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丝边,F城自由赚稿人……
已婚。
丈夫是名医生,技艺高超。不爱讲话,不懂表达,刻板,简单。
医生很忙,总有人生总有人死,收入颇丰,却冷落了自己的女人。
她待业在家,满身激情,总感觉自己选错了人。
生活本该激情澎湃,她认为。
私奔变成了业余生活里的乐趣。
她要去寻找一个更能托付终生的人,两人可以频繁变换角度和方式来进行生活,不会厌倦,花样百出。
绝非医生,她想。
于是她开始了一次又一次地私奔。
从F城到欢城,从希望到绝望。
陌生男人通常可以提供的就是激情。
她想要的是婚姻里的激情,这对于一个季度需要做上百次爱的两口子来说,无比艰难。
她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男人,他们或者懂得她的身体,或者懂得她的风情,或者什么都不懂她。
私奔本身是件美妙的事情,可每次的结果都是相同。看透,厌倦,分手。不过如此。
回到住处的蕾丝边洗了个澡,她心疼自己有些淤青的脸颊,以及流血的嘴角,一阵悲怆从心中驶来,瞧那舞蹈家骂她的几句低劣的话,真想再给那混蛋抓过来狂扁一顿。不打残废都算对他仁慈。
照完镜子她涂上一点儿消炎的止疼膏,便光着身体走回了卧室。
回到卧室的路上,有三块镜子,两大一小,三块镜子分别来自三个男人,她最喜欢收到的礼物就是镜子。她喜欢照镜子,对着镜子说话和唱歌都是她为所欲为的表现。
她也喜欢裸体出现在房间角落里,有时她会猜测对面楼上有人正在向这边观望,而她的裸体变成了别人意外的午餐,她在展示自己还算年轻的身体,而对方则是伴随着阵阵心悸地去观赏她,双方此刻都不是寂寞的。这该多么美妙!
卧室是木地板,她脱掉拖鞋踩了上去。
窗帘是拉开的,阳光炙烤在软床上。那个舞蹈家昨夜说了无数多的情话,每一句每一语,都企图和她承诺些永远。可到此时今日,任何牵念都已荡然无存,人各东西。
即便床还是这床,阳光还是那阳光。
蕾丝边站在床铺上,床单是鹅黄色的,图案的形状像女王头上的皇冠。床软得有些过分,她的双脚陷在里面,低头看地面,抬头看房顶,是件愉快的事情。
她使劲跳了起来,像小时跳的蹦蹦床一样。
音响里放了一张合集,第一首歌来自于枪花。她边跳边笑,她喜欢这样不平衡的疯狂的飞翔的。第二首放的是羊毛衫,她竟然随着甜蜜的唱腔扭起了屁股,低头看着自己还尖挺着的乳房,在一上一下地跳动。这一瞬间,给了她足够大的勇气和鼓励。
第三首歌来临的时候她已经钻进被窝,很快地入睡了。那张合集上面扎了孔,伤到了第三首歌,那首没有被放出的歌,名字叫《To bring you my love》。
蕾丝边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转天早晨,她夸奖自己睡功了得,竟然睡了14个小时。
她放上了一张独立唱片,女歌手的声音像是碎瓜瓜片一样橙黄橙黄,细碎稀碎,她喜欢那样明快简单的歌,唱词里充满了对生活的嘲讽,蕾丝边心想这歌手该是辛酸的。
然后开始打扫卫生。
房间像一个储藏室,整理的过程中不时会发现旧人遗落下的物品:香烟、闪存卡、名品避孕套的盒子、香水版仔、棒棒糖……它们让她欢喜了好一会儿,她不时给那些物品对号入座。可是有的东西,主人是谁已经成为了一个谜。
对于自己的记忆能力,蕾丝边是无奈的。
在过去收到的各种账单中,竟然夹着一封信。信皮被时间磨损得很厉害,陈了土。
信文很短,内容如下:
小蕾:
你正在浴室里洗澡,我坐在写字台前给你写信,隔着水声,还依稀可以听见你口中哼唱着的欢快的歌曲。
和你在一起时,我担心时间过得太快。
因为你是年轻的,跳跃的。你让时间变得细碎,你让我也变得不再完整。
教书这么多年,没有休息过。这一次和你游玩到此,也算是一种出轨,伴随着幸福。
想和你结婚,可是你有夫,我有妇。不知怎样才能安心地维持下去这样的关系。也许是我老了,患得患失地厉害。每日早晨起床,必先用手臂去找寻你的所在,不然会担心你离我远去。
数日来失眠严重,一旦睡着便噩梦连连。睡不着是因为要在你和我妻之间须做出一个抉择,而噩梦连连的梦中,总会出现你弃我而去的镜头。
先说那个抉择。之所以是“抉择”而非“选择”,是因为它是最终的。
抛弃我妻子是不道德的,可是我不能在灵魂上一直背叛她,不如放过她,给她自由。也许这么想真的不对,可我竟然在不惑之年,为你有了如此疯狂的决定,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而你还有丈夫,从你口中得知他亦非恶人一个,有时他对你的宽容竟会使我心生感动。这多少有些滑稽。
所以权衡再三,我觉得自己很笨拙无用。这个年纪,已开始谨小慎微,能行文至此,已是一种胜利。现在我能做的,只是等你的回答。
留笺于此,想好了给我电话。我把我的婚姻和后半生的幸福交给你去抉择。
冯久
立冬后数日
这封险些被蕾丝边作为垃圾扔掉的信,使她看完备受震撼。她开始回忆和这个教授在一起时的情况。而可以想到的未尝不是交欢时的场景。
情节回放:
他们放起了交响乐,为的只是欲盖弥彰的激情。他从中厅开始追她,她在前面跑,被追到卧室,又推开阳台的门逃逸,又穿越两个房间的阳台跑回到中厅……
他们的声音很大,夹杂在交响乐之中。欢乐而意淫的笑声漂浮在楼宇之间。女人最终在沙发边被捉到,他们的身体都还好,没有喘。追逐停止,只剩下交响乐的声音突兀地环回。
教授熟练地解开她的盘扣,脱掉她的葡萄紫色的紧身旗袍。蕾丝边不漂亮但却美丽,她留着齐刘海儿,此刻穿着胸罩和黑色鱼网纹的袜子,马上就到膝盖的黑色皮靴,每一个男人见识到这样的身体都不会抛弃她,就像这个教授,况且他还即将要领略她。
他亲吻她的嘴,吻得有些乱,很用力,吻她的耳朵脖子锁骨……后来脱掉她的靴子,还亲了她的脚。她的袜子破了,嘴唇上的口红染脏了他的衬衫领口,她的刘海儿也乱了,眼神也迷离了。她开始笑,那笑声回荡在交响乐当中。
……
回忆让所有事物变得接近完美。这封信文又超越了那些回忆,给了她更广阔无边的感动。她为此爱上了这个叫冯久的40开外的教授。
她觉得这是天意。在绝望的时候让她看到这个人亲切诚恳的言语。
除了她丈夫,从来没有男人写过信给她,她因为激动和委屈,开始尖叫。
翻箱倒柜找那个教授的名片,就像找保险柜的钥匙一样。忙前跑后。
她的激情是巨大的,来得迅速,让人惊叹的。她是成年人里的佼佼者。她是艺术家。
终于找到了那一串已经从手机里删除掉的号码,如获至宝。
拿起电话要拨过去的一瞬间,她突然浪漫起来。心想:我要对这个亲切的男人好才行。从今开始,我要善待他的思,他的行,他的德。我也要真的做得如他说的这般好。我要给他惊喜,我要让他变成皇帝。
她心满意足地做了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