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晚,我与钟斯君一道去一家名叫谢法德的餐馆用餐。这里的墙壁也罢餐桌也罢,还算赏心悦目。跑堂的悉数为中国人,而左近的就餐客人中却不见一张黄色的面孔。菜肴比起邮船会社的船上来,也至少要高级三成。我有钟斯君做伴,“噎死”(Yes)、“闹”(No)地说着英语,心情多多少少变得愉快起来。
钟斯君悠然地吞食着南京米做的咖喱饭,一面叙述别后的情形。其中有这么一段故事,说是某日晚上钟斯君——名后加上“君”字,便到底缺了朋友的感觉。他本是英吉利人,在日本前后住过五年。我于这五年之间(虽然吵过一次架)始终与他过从亲密。我们一起去站席看过歌舞伎,一起在镰仓海边游过泳,也曾几乎彻夜在上野的青楼里杯盘狼藉。那时他身穿久米正雄唯一一套做客穿的和服,猛然跃入旁边的池塘里。对于他而称君,首先便是对他不起,附带再说明一句,我之与他亲密往来,乃是他的日语高明的缘故,并非因为我英语说得高明。——说是某日晚间钟斯君去某处的咖啡馆喝酒,店里只有一名日本女招待,呆呆地坐在椅子上。此君平素一直像口头禅一般,口口声声嚷着说中国是他的喜好(hobby),而日本是他的酷爱(passion)。尤其当时是迁居上海不久,一定更是分外地怀念在日本度过的时光。“什么时候来到上海的?”“昨天刚到。”“那么不想回日本吗?”女招待被他这么一说,猝然眼泪汪汪地答道:“好想回去哇。”钟斯在英语句子中穿插进“好想回去哇”,还重复了一遍。随后微微一笑。“连我听她这么一说,也变得awfuly sentimental起来。”
用毕晚餐,我们在热闹的四马路散步。然后前往咖啡巴黎将去觇窥一下跳舞。
舞池相当宽敞。然而伴着管弦乐队的乐声,电灯光线忽红忽绿,变幻着色彩,这一点却酷似浅草。只是管弦乐队的巧拙,则浅草根本不在话下了。尽管这里是上海,但毕竟是西洋人的舞厅。
我们坐在角落里的桌子旁,一面啜着茴香酒,一面观赏一袭红衣裹身的菲律宾少女和身着洋服的美利坚青年欢快地联袂起舞。记得是惠特曼还是谁的短诗里说,年轻男女固然美,而上了年纪的男女的美则别有一番韵味。我一视同仁,当一对肥胖的英吉利老夫妇舞至近前时,便不由得浮想起这诗来,觉得言之有理。可是告诉了钟斯后,我这特特的浩叹,却被他付之嘻嘻一哂。据说他看到老夫妇跳舞,不问其肥胖还是瘠瘦,总也难禁喷笑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