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让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和我上床是为了跟我复合吗?”
“我不需要再回答你的任何问题了。”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在我们交往的时候和我上床?”
没有回答。
“因为你用不着这么做?”
“也许我只是不想。”
“也许你不想只是因为你用不着这么做。”
“好吧,你可以相信任何你愿意相信的事情。”
第二天,我把她曾送我的一只奶盅放到了牛津饥救会的商店里。我希望她能在窗户里看到它。但等我前去查看的时候,却发现货架上有一样东西取代了这只奶盅:一张小幅奇斯尔赫斯特彩色印刷画,那是我以前送给她的圣诞礼物。
至少我们学的是不同学科,布里斯托尔也是个够大的城市,不至于让我们时常碰面。而每当我们碰面时,我就会被一种只能称为预备罪恶感的感觉所笼罩:总是料想她会说些或是做些让我感到愧疚的事情。但她根本不屑于跟我说话,所以这一忧虑也就逐渐消失了。我告诉自己,我不必为任何事情感到愧疚:我们都差不多是成年人了,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不过自由地步入了一段关系,最终没有结果而已。既没有人怀孕,也没有人死去。
暑假的第二周,我收到一封盖着奇斯尔赫斯特邮戳的信。我仔细观察信封上陌生的笔迹——字迹圆润,略有些潦草。出自一名女性之手——是她的母亲,绝对没错。又一阵预备罪恶感:也许维罗妮卡精神崩溃了,变得形容枯槁,甚至更加瘦小。也许她得了腹膜炎,现在正在医院里期盼我的到来。也许……但即使是我也知道这些只是妄自尊大的想象而已。这封信确实来自维罗妮卡的母亲;内容十分简短,而让我惊讶的是,信里没有半点指责之意。她听说我们分手了感到很遗憾,并且肯定我会找到一个更加合适的女孩。但她好像并非意指我是个恶棍,只配找个和我一样品行低劣的女人。恰恰相反,她另有暗示:我及早脱身是明智的选择,并送我最美好的祝愿。我真希望自己还留着那封信,因为这可以成为证据、铁证。然而,现在,唯一的证据只能来自我的回忆——一个无忧无虑、生气勃勃的女人,不小心打破了一个鸡蛋,又给我另外煎了一个,并且告诉我再也不要受她女儿的气。
我回到布里斯托尔,继续我最后一年的学业。那位身高正常、穿高跟鞋的女孩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么上心,于是我就一心扑在了学业上。我很怀疑自己有拿一等成绩的头脑,但下定决心非拿二等一级不可。每周五晚上,我就会放纵自己,到酒吧里轻松一宿。有一次,有个跟我一直在聊天的女孩和我一起回宿舍过夜。一切都很愉悦、兴奋、销魂,但那之后我们两人谁也没有联系对方。当时我并没有像现在这样关注这个问题。我觉得这种纯粹娱乐性的行为在后人看来一定稀松平常,不论是对今天的人来说还是对当时的人来说都是如此:毕竟,“当时”指的不就是60年代吗?是的,没错,但正如我所说,这取决于你在哪里,以及你是怎么样的人。如果你听一堂简短的历史课就明白了:大部分人直到70年代才经历所谓的“60年代”。这也意味着,从逻辑上来说,大部分人在60年代时,实际上是在经历50年代——或者说,就我而言,两个时代都各沾了一点边。这就把事情搞得相当纷乱迷惑了。
