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Homo erectus Pekinensis,以前称作Sinanthropus Pekinensis)最初是在北京附近的周口店那满是石灰岩的洞穴里被发现的。自那时起,人们又发现了中国早期原始人的其他标本(宾福德与何传坤,1985年;张光直,1977 a、1986年;贾兰坡,1975年、1980年)。周口店的发掘物被断代为大约公元前500,000年,其中的朴树(hackberry)果实可能表明早期原始人对可食性植物产品的兴趣,也可能是偶然落在那里。洞穴里有很多骨头,特别是那些鹿骨。虽然有些骨头似乎代表着人的食物,但大部分却是由鬣狗和狼带进来的,它们比原始人在洞穴里呆的时间更久。另外,大堆的小动物骨头,尤其是地鼠这类啮齿动物的骨头,显然是狼留下的。这些骨头被砸碎,并且往往被烧过,这显示出人类使用火的早期证据,尽管人类无疑在很久以前就已使用了火。周口店的大部分火堆好像最初并非人迹,但至少有一些火堆可能是人类用火。
民间文学故事相传“北京人”有嗜食人肉的习惯,这是不正确的;在周口店没有发现同类相吃的证据。宾福德及其合作者们(宾福德与何传坤,1985年;宾福德与斯通,1986 a、1986 b)指出,头盖骨的损坏,以前曾被认为是嗜食人肉的习俗,实则是食肉动物(很可能是鬣狗)所为。
在周口店以及中国和东南亚的其他地方,有极其丰富的石器:穿孔砾石和砍削器。更新世时期东亚的石器通常被形容为简单、粗糙和原始,但它们几乎与同时代的其他石器一样复杂。制造者显然精于处理坚硬石块,因此各种用途的石器似乎恰到好处。石器除了在狩猎中有显著的重要性外,在砍伐和刨挖竹子、蔓草和树木这类植物材料时也一定很有用。
有些发掘物在时空上分布很广,填补了从“北京人”到现在之间的空白。在别的遗址中,类似“尼安德特人”的个人,被断代为从10多万年前至5万年前,已在广州附近的马坝发掘出来。到公元前50000年,在靠近中亚的地方,尼安德特人已发展起颇为复杂的文化:他们盖起了房屋,掌握了复杂的石器技术,并实行了相当讲究的墓葬。在苏联的特希克-塔什,此地离中国西部不远,发掘出了一名尼安德特人小伙子,在他周围摆放着熊的头骨,身上覆盖着红赭石;在伊朗的沙达尼尔洞穴,拉尔夫·索尔基发现了墓葬,里面的死者用药草遮盖或装饰。这大概是复活生命或保存遗体的葬仪之残迹。于是到了5万年前,在中国的邻近地区,无疑也在中国,人们正开始将植物和动物不单纯当作食物看待。
通常以为男人(注意性别)在农业出现以前基本上是猎人。这不正确。人类是杂食动物,正如我们的营养需求、行为模式和人类文化学中普遍记载的生活方式所证实的那样。与动物王国的大多数成员相比,人类具有相当奇怪的饮食要求,总的来说我们是和别的灵长动物共有这些要求。与大多数动物不同,我们不能制造维生素C,但必须消费它。我们需要异乎寻常的大量蛋白质,且不能像有些哺乳动物那样合成许多氨基酸。我们是大动物,因此有大脑袋要支撑;于是我们需要食用大量的卡路里。在维生素丸问世以前,人类可以确保健康的惟一方法是吞吃各种各样的食物。人类诸群体曾经依赖几乎是单一内容的食物如肉(爱斯基摩人的)、谷物(中国人的)和水果等而生存——差不多每一个可能的特殊品种均在某处有发现——但总是以人丁不旺、饥馑不断或有损健康为代价。基本食肉动物已罕见和边缘化,因为更新世时养活它们的庞大物种已经灭绝,而且有可能在更新世时就已罕见和边缘化,还因为更新世时期的植物与动物一样丰富,故而肯定不会被能够利用它们的群体忽视。陆地动物的肉除了提供过多的饱和脂肪以及别的化学品外,还能提供少量的维生素C,因为人类必须依靠它而生存。可是人类却不能消化长链碳水化合物(纤维素、木质素等) ,也不能对付在成熟植物组织中的鞣酸以及别的普通化学品。我们被限制于柔软食品脂肪、糖、淀粉类食物和蛋白质,即种子、果实、嫩叶幼芽、块根和动物。这类食物在开垦不久的地区最大限度地出现,并渐渐回复到成熟的植物群落。刚被火烧过或被水淹过的地区尤其丰饶;生长一两年后便烧一下是很理想的。所有的人类群体都知道火,并且大多都利用它来开发土地,以符合食物生产或类似的目的。因此似乎极有可能的是,当我们适应了第三纪上新世和中新世时期非洲以及其他地区的干旱后,我们就把高度智慧、极端灵活的行为举止及社会制度与广泛的营养需要结合起来了,并且变成了火的追随者和用火先驱。
或许人类历史中最重大的一步是决定种植和培育食物。不过几百万年以来,人类为其需要和欲望找到了充足的食物。从种子、插条或萌蘖枝中长出植物的事实为大多数狩猎者和采集人所了解;没有一个生活在荒野之中的人会对此长期一无所知。因此,农业不必像做决定一样被创造或发现。很多人以为是人口压力迫使中国人发展精细农业,而真实情况要更为复杂〔下列叙述主要引自:安志敏(音译) ,1982年; J·冈纳·安德森,1934年、1943年;白馥兰,1984年;张光直,1977 a、1986年;郑德坤,1959年;何炳棣,1975年;高广仁(音译) ,1978年;米查姆,1975年、1977年;皮尔逊,1981年;香格劳,1978年;沃森,1969年、1971年〕。
