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饵?儿戏!”
“不管说他本人意愿怎么样,现在有个重要的问题——威尔森是特警出身,反侦察能力极强,即使他本人还没有离境,还藏在S市,而且还和你们说的’这个雇主有联系,会被引诱出来,但想要这个计划奏效的话,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们的人不能跟的太紧,被他看出来的话,毫无疑问,这个计划就’绝对会失败。但这跟着就是问题了——跟得不紧,你怎么保证沈先生的安全?沈先生能从威尔森这样的退役特种兵手下全身而退吗?他上来就是一刀,他能躲开吗?躲不开的话,怎么办?”
“张局,电话……市里对这个案件现在非常重视……”
“再重视也不能拿市民的人命开玩笑,这是现实,又不是黑帮仇杀,对方是冲沈先生来的,就让他们去了结恩怨?这简直闻所未闻……”
“张局,电话那头是部长……”
“那也不能干涉我们的办案决定,没听说那句老话吗?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有所不受!”
“不是公安部长,张局,是……国安部长……好像和威尔森假身份的那家公司有关……”
“……总之,对这个威尔森,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但你们的第一要务是必须全力保护沈先生的安全……景云,你小子,虽然不是警察,但我今天必须把你当警察看待了你知道吗,保护好沈先生的安全就是你的职责,记住,你在警校那些搏击课都不是白学的——如果你今天表现得好,有些事儿咱们可以含糊过去,如果表现不好的话——”
“啊,什么?”
“他连你也不带?!”
“就他一个人的话,能行吗?”
“噢噢,不是一个人,他自己聘请了保镖是吧?那也行,也行,还比派你上去好……”
“什么?!不是保镖?!”
“——是刘老师?!”
“你知道什么叫做监控静默吗?”
春天已经快到尾声了,夜风中吹来的最后一丝冷意,都已快被全数消磨,刘瑕和沈钦肩并肩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笑语声,街边小贩的叫卖声,商店招徕顾客的廉价音乐声,让沈钦只能拉开嗓子,仿佛叫骂一样地提问,将这话题的逼格丧失殆尽。
“监控静默,就像是电子静默一样,是安保链条的一种,”他侧过身,做了个回避的动作,这让经过他身边的年轻白领投来怪异的眼神:他们之间的距离还有一米以上。“这也是高端黑客圈子里很热衷的概念……发明比特币的中本聪就是这个概念的热门拥护者,高端黑客圈子的能量远超外界想象,但他们的人身安全和所掌握的巨大权力比不值一提。黑色产业链比毒品贸易更赚钱,但黑客却不像是毒枭一样拥有自己的保镖队伍,大部分亿万富翁都在偏僻市区的一角过着自己的隐居生活,我们的财富来自于网络,也一样用网络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安全。黑客通常有个固定的活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我们能做到监控静默——这意思就是,我们永远不会出现在监控录像里。对于这天网社会来说,我们是不存在的隐形人。”
“你就是监控静默的爱用人群。”刘瑕用总结的口吻,心平气和地说,“月湖山庄当然在你的势力范围里,我住的小区……办公楼……你喜欢用智能驾驶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主要是我也确实不喜欢接触阳光和人群……”沈钦嘀咕地说,谈技术时的酷劲消失了,他偷偷地看她的脸色,明显在琢磨刘瑕现在的心情:对他‘以身为饵’的决定,刘瑕并没有反对,只是平静地说了一句话,‘没有我的话,你能出现在人群里吗?’
——沈钦当时的表情,和张局答应他的表情一样,都是捏着鼻子往下咽shi……不过,和张局一样,捏着鼻子也只能咽下去了,再怎么注重她的安全,他也得承认,没有刘瑕的陪同,他连踏入芬兰型社交空间都做不到,更别说是晚上的南京路街头了。
再再再次窥探了她的表情,但还是一无所获之后,沈钦怀着那有些心虚的语气继续说,“不过……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啦,这就像是那些间谍走路都喜欢低头、戴帽子是一个道理,做黑客这行的都有点职业病,越少曝光越安全。”
刘瑕嗯了一声,并没有继续往下追问,甚至都没有注意身边来来往往的行人:威尔森已经知道了她是靠步态破案的,他当然改不掉步态,但一个更简单的破解办法是不要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以他的反侦察意识来说 ,这一点肯定能带到。
“所以,这就是你起网名的原因吗?暮色之王……因为你不喜欢在白天出门?”她换了个话题,“还是因为当时你很喜欢《暮光之城》?”