逻辑:是啊,逻辑在哪里?比如说,在我的故事的下一个时间点到来时,它在哪里?在我最后一年的大学生活大约过半时,我收到了艾德里安的一封信。这是极为罕见的,因为我们两个都在忙着准备期末考试。当然,他肯定是准备拿一等的。一等之后呢?也许是研究生的学习,之后就是研究院,或者在某个公众领域谋个职位,可以让他的头脑和责任感派上用场。有人曾经告诉我,公务员(或者至少是高级公务员)是一个令人神往的职业,因为你得一刻不停地做出道德选择。也许,那挺适合艾德里安的。我确然认为他不是个老于世故或是热爱冒险的人——当然在学术领域除外。他不是那种喜欢让自己的名字或头像印在报纸上的人。
你们也许会猜到我是故意拖延时间,不想告诉你们接下去那件事。好吧:艾德里安写信来,是想告诉我他想跟维罗妮卡交往,希望能征得我的同意。
是啊,为什么是她,为什么是这个时候;还有,为什么要问我?事实上,如果忠实于我自己的记忆,如果有这个可能的话(这封信我也没有留下),他说的是他和维罗妮卡已经在一起了,事态惊人,毫无疑问迟早会传到我的耳朵里;因此,看起来最好的办法是我先从他本人那里得知这件事。此外,尽管这件事也许会让我相当意外,他希望我能够理解并接受这一切,因为如果我无法接受,他就等于背弃了我们的友谊,因此就要重新考虑他的行为和决定。最后,维罗妮卡也认为他应该写这封信——事实上,这一大半都是她的建议。
正如你能想象的那样,我很欣赏有关他道德顾忌的那一套路——其隐含之意是,如果我认为他的做法破坏了庄严的骑士风范,或者,更好的说辞是,破坏了某种现代伦理原则,那么,他就会自然而然地并且合乎逻辑地不再和她上床,当然前提是假定她并没有像愚弄我那样愚弄他。我也很喜欢这封信的伪善之处,其目的并非仅仅在于告诉我一件我也许还没发现的事情(或者说很长一段时间里不会发现的事情),而是想让我知道,她,维罗妮卡,是如何以旧换新的:换成了我最聪明的朋友,不仅如此,还是个剑桥生,就像杰克兄那样。同时,也为了警告我:如果我打算去见艾德里安,她也会悠然到场——很明显,这是想让我不要和艾德里安见面。花了一天或是一晚上的功夫想到这么一招,已经相当不错了。不过,我得再度声明,这是我现在对当时发生的一切的解读。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我现在对于当初所发生的一切的解读的记忆。
但是,我觉得我有一种生存的本能,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也许这就是维罗妮卡所说的胆小吧,但我称之为温和。不管怎样,有种感觉警告我不要掺和这件事——至少不是现在。于是我顺手拿了张离我最近的明信片——上面印着克利夫顿悬索桥——写下了这样的话:“兹收到你21号的信函,本人向你表示衷心的祝贺,并希望借此告诉你我一切均好,老朋友。”愚蠢透顶,但并非含糊暧昧;这应该可以暂时抵挡一阵了。我会假装——尤其是对我自己——假装我一点都不在意。我会努力学习,控制自己的感情,不再从酒吧带任何人回家,有需要的时候就自慰,确保自己获取应得的学位。我一切如愿以偿(而且,我确实得了二等一级)。
考试结束之后,我又继续在学校待了几个星期,和一伙不一样的朋友厮混,隔三岔五地喝酒,嗑点大麻,几乎什么都不想。除了在脑海里想象维罗妮卡可能会对艾德里安说我的坏话(“他夺走了我的贞操,然后又立刻把我甩了。所以,这一切简直就像强奸,你明白吗?”)我想象她在讨好他——我已目睹这一切的开始——在奉承他,在竭尽所能地利用他的伟大前程。正如我所说,艾德里安不是一个老于世故的人,尽管他学术成就斐然。因此,他的那封信才会那么古板拘执,我常常得自艾自怜地反复重读。这样,等我终于得体地回信时,我完全抛开了那愚蠢如“信函”一样的字眼。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把自己对他们在一起的种种道德顾忌的想法一一告诉了他。同时我还告诫他要小心,因为在我看来,维罗妮卡很早以前一定受过伤害。然后我祝他好运,并在一个空壁炉里把他的来信给烧了(这是相当恶俗的桥段,我同意此说,但我希望能以年轻为由为自己的这一行为开脱),决定从现在开始将这两人永远逐出我的生活。
