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念你,并非想做什么,而是想念,能让我们在一起。
零
他离开后,我总是做同一个梦。他在苍茫的雪地上疾走,我追在他身后,不停地喊他的名字,让他等等我,等等我。可他却置若罔闻,将我远远地抛在身后。
我追得气喘吁吁,最后跌倒在雪地里,望着他的身影愈来愈远,渐渐消失。
我坐在冰天雪地里,绝望地哭。
壹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我母亲的婚礼上。
那是一场非常寂静的婚礼,空荡荡的教堂里,除了证婚的神父与新郎新娘,只有两位观礼嘉宾。
那天我穿了一件鲜红的外套,戴着一顶圣诞红的毛线帽,脚上是一双红色漆皮鞋,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团会移动的红色火焰,但母亲很满意,因为喜庆。
“红色火焰”面无表情地坐在长椅上,看着穿着白纱的母亲挽着傅叔的手走向神父,在心里想,这一段婚姻,又会持续多久呢?
他是在仪式正要开始的时候才姗姗来迟,一路小跑着进教堂,微微喘着气对傅叔说:“哥,对不起啊,从机场到这里塞车塞得实在太厉害了。”
我看到母亲望向他的眼神里有感激,松了一口气般。她到底还是在意是否能得到傅家人的祝福的。
傅叔也是,欣慰地笑道:“还好,赶上了。”
母亲比傅叔大了四岁,有过两段短暂的婚史,还带着我这么大一个拖油瓶,而傅家,在本城是有头有脸的生意人。这桩婚事,自然遭到了强烈反对,听说傅父甚至扬言要跟儿子断绝关系,可最后,母亲还是如愿嫁了。
姗姗来迟的人在我身边坐下来。
我侧目看了他一眼,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脖子上缠绕着黑色的毛线围巾,将半张脸都遮住,只露出短短的黑发。
我忽然“扑哧”笑了。
他正在解围巾的手指顿了顿,侧目看着我:“嘿,你笑什么?”
我立即噤声,正襟危坐,摇摇头。
他微微俯身,将面孔凑到我面前,低声问:“嘿,你叫什么名字啊?”
他靠得太近,我能感受到他身上从外面挟带进来的寒气,以及他呼吸间清冽的气息。
我将身子往后靠了靠,低声回答:“寻。”
“寻?”他退开一点,“姓呢?”
我沉默。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这些年,我分别叫过季寻、周寻,母亲每结一次婚,我就会换一次姓。
好在他没有再追究,朝我伸出手:“嘿,小寻,你好。我叫傅家宁。”他顿了顿,说,“你应该听你妈妈提起过我吧?”
我握了握他的手,点头。
我当然知道他是谁,母亲对我说过,寻,明天还有一个人要来,傅家宁,你傅叔的弟弟,以后是你小叔叔。
仪式结束后,我们驱车去预定好的酒店午餐,傅叔开的车,母亲兴致勃勃地跟他讨论着蜜月行程,我跟傅家宁安静地坐在后座,我望着窗外发呆。忽然,他伸手碰了碰我,我转头望他,他凑近我耳边,压低声音问:“你之前到底在笑什么呢?”
噢,他还记着那个突兀的笑呢。
我指了指自己鲜红的衣服、帽子、鞋子,再指了指他全身的黑。
他愣了愣,然后也笑出声来。
傅叔侧头问我们:“家宁,你跟小寻在说什么呢,这么开心?”
他笑着朝我眨眨眼,说:“秘密。”
他长得并不英俊,但他有一双乌黑深邃的眼眸,睫毛浓密细长,眨眼时,仿佛有细碎的星光在眸中流动。
那时候的我,并不能预料到,这个人,将会牵动我这一生所有的欢喜与哀愁。
那一瞬,我只是望着他的侧脸,在心底偷偷地想,这个人,他笑起来可真好看啊。
贰
傅叔与母亲当天傍晚的航班飞往热带岛屿度蜜月。
机场告别后,我被傅家宁带回了他的公寓。他住在一个陈旧的小区,是那种老式的红砖房,小区林荫道两旁种满了高大的法国梧桐。他的公寓在六楼顶层,小小的两居室,客厅里有一整面墙的大书柜,里面摆满了书以及碟片。角落里有一盏落地灯与一把舒适的躺椅,而他的阳台,简直是个杂乱却生机勃勃的小花园,藤蔓嚣张地爬满了红砖阳台,姹紫嫣红的花从那些绿葱中探出头来。
我瞬间就喜欢上这个又旧又冷的公寓。
可这份喜欢很快在半夜里被一只硕大的老鼠打碎。
傅家宁是被我的尖叫声吓醒的,他找到阳台上来,震惊地望着裹着厚毛毯蜷在躺椅里的我。
“小寻……你大半夜在这里干吗?”
