机上的纵线具有直、细、长的特点,因此,以“坙”为声符的字大都具有直、细、长的特点。如:“茎”字《说文解字》说解为“枝柱也”,即植物的枝干,有直、细、长的特点;“胫”的意义是小腿,具有直、细、长的特点;“径”字《说文解字》说解为“步道也”,徐锴曰“道不容车,故曰步道”,是比较细窄而抄近(直)的道路,也具有直、细、长的特点;“颈”字《说文解字》说解为“头茎也”,就是现在说的脖颈,与上边的头和下边的肩相比,具有直、细、长的特点。
“胯”的小篆字形作“”,《说文解字》说解为“股也。从肉,夸声”。其实声符“夸”同时具有表义功能,因为“夸”的甲骨文作“”,像两腿分开之形,胯是下肢与躯干的相接处,也可以说是可以分开的下肢的起始处,因此说“夸”兼有表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