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要讲语法的,而语法当然是要讲逻辑的。在中国百家争鸣的时代,逻辑也曾经得到过人们的重视。这是可想而知的,越是辩论盛行的环境,就越是需要辩论的各方都遵循共同的逻辑规范,感悟派和讲理派是永远说不到一起的。
那时候研究逻辑的有名家,也有墨家,只是昙花一现,诸子学直到乾嘉考据学兴起的时候才又受到一点重视,而这仅有的一点重视也没有分多少在逻辑的头上。西方自古希腊之后,对逻辑的重视被中世纪兴起的大学沿袭了下来。以前我们总是说中世纪是黑暗的一千年,除了宗教裁判所之外好像再没有什么耀眼的东西。实情倒也不全是这样,中世纪史的研究者哈斯金斯在《大学的兴起》里讲道:
如果说,古典文学作品和通俗文学作品的缺乏是当时大学文科课程设置的一个显著特点的话,那么相应地,对逻辑学或辩证法的高度重视则是另一个显著的特点。最早的大学法规,比如1215年巴黎大学制定的那些课程法令,要求学习亚里士多德的全部逻辑学著作,并且在整个中世纪时代,这些著作一直都是构成人文课程的骨干。所以乔叟才会说,学习逻辑学与上大学是同义的——学好逻辑学需要很多年。
在某种意义上,这句话完全正确,因为逻辑学本身不仅是大学的一门主要学科,而且它还作为一种方法渗透到其他各门学科中去,并且赋予其中世纪特有的基调和特性。三段论、辩论、按照一定的规范对特定命题表示支持或反对,在那个法律与医学并重、哲学与神学并行的时代,都成了学习知识的习惯。逻辑学当然要首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他的许多其他著作也因此很快成为人们的学习对象。所以,在1254年巴黎大学的课程中,我们也可以发现《伦理学》《形而上学》以及早先禁止学生阅读的各种自然科学专著。但丁认为,因为他创造的方法的普适性及渊博的学识,亚里士多德已经成为“众师之师”。作为“书本知识之父以及评论家之鼻祖”,没有任何其他学者能够像亚里士多德那样强烈地促使中世纪学人产生对教科书和规范思维的敬重。并且促使他们养成拘泥于形式思考的习惯。比如,对信仰看似构成威胁的物质的永恒性的学说被人们解释了,人们运用这位异教徒哲学家的方法创建了伟大而权威的神学体系。当一切都依赖于论证的时候,所有的文学形式的观念自然也就随之消失了。(〔美〕哈斯金斯著,张堂会、朱涛译:《大学的兴起》,北京出版社,2010年,第35—36页)
讲求逻辑的传统在西方世界里始终不曾中断,即便在基督教刚刚兴起的那几个世纪里,那些为后世奠定神学基础的教会博士们在诉诸信仰的时候也总是沾染着气味浓烈的理性因子。基督教历史上最伟大的神学家圣奥古斯丁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罗素在《西方哲学史》里讲到奥古斯丁一波三折地追寻信仰的历程,说他在青年时期就精通了修辞学,进而兴趣转向了哲学,他尝试着读《圣经》,但兴味索然,转而信仰了摩尼教,后来又叛教而出:
使人感到兴趣的是:圣奥古斯丁反对摩尼教最初的一些理由却是有关科学的。当他回忆,从一些卓越的天文学家的作品中所学到的一些知识时,他说:“我把那些作品和摩尼基乌斯所说的对比了一下,他以狂人式的愚蠢大量写下了内容丰富的关于冬至、夏至、春分、秋分、日月食以及其他我从世俗哲学书籍中学到的有关问题的论证,没有一样能够使我满意,但是我却被命令着相信这些,它们不但不符合我自己推算与观察的结果,而且还与它们互相悖谬。”他特别细心地指出,科学上的错误不能成为信仰方面错误的标志;只有以权威自居,说成是得自神的灵感时,那才成为信仰方面错误的标志。这令人设想,如果奥古斯丁生在伽利略所处的时代,那么他又将作何感想。
为了解决他的疑问,摩尼教中一位以学问最为高深著称的主教浮士德会见他并和他进行了辩难。“我首先感到他除了语法以外,对其他各门科学是极端无知的;而且即便是对于语法的知识也还是普通一般而已。但是他曾经读过塔利的《讲演集》,一小部分塞涅卡的著作,某些诗集,以及几本带有逻辑性的拉丁文摩尼教经卷。由于他素常习惯于讲话,掌握了一定程度的雄辩术,而且受到良知的统辖,显得如此温文尔雅,因而使人感到他的雄辩十分愉快而动听。”
他发现浮士德完全不能解决他在天文学方面的疑难。他说:摩尼教著作中“充斥着一些冗长的关于天空、星宿、太阳和月亮的神话”,这些和天文学家的发现是不一致的;当他问浮士德这些事情的时候,浮士德便坦率地承认了他的无知。“正是如此,我却更喜欢他了。因为一个正直人的谦虚比我所要探求的知识是更有魅力的;而我发现他在一些更为困难更为微妙的问题上也还是如此。”(〔英〕罗素著,何兆武、李约瑟译:《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429—431页)
读到这样的记载,我们会觉得奥古斯丁真是一个很有科学头脑的人,他之所以叛离了摩尼教,完全是因为摩尼教神学对宇宙的解释不符合他那个时代的科学知识。所以我也不免生出和罗素一样的好奇:假使奥古斯丁活到伽利略的时代,甚至活到今天,那么他又将做何感想呢?
