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门殊色

重门殊色

作者:起跃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谢家长孙大婚当日,老夫人藏了私心,有意偏袒三爷谢劭,担心其太懒散,将来败光家底,素闻温家长女持家有道,于是偷梁换柱,换了新郎。不料温家这头也起了谋算。温老夫人跟前的嫡出亲孙女温殊色,容颜绝佳,奈何从小娇惯坏了,担心其将来被夫郎看轻,素闻谢家长孙温润体贴,温老夫人不惜背负骂名,将她推上了姐姐的花轿。当夜,谢家大房幸灾乐祸的讽刺声,隔着婚房,都能听到。红烛下,纨绔少爷和娇气大小姐大眼瞪小眼,谁也说不了谁,相继摆烂,唯一安慰的大概只有对方的那张脸。婚后,两人将身上的劣势发挥得淋漓尽致,日子捉襟见肘。温殊色倒也从未埋怨过,只不过每当谢劭黄昏时归来,都见其望着隔壁大房的院落,轻罗小扇扑面,面容惆怅生慕,真想将这墙砸了,果不了腹,闻个味儿总也行。好歹是跟了自己,总不能将她饿死,隔日,谢劭第一次进了书房,抄书。可温殊色不只是个娇气的主,还是个无底洞。嫂子今天新置的襦裙真好看。小叔子昨儿送了弟妹一对耳珰,那白玉我这辈子都没见过。相公你可知道,今日吴家小娘子用的罗扇,竟然是金的耶。谢劭:......谢劭咬牙从软榻上爬了起来。后来,当谢劭将一品夫人的诰命交到了她手里时,实在忍不住,够了吗,你要再不够,为夫就该去篡位了。这日子,真累。*本文背景为唐宋,主要架空。文中主线剧情借鉴了后唐。—接档文《我BE后全员火葬场》封家长子封重彦到沈家的那日,沈明酥躲在屏风后,窥见其跪在父亲身前,青衣素带如凛凛寒冬中的一株傲菊。四年后,父母离世,她带着两人的婚书,跋山涉水寻到了封家。再见封重彦,他已是百官之首,位极宰相,一身官服英姿飒飒,漠然从她身旁走过。一年的寄人篱下,如同初到之日那般,沈明酥受尽了冷眼,终于明白强扭的瓜不甜,她不能再挟恩图报。*封重彦在落魄之时,沈家对他施以援手,救命之恩以姻缘相报,理所应当。对此他并无怨言。胜在沈家的那位小娘子性子乖巧,从不给他添麻烦,直到商议婚期的那日,见她从自己的身旁起身,婚姻之事本乃父母之命,家父既已离世,便可不作数。他以为她是疯了。后来才知道,疯了的是他自己。—剧情版:沈明酥为报父仇而来,但复仇之路并不平坦。先被心爱的未婚夫冷落。又遭当朝国师千般算计。连昔日最亲密的妹妹也不再与她相认。好不容易能报仇了,却发现仇人竟是自己的至亲,而最爱她的养父把她当成了复仇工具。算了,打不过,她BE了。五年后她过着休闲的日子,偶尔从民间的茶楼里听来一些消息。听说长公主死的那日,封丞相一头栽在地上,几日都没醒过来,至今还抱着长公主的灵位入睡......国师更疯,不信人死了,就差把大邺掀个底朝天。新帝登基当日身边竟没一个亲人......沈明酥一笑了之,身旁一位百姓听得正落泪,拉了拉她的衣袖,姑娘,咱们那位长公主一定还活着对不对?#全员火葬场,一个都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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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更每天下午三点前,隔日加更)封家长子封重彦到沈家的那日,沈明酥躲在屏风后,窥见其跪在父亲身前,青衣素带如凛凛寒冬中的一株傲菊。四年后,父母离世,她带着两人的婚书,跋山涉水寻到了封家。再见封重彦,他已是百官之首,位极宰相,一身官服英姿飒飒,漠然从她身旁走过。一年的寄人篱下,如同初到之日那般,沈明酥受尽了冷眼,终于明白强扭的瓜不甜,她不能再挟恩图报。*封重彦在落魄之时,沈家对他施以援手,救命之恩以姻缘相报,理所应当。