我哆嗦着手指,指着角落里的花架:“老……老鼠……好大一只……”
他蹲在我面前:“这是老房子,有老鼠很正常的。可你不睡觉,在这里干吗呢?”
我拍了拍胸口,慢吞吞地说:“我……我在等下雪。”
“啊?”
“天气预报说,圣诞节的凌晨会下雪。”我抬头望向阳台外的天空,嘀咕道,“可是我等了好久,都没有下。天气预报是骗子……”
他“扑哧”笑了,揉了揉我的头发:“真是个小孩子啊!”
他问我:“小寻很喜欢雪?”
我点点头:“我没有见过雪。”
“这个城市也很少下雪的。”顿了顿,他说,“想不想去北方看雪?”
我想那一刻我的眼睛一定变得很亮很亮,可我却还在琢磨他话的可信度。
他了然地笑笑,伸手捏了捏我的脸颊:“真的。明早就出发。”他起身将我抱起来,哄小孩一般,“所以,现在,你乖乖去睡觉。”
那一年,我才十二岁,在二十七岁的他眼里,确确实实是个小孩子。
我们在第二天清晨出发。
他开着一辆好破旧的越野,真的很破旧,我怀疑只要狠狠踹两脚,车门就会掉下来。
一路上,我们没有过多的交谈。车内放着音乐,是外文歌曲,悠扬的调子,低沉磁性的男声。
后来我在那歌声里竟然睡着了,还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回到了七岁那一年,母亲嫁给了一位姓季的叔叔,婚礼过后照样是去度蜜月。临走前,母亲领着一个阿姨到我面前,对我说,她不在的这些天,家政阿姨会过来帮我做饭。最后她摸了摸我的脸,说,寻,不过晚上你要一个人睡觉了,害怕的话,就开着灯。当天晚上,下起了大雨,雷鸣电闪。季叔叔的房子很大,我把房间里所有的灯都打开,可依旧还是很害怕很害怕,我蜷缩在卧室角落里,紧紧抱着一只玩偶,雷声轰鸣里,眼泪滚落如窗外的大雨……
“嘿,嘿!醒醒,醒醒,小寻!”
我缓缓睁开眼,对上傅家宁担忧的眸子,他问我:“做噩梦了?”
我呆呆地望着他。
他忽然伸出手,在我脸颊上擦了擦,我一怔,然后伸手摸脸颊,原来我在梦中哭了。
他说:“下车吧,今晚就在这个小镇住。”
下了车,我才发觉,竟已是深夜,陌生的小镇里灯火阑珊,这已属北方地界,冷冽的寒风如刀般扑在脸上。
我们是在第二天下午抵达H城的。
看着车窗外洋洋洒洒飞舞的雪花,我忍不住摇下车窗,伸出手去接。北国冷冽的风呼啸而入,傅家宁也没有阻止我,只让我用围巾蒙住脸。
我们没有在城里停留,他将车直接开到了一个大型的滑雪场。他说,这是他最喜欢的户外运动。
我从未见过那样辽阔的雪地,一望无际的白,没有尽头,就像梦境一样。我站在这片盛大的梦境里,眼睛追随着傅家宁从坡上俯冲而下的矫健身姿。
我静静地想,他的姿势可真漂亮啊。
没想到第二天晚上,我竟然病倒了。我蜷在被子里,越来越难受,头痛得厉害,浑身都在冒冷汗,却不敢出声。不知过了多久,我昏昏沉沉中,房间里的灯亮了起来,有一只手覆在我滚烫的额头上,我听到他低低的声音:“原来发烧了……我就说你怎么不睡觉在床上翻来翻去的呢……”
我再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中午,人在医院的病房里。
我环视了一圈,病房里空荡荡的。我心里一慌,翻身坐起来,病房门这时被推开,傅家宁提着粥走进来:“醒啦?饿不饿?我买了燕麦粥。”
我的眼泪忽然就哗啦啦地落下来。
“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去喊医生!”他急匆匆地要往外面跑。
我流着泪摇头,不是的,不是的。我只是害怕被抛下,害怕一个人。
我们在医院住了两天就又回到了滑雪俱乐部,我感冒初愈,傅家宁也不敢再将我带上滑雪场。趁他去活动的时候,我就在俱乐部里溜达。俱乐部里有一些卖纪念品的商店,我站在一个玻璃橱窗前,盯着里面一套瓷娃娃看,那套娃娃一共十只,各种滑雪的动作活灵活现。
我看了良久,忽然感觉有人站到了我的身边,过了一会,我听到傅家宁的声音:“你喜欢啊?”不等我回答,他已经喊来导购员,指着那套娃娃说:“这个帮我包起来。”
“不……”
我的话被他打断,他蹲下来,抓着我的肩膀扭向他:“小寻,痛呢,就要喊出来,喜欢呢,就要说出来。这才是快意人生,知道吗?”