沈钦脸有点红:行走在人群中,对他来说依然是很值得紧张的一件事,但注意力更集中于对话之后,他渐渐放松下来了,现在已经不再提早夸张地做出闪避,躲避和他擦肩而过的每一个路人。“……是因为我当时很喜欢《暮光之城》。”
他是用破釜沉舟的沉痛语气承认的,仿佛已经预料到了承认的后果:在美国,喜欢《暮光之城》基本可以和脑残少女画上等号,就像是喜欢JustinBieber一样,承认这一点会让一个成年人迅速沦落到社交生物链的底层,招致各种理直气壮的鄙视和嘲笑。
刘瑕没有免俗,她的眼睛眯了起来,沈钦发射过一个可怜的狗狗眼神,像是在央求她嘴下留情,他已经完全不在乎迎面而来的外地游客们了。一个追逐荧光竹蜻蜓的小贩差点撞到他,都未能引起他的畏缩。和刘瑕在一起的时候,他越来越容易放松和快乐了。
刘瑕的眼睛继续眯成两弯好看的月牙,沈钦显得更可怜巴巴的,他举起双手,把她当佛祖求饶地拜拜,惹来路边人善意的笑声——不少人早就注意到了这对漂亮的小情侣,好几个孩子甚至好奇地跟着他们好几步路,来来回回地看着这对‘比模特还漂亮’的大哥哥大姐姐。
“好啦好啦,其实喜欢《暮光之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起码对你来说应该很自然。”刘瑕最终也绷不住了,她笑开了摆摆手,“爱德华不就从来不出现在阳光下吗,你不喜欢阳光和人群,很容易就能把自己投射到他身上,再说,《暮光之城》发行的时候你几岁?16、17?正是很适合这种小说的脑残年纪。只要喜欢的不是《五十度灰》都还OK——如果你喜欢五十度灰,一定要先告诉我,让我做好准备。”
沈钦的脸一下烧得通红,他结结巴巴,不肯被刘瑕的暗示吓倒,“为……为什么要先告诉你,你你……你要做什么准备?”
“噢,这样当我在你家随便打开一扇门,看到一屋子皮鞭的时候才不会被吓到啊。”刘瑕对他无辜地眨眨眼,“不然呢?你以为是做什么准备?”
“你你你……”沈钦结巴得更厉害了,他一跺脚,“你欺负人!”
“哈哈……”刘瑕笑,看到沈钦毫不在意地分开人群,穿过一群外地游客团,同时回头和她争辩,她的笑容更明亮,放慢脚步等他赶上来:抛开最终目的的风险不谈,这个任务其实对沈钦的治疗很有帮助,有个明确的目标在,他的自我意识降低了不少,融入人群也变得更简单,这是个很好的开始。“就是这里了,走吧。”
“真的要去吗?”沈钦有点畏难。
刘瑕干脆推着他往前走,“多运动对你有好处。”
“但是……”沈钦脚下生根,磨磨蹭蹭,“但是……”
“没有但是。”刘瑕把他推进前方的羽毛球馆,不由分说,语气已带上点娇嗔。“少年,动起来!”
每一次追凶行动,实际上都是警察和匪徒之间的心理博弈,双方的信息都不透明,在博弈中互相猜度,彼此误导,需要的心力并不比大国间的重要谈判更少:在警方对威尔森的追击行动中,威尔森方面很可能渗透了警方的通信网络,他们知道的是,到目前为止,警方的调查都还没有掌握方向,威尔森逃走了,不知去向,因没有方向,后续追凶已经暂停。
但真正的行动组来说,威尔森的后台雇主聘请威尔森来玩这个游戏,目的是为了获犬照片证据’,打破他身边的黑暗光环,也就是所谓的监控静默,获取他的下落。至于获取到他的下落以后想做什么……从措辞来看,那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而且,即使不考虑他的意图,暮色之王在深网显然很有名气,作为深网的背叛者(不管背叛的是什么),前任的明星FBI(也不管追击的是什么),在威尔森这个胆大包天的警察憎恶者眼里,他都是一枚闪亮亮的勋章,如果他主动走出自己的黑暗光环,暴露在‘阳光’之下,成为一个易被追击的目标,即使幕后主使者还保持谨慎,威尔森也很有可能会受不了这诱惑,想要扩大自己的战果,更别说,他身边还跟了一个买一送一的刘瑕,她和他交锋过,并破解了他的游戏,一样是个厉害的警察,也属于他会感兴趣的目标。
但,正因为如此,他们的出现才必须合情合理,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沈钦拒绝任何一个警察,甚至是连景云跟随,却只能捏着鼻子认下刘瑕的陪伴,也正是因为这点:沈钦对论坛的浏览并未留下什么痕迹,对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目前来说,他们就是一对已经把威尔森案视为过去,重新开始日常生活的小情侣,刘瑕作为心理医生,正在努力治愈沈钦的心理障碍。运动就是她开出的又一张药方,每天晚上,他们都会从自己家出发,穿过最热闹的南京西路步行街,走到附近的一间羽毛球馆打一个小时的羽毛球,然后再步行回家。
南京西路步行街上老外不少,很有利于威尔森进行观察,也是他下手的好地方,这个区域是旅游热区,有些便衣警察巡视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尽管沈钦本人非常不情愿,但南京西路附近的这处羽毛球馆还是被挑出来做运动场所,且,不管他多么热切地表示,整个任务的重点就在于来回那两段路,在没有监控的羽毛球馆,他们完全可以坐着聊聊天、玩玩手机,不必下场真打,刘瑕还是毫不留情地把他拖进场地,在明亮的灯光下,发出欢快地笑声,一次又一次的——
“杀!”
“扣!”
“漂亮!”