农业最早不是在东亚、而是在近东以及邻近的东南欧发轫,在那里,狗在公元前14000年被驯养;小麦、大麦、绵羊和山羊在公元前10000年以前被栽培或驯化;接着牛、猪、鹰嘴豆、小扁豆以及可能还有一些别的食物,在公元前6000-5000年被驯化或栽培(栽培或驯化是指野生种群的遗传变化;栽培或驯化的种群是人类有意或偶然选择的产物。有关早期农业的叙述,见本德,1975年;哈伦,1975年;里德,1977年;佐哈里,1973年)。不久以后,耕作在北美洲出现,那里已知最早的栽培物是墨西哥的辣椒和南瓜,而在公元前8000年左右的南美洲,秘鲁的利马豆则被开发。时间上的这种巧合十分有趣,正像豆科种子在所有地区的早期栽培一样(豆在墨西哥比大豆在中国栽培得早)。农业在新、旧大陆均被独立地发明出来了。
同时,东亚也发明了陶器。数十年来,人类学家认定陶器是与农业一起出现的,它与磨光石器一样,构成了新石器时代的某个部分。最早的陶器确实与最早的农业在同一时间出现——但在世界的中间地带,在日本,最早的绳纹陶器却被断代为公元前10000年以前。而在中国和东南亚北部,很像绳纹陶器的陶器则出现在公元前8000-7000年以前(张光直,1987年)。
中国最早的已知农业是在北方,特别是在黄土地带以及毗邻地区。从农业的源起到早期的文明,活动的中心似乎一直在陕西的渭河流域以及从渭河流经中原的黄河流域地区。然而,中国的其余地方从未落后太多,至少另一个重要的中心已知是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别的中心则被猜测为南方的某些地区。
公元前6500-5000年,裴李岗及相关文化存在于黄土地带,并伴有栽培的粟(Setaria italica)、稷(Panicum miliaceum) ,驯养的猪、狗和鸡(张光直,1986年)。除了狗(很久以来就是人类的伴侣) ,或许还有鸡以外,显然全都是当地的栽培物和驯化物,而鸡则非常有可能是从南方传入的。到了公元前5000年,从满洲到越南,别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繁荣起来,而且仰韶文化将美丽非凡的彩陶和大型村落带入了黄土地的画面。就算整个华北当时的文化落到了后面,但也不会非常落后。总的画面是各个地区稳定发展,并伴有大量相互影响,却并无移民或被外来民族取代的迹象。
我将把半坡村当做典型的新石器时代村庄来论述,因为它在所能找到的文献中被描述得最多,而我又参观过。半坡大概在公元前6000年拥有了农耕,尽管其农业是从始于公元前5000年的仰韶阶段起才更出名。半坡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附近。意味深长的是,在中国最早的诸王朝中,有很多重要城市也都靠近西安,那里是伟大的长安城所在地,为唐朝中国的首都。它的位置几乎正好处于该国的中心(虽然常被说成是位于西部,因其处在中国古代核心部分之西)。西安海拔约1,200英尺,坐落在开阔的渭河流域,该河流经秦岭北侧及其北面高低起伏、干旱少雨的黄土地带。由此,它恰好处在中国生态大分水岭的寒冷干旱一侧,却又位于一个温暖的地区,夏季非常炎热。这里雨量很小,年均降水略低于20英寸;但丘陵雨水较多,因此高大的秦岭很湿润。西安位于雨水被遮的干燥凹地,但它附近却有渭河的巨大水流,而且几条较小的支流也从湿润的秦岭群山向北流去。于是该地区在两相平衡之下给水充足。
在今日的半坡,工人们挖掘新地区所使用的工具,与那里最初的农夫所使用的工具,其区别仅在制造它们的材料上。这并不意味着现代工具的原始,而毋宁说半坡人是先进、熟练的工具制造者。不远处有很多别的早期农业村落,尽管没有一个被证实与半坡一样古老。在渭河下游,就在更靠近它与黄河的汇合处,坐落着庙底沟文化遗址,只是时代略晚,各方面都与半坡遗址非常相似,除了用花卉图案取代了半坡陶器上的鱼类图案以外。半坡最早的农作物是粟;显然从一开始就饲养了猪和狗。猪(与稍后的绵羊一样)显然是在当地驯化的,与近东的驯化物无关(何炳棣,1975年)。此后不久有了鸡,可能是在华南驯养的。野生原鸡(鸡的祖先)可能天然出现在半坡北面。食用的粟是Setaria italica,可能是野草Setaria viridis(=S.lutescens)以及Panicum miliaceum的栽培种类。它们的始祖出现在整个北半球干旱温和的地区,因此在考古现场往往被当做野生采集的谷物而发掘出来。S.italica(可能还有P.miliaceum)的栽培在中国取得了成功。使野生作物变成栽培作物的遗传变异,几乎可以肯定是出现在一个广阔的地区,而初期的培育就在该地区进行。这可能涉及几十个或几百个遗址,其覆盖面可能为华中的全部,或黄土地带的全部,或其他某个大区域的全部。
当然,中国早期的先民并没有把自己束缚在这样一张匮乏的食品单上。他们吃竹笋、柿子、草种、胡桃、松子、栗子、桑葚以及诸如鱼、蛤、蚝和各种鹿类的野生动物。装满种子的储藏罐是常见的发掘物;它们包括有盖的小坛子和类似于扑满(piggybank)的有窄缝圆罐(这就是扑满的由来吗?)。杵和臼、上下磨石用来碾捣种子。在半坡,正如在别的遗址一样,相对于野生及野生类的食物,栽培食物的比例明显与日俱增。