我所说的“伤害”是什么意思?那只是我的猜测;我并没有任何确凿证据。但每次回顾那个不愉快的周末时,我都觉得那远不只是一个天真的小伙子发现自己身处较为上层、擅长社交的家庭时所感到的局促不安。当然这种感觉也有。但是我可以感觉到维罗妮卡和她那粗手笨脚的父亲串通一气,她父亲觉得我配不上他女儿。维罗妮卡与杰克兄也一个鼻孔出气,她显然觉得杰克兄的人生和举止是无可匹敌的:她公然询问大家对我的看法时,他就被委任为法官——而这个问题每重复一次就更加显出她的俯就屈尊——“他还算可以吧,对吧?”另一方面,我在她母亲身上却没有发现任何共谋之处,她无疑对自己女儿的为人了如指掌。福特太太是如何抓住第一次机会警告我小心她女儿的?是因为那天早上——我到达以后的第一个早上——维罗妮卡告诉所有人我想要睡懒觉,然后就与她的父亲和哥哥一起走了。那是胡说八道,我从来没跟她提过睡懒觉的事。我从来都不睡懒觉,甚至连现在都没这习惯。
写信给艾德里安时,我根本不清楚自己所说的“伤害”是什么意思。现在大半辈子过去了,我也只是比以前稍微清楚了一点。我的岳母(很高兴她并没有出现在这个故事中)并没有多瞧得上我,但至少她对此非常坦诚,正如她对其他事情的态度一样。她曾经评论说——当时她看到报纸上和电视新闻里又出现一例关于虐待儿童的案例——“我估计我们全都被虐待过。”我是在暗示维罗妮卡就是当今人们称为“不当行为”的受害者吗——洗澡时或是睡觉时,父亲醉醺醺地在旁边色迷迷地斜眼打量她,或是和她的哥哥之间有超越兄妹之情的搂抱?我怎么知道?是她第一次体会到失去的滋味,是在她最需要爱的时候却没有得到,还是偶尔听到的父母吵架声让孩子觉得……?但这一切我还是无从得知。我没有证据,没有八卦消息,也没有文字记录。但我记得老乔·亨特和艾德里安争论时说过的话:可以从一个人的行为推测出他的心理状态。有史为证——亨利八世什么的,不一而足。而在个人生活中,我觉得这句话应该反过来说:你能从一个人目前的心态推测出他过去的行为。
我当然相信我们全都遭受过某种形式的伤害。除非生活在一个完美父母、完美兄妹、完美邻居和完美伙伴的世界里,不然怎么可能不受到伤害呢?那么接下来就有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到底如何回应伤害:我们是容忍它还是压抑它,而且这会如何影响我们与他人交往。有人容忍了伤害,并尽量让伤害度降到最低;有人花费毕生精力帮助其他受到伤害的人;而还有一些人,他们最关心的是不让自己将来再受到伤害,不管那会付出怎样的代价。而这些就是那些冷酷无情、需要小心应对的人。
你也许会觉得这一切都是扯淡——说教味浓厚、企图为自己辩白的扯淡。你也许会觉得我对维罗妮卡的行为就像个典型的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而我得出的所有“结论”都应该是截然相反的。比如说,“在我们分手以后,她和我上床了”很容易就能反转成“在她和我上床之后,我和她分手了”。你也许会认定福特家只是个普通的英国中产阶级家庭,我只是随意胡编乱造了一些关于伤害的理论强加在他们头上;而福特太太也并非巧妙地关心我,而只是显露了对自己亲生女儿的粗鄙的嫉妒心而已。你甚至可能会要我把我的“理论”运用在自己身上,让我解释我在很久以前受过怎样的伤害以及可能导致的后果:比如说,它会如何影响我的可信度和真实性。说句实话,我还真不敢确定我可以回答这一问题。
我并没指望艾德里安会回信,事实上我也确实没有收到回信。现在,要和科林与亚历克斯见面这件事已经变得不太有吸引力了。我们已经从三个人发展到了四个人,现在怎么可能再回到三个人的时候?如果有人要拉拢别人组建自己的小圈子,好,那就请便吧。我也得继续过自己的日子。而我也确实这么做了。
