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局外人

第一章 最后一个被杀死的人

1999年的秋天,江城三院急诊室迎来了一位奇怪的病患。

这个季节的凌晨,北方已是冷风刺骨。这位三十岁左右的病患裸露上身,双手捂着肚子,踉跄扑入急诊室以后,匆忙喊了句“救命”便摔倒在地,接着,阒静的医院里传来一阵毛骨悚然的尖叫。值班医生闻讯赶来,立即安排他进行了一系列检查,结果在其体内发现长约15厘米的金属异物,初步判断为一把不锈钢水果刀——口吞入腹!

事后,辖区警方介入调查,让办案人员感到惊讶的是该病患居然为一宗伤害案件的作案者。他在对受害人实施犯罪后仓皇逃离现场,由于害怕被抓,一心只想尽快处理掉手中的凶器,据其供述,在短短的两天之内,他绞尽脑汁想出了数十种毁灭证物的方法,但都因为不能确保万无一失而放弃。最终,他在疲乏至极的状态下昏倒在一家宾馆的床上,再醒来的时候,那把水果刀已被自己吞进了肚皮……

此事不久之后见诸报端,兹录如下:

李某与受害人黄某是一对情侣,案发当天正是黄某生日。

李某素喜炸薯条,但黄某却对煎薯块更为钟爱。为此两人发生口角,互不相让,继而大打出手。李某性格暴躁,见黄某用平底锅狂砸自己头部,愤怒之下抄起水果刀刺向黄某,黄某中刀倒地,惊吓过度导致昏迷。李某目睹黄某腹部血流不止,误以为将黄某杀害,遂带走不锈钢水果刀逃离现场。

据悉,李某已经不幸身亡,是因在手术过程中突然惊醒,而后拒不配合医生,终致大出血不治。院方表示不对该起事件负责,但不排除对李某反常现象做重要课题研究。后,伤愈的黄某在其现男友陪伴下参加了李某的葬礼,黄某痛哭流涕,发誓今后绝不再食煎薯块,只吃炸薯条,愿李某之灵魂在天国安息。

李某家属对黄某短时间内交往了新男友表示谅解。

一年后的另一个世纪,一只结实的手掀开了载有这则新闻的旧报,纸张下呈现出一张死人的面孔。

2000年10月8日,江城市发生一起凶杀案。死者梁健,男,22周岁,汉族,江城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死于学校北侧小操场,身体呈弓状,一根绳子经由脖颈将两条胳膊勒在背后,由于血脉堵塞,两臂肿得如同水碗一样粗,脸涨得跟猪头那么大。更残忍的是,死者的整张脸皮被剥得精光,布满了成片的血痂,仿佛一摊炸裂过的烂肉。根据尸检结果,死亡时间为当日凌晨2点至3点之间,死因为机械性窒息,体内含有大量酒精,剥脸行为发生在死者身亡以后。现场经勘察发现,其随身财物俱在,初步排除了抢劫杀人的可能。警方还从其头顶小面积瘀伤判断出死者生前遭受了漫长无比的折磨,因五花大绑,难以忍受血液不能流通造成的痛苦,他只能选择以头部撞击地面的方式试图缓解。至于死者为何没有在案发当时进行呼救,遗落在现场的小半块透明胶带给出了答案。除此之外,警方在死者外衣兜里发现一张打印的字条,上面写着9个字:最后一个被杀死的人。凶手变态至极,以“绑杀”的方式处置死者,又从容“剥脸”而后离开现场,他到底是谁?那张字条暗示了什么秘密?凶手和死者之间,究竟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过去?

案件一经曝光,恐慌便如同大旱时节的飞蝗,铺天盖地吞没了整座校园。部分假期返校的新生纷纷选择退学,致使本就生源不足的校方顿感雪上加霜。校长的电话鞭炮一样“噼里啪啦”打进市局,几名局领导疲于应对,只得答应他参与案件侦破会议,以舒缓其无休止的聒噪。会议在一片浓烈的火药味儿下展开,校长不时就破案时间与主持会议的于副局长唇枪舌战,他的咄咄逼人最终让于副局长败下阵来,并做出承诺:七天之内将凶手绳之以法!