此后出现了牛和马。Brassica(白菜)种子在公元前4000年半坡的坛子里被发掘出来。但绵羊、马和稷就不那么容易被断定年代了。前两类已在半坡被发掘出来,但很可能是野生猎物:它们的骨头很少,因此没有显示出驯养的痕迹。惟独把这三种食物放到一起的其他早期证据是在一处遗址——山西的丁村,很久以前在考古条件不太理想的情况下曾被发掘(毕士博,1933年;何炳棣,1975年)。绵羊很快就被驯化,但山羊直到大约公元前2500年庙底沟二期文化时才从其近东原产地传入这里(何炳棣,1975年)。稷在公元前4000年出现于欧洲(哈伯德,1980年) ;可能是从中国经由中亚传去的。为完成这幅画面,大麻或称Cannabis sativa(在现代社会更以印度大麻而为人熟知)显然也被栽培了。中国人主要把它当做可以食用的种子和织布用的纤维植物来使用(他们当然知道它的其他性质。它在中国被当做麻醉剂或止痛药使用,而且李时珍写于1593年的草木志巨著《本草纲目》也把它评论为“令人见鬼狂走”)。汉麻是世界上已知最早栽培的大麻。
桑和蚕在半坡已为人知;一只剖开的蚕茧被发掘出来。没有结论性的证据表明蚕已被养殖,但大多数权威人士都推断已被养殖。果真如此,这就是另一个第一了,即已知最早的昆虫养殖(蜜蜂只是在几千年后才处于人类的控制之下)。看来极有可能的是,其他农作物也已被栽培;小宗的蔬菜和药用作物只会留下极少的考古记录。例如锦葵(Malva)就有可能;它在中国早期历史上曾是主要的蔬菜。
关于新石器时代的这些先民如何耕作,拥有何种土地,考古学家们看法不一。何炳棣(1975年)提出,他们在香蒿-青草的干草原上实行固定的高地耕作。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种土地长满树木,因此农夫们实行刀耕火种的农业。何炳棣(1984年)作了回应,他指出,遗址都在河畔溪边,而由于随后受到侵蚀,往往加上了台脚。我们知道,山区肯定会植树造林,冲积平原也是如此,但碛原与高原则极可能是旷野。此外,人类,特别是猎人和无知的农夫放火与追随火的嗜好,也肯定保证了大量的燃烧,从而导致了更大的旷野。在整个有文字记载的时代,草地通过持续不断的燃烧而形成,并在中国扩散开来。最后,引起争议的这个地区在气候上类似于美国的大草原和大平原,波尼族印第安人及其同胞就是在那里洪水漫溢的冲积地上实行耕作的。
到公元前4000年,大的农业村落在中国已星罗棋布。饮食是丰富多样的:野生食物补充了粟与肉食,而少数蔬菜则添加滋味。食物被煮和烤,还可能被蒸。美丽的彩陶看上去很像同时代近东和中亚的制品,因此自冈纳·安德森(1934年)以后的学者们都在推测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有人不同意这种说法(何炳棣,1975年)。我的看法则是,相似性总是不会弄错的;横跨干草原和沙漠的间接联系似乎不可否认。影响无疑是双向互动的。
南方的王国也促进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发展。一个特别有名的遗址是灵窟,位于泰国北部,由切斯特·戈尔曼发掘出土,那里的植物遗存被断代为公元前9000-7000年(戈尔曼,1970年;参看索莱姆,1970年)。宣称这些遗存物含有耕种或栽培物质的说法都经不起时间的检验。可长江三角洲马家浜与河姆渡的先民看来是已知最早的种稻者。长粒稻籼稻或indica)和短粒稻(粳稻或japonica)两者的并存,表明把稻子基本划分为两大类始于公元前5000年以前。
新石器时代初期的中国丰饶的环境曾经历过明显的改善;公元前6000年左右,较湿润温暖的时期取代了和现在一样恶劣的更早气候阶段。在半坡村民共享的天地里,有大量的猎物、野生水果、坚果、鱼及蔬菜,而在一二千年间,农业只提供了其生活必需品的极小部分。他们并未由于匮乏而转入栽培或驯养。那么究竟为什么呢?卡尔·索尔(1952年)纯粹为了向流行思想发起挑战,在纯属推测性的章节中,提出了一种既荒唐又有见地的农业发明假说。我们从现代经验中得知,生活在真正贫困边缘的人们并不实验:他们负担不起实验费用。在富人中产生的发明要比在穷人中产生的多;要看清这一点,人们只需将美国或法国的农业研究机构与孟加拉国或海地的这类机构加以比较,或者将致力于为富人研究牛肉和羔羊肉的做法与致力于研究大麦、粟、木薯和其他主要由穷人食用的农作物的做法相比较就行了——即使在近几年来相当自觉地努力纠正这种状况之后仍是如此。
此外,索尔还断言,很多并无国家及文明荫庇的人,其实极少处于贫穷或困境之中。饥荒、赤贫及其伴生问题,可能正是国家连同其税收、战争和由法律所维持的社会不公平一道创造出来的(参看萨林斯,1972年)。
