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了吗?去葬礼?”
“没邀请我。也没邀请科林。只有家人,没别人。”
“你认为呢?”
“那是他们家人的权利,我想。”
“不是,不是关于那件事。我是说他的那番解释。”
亚历克斯喝了一口啤酒。“真是不知道该说真他妈的好带劲,还是真他妈的好可惜。”
“现在呢?想好了吗?”
“呃,两者都有点儿。”
“我想不通的是,”我说,“自杀是自身的某种完满——我并不是说关注于自身,你知道的,只是涉及到艾德里安——还是某种对他人暗含的嘲讽呢?嘲讽我们。”我看着亚历克斯。
“呃,两者都有点儿。”
“你能说点别的吗?”
“我在想他的哲学教授会有何感想。他们会不会觉得多少要负些责任。毕竟是他们训练了他的头脑。”
“你最后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
“他死前三个月。就在你坐的那个地方。所以我才建议咱们在这儿会面。”
“他是要去奇斯尔赫斯特。他看上去怎么样?”
“很开心。很快乐。跟他平时一样,只是状态更好。我们告别的时候,他说他恋爱了。”
那个臭娘们,我暗自想道。如果说这世上有哪个女的会让男人爱上她,仍然觉得生不如死,那这个女人非维罗妮卡莫属了。
“他没有说说有关她的事?”
“什么都没说。你也知道他就那样。”
“那他有没有告诉你我给他写信叫他滚出我的生活?”
“没有,但这也没什么奇怪的。”
“什么不奇怪,是我写的信,还是说他没有告诉你?”
“呃,两者都有点儿。”
我用拳头捣了亚历克斯一下,刚好弄洒了他的啤酒。
刚到家还没来得及回想刚才听到的事情,就得抵挡老妈的一个个问题。
“打探到什么消息了?”
我给她讲了讲来龙去脉。
“那些可怜的警察肯定很不爽,他们得处理这些事。他是不是有‘女朋友问题’了?”
我心里有点想要说:那还用问——他在跟维罗妮卡交往。但是我只是说了句:“亚历克斯说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还很开心。”
“那他为什么要自杀呢?”
我跟她短话短说,哲学家的名字都没提。我极力解释他是要拒绝一件他本不想要的礼物,是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接受。老妈听着这些,频频地点着头。
“看看,我说什么来着吧。”
“何出此言,妈?”
“他太聪明了。如果一个人聪明到了那个份儿上,自己早晚得把自己绕进去。肯定早忘了常识是什么了。其实是他的脑袋瓜让他失常了,所以他才会自杀。”
“是的,妈。”
“你也这么说?你意思是你也同意?”
要控制住我自己的脾气,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回答她的问题。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对艾德里安的自杀行为进行了全方位的思索。我自己当然没指望他会给我一封绝别信,只是为科林和亚历克斯感到些许失望。我现在该如何看待维罗妮卡呢?艾德里安爱她,却选择了自尽:这要作何解释呢?对于我们大多数人而言,初恋即使没有走到最后——或许,尤其是没有走到最后的初恋——才证明、证实了生命的存在。而且,尽管在随后的几年中你的想法兴许会变,直至我们中的一些人完全对初恋不再抱有幻想,但是,当初恋的火花迸发之时,那是无与伦比的,是不是?你赞同吗?
但是,艾德里安不认同。也许如果他另有所爱……也许并非如此——亚历克斯不是说了,他最后一次见到艾德里安,他的情绪很好。难道是在后来的几个月里发生了什么大事?但就算真的出了什么事,艾德里安肯定会在遗书里有所提及。他是我们这几个人里最较真、最有哲学家思想的:遗书里他写明的原因,就肯定是他自杀的真实原因。
至于维罗妮卡,我一开始觉得她没有救艾德里安,很怪罪她,后来又觉得她可怜:看她趾高气扬地攀了高枝,可最后却碰上这样的事儿。我是不是应该向她表达哀思?那她肯定会觉得我很虚伪。如果我联系她,她要么会对我不理不睬,要么就会扭曲事实,那样我更没办法理清头绪了。
最终我理清了头绪。也就是说,理解了艾德里安的解释,尊重他自杀的那些理由,也很钦佩他。与我相比,他更有思想,性情更严谨;他的思维富有逻辑,而且会依自己的逻辑思维采取相应的行动。但是,我觉得,我们大多数人却恰恰相反:往往我们是做出一个本能的决定,又依此建立起一系列的大道理来解释自己的决定。然后把这结果称为常识。我是不是把艾德里安自尽的行为看作是对我们的一种隐含的批评?不。或者至少可以说,我确信他的本意并非如此。艾德里安也许很吸引人,但他从未表现得好像他需要门生信徒;他坚信我们都是人人为己考虑。如果他还活着,那么他会像我们大多数人那样“享受生活”,或是想要“享受生活”吗?也许会;也许他还会意识到自己无法言行一致,而备感内疚与懊悔。
可上面的任何一种假设都无法改变这一事实,即,如亚历克斯所言,他的离世太他妈的可惜了。