会后,脸色铁青的于副局长只扔下一句话:“宋河,我相信你那双结实的手。”

宋河,市局最优秀的年轻刑警,曾参与破获过本市“1999年特大连环锤杀案”,工作虽不满三年,却是警队公认的王牌“拼命三郎”。不过,与他名字所包含的清亮之意恰恰相反,办案之外的宋河几乎跟“沉郁”成了兄弟,没人能在他脸上捕捉到一丝最起码的笑意,当然,除了那些驻足观望市局门口警徽的孩子们。

调查立即展开,随着琐碎的录供整理成册,死者生前的状况也渐次清晰起来。

单亲家庭长大的梁健,父亲是一家连锁超市的老板,由于自幼双亲离异,梁父对他百般溺爱。但这并没有助长梁健养尊处优的习性,反而让他表现出与同龄人迥然相悖的独立。同学们经常会看到,梁健频繁出入校园附近的快餐店打零工,虽然所得的报酬寥寥无几,不过是其父给予的零头而已。

案发当日是国庆节长假的最后一天,通常这晚各寝的室友都要搞个聚会,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习惯性腐败”。梁健等人自然也不例外。聚会地点选在校外一家小型餐厅,期间因为相谈甚欢,大家喝了很多酒。梁健是在接近午夜12点钟摇摇晃晃独自离开的,走之前还抛下5张百元大钞,调侃了一句:“反正都是我爸的钱,不花白不花!”

其中一位室友极力回忆梁健聚餐时的状态,得出的结论是与平常并没有明显差别。至于梁健为何中途突然离开,这位室友解释道,起因是自己没完没了地抱怨整个假期都在陪伴父母到处走亲串友,连打CS游戏的时间都没有。随后,这位室友又以近乎醋意的口吻八卦了一番,大意是梁健身在福中不知福,老爸有钱不说,人还长得那么帅,一天到晚追他的女生海鸥飞处彩云飞,可他偏偏始乱终弃,女朋友不知换了多少茬儿,简直就是一个毫无道德底线的“摧花杀手”。正如这位室友所言,梁健长得十分帅气迷人,颇似当时风靡校园的台湾偶像剧《流星花园》里饰演花泽类的周渝民,因而,那些爱慕他的女生都在背后称呼他“咱家的仔仔”。可想而知,这样一个人有着丰富的情史并不足为奇。那么,会不会是某个女友因为感情问题记恨于他,继而对他痛下杀手?

这并非没有可能。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出这样的情景:聚会餐厅地段偏僻,整条街道多半是以学生为客源的快餐店,时至午夜,皆已打烊关门。秋风瑟瑟,没有行人,甚至连等待载客的出租车都不见一辆。醉酒的梁健裹紧衣裳,走向街道尽头的校北侧小操场,中途还理弄过几次被风吹乱的头发。小操场无比阴森,由于建校之前为一片乱葬岗,即使白日里,热恋的男女都恐于在此幽会,更无谈夜间。梁健心里想着一张床,穿过小操场不远处就是学生宿舍,虽然这条捷径并不熟悉,但酒精在秋风的催动下已经让他别无选择。就在这个时候,隐藏在暗处的凶手猛然出现,她激动不已,浑身战栗,调整呼吸后冲上前去,坚决地把那根罪恶的绳子勒入了脆弱的皮肉,她觉得自己没有杀人,不过是在勒死爱情,剥离心伤……

然而,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时,所有的女生无一例外都在关于宋河的事情上反复重申这样一个事实:是自己的原因,如果自己足够优秀、足够好,也许梁健就不会跟她们分手。更离谱的是一位不久前才被梁健抛弃的张姓女生,她对着宋河泪眼滂沱、梨花带雨地说:“如果你们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做梁健的女朋友,哪怕就一天,我宁愿替他去死——死上两回都成!”