对此他并无怨言。胜在沈家的那位小娘子性子乖巧,从不给他添麻烦,直到商议婚期的那日,见她从自己的身旁起身,婚姻之事本乃父母之命,家父既已离世,便可不作数。他以为她是疯了。后来才知道,疯了的是他自己。—剧情版:沈明酥为报父仇而来,但复仇之路并不平坦。先被心爱的未婚夫冷落。又遭当朝国师千般算计。连昔日最亲密的妹妹也不再与她相认。好不容易能报仇了,却发现仇人竟是自己的至亲,而最爱她的养父把她当成了复仇工具。算了,打不过,她BE了。五年后她过着休闲的日子,偶尔从民间的茶楼里听来一些消息。听说长公主死的那日,封丞相一头栽在地上,几日都没醒过来,至今还抱着长公主的灵位入睡......国师更疯,不信人死了,就差把大邺掀个底朝天。新帝登基当日身边竟没一个亲人......沈明酥一笑了之,身旁一位百姓听得正落泪,拉了拉她的衣袖,姑娘,咱们那位长公主一定还活着对不对?#全员火葬场,一个都跑不掉。接档文《侯门夫妻重生后》沈妩十六岁那年,江家派媒人上门替江二公子江俞珩提亲,同是武将之后,也算门当户对,父母一口答应,她也满意。十七岁沈妩嫁入江家,新婚当夜刚被掀开盖头,边关便来了急报,江俞珩作为少将,奉命出征。一年后,传回了死讯。对于自己前世那位只曾见过一面,便被友人出卖致死的夫君,沈妩对他的评价是:空有一身拳脚,白长了一颗脑袋。重生归来,看在一日夫妻百日恩的份上,沈妩打算帮他一把,先替他将那位友人解决了。至于害死自己的姨母一家,她不急,她要慢慢折磨她们,让她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她万般筹谋,等啊等啊,终于等到人来了京城,却收到了姨母一家跌入山崖尸骨无存的消息。死了?沈妩双目蹿火,浑身颤抖,哪个混账东西动的手?!—江俞珩十六岁时,便上了战场,手中长矛饮血无数,二十岁又娶了名动京城的沈大姑娘,人生美满,从未想过自己会英年早逝。枉死不甘,死后灵魂飘回到了府中,亲眼看到自己的结发妻子被人活活毒死。重生归来,他打算先履行自己身为丈夫的责任,替她解决了明氏一家。而陷害自己的挚友,他要慢慢来,让他身败名裂,永世受人唾弃,他一番运筹,还未行动,那位卖国求荣的友人竟然先死了。被人暗杀。江俞珩眼冒金星,咬牙切齿,谁杀的?—得知真相,两人沉默相对,各自暗骂完对方后,双双失去了斗志。沈妩:重生的意义何在?江俞珩:人生的意义到底何在?可既然都回来了,总不能再下去,江俞珩先建议,要不先留个后?沈妩同意。于是江俞珩后半生的日子便是,半夜被踢,你小儿子哭了,哄一下。你看看你二儿子写的这字?子不教父之过......你三儿子走路怎么驼背?能好好管一下吗......再给你闺女请个先生吧......江俞珩:曾经有一段清闲人生摆在我面前,我没......江俞珩。......来了。文案写于2023年3月9日,禁止搬运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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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壁完结文:《梧桐逢夏的心脏》][预收文《捡到个未婚夫》文案在下方]求个收藏*明天入V哟!表面:农夫与蛇/实际:报团取暖明中的人都知道,沈知月一直在追陆厌。沈知月说的最多的两句话就是:陆厌,是我不够可怜吗?陆厌,麻烦你,保护我。一个是绝世茉莉花,一个是桀骜不驯的狼,两个世界的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谁也没想到,有一天两人会站在一起。有人觉得:陆厌如他名字般厌烦每个投怀送抱的女生,是因为没有遇到沈知月这样清纯可爱,可怜的人。他这种人最容易栽在初恋手里。