这一理论使很多认为农业的发明与发展是建立在贫困基础之上的理论不能成立了。按照索尔所说,贫困并非发明之母。近年来,考古学家们赞成博塞拉普(1965年)的理论,他认为人口压力导致了对食物基地的压力,迫使人们要么发明创造,要么忍饥挨饿。这种人口压力模式往往与一种理论相结合,该理论声称更新世晚期许多动物种群的灭绝(或许与作为某种成因的人类狩猎一起)造成了食物短缺,这使人们转移到食物的植物来源上。马克·科恩(1975年)从这个观点出发,提供了特别可靠且详细的分析。
但这一模式不可能适用于中国。事实上,发明了农业的狩猎民族与采集民族,肯定是通过内部规定、战争或迁徙来控制其数量的,如同所有这类群体都似曾做过的那样(考吉尔,1975年) ;如果面临资源基地的压力,它们会乞助于这类解决办法,或者忍受饥荒,而不是去发明。在华北,与博塞拉普的理论相反,农业肇始于气候和环境正在改善之际,且在气候继续改善时得到了发展。但在另一方面,农耕又被普遍认为不如狩猎与采集那般有趣,以至许多或者大多数农耕民族——尤其是包括中国人和编造了伊甸园故事的近东人在内——都有人类堕落的传说,从不事稼穑而养尊处优的国家到“靠额角的汗水谋生糊口”的世界。
需要解释的是,人们为什么会希望有更多的植物和动物食品靠近居所呢?最早的农业不能导致食物实际产量的任何惊人增长;只有经过若干年或若干世纪的选种才能做到这一点。毋宁说,人们肯定是出于控制食物位置的愿望而开始农耕。马克·科恩所说的更新世结束时世界上大部分大动物群的灭绝迫使人们更多地强调植物的情况,被农业早先出现在可食性植物日渐丰富之地区的事实弄复杂了。更新世晚期的动物相继灭绝,在近东、墨西哥高地或东南亚山地并非十分显著;而在美国西部、北欧和没有早期农业的其他地区却很明显。因此,动物渐次灭绝论本身显然不能充分地解释农业。
理查德·麦克尼什(1977年)强调了交换在农业起源中的重要地位:在世界各地,农业最早出现于交换及联络中心、大路交会处以及中心场所。在交换集中地的人们适于较早耕作的原因有两条:他们准是跟上了新的发展,包括植物及其用途的所有新信息在内,而且他们总想手头有些东西去交换。这种交换诱发模式解释了农业为什么在交易地点出现、而难得在别处出现,并解释了农业为什么沿交换路线传开,以及为什么未能早早地兴起或出现于人口稠密而气候适宜的三面临海地区,比如在澳大利亚南部、南美洲南部、大部分岛屿及很多沿海地区(在东亚,日本是一个被海包围的国家,确实很早就有密集的定居人口、陶器和别的新石器时代特色,但在公元前数百年之前,却没有明显的农业发展)。中国南部边疆的现存文化证实了交换与抢劫模式。拥有良田的农耕部落强化农业经营,生产商品,而且还使土地靠近居所,以最大限度地防止被劫(富雷尔-海门多夫,1962年)。
因此,我认为中国的古代居民是在环境日益丰富的时期开始从事农业的。更新世的结束可能迫使他们比以往更加转向植物,但他们却是在已经适应这一点、并确立了看来对于实验不可或缺的稳定性之后,才开始考虑农耕的。生活在富产植物性食物之地区的人,与其他多半拥有较好动物或矿物资源的人交换此类食物。为了手边能拥有这些植物并防止它们遭到抢劫,植物性食物的交换者鼓励将食物性植物靠近村子栽种。或许他们起先只关心投下的种子里长出的植物,但不久以后便体会到了精心种植的好处。
就我们目前所知,在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早期文化通常出现并兴盛于交换中心:西安、靠近渭河与黄河的汇合处,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或许别的中心点尚有待于被发现,但不断增长的迹象表明,历史上远离主要交换路线的边缘地区,在史前时代也是边缘地区。
从公元前4000年左右到公元前2000年,中国的进步显然在于人口的不断增加,物质文化的日益复杂化,伴随着社会不均而加剧的墓葬分化,以及尤其是对农业的依赖日益增长及由此引起的迅速扩张与提高(白馥兰,1984年;张光直,1977 a)。形形色色的先进磨光石器用于农耕:鹤嘴锄、割刀(常是小的半月形,像现代东南亚的金属割稻刀) ,以及中国现代大砍刀、铁镐等的始祖工具。谷物在考古现场大量存在,其中最突出的是北方的粟和南方的稻,而交换以及粟的向南传播,则确保了两种谷物的广泛分布。公元前2500年前,从台湾到中印度都种上了稻子。种在无水灌溉的旱地上的稻,就像如今种在东南亚山区的稻一样,需要均匀分布在生长季节的80英寸左右的雨水。自公元前2500年起,甚至从更早的公元前3000年起,稻子就在并无很高水位的地区得到了充分栽培,该作物必须湿地生长,或引水灌溉,或在能保湿的地里。稻子在平时漫满了水,而在当庄稼成熟时又渐渐变干的地里长势最好(如果谷物陷于不流动的水中,就会腐烂) ,所以最早的水稻灌溉,肯定是通过开沟挖渠而扩大季节性漫满浅水的低草地及泥沼来实现,使之自然生长。认为稻子曾是“芋地里的杂草”的陈词滥调看来是不正确的。水稻在始终积水的地里长势并不好,会被长得更高和更富攻击性的植物(包括芋这种现代稻田里令人讨厌的杂草)扼杀。
水牛的明显被驯化,出现于公元前2500年。一处著名的遗址出土了甜瓜、芝麻、蚕豆和落花生这类令人惊奇的种子,导致了有关它们曾在中国古代存在的一些极不负责的断言。然而,前三种已知是历史上从近东传入的(罗佛,1919年) ,而第四种则是南美洲植物,在16世纪末或17世纪初传入中国。