我忽然就想起母亲的话来,她说,寻,你要学会坚强,学会忍耐。人生忍一忍,也就没什么过不去了。
后来很多年,我总是问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傅家宁,明知道我跟他是那样的一种关系。
是从这一刻开始,他对我说,痛,就要喊出来,喜欢,就要说出来。那是一个战战兢兢、内心敏感的十二岁女孩子,最想听到的话。
叁
我十三岁到十五岁的这三年间,没有再见过傅家宁,一次都没有。
那年春节过后,他被单位外派到南美洲。他是一名时政记者,满世界跑。
他临走的前一晚,过来同傅叔道别,那晚母亲亲自下厨,做了满满一大桌的菜,很多是我爱吃的,可我却没有半点胃口,只是低着头,扒拉着米饭。
他离开时,傅叔与母亲送他到门口,母亲又叫我:“傅寻,过来跟叔叔道别。”
我从沙发上站起来,看见傅家宁正笑望着我,我转过头,一言不发飞快地跑上了二楼。
我站在卧室的窗户边,将窗帘拉开一角,看到他正穿过花园,走到铁门边时,他忽然转身,抬头往我房间的方向望了眼。
我忽然飞速跑下楼,出门时,撞到了正进来的母亲,我推开她,不要命地跑出去,将她的惊呼声抛在身后。
我气喘吁吁地站在傅家宁的车边,他刚打开引擎,偏头见了我,惊讶地摇下车窗。
我望着他,却不知说什么。
他将引擎关掉,趴在车窗上,静静地等我开口。
僵持了片刻,我终于低声开口:“可以……可以给我写信吗?”说完,我忐忑极了,低着头,双手紧张地绞在一起。
“好啊。”他轻笑一声,然后发动了引擎,离开之前,他忽然伸出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小寻,记住我对你说过的那句话。”
他没有食言,离开一个月后,我收到他从哥伦比亚寄来的第一张明信片。他的字迹龙飞凤舞,像他那个人一样随性恣意。明信片的版面有限,他只写了寥寥数语,我却将那短短几行字反反复复看了几十遍。那天晚上,我抱着它甜甜地沉入梦乡,后来我还做了一个瑰丽的梦。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只方方正正的铁盒,那里面,装着三年间傅家宁从南美各地寄给我的明信片。那些明信片的图案,都是当地的风景,有漫长的海岸线,也有茂密的原始森林。其中我最爱的一张,来自阿根廷的乌斯怀亚,苍茫的海岸线上,静静地伫立着一座灯塔。他在背面写着:人人都说乌斯怀亚是世界尽头,这里是通往南极路上最后的补给站,这里有着世界上最迷你、最遥远的小邮局,这是来自世界尽头的问候。我一切都好,勿念。
我一切都好,勿念。
这是他每一张卡片上的最后一句。
可是,他不知道,我想念他,没有哪一天不想念他。
我的指腹缓缓滑过那座灯塔,乌斯怀亚,乌斯怀亚,我在心底轻轻地念着这个名字。总有一天,我会亲自到那里,仰望这座世界尽头的灯塔。
与他一起,走到世界的尽头。
那是我十五岁时,最大的,唯一的,心愿。
肆
再见到他时,有点猝不及防。
是在医院里,他躺在床上,腿上打着石膏。
我站在病房门口,眨眨眼,再眨眨眼,生怕是自己的错觉。
母亲回头喊我:“傅寻,你愣着干吗呢?快过来!”