后来果然,在彻底的沉沦后,他假装冷漠地给她打电话:沈知月,你要敢背叛我,我就跟你同归于尽。*冬季的末尾,两人分手后第一次见面。他抓着她的手,低沉的声音说尽了他的不舍和挽留,沈知月,说爱我……求你。少女变得无比冷漠,将少年推开后,声音寒如冰窖,装作喜欢一个人挺累的,你就放过我吧。这段感情里,陆厌从来没被真心对待过,他就像跳梁小丑。*两人重逢于一场聚会,沈知月被刁难为一位老总点烟,人群中,陆厌黑沉着脸,却还是和当初一样站了出来。他拉着她的手,身体一偏,压着沙哑的嗓子,说:借个火。出了聚会陆厌拦着沈知月的去路,说:沈知月,你就这么喜欢给男人点烟?沈知月挣扎着,陆厌,你还是不愿放过我吗?对剑拔弩张之际,两道身影同时掉进澄澈的湖里。*在这段感情里,我们都太自以为是,我以为你不会爱上我,你以为我从未爱过你。【小剧场】一通无比沉默的电话结束后,陆厌立马赶回国,追到南荣。沈知月一打开门,一个修长的身影随着凌晨的寒意扑来。她被扑倒在沙发上。陆厌……陆厌那张精致到不真实的的脸近在迟尺,他几乎失去理智,深邃的眼眸逐渐生出怒火,老子他妈的不要爱了,就要你!——————预收文————表面:花农V贝斯手实际:千金V杀手人生的前二十年,姜早身为姜家唯一的孙女,冰肌玉骨,明艳动人,是身价过亿的豪门千金。直到一篇报道的出现,她被赶出姜家并被贬到十八线的小镇上,化身为花农。她没觉得苦反倒喜欢上这种惬意的田野生活,还出于善心救下一为自杀未遂的少年贝斯手。晨起暮归,一日三餐不再是一个人。两个落魄的灵魂开始碰撞。花圃生意越做越大,假千金姜早一跃龙门成了姜总。何斯屿也再次登上世界的舞台,无人不称赞他为天才贝斯手。他的直播首秀上,姜早不小心入境,这次意外引来了各路杀手。在逃跑那晚,险些丧命的姜早将落了灰的协议书和两人的结婚证一同甩在何斯屿的脸上。著名杀手雪影,为了得到姜家的财产,又是自杀又是玩音乐。真是煞费苦心啊,我算是看透你了。*姜家两个养子这些年一直在争夺财产,姜老爷子却独爱死去的亲儿子之女姜早,将会生效的遗嘱交给她后,为了护她周全上演了一出真假千金戏戏码。等事情平息之后再把姜氏集团交给她。何斯屿是组织里最顶尖的杀手,杀掉姜早夺取遗嘱是他脱离组织的最后一个任务。知道姜早是他青春里暗恋了十年的女神后,他遇到了对于杀手来说最忌讳的事——爱上自己的猎物。他多次从中作梗保护她,却换来她的一句再也不见。分手后第一年,何斯屿狠她。分手后第二年,何斯屿帮她夺回姜氏。分手后第三年,何斯屿开始报复性找她。……第六年,他扬言要开直播毁了花圃修建百万人舞台。姜早终于出现,身旁还跟着一个小女孩,温婉可人代取了先前的美艳,她当着几百万粉丝的面说道:何斯屿,你要是敢毁了花圃,我就带着你的女儿改嫁!何斯屿挑着眉将她拥入怀中,姜氏集团我已经帮你夺回来了,你就别生气了好不好?姜早轻声一笑:老娘不稀罕你的钱!著名贝斯手,音乐界的顶流开始撒娇卖萌,那你……稀罕稀罕我吧。直播间直接炸了锅!粉丝一:我的嫂子居然是f市富婆姜早!粉丝二:哥哥,你快继续撒娇,这点油我们还受得了!2024.1.9
  • 作者:酒徒
    泱泱唐风恍然吹过,一个胸无大志,终日混吃等死的长安纨绔活生生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在这个俊俏的公子哥儿的身后,豁然浮现出一片雍容瑰丽、锦绣繁华的盛世大唐。传说中的开元游侠意气慷慨,斗酒诗百篇的李白飘然临仙,惊才绝艳公孙大娘一舞剑器动四方。奸臣名将,绝代贵妃,第次登场。然而,九重城阙烟尘生,鸿雁惊飞四散哀。安禄山之变突发,伟大的唐朝自颠峰急剧向下滑落,璀璨灯光瞬间黯淡……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光辉灿烂的一幕大戏!且看著名网络小说作家、当之无愧的架空历史班霸——酒徒,将如何谱写这曲盛世凋零?