新石器时代中国人的生活,肯定非常像现代东南亚的无政府文化(non-state culture)的生活。那里有猎头的好战之徒和精细的耕作者,有才华横溢的艺术家与礼仪舞蹈动作的设计者,却没有政府组织与文字表述,这些人目前仍生存于从印度和缅甸一直远至印度尼西亚的地区,以及台湾与外界隔绝的地方。较弱小的部落,不能藉战争手段增加其财富,被迫更集约地耕作并积极地交换。该地区盛行这样一种首领模式:最有能力调解争端和安排社会事务者,会获得显赫的名望,并往往伴有财富,他会通过摆庆功宴使自己的地位合法化,并最终成为再分配制度的核心人物。他组织宴会和庆典,其他人则为此提供吃的或分派的物品(这些庆功宴可能很像美洲印第安人的冬季赠礼节)。今日中国社会的地方领袖,也靠使用同样的技巧——作为仲裁人和贺宴组织者——来发迹及增加实力。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较奢华的墓葬中,随葬品多的男子肯定与此类似;他们可能是父系氏族部落的首领。毋庸置疑,战争、交换和重新分配模式为农业的强化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新石器时代华北的先民有可能是母系和“母权制”的氏族,不管这个常常用错的词是被怎样理解的。中国当代很多考古学家都支持这一立场,因为它符合马克思与恩格斯支持的进化论。而中国之外的学者则通常不同意。其实双方都没有确切的证据。新石器时代初期的墓葬似乎表明,这是个平均主义的社会。个人被单独(或在同一性别的小群体里)埋葬,并伴有一些随葬品。北美洲的波尼族印第安人,是个母系氏族的部落(韦尔特菲什,1965年) ,过着颇像半坡考古遗存显示的那种生活,而他们的很多邻居如奥马哈人等,则是父系氏族。
毫无疑问,至少新石器时代的一些部落,最可能的是那些在渭河与黄河流域以及华北平原的部落,所操语言为原始的汉藏语系。华南除了有瑶、髳(苗)以及或许还有一些南岛语系民族的祖先居住外,可能还有讲泰-卡代原始语言者(本尼迪克特,1942年)。沿现在的中国北部边境一线,讲阿尔泰语系者肯定分化成了今日蒙古人、土耳其人、通古斯人、朝鲜人和日本人的祖先。汉人在古代只是许多民族之一,并未像现在这样在该区域成为压倒性的多数。看一下公元前3000年时的这一地区,任何人都会选择傣族、苗族、瑶族或别的群体作为“最有可能继承的”人(当然那时还没有自觉的民族主义者;有关防卫安排和其他方面的考古发掘证实,每个村落或村落群都是独立的组织)。中国在史前的进步,似乎是由东亚许多地区多种语言背景的民族的众多小发明共同促成的。考古发现正日益揭示出,重要的发明与发展在中国广泛产生,地方传统也以大致平行的速度取得进展,每个人都借鉴着其他人的经验,从而导致了若干相似性的界定,张光直将此称为“龙山文化的地平线”(张光直,1977 a)。
大约到公元前3500年,农业传入了满洲,而1,000年以后,有棱凸纹印的灰陶又全都从满洲经西伯利亚传入了欧洲。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农业与畜牧业在中国西部繁荣起来,特别是在齐家文化中,灰色陶器复杂多样,并重视牲畜饲养。到那时,农业肯定已沿着连续不断的路线从中国扩展到近东。牛和马在中国的大量存在证实了这一点,就像粟的栽培出现在西方社会一样。小麦和大麦,在中国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未曾发现,却已在历史的黎明期全面移植,肯定是在此时前后来到的。公元前5000年左右,它们已在阿富汗及毗邻地区或中国边境附近移植,并且肯定至少早在新石器时代就被偶尔引入中国(在一处龙山文化遗址中有小麦,却被装在该历史时期之后的一个坛子中,嵌埋在那里;何炳棣,1975年,第73页)。小麦和大麦适应了冬季降雨的气候,因此在跨越中国最西部近乎无雨的地带时明显减缓了传播速度;对中国人来说,它们看来肯定不如粟,粟已适应该地区酷热多雨的夏季。因而,只有抵达冬天也湿润适宜的地区后,小麦和大麦才会流行。此后,蓄水技术用于栽培小麦和大麦,中国人决定种植冬夏两季作物,即以冬季的小麦和大麦与夏季的粟和荞麦轮作,而近来则更多的是与高粱和玉米轮作。对完成这种循环轮作必不可少的技能与技术,以及开发适应这种循环轮作的作物品种,肯定都花了很长时间;只有人口高度密集才会使这样大的努力具有价值。的确,在赋税迫使人们增加农业产量之前,小麦和大麦可能并不重要。故此我们不能因为新石器时代遗址中缺少小麦和大麦便推测它们未被发现;它们可能被认为是稀罕的输入物或珍品,没被当成农作物。
在南方,龙山文化渐次衍化成考古遗物并无二致的众多遗址,通称为和平文化。和平为越南的一处遗址,用它来命名整个中石器时代和早期新石器时代的东南亚传统,包括数万平方英里地区内一万年间的历史进程。