我慢慢地挪到他的病床前,他瘦了很多,大概有伤在身,胡楂也没怎么刮,下巴上青青的,脸上尽显倦容。我看着他的“石膏腿”,握紧拳头,不敢吭声,眸中忽然涌起大片的雾气。
母亲嗔怪道:“傅寻,你怎么回事呀,不知道叫人吗?真是越大越没礼貌!”
傅叔笑说:“这么多年没见,小寻怕是不认识她小叔叔咯!”
我咬着下唇,沉默着。我怕自己一出声,是哽咽的。
“嘿!小寻,好久不见。你都长这么高了。”他的语调同我记忆中一样,温温柔柔的。
趁着傅叔与母亲去找医生问情况了,我在床边坐下来,摸摸他腿上的石膏,轻轻地问:“疼吗?”
他说:“疼,怎么不疼!”
他又说:“嘿!正好呀,可以休息一阵子!你说是不是因祸得福?”
他总是这样乐观、豁达。
后来我听母亲说,他在一次采访中出了车祸,当时伤得挺严重的,却坚持没告诉家里,直至伤好了许多,才转移回国内。
在医院住了几天,傅叔便将他接回了家里。
那些天,我一放学便急急忙忙地往家里赶,连画室里的课都不去上了。回到家,见母亲刚好端着药从厨房里出来,我一把接过来:“我去送。”然后一溜烟跑上了二楼。
傅家宁正坐着轮椅,靠在窗边埋头看一本书。我将药端给他,他皱了皱眉,捏着鼻子慢慢喝下去。
我在一旁直偷笑,原来他跟我一样怕喝中药啊!
我们说了一会话,他便有点倦了,让我扶他上床休息。他闭上眼,很快便进入了睡眠。我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坐在床边,凝视着他。
只有这样的时刻,我才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他。
我缓缓伸出手,迟疑了下,最终慢慢地触摸到他的面孔,我的手指忍不住轻颤,这是他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唇……这无数次入我梦来的眉眼,终于,在这一刻,与我的温度相贴。
当我的嘴唇贴上他的时,我听到自己狂乱的心跳,如擂鼓般。只一秒,我便迅速直起身子,满脸通红地转身。
我的眼睛蓦然睁大,而站在门口端着一碟水果的人,也正震惊地瞪大了双眼。
母亲将我拽进她的卧室,满脸惊惶:“你……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我平静地说:“我知道。”
母亲一怔,继而低吼:“他是你叔叔!”
我咬了咬唇:“我们并没有血缘关系。”
“傅寻!”母亲扬起手,在半空中忽又顿住,颓丧地放下来,“你现在姓傅!你的户口登记在你傅叔名下!”
我重复道:“我们并没有血缘关系。”
“你……”母亲指着门口,手指发抖,“你给我出去,出去!”
我默默走出去,我并不害怕被母亲知道,我只是喜欢上了一个人,这并没有什么错,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伍
自那晚之后,母亲便再也没让我给傅家宁送过药,也阻止一切我单独跟他在一起的机会。没过多久,他去医院拆了石膏,腿伤渐渐痊愈,他搬回了自己的公寓,之后他销假回去上班,开始了忙碌期,我见到他的机会更少了。
这天放学,公交车上,坐在我前排的两个女生一直在聊天,她们的声音不低,我断断续续听到了一些。最后,其中一个对同伴说,既然喜欢他,你就要告诉他啊!
忽然间,另一个声音响在我耳畔,小寻,喜欢呢,就要说出来。
我心里一震,在下一站立即下车。我站在路边给傅家宁打电话,他正好在家。我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他的公寓。
我到的时候,他正在阳台上给那些花花草草浇水,他扭头跟我打了声招呼,又专注在植物上。
“傅家宁,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我闭着眼,大声地说。
然后,我听到重物坠落的声音,是他手里的铁皮花洒。
再然后,是长长久久的沉默。我在那难熬的沉默里缓缓睁开眼,对上他乌黑深邃的眼眸。那眸中,是我从未见过的凝重。
过了许久,他慢慢走到我身边,艰涩地开口:“小寻,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仰头望着他:“知道。是你对我说的,喜欢,就要说出来。”
他闭了闭眼,双手掩面。
良久,他的声音从指缝间低低地传出来:“噢,该死的!”