同龄人中有人去做了海外服务志愿者,出发到非洲,在那里教书、砌土墙;我可没那么高的境界。此外,在那个年代,人们都认为一个体面的学位意味着一份体面的工作,这是迟早的事。“时—间—在我这一边,是的,绝对没错。”我不断变化真假嗓音,在寝室里一边独自旋转,一边和滚石的米克·贾格尔进行二重唱。于是,在别人都在努力当医生当律师去考公务员的时候,我独自来到了美国,四处游荡了大约半年。我当过餐厅侍者,刷过篱笆,做过园艺,还穿过好几个州运送汽车。在那个没有手机、电邮和聊天工具的时代,旅行者唯一能依靠的就是最基本的交流工具——明信片。其他方法——长途电话以及电报——都是“仅供紧急时刻使用”。因此父母挥手向我告别,把我送入了未知的世界,而有关我的消息十分有限,只有“是的,他安全抵达了”,以及“我们上次联系时他还在俄勒冈州”,以及“我们预计他几个礼拜以后回来”。我不是说这种形式就一定更好,更不想说什么这样更能磨练意志的话;只不过就我而言,这样反而大有好处,父母不会在远处一按按键,就发来一堆表达焦虑和远期天气预报的短信,不用警告我小心洪水、传染病以及盯着背包客下手的变态。
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女孩:安妮。她是美国人,和我一样在四处旅行。我们立刻勾搭上了——这是她的说法——在一起生活了三个月。她身穿花格衬衫,长着一双灰绿色的眼睛,待人友好热情;不费吹灰之力,我们迅速坠入了情网;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会这么好。我也无法相信这一切竟然这么简单:成为朋友和床伴,一起大笑、喝酒,一起嗑食大麻,肩并肩地畅游天涯海角——然后无怨无悔地轻松分手。来也简单,去也容易,她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后来,回首这段往事,我不清楚自己内心中的某部分是否为这极致的简单所震惊,也并不需要有更多的复杂化来证明……证明什么呢?深邃,严肃性?不过呢,天知道你大可以拥有各种复杂和困难,而不必任何深邃或严肃性来弥补。很久以后,我还发现自己在就“来也简单,去也容易”是否是一个提问的方法而绞尽脑汁,试图找到一个我自己也无法提供的明确答案。但这也只是顺带一提而已。安妮是我故事中的一部分,但不在这个故事里。
那件事发生时,父母也急着想和我取得联系,但根本不知道我在哪里。在真正紧急的情况下——比如母亲病危需要儿女赶回见最后一面——我想英国外交部一定会联系驻华盛顿使馆,让他们告知美国当局,再让后者通知警方在全国范围内寻找一名晒得黝黑、快快乐乐的英国人,相比刚来美国时,他现在可自信多了。而如今只需发一条短信即可。
我到家时,母亲正在化妆,她给了我一个僵硬的拥抱,让我去洗澡,然后给我烧了一顿依然被称为是我“最爱吃的菜”,我默认了这点,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向她汇报自己最新的口味变化了。等我吃完,她递给我几封我不在家时收到的信件。
“你最好先看看这两封。”
最上面的这封信是亚历克斯写来的一张便条。“亲爱的托尼,”那上面写着,“艾德里安死了。他是自杀的。我给你母亲打了电话,她说她不知道你在哪里。亚历克斯。”
“我操。”我不禁脱口而出,这是我第一次在父母面前骂脏话。
“我很遗憾,孩子。”父亲的话听起来不太合时宜。我看着他,不禁思忖秃头是否遗传——是否会遗传。
我们一家三口都沉默不语,这种沉默每家每户都有自己不同的版本。后来,还是母亲打破了沉默:“你觉得这是不是因为他太聪明了?”
