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在表达上比古汉语更精确,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它和祖先的灵魂有了裂隙,和拉丁语系倒接近了起来。记得我们讨论《春秋大义2:隐公元年》的时候,有人说书中的一段话简直就像GRE的阅读理解题,需要标记一下语法结构才能顺利地理解下来。的确,那段话完全是西式的复句结构:
两件事情前后发生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我更倾向于认为历史是作为一个个独立的片段模糊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任何有意无意地在不同事件之间搭建因果关系的努力都必须审慎地把所有的可能性考虑在内,而后者在史学的范畴内往往只是不可能的任务,遑论那些对历史人物求之唯恐不深的心理分析。这些努力虽然会为人们提供很多所谓人生感悟与历史借鉴,却常在获得文学色彩和实践价值的同时丢失了历史作为一门“学科”的严肃意义。换句话说,这些因果关系与感悟、借鉴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基于叙述者及阅读者本人的思维模式,最终成形为一座座风采各异的沙上之塔。而时间久了,历史便成了一部观念的历史。(熊逸著:《春秋大2:隐公元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55页)
如果前辈学者看到这样的语言,一定会骂他数典忘祖的吧。但这样的西式中文在今天的确越来越多了,一旦留心起来,就又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当代作家当中,不少人竟然没过基本语言关。
以前我觉得作家的优良中差取决于境界、风格、偏好等等,哪怕再差的作家,基本的语言运用总不可能有问题。他们当然会用错词语和典故,因为这是知识性的东西,而作家的知识底子往往并不太好;但他们总不可能经常写病句吧,这可就是纯粹的语言问题了。
后来我发现他们真的经常写病句,尤其是在用到西式复句的时候,主谓宾定状补的关系很容易发生混乱,简单说就是逻辑不清。他们自己都察觉不出,一般读者就更是察觉不出。还是我当年应聘图书编辑那次,笔试题里有一部分是对给定的文字做出编校,后来主考官说,我虽然把所有的语病和错别字都改正了,但有些语病正是他们想要的,尤其是那些英式复句,主谓宾定状补的混乱使它们具有了诗歌一般的朦胧美,我在把这些语句编校得准确无误的同时,也铲除了这些朦胧美,而从市场角度来讲,这是最要不得的。
当时我真是大惑不解,难道这些语病就放着不改吗?或者哪些要改,哪些不要改,怎么区分呢?
主考官倒是一个很有耐心的好人,把行业精髓指点给我,他说在拿到文稿的时候,首先要判断出它的市场定位,稿子在哪个定位,就按照哪个定位的标准来处理,我刚才之所以有些病句不该改正,是因为那是青春文学的文稿,在这个类型里最有市场的文笔就是华丽、繁复,又有点不知所云。所以我不但不应该修改那些语病,如果遇到太流畅、太正确的语言,反而要在编校的过程中刻意制造一些语病,把通顺的语言改得不那么通顺,最好是很矫情、很别别扭扭的。为了培养这种语感,平时应该多看一些年轻人写的自恋体的文章,越是无病呻吟越好。
那一次我真是很长见识,所以至今记忆犹新。当时我还指着一个答错的地方问他:“可是,这个简单句里的明显搭配不当,为什么也不应该改正呢?‘距离’只能用‘长短’来形容,不能用‘遥远’来形容啊。”
主考官露出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你不知道这是一句多受欢迎的名言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后来是晓雯告诉我这句名言是张小娴的原创,后来被误传为泰戈尔的诗,后来又有好事者补写了这首诗的全文,还居然有了英文原版。她很不能理解,这样出名的话我居然全然不知。是的,当年那位主考官也说过同样的话,然后叹口气说:“你实在太不了解时尚口味了,所以坦率地讲,你不适合做我们这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