人口的增加在这个时期显然很重要,然则为什么会出现人口增长?如果这是对农业的自然反应,那么为什么不集中在南方呢?那里的稻子和块根作物比干旱北方的粟提供了更多产和更牢靠的基础。在该核心区域,相对于农耕文化复合体的原因而言,人口的增加肯定会导致更多的结果。由于猎物的枯竭及其聚居地的减少,再加上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劳力从事农耕,似乎导致了对农业依赖的增强,但人口的增长本身必须加以解释,倘若在纯农业社会中有众所周知的限制人口倾向的话。龙山文化的人口比其农业可以养活的人口要少。中国在20世纪仍大量依靠常称作(如果不是非常准确地)新石器时代农业体系中的相同农作物,因此龙山文化的先民无疑可以维持比他们曾经维持过的更多的人。人口的增加在这一个案中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关于人口增长有一种可能的说明,就是假定冲突的存在模式,这种冲突由于产品以及——一言以蔽之——贪婪的增加而加剧。人们想要得到更多,除了交换还有抢劫:正如萨林斯(1972年)所云,抢劫不过是交换的一种极端情形,其回报格外低,也可以说不存在回报。日益复杂的产品和日趋严重的冲突导致对社会控制的更大需求。社会中强势者和弱小者之间的差距在拉大。村子里的头面人物可能是军事首长、最成功的社会仲裁者或富人。凭借一种手段获得权力的人,会用另外的手段来巩固它:富人力争政治成就,政客力求财富,不一而足。我猜想,在有许多致富机会的扩张经济中,正是富人掌握了权力,然后着手巩固自己对政治的控制。而在静止经济中,则由能说会道者和擅长管理者——从政者和政治家——掌权,然后再靠攫取财富来加以强化。在战争状态下,军事首长接管和获取政治与经济权力。所有这些走向成功的道路,可能都存在于龙山文化的村落里;在每一个共同体中,谋取权力者可能会遵循复杂的模式,同时还使用各种策略。其最后结果是,作为经济活动日益增长的副产品,社会分层也日益加剧。
伴随着权力的逐渐集中,人人平等、共同支配生产资料的平均主义村社已不复存在。随之消失的是很多限制人口的因素。人们感到不再能完全把握自己的命运。他们也不再能回避小家庭缺乏劳力的问题。需要更多的劳动和产品,而得到它的惟一途径则是增加家庭的劳动力。由此开始了中国经济史上的恶性循环:食物产量的提高导致人口的增加;而增加的人口又导致了对食物的更大需求和由此产生的对农业集约化的要求。在国家出现以后,赋税使农民的生存更为艰难。他们不可能积攒财产,只能寄望于孩子,与之一起劳动,并在年迈时依赖其赡养。
文明在近东始于公元前3000年,在中国始于公元前2000年以前。中国最早的著名文明是商朝文明,传统上定代为前1766—前1122年,而现在据大多数学者认为则要略晚一些;目前提出的年代范围介于上述年代与大约前1500—前1000年之间。商朝以前是朦胧不清的夏朝,传统上定代为始于公元前22世纪。直到最近,这一朝代都被认为是传说时期,但那个时期的几座城市或曰大镇已被发掘出来,这些城镇后来成为商朝的辖区,同时还出土了大量美丽的青铜器。所以青铜时代的文明确曾在华北中部繁荣过,而且它充分标明了夏朝的存在(关于中国文明的黎明,见巴纳德,1972年;张光直,1986年、1977 a、1979年、1983年;郑德坤,1960年;古德炜,1978年、1983年;李济,1977年;保罗·惠特利,1971年;威利特,1965年)。
最近在满洲南部进行了更令人惊奇的发掘。在这里,大型的村落、具有相当规模的庙宇、形形色色的精美艺术品以及高水准的玉雕,表明红山文化是处于萌芽期的文化,甚至比夏朝更早〔方滇川(音译)与魏凡(音译) ,1986年;郭旭(音译) ,1986年;孙守道与郭大顺,1986年〕。那里的资料把我们带回到公元前3500年以至更早的时候;大村落的起源可能在公元前3000年以前,与美索不达米亚城邦国家一样早(这些城邦国家在那时却更为先进一些)。这一文化繁荣所在地区,是历史上操阿尔泰语系者(通古斯人、朝鲜人及其他人)居住之地,因此在我看来,好像它是非中国文化,肯定不同(不过有所关联)于夏朝由以产生的华北中部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无论如何,在龙山文化区内发现的大市镇,表明红山文化并非孤立,因此我们对中国文明的起源仍有许多要探究的。
虽然没有属于商朝的历史记录或长篇书面著作,但我们确有大批文献,大部分是刻在胛骨和龟甲上的著名甲骨文。商朝的占卜,就是把这些东西加热至裂开后再根据裂纹以定吉凶,几乎和今日有些地方的占卜一模一样。由于问题和答案均用复杂的字样刻在龟甲兽骨上,这种字体现已能释读,我们因此获得了商朝生活中的某些内容,特别是王宫中主要事务的精彩记录。在这些事务中,狩猎与星象最为突出。