“我手上没有数据表明智力和自杀之间有任何关系。”我回答。
“我知道,托尼,但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不,事实上我一点都不明白。”
“好吧,这么说好了: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但还没有聪明到会这么做的地步。”
我凝视着她,脑子一片空白。她以为我的沉默是对她的鼓励,于是继续往下说道:
“但如果你非常聪明,一不当心,你的体内就有某种东西会让你发狂。”
为了避免与这一论调直接交锋,我打开了亚历克斯的第二封信。他信上说艾德里安的死法很有效,而且还有着自己一套充分的理由。“我们见个面,聊一下。查令十字酒店的酒吧如何?电话联系。亚历克斯。”
我拆了包,重新适应了一下,向家人汇报一路行程,让自己再次熟悉每日的常规和屋内的气息,家带给我的小小快乐和漫漫无聊。但我总会时不时想起我们的人生展开前,罗布森吊死在阁楼上,我们时常进行的那些激烈且单纯的讨论。那时我们都觉得自杀是每一个自由人的权利,这从哲学上来讲是不言而喻的:身患恶疾或已经老迈年高时的逻辑之举;受尽折磨或目睹他人本可避免的死亡时的英勇之举;情场失意而怒不可遏的性情之举(参见:伟大文学著作)。可以说,罗布森那肮脏流俗的自杀行为却不属于以上任何范畴。
艾德里安亦然。在留给验尸官的遗书中,他是如此解释他的自杀动机的:生命是一份礼物,却非我辈索取而得;但凡有思想之人都有一份达观的责任去审视生命的本质以及随生命附赠的条件;倘若这人决定放弃这份无人索求的礼物,那么,依据这一决定的后果行事,是合乎道德与人性职责的。在遗书的最后还有一句话。艾德里安请求验尸官将他这一番道理公之于众,那位官员欣然照办。
最后,我问道:“他是如何了结自己的?”
“他在浴缸里割腕。”
“天啊。真有点……希腊遗风,是不是?要么就是服毒自尽?”
“要我说,更像效仿罗马式的。划开了血管。而且他还很在行。你得斜着割才行。如果是直着割开,你会失去知觉,伤口自动愈合,那你就白忙活了。”
“也许你偏偏就淹死了。”
“即使淹死了——那也是二流死法。”亚历克斯说,“艾德里安是肯定要一流的。”他说得没错:一流的学位,一流的自杀。
他与两位研究生同学同住一间公寓房,他选择在那里终结自己的生命。那两人周末都出去了,所以艾德里安有充足的时间做准备。他写好了留给验尸官的遗书,在浴室的门上贴了一张“请勿进入——速报警——艾德里安”的字条,泡了个澡,锁上门,躺在温热的水里割开了自己的手腕,流血身亡。一天半后他才被人发现。
亚历克斯给我看一份《剑桥晚报》的剪报。“青年‘才俊’悲剧离世”。也许他们排好了那标题,随时准备付印。验尸官的最后裁决称,艾德里安·芬恩(22岁)在“思维紊乱”中自杀身亡。我记得我以前一听到那个惯用语就气愤无比:我敢起誓,艾德里安的思维是绝不可能紊乱的。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你自杀了,很明显你就是个疯子,至少你在实施自杀行为之时是疯了。法律、社会以及宗教都认为,精神正常、健康的人是不可能自杀的。也许是那些当权者都怕对自杀的理性解释会破坏了生命的本质与价值,而这些本质与价值都是由国家定的,验尸官不也是国家养着的吗?既然你已经被认定是一时发疯,那么你对自己自杀的理性解释也只能是疯言疯语。艾德里安从古今哲学家中引经据典,说什么仅仅让生命降临到你头上是被动而不可取的,主动介入人生才是上策,我怀疑他的这番理论没有什么人给予关注。
艾德里安还在遗书中向警察道歉,说给他们带来了不便,还感谢验尸官将他的遗言公诸于众。他还要求将自己火化,把骨灰撒掉。因为快速销毁遗体也是一位哲学家的积极选择,胜过被埋在地下消极地等待自然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