而东方的思维方式,即便不讲感悟,也喜欢讲经验。我时常往返于中文论坛和英文论坛,越来越感觉出这种差异。在中文论坛里讨论法家学说,有人认为韩非子连自己的性命都没保住,可见自己肚里的学问不怎么可靠;当然有不少人起而反驳,然而我见到的所有反驳的论调都是强调韩非子其实只是知而不行,如果当真实行起来,谁能奈何得了他。
这种论调在各个领域里都很常见,反映了一种相当典型的思维方式,认为一个理论家必须首先是一个成功的实践家。看到有如此多的人竟然都是这样思考问题的,我当时非常吃惊。当然,例外也总是有的,嬴政如果也像各位网友一样因人废言,可能秦国的历史就会改写了。
我们更习惯于“实践出真知”,进而相信实践是达到真知的唯一途径。西方传统却以为经验性的知识都不大可靠,分析性的知识才是唯一可靠的,所以他们重理性,轻经验,而在所有的经验性知识当中,最受轻视的就是直觉知识,因为靠直觉得来的东西只能是言人人殊,既没法沟通,也没法检验。
所以,正如在中国一强调理性就会显得相当醒目一样,在西方强调直觉也最容易引起关注。像柏格森的生命哲学、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中国人可能不觉得这比禅宗的神秘主义高明到哪里去,但在西方人看起来就抢眼得很。我们看看近现代的社会思潮,中国人呼唤理性,西方人呼唤直觉,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我在读美学的时候,从朱光潜出发,很自然地读到了克罗齐。克罗齐的名气不太超出专业圈,普通读者可能并不熟悉,但很多人都听说过的那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正是出自他的笔下。当然,这句话并不是像人们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意指一切历史都是为当下政治服务的。
克罗齐出版于1902年的《美学原理》开篇的话就是在理性大背景下呼吁直觉的,当时我还不大理解东西方的这种思想差异,所以我很诧异,觉得这点道理有必要这么大张旗鼓地来说吗?现在看来,这段话真可以作为思想史上一段很有说服力的素材:
理性的知识早有一种科学去研究,这是世所公认而不容辩论的,这就是逻辑;但是研究直觉知识的科学却只有少数人在畏缩地辛苦维护。逻辑的知识占据了最大的份儿,如果逻辑没有完全把她的伙伴宰杀吞噬,也只是悭吝地让她处于侍婢或守门人的卑位。没有理性知识的光,直觉知识能算什么呢?那就只是没有主子的奴仆。主子固然得到奴仆的用处,奴仆却必须有主子才能过活,直觉是盲目的,理智借眼睛给她,她才能看。
现在我们所要切记的第一点就是:直觉知识并不需要主子,也不需要依赖任何人;她无须从旁人处借眼睛,她自己就有很好的眼睛。(〔意〕克罗齐著,朱光潜译:《美学原理·美学纲要》,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第7页)
后来看一些国内的书,说西方思想界呼吁直觉,所以我们也应该重视一下理性的弊害。这真是毫无道理的话,这就好像一个营养不良的瘦子看到邻家的胖子在吃减肥药,自己便也下定决心节制饮食一样。
我绝对相信,这个话如果发到网上,一定有很多人会不以为然地说:“难道你认为肥胖对健康无害吗!”我认真觉得金岳霖当年“逻辑救国”的念头即便稚气十足,但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