一年之后,科林和亚历克斯提议大家聚个会。艾德里安的祭日那天,我们三个相约在查令十字酒店喝酒,然后去吃了印度菜。我们想缅怀和追忆我们的朋友。我们记起他和老乔·亨特说他失业了,还说起他给菲尔·狄克逊讲爱神与死神。我们讲起过去的事情,已经像在说故事一样了。我们忆起大家庆祝艾德里安获得了剑桥的奖学金。我们说着说着,发现他虽然去过我们家里,我们却从没去过他家;而且我们也不知道——我们有没有问过?——他的父亲是做什么工作的。在酒店的酒吧里,用红酒敬了他,吃过饭后又用啤酒敬了他。吃完饭走出来,我们互相拍了拍彼此的肩膀,并信誓旦旦地说这样的聚会以后每年都要搞一次。但其实那时我们的人生已经奔向了不同的方向,共同缅怀艾德里安已不足以将我们连在一起。也许他自尽一事毫无隐秘之处,所以结案就比较容易。当然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的。但是他的自尽更像是一个范例,而不是一场“悲剧”——像《剑桥晚报》上按惯例所称——于是他很快就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隐入了时间与历史的凹槽之中。
那时,我已经离开家,开始在艺术管理局实习。后来我认识了玛格丽特;我们结了婚,婚后三年苏茜出生。我们贷了一大笔款买了栋小房子;每天都要搭公交去伦敦上班。实习期结束后我继续从事那份工作。生活就这样继续下去。某位英国人曾说,婚姻就像是一顿冗长而无聊的饭局,最先上的是美味的布丁。我觉得这种说法未免太愤世嫉俗了。我陶然于婚姻之中,不过也许有些太过安静——太过太平——但我感觉这没啥不好。结婚十来年以后,玛格丽特移情别恋,爱上一个开饭店的家伙。我不太喜欢他——他的手艺更不敢恭维——怎么可能会喜欢他,是不是?我和玛格丽特共同抚养苏茜。值得庆幸的是,我和她妈妈的分手对她的影响似乎并不大;我现在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把那套伤害理论用在她身上。
离婚之后,我有过几次艳遇,但都没有认真对待。我总会把自己新交的女朋友告诉玛格丽特。那时候跟她讲一讲好像是件很自然的事儿。现在,有时候我在想当时我是不是想让她吃点儿醋;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行为,这样一来,新发展的恋情就没法儿变成正式的男女关系了。在我这更加空荡的生活里,我又开始想出各种各样的主意,都被我称之为“项目”,也许这样听起来可行性更大一些。但其实这些项目没有一个付诸实施。唉,也无所谓了;其实我的人生故事本来就没什么所谓。
苏茜也长大了,人们都开始管她叫苏姗了。她二十四岁的时候,我挽着她的手臂,将她送入婚姻的殿堂。肯是一名医生;现在他们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我钱夹里这两个孩子的照片,看上去总是比实际年龄要小。我想,这也正常,如果不说“哲学上”“不言而喻的”的话。但你会发现,你总是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他们长得太快了,是不是?”但其实你真正的意思是:对我而言,如今时间流逝得更快了。
玛格丽特的第二任丈夫还真不那么太平:他又找了一个和玛格丽特长得很像的女人,但关键的是人家比她要年轻十岁。我和她的关系依然不错;家庭聚会上常常相见,有时还会一起吃顿饭。有一次,几杯酒过后,她颇为感伤,提议我们二人不如重新走到一起。按她的话说,怪事情发生了。毫无疑问,确实奇怪,但是现在我已经习惯了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且很享受一个人的孤寂。也许我不够怪异,不想做那样的事情。有一两次我俩谈起一起去度个假,但是我觉得我们可能都指望对方去谋划此事,去订机票、挑酒店什么的。所以度假一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我现在已经退休了。公寓自己住着。有三五酒友,若干女性朋友——当然都是柏拉图式的。(她们也与本故事无关。)我是本地历史社团的一名成员,但不像某些人那样对拿金属探测仪发掘古董兴致盎然。前一阵子,我志愿去管理本地医院的图书室;每天就穿梭在各个病房间,送书、收书、向病人们推荐图书。有了这个差事,我可以出去走走,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总归是好的;而且我还可以认识一些新朋友。当然都是些病人;有一些已是奄奄一息。这样也好,至少轮到我的时候,这个医院的环境我已经熟门熟路了。
这也是一生,不是吗?些许成就,些许遗憾。我自觉生命很有趣了,不过,要是别人觉得我此生乏味,我也不会抱怨或感觉意外。也许,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艾德里安明白自己在干什么。这倒不是说我会为了什么事而错过我自己这一生的,你应该能理解。
我幸存了下来。“他活了下来,向别人讲述这一切”——人们这样说,对不对?现在我明白了,历史并不像我曾经巧舌如簧、信誓旦旦地对老乔·亨特说的那样是胜利者的谎言;我现在明白了。历史其实是那些幸存者的记忆,他们既称不上胜者,也算不得败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