推论和现实往往只有一步之遥,这五十公分的距离,有时候穷极一生也无法迈出。但,宋河并非没有收获,一个奇怪的现象还是引起了他的注意。经过巨细无遗的排列对比,宋河发现:与梁健有过感情经历的女生,无一例外皆比他年长,且以递增的方式呈现。也就是说,梁健每与前任女友分手,现任女友的年龄就要比之更大。显然,梁健把年龄作为了他选择女友的硬性标准,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心理学领域里一个非常重要的名词——俄狄浦斯情结,即我们通常所谓的“恋母情结”。

梁健自幼父母离异,缺乏母爱放大了他对父亲的敌视。因此,他对父亲给予的金钱表现出漠视,甚至还试图依靠自己的双手去表达这种情绪,这一点,从他频繁打零工和聚会当天那句调侃之词足以看出。然而,这些都未能解决问题之根本,长期的压抑使他必须找到“宣泄点”,于是,他变相地开始了自己的疯狂之举:一旦内心得不到满足,他就会义无反顾地更换对象。梁健就如同一头寻找目标的野兽,不同的是他要从猎物那里获取缺失的“母爱”。案发当日,正是由于那位室友不停抱怨父母掠夺了自己的时间,梁健的心理才产生了微妙变化——因为那位室友所嫌恶的,多年来梁健却从未感受过!如此,梁健在这种心理状态下突然离开,他会去做什么?

宋河在经过反复的分析后,猛地盯住女警范小梵稚嫩的脸颊。范小梵在宋河的瞳孔里看到了两根蓄势待发的弹簧,这位警校的高才生,大学期间坐坏图书馆六把椅子的师哥,似乎有一种强大的气场,让她不禁双颊发烫、呼吸急促。

范小梵说:“去找一个替代品,平息他心中的……”

就是这样。已经无须再说其他,虽然跟随宋河的时间不过短短两个月,但范小梵早已习以为常,她知道接下来自己将会度过日夜不分的几天,直到找出案发当日那个“替代品”——或许,这个人就是梁健的新一任女友?又或许……她便是凶手也未可知。整整三天,范小梵与局里其他的警员们密切配合,分别调取了梁健的通话记录、往来邮件、网聊信息,等等,又不厌其烦地反复走访,期待能够找到一位知情者,哪怕他为案件提供的仅仅是只言片语、一个眼神,抑或是短暂的迟疑也好……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范小梵毫无斩获,那个“替代品”仿佛真的就仅仅是一个替代品而已,一闪而过,从此便消逝不见了。调查最终停留在此:梁健生前最后一任女友确系张姓女生,而她,早已被梁健无情地抛弃。

范小梵在江岸找到宋河,地上的一堆烟头显示了他的长久驻足。

夜晚的江水沉凝如胶,映衬着宋河更加沉郁的脸。他不说话,有些事既已知道结果,又何须再开口?破案时间已过去大半,“替代品”穿上了隐身衣,一张贴着字条的隐身衣:最后一个被杀死的人……凶手是想告诉警方,他不会再作案了吗?为什么是最后一个被杀死的人?难道,在梁健之前还曾有人被杀死?又或者……凶手故意颠倒了杀人的次序,命案还将再次发生?

必须马上选择方向。而此刻,宋河的选择是——不选择。

宋河要去找一个人。尽管在做出这个决定以后,他剧烈地咳嗽了两声,但他知道那并不是因为凛冽的江风,而是来自胸腔里的那一阵不可遏制的痉挛。宋河实在是厌恶那个人贱兮兮的笑声,简直要比呜咽不止的江风还让他无法忍受!

宋河扭身拉开车门,问了范小梵一句是否要送她回家,范小梵犹豫了一下,接着才说:“师哥,能不能送我去酒吧街的To The Moon?”

宋河一愣:“你怎么知道我要去那里?”

范小梵立即神采飞扬:“原来师哥也喜欢弗兰克呀!我还以为你就是一个破案机器呢!”

宋河说:“谁是弗兰……克?外国人?”

范小梵“扑哧”笑出声来:“当然不是!他是坏骨头乐队主唱,我心中唯一的偶像!怎么,师哥不知道去To The Moon玩儿的人都是奔着弗兰克的?没有他,谁还去To The Moon啊!其实,说起来……我到江城来见习,多半也是……他在这里的缘故呢。”

宋河说:“你的偶像不是周渝民吗?”

范小梵使劲摇头:“喜欢和崇拜是两回事儿。弗兰克可不一样,他要是能给我坏坏一笑,我当场就得崩溃,这才是崇拜!不对啊,师哥,那你去To The Moon干吗?”

宋河“哦”了一声,说了句让范小梵大跌眼镜的话:“去找一个贱人,你的偶像,弗兰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