商朝文明创造了辉煌的艺术品,尤其是铸造出了青铜器,建造了大城市。商朝地处中国的心脏地带,从黄河中游起,北近北京,东入山东,南达江西。商朝实际统治的地域,从华北平原沿黄河上溯到洛阳西北的三角形低地,地当枢纽,位置重要,可能是发掘物最丰富和城市最大的地区。这一区域的中心是历史名城洛阳和郑州。商朝早期都城在洛阳附近被发掘出来,而郑州事实上复压在商朝都城之上(可能是,处于该王朝中期) ,该都城位于现代郑州的一块大得惊人的地区之下,包括人民公园与中心市场地区。在市场上,人们仍可以发现很多脆弱易碎的、浅灰色的粗沙质陶制水壶,实际上在各方面都与商朝的那些陶制水壶毫无差异。它们现仍是普通厨具,适用于当地烹调,非常理想,所以无需改进。商朝都城后来北迁至安阳附近的小屯,商朝在这里建造起最后、也是最壮观的首都——殷。文明的周边地区,从河北直到山东、江西,文化上各具特色,显示出其他王朝在当地统治的烙印(张光直,1979年)。
商朝文明依靠许多品种的粟和稷,也依靠稻子、小麦和大麦。略有一些二熟制的迹象,大概是粟,因为原始品种的稻子生长季节很长,不容复种。在商朝时期,中国比现在更温暖湿润;大象、貘、犀牛以及别的热带与亚热带动物群活跃在中部平原。然而气候的差异并没有大到足以允许稻子在湿地或灌溉区以外生长。该区域如今每年降雨20-25英寸,而黄河周围的中心区则降雨20-30英寸;旱稻在每个生长季节需要大约80英寸或更多的雨水。很显然,即使雨量再增加一倍,也不会允许水稻生长,何况该地区在商朝也没有过那么多的雨水。有一些迹象显示了商朝的灌溉,同时也不缺少对撒播稻种堪称理想的河塘。很有可能使用了一系列技术,从简单地往天然水坑撒种,到在积水低草地耕种,再到实际灌溉准备好的稻田。但可以肯定的是,教科书频繁提及商朝的旱稻栽培,实属谬误。
除了谷物以外,我们还了解商朝饮食中的肉类。猪、狗、鸡、绵羊、山羊、牛和马早就可以获得了,此外,水牛(据说是本地种,现已灭绝)也开始被驯养。大卫神父鹿(Elaphurus)的骨头是如此常见,表明这种动物也已被驯化(李济,1977年)。狩猎规模大,人们用网捕捉各种猎物,从象、犀牛到兔子与鹿。各种鱼和龟都被食用。剔去了肩胛骨和甲壳的献祭动物大概是捆起来放进炖锅的。商业为该地区带来了一些外传的手工制品;华中是龟的出没之地,而且有些种类的龟被查明原产于华南。海贝与鲸骨则表明了与沿海的贸易。
人们肯定会猜想,素食同样也是多样化并经过筛选的,但商朝遗址中植物遗存的公布与分析很不全面。殷墟的植物资料在进行分析之前就被毁于二战之中(李济,1977年)。周初的文献遗存证明了对素食的广泛熟悉,我们理应推想这些素食源自商民,并且可能反映了自那时起并无变化的状况。有必要进行考古方面的研究,并对甲骨文进行最新的分析。甲骨文提到了“麦”(可能这个字也涉及大麦)、“黍”和“粟”、稻、秣,以及几种重要的食物性树木:栗、桑(主要用于丝绸生产)、杏和枣。“果”字和“采”字已定形(吉布森,1937年)。所有这些字在商朝的书写中都是可以识别的象形文字。杏树的记载让人费解:一般认为,杏的栽培源自西亚和中亚,而中国却有它自己的杏种——“梅”(Prunusmume,通常错译成“plum”)。但在商朝字体中并未出现梅,却出现了杏。高粱在甲骨文中未提及,尽管有些出版物意见相左(安德森与保罗·布尔,稿本;哈格蒂,1940年)。
属于商朝的食器和酒具很多。但巴纳德和佐滕保(音译) (1975年)对它们的独断评论迟早将被推翻(也见张光直,1979年)。他们断定青铜器是在商朝中心地区发明,与合金于较早时在近东的发明无关。
在对陶器和青铜器的研究中,有关食物的主要结论是: (1)食物的配制和供应仪式化、规范化和复杂化; (2)礼仪是一桩至关重要的大事;整个文明的福祉显然被认为依赖于献祭及其他仪式的规范化,这意味着器皿和食物的正确排列尤为重要。现代中国的参拜仪式(“拜拜”)延续了这一传统,但显然没有商朝仪式精细缜密。(3)酒对商民是很关键的(“酒”——在现代汉语中为“含有酒精的液体”——是指早期历史时代的淡酒或发酵酒,而非通常翻译的葡萄酒)。他们有酗酒者的名声,而根据《书经》记载,其周朝继承人制定了很多法令专门反对酗酒,以免自己的王朝重蹈商朝覆辙,他们将商朝的灭亡归咎于其纵酒过度。这个故事得到了保存下来的大量饮酒巨器的印证。根据传说,商以前的最后一位统治者拥有“酒池肉林”——“肉林”意谓以干肉条悬挂成林。
食物似乎分为“饭”(“grain foods”)和“菜”(“dishes”) ;大概另有一个类别是点心(张光直,1977 b,特别是第23-51页)。饭的典型形态为一种稠粥,是被煮熟或蒸熟的;菜则通常是丰盛的羹。烤熟和炙熟的肉可能也很常见。除了食物性作物外,作为纤维的麻和丝也很重要;别的纤维植物也可能被栽培了,因为我们知道在随后的朝代里有一些这类植物。
商朝的耕作技术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耕作技术并无重大差别。尽管青铜时代已经开始,从而在大小和精致方面为金属制品带来惊人的增长,但农具仍用石头、骨头和木头制作,并局限于简单的、刈刀、锄、铲、镰刀、杵、和臼等。大的可能被拖着当原始的犁来用。鱼钩、网和石镞——富人有青铜镞——也是食物获取系统的一部分。水利灌溉似乎被大批的沟渠所证实,即使小屯的沟渠是城壕,它们也表明了对开沟引水技术的充分了解。稻子作为主要农作物而出现,这意味着对水的管理,故此可能存在小规模的局部灌溉,它为商朝文明带来了繁荣和城市中心,不过我们对此并无充分证据。显然没有大规模的灌溉工程。所以,中国的青铜时代文明是以十分简单的技术为基础的,这种技术与过去诸世纪的技术没有重大差别。