球鞋和地板摩擦出‘滋滋’的声音,一道道矫健的身影在球网两侧闪动,更映照出球场这一角的不堪,刘瑕姿势标准地发出一球,球速又慢,落点又正,沈钦如临大敌地耸起肩膀,左右迈步地等着,看到球飞出来,眼前一亮,立刻闪出去一挥拍——
‘噗’的一声轻响,小球……没过网,又没过网。
隔场的大妈忍不住笑起来,“小伙子,你是不是不太会打啊,你这个姿势不对的。”
沈钦的脸一片殷红,说不上是因为陌生人靠近的紧张,无法自如对谈的窘迫,还是在心上人跟前出丑的郁闷,又或者干脆就是急出来的一身大汗。求助的眼神闪向刘瑕,刘瑕笑着说,“嗯,他以前没打过,我教他呢。”
“噢噢,我说啊。”大妈心好,教沈钦,“那你们不应该上来就打呀,你先学发球姿势,来,跟着我——球拎起来挥一下——好!”
沈钦平时一直有锻炼体能,其实基础不差,被刘瑕虐了十几个回合以后,虽然依然很烂,但也渐渐找到感觉,可以形成来往,不至于专职捡球,大妈很欣慰,自己钟点打完了也不走,和球伴一起七嘴八舌地指导沈钦,“你要先预判落点,对对,就是这样——”
沈钦脸上的红潮一直没散去,但肩膀已不再绷紧,他不怎么回应,但大妈也不介意,因为他学得很快,再说长得好总是占便宜的,大妈不嫌他不礼貌,停下来喝水时还兴致盎然地问,“我昨天就看到你们了,昨天更惨啊,小伙子除了捡球以外什么也干不了……你们是男女朋友啊?”
沈钦的眼睛噌地就亮了,望向大妈的眼神充满好感,刘瑕看了直笑,她没撇清,但也不肯定,“您觉得是?”
眼睛黯淡下来,鼻子抽抽,又露出小狗样,委屈光波发射,没击倒刘瑕,倒是把大妈萌化了,“难道不是?——也有可能的,你们都长这么好看,讲不定是亲戚来的——是亲戚啊?普通朋友啊?男女朋友啊?”
沈钦急得要命,左看右看,刘瑕也看看他,拿球拍做枪,举起来biu了他一枪,笑得露出两颗虎牙,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开心——当然,她应该表现出开心,这是合理且谨慎的选择,虽然羽毛球馆没有监视,但很难说威尔森会不会想办法过来查看,而一个会带男友来打羽毛球的女孩当然应该很开心,但……她没法蒙骗自己,这情绪并不是表演出来的,她自己知道,是从她心底冒上来的泡泡,现在她真的很开心,看到沈钦受窘,看到他着急发汗的样子,一次次捡球的样子,甚至是他渐渐学会诀窍,眼里冒出小小野心,想要反虐她的样子,都让她感到开心——
“您问他啊,”她说,吹吹球拍,就像是吹枪口,“他说是什么关系……就是什么关系喽。”
“噢——”大妈自以为懂了,会意地笑起来,和刘瑕打配合,“小伙子,光做不说,不来塞的噢,女孩子态度很明显了嘛,你说,你说你们是什么关系啊?”
沈钦脸垂下去,不给别人看,但这没什么用——他长得太高了,大妈稍稍一弯腰就看见,低声和刘瑕通报:“脸红了脸红了……”
她的声音里,充满笑意,笑意里充满了善意,沈钦偷看她一眼,又看看刘瑕,肩膀上有一条肌肉鼓起来,“男……男女朋友关系……”
“哈哈哈哈。”大妈和球伴一起笑起来,空气里充满喜闻乐见的快活氛围,“好好好,男女朋友关系,小姑娘,你这个男朋友,有点内向的噢?这样好,老实!要把握住呀!”
刘瑕抿抿嘴,没忍住,笑了,她挑起眉毛看沈钦,“老实吗?喂,问你呀,老实不老实?”
“老实。”第一句说出口,第二句就更容易说了,沈钦点点头,脖子慢慢直起来,斜睨着她,也引述大妈的话,“要把握住呀,听到没有?”
刘瑕和他隔网相对,视线交融在一起,她看见沈钦唇角的笑意,看到那张英俊的,英俊的脸上更动人的表情:她在沈钦脸上看到过那么多触动她的情绪,悲伤的,痛苦的,勇敢的,畏惧的,焦虑的,同情的,温柔的,深情的……可没有一种表情,比现在的情绪更适合他,装点得他更好看——他的眼神里有笑,他的唇边有笑,这张脸是如此的年轻,如此的幸福,眉间毫无沧桑痕迹,就像是一株小草刚刚探头,这整个世界,都对他温柔以待。
她听到怦怦的声音,像是她的心跳,春风从打开的窗口吹过来,吹得她唇角上扬,冰河似乎正在渐渐融化,各式各样的欲念如鱼,悄然上浮,她想要,她想要……这一辈子,她从来都没有同时想要过这么多东西,这么多事情。
一个念头浮起,明知不该,但她还是情不自禁地想:如果威尔森迟点再来,该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