  • 作者:刘世英
    有人说,他是全世界的财富。3岁识字,5岁读书,9岁小学毕业,12岁考入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成为1978年入学的全国最年轻的大学生,23岁获得乔治.华盛顿大学博士学位,31岁成为IEEE(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百年历史上最年轻的院士,33岁回国跟李开复一起创办微软中国研究院,34岁执掌微软亚洲研究院,38岁晋升微软全球副总裁,成为比尔.盖茨智囊团的核心成员……在企业家里,他是科学家——他拥有60多项专利,并发表了500多篇学术论文和专著,被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称做一个灵感的启示;在科学家里,他是企业家——他将一个不到10人的微软中国研究院,发展成为拥有3000个聪明头脑的微软亚太研发集团,被比尔.盖茨视为微软的宝贝;他是——微软全球资深副总裁、微软亚太研发集团主席、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亚勤。本书试图走近张亚勤快慢相谐、动静相宜的世界,走近他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的心,寻找成长成功的中国路径和智慧。
  • 作者:产粮的太太别跑路
    穿越版的立香凭借着游戏剧情收回各种便当并拯救世界之后,决定脱离魔术师的身份去过普通人的和平生活。为了躲避审查+认亲,立香来到了哥谭市,刚下飞机就遇到小偷偷行李,回家路上遇到爆炸,逛商场遇到劫持人质,取款碰到抢银行,上学遇到被通缉的校友回归校园搞宣传……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唯一的安慰就是新家人都很好相处,隔壁市上班的帅气小警察大哥,离家出走混迹街头的叛逆二哥,学生霸总随时会过劳死的三哥,父母分居导致中二病的小弟,喜欢超英但口是心非沉迷极限运动的父亲,食物链顶端的万能管家。尽管每次遇到危险家人跑路都很快,蝙蝠侠罗宾也都及时制止了犯罪,立香还是决定重拾魔术师的身份伪装成普通人保护自己平凡的家人。听说哥谭的英雄batman不喜欢外来能力者在哥谭活动,所以先计划一下如何不暴露身份找到batman的行踪和对方聊聊达成合作吧。万一找不到就只能借口追星让父亲出面约batman交谈一下了。虽然父亲表面是个蝙蝠侠黑,但他都赞助蝙蝠侠和正义联盟的装备了,一定是粉到深处自然黑吧,要知道哥谭人人都爱蝙蝠侠。刚入坑DC,只看过一点点漫画和up推荐介绍,考据不严谨,必定崩人设。女主是我流fgo立香,所以个性肯定有偏差。前传篇主fgo剧情含少量主线,不感兴趣的可以从章节16开始看。
  • 作者:托尔金
    《努门诺尔与中洲之未完的传说》汇集了自远古至魔戒大战结束、时间跨度足有数千年之久的种种中洲逸事:巫师甘道夫对促成矮人聚首袋底洞、谋复孤山的生动叙述;伊熙尔杜身遭不测,魔戒落入大河的前因后果;加拉德瑞尔的过往与力量之戒的铸成;刚铎与洛汗两国缘何结下同仇敌忾的生死盟约;沉沦之地努门诺尔漫长历史遗留的唯一记载;以及初代黑暗魔君尚未败亡之时,杜内丹人的先祖图奥是如何亲见司掌众水之神乌欧牟现身于贝烈瑞安德的海滨,传奇英雄图林又何以慨叹自己自童年起就在魔苟斯的黑暗迷雾中摸索。本书是为渴望更加了解中洲的语言文化、历史传说、风土人情的读者准备的厚礼。诚然,书中每个故事都是‘未完’的,差别只在程度的深浅,并且是多种意义上的‘未完’,但传奇本无穷尽,故也永不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