据魏特夫(1957年)所说,中国和亚洲大部分地区特有的中央集权、官僚政治的国家体制——在这种体制中,受皇帝个人领导的国家,拥有并处置土地——由中央对水利的控制来维持,并在很大程度上由此产生,而这种控制则由建设庞大的水利工程的需要引起。但这一假设处境困难(张光直,1979年;埃伯哈德,1977年;惠特利,1971年)。当代学者的共识是,旧大陆上对水利的控制往往是分散的,而国家早在大规模的灌溉系统出现以前就已完全建立,因此灌溉农业与高度中央集权的政府之间几乎毫无联系。魏特夫的假设对中国来说显然站不住脚。商朝文明似乎并没有大的水利工程,直到公元前三四世纪才见于中国;此前的工程不像北美洲一些土著文化如欧文斯河谷中派尤特人之类的灌溉系统那般大,而派尤特人,更不要说国家了,就连栽培的植物也没有(劳顿等,1976年)。
另一方面,传统农业的高产当然使国家的出现成为可能。我们难以天真地相信,人们先是产生了“剩余物”,然后再创造城市和精英来用光它。人们难得生产他们不打算利用的大量食物(或其他物品) ,而如果他们生产了,也肯定是更多地考虑直接满足某种用途,而不是去养活税吏、军人和掠夺成性的地主,这类人在全部历史中对中国农民而言代表着国家。不过很显然,除非农业体系有潜在能力养活他们,否则就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社会特征。这种潜力在政治状况需要时就明确地变成现实。
贸易在商朝文明中的重要性,张光直(1975年)作了论述,他认为贸易远比大多数学者的已有认识更为重要。流入商朝议事厅的龟甲、出现在那里的鲸骨和别的舶来物,以及商朝时在整个中国分布很广的文化相似性,都表明了广泛而又重要的经济联系。大部分交易是与其他比较先进的社会进行的。随意瞥一眼地图,便可看出黄河中游乃是何等天然的贸易中心。米盐交易广泛。日益增长的农业活动无疑导致了对盐的更大需求,到商代它对于保存食物已是不可或缺的了。“盐和铁”在后世作为交易商品的重要性众所周知,这在某种程度上肯定由商朝盐和矿石的重要性预示了。
或许值得一提的是,商朝的影响并没有直接扩展到新大陆。商朝文化与美洲印第安人文化之间的相似性在于经由白令海峡的间接联系,或完全归因于独立的发展。例如玉在商朝及同时代奥尔麦克文明中的重要地位,并非由于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而是基于这样的事实:玉是坚硬、强韧而美丽的石头,所有了解它的文化都深知其价值。人们所宣称的艺术风格上的相似性太过笼统,令人难以置信。并无食物性植物跨越太平洋,但如果文明间的接触充分,足以维持艺术风格的传播的话,那些植物也肯定会传播过去的。中国与新大陆的直接联系,必须等到15世纪欧洲航海家的出现。
同时,由于文明的兴起,整个领导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在小村庄组成的平均主义社会中,领袖往往不是氏族首领就是最好的调解人,均为杰出的政治人物。但随着物质财富的增长,专业化便出现了,商业也强化了,拥有大量财富越发重要了。在静态经济中,尤其是在一个很小的社会里,领导权就落到了最擅长处置财富的人手中,这典型地表现在再分配的盛宴或其他高尚侠义的行为中。
国王似乎产生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氏族结构。他们是最有权势之氏族长老,或对偶氏族的长老,因为伴有两个内部通婚的氏族或氏族之旁支的二元组织,好像在商朝占了上风(张光直,1979年)。商朝及其邻国的国王们不是纯粹的政治人物,他们必须组织和维持复杂而极其活跃的经济,为了做到这一点,他们需要让财富源源不断地流入国库,即不能光靠自由的部落民在时间和机会允许时交纳的粮食,而要靠更为可靠的进项,以维持宫廷、军队和主持庞大规模献祭的宗教机构。由此,国王从单纯的再分配者,即只需在收缴食物后再以大致相等的份额分配给原先那些缴纳者,转变成了统治者,即从整个国家攫取财富并将它分配给极少数亲信及其军事保护者。赋税与档案和法律一起在东亚出现(波斯纳,1972年)。
争议较多的是奴隶制在商朝社会中的重要性。共产主义的历史学家们感到他们必须把商朝设定为奴隶社会,这完全是因为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图式中,奴隶制是国家中劳工管理的第一阶段(许倬云,1979年)。可事实上,左试右探也罕有证据。情况好像是这样的:商朝的黎民百姓虽没有鸟一般的自由(或曰原始耕作者般的自由) ,但他们却并非古罗马或早期美国南方的奴隶。他们拥有权利、财产和作为人的某种地位。他们是“众”,即普通百姓(李济,1977年)。国家与平民共同创造了具有鲜明特色和相当孤立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