我站在他面前,等着他的宣判,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的心也沉下去。
他终于肯面对我,他说:“小寻,我也喜欢你,可是,那是亲人间的、朋友间的喜欢。你明白吗?”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他公寓的。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正是这个城市的梅雨季节,雨说来就来,淅淅沥沥的,空气里有一股子黏湿味道。
回到家时,已经很晚了,母亲却没有睡,她见了我,劈头盖脸将一个东西砸在我脚下。我扫了一眼,脸色剧变。那是我的日记本。
“你偷看我的日记?!”我叫道。
“是,我看了,全看了!”母亲也提高声音,怒意中带着颤抖,“傅寻,你怎么这么不知羞耻啊!”
她的话彻底刺激了我,我吼道:“我怎么了我?我不过是喜欢上一个人,我做错了什么!我就是喜欢他,我爱他!”
母亲气得浑身发抖,一个巴掌甩过来:“你不要脸!”
从小到大,她冷落过我、呵斥过我,却从未打过我。我摸着火辣辣的脸颊,眼泪掉下来,难听的话也脱口而出:“你没有资格骂我,这些年,我姓过季,姓过周,现在姓傅,可是我却连自己的亲爸爸是谁都不知道!你不是喜欢不断地结婚离婚吗?这次你怎么不跟傅叔离婚了?快离啊,你离了婚,我跟傅家宁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说完,我就捂着脸跑出去了。
我不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我母亲。
陆
第二天一早,我在画室的角落里被傅家宁摇醒。
我哭了一晚上,眼睛红肿着,眯眼看着他蹲在我面前,神色凝重地望了我许久,而后伸手缓缓拥抱住我。
直至我站在殡仪馆里,看到白布下那两具面目全非的尸体,我才明白过来,他为什么那样看着我,为什么要拥抱我。
我伸手扶住墙壁,一阵剧烈的眩晕朝我袭击过来。我转身,紧紧揪住傅家宁的手指,仰头无声地望着他,希望他告诉我,这冰冷房间里寂静躺着的人,只是两个陌生人,不是我母亲,不是他哥哥。
可是,他凝重哀伤的神色已回答我一切。
这不是幻觉,不是。
母亲与傅叔,深夜里开着车寻找哭着跑出去的我,那时候雨愈下愈大, 在跨江大桥上,车与一辆失控的大货车相撞,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他们再也没有醒过来。
我死死掐着自己的掌心,直至痛意传来,可那点痛,不及心里的千分之一。
我一屁股跌坐在地。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走进来,而后是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声:“家仁,儿子啊……”
是傅叔的父母来了。我没想到,第一次见到他们,会是在这种情况下。
忽然,我只觉头皮发麻,然后听到傅母歇斯底里的声音:“都是你们这对母女!害人精!害了我儿子……”
我的脸颊上被她抓了几道伤痕,我却一声不吭,也不反抗,让她发泄。她说得没错,我就是害人精!
最后是傅家宁将他母亲拉开,然后对站在旁边一直沉默不语的傅父说:“爸爸,你带妈妈先回家吧。哥哥的……后事,我会处理好的……”
我蹲在地上,瑟瑟发抖。
一只手按在我肩膀上,然后将我整个人揽进了他的怀里,他的声音低低地在我耳畔响起:“这是一场意外……你别太自责了……”
我在他怀里不停地摇头,恨不得死去的那个人是我自己。
傅叔与母亲的葬礼结束后,我就搬去了学校宿舍。
傅家宁对我说,我可以继续住在这栋房子里,但我拒绝了。那几天,我每个深夜都从噩梦中醒过来,我躺在床上,耳边不停响起那一晚我与母亲的争吵声,它们回荡在空荡荡的房子里。
他没有勉强我,亲自开车将我送去了学校,帮我办理好一切手续。离开时,他将一张银行卡交给我,那是傅叔生前以我的名义为我存下的学习基金。
我拿着那张卡,眼眶发酸,心里的难过如暗夜里的潮水。
再见到傅家宁,是在一个月之后,他是来同我告别的,他接了新的工作任务,这一次是外派非洲。
“有什么事情,就给我打电话。”他离开时,将一张名片放在我手心里。
我没有对他说再见,也没有说任何话,就那样默默站在走廊的尽头,看着他的身影渐渐走远,直至消失不见。我身体仿佛松懈了一般,软软地倚到栏杆上,看着手心里他的电话号码,久久地看着,最后,我将它丢到空中,随风飘走。
我知道,我不会给他打电话。
我也不会再见他。
我决定忘记他。
忘记这段还没有开始便已结束的感情。
柒
我没有再联系傅家宁,他却依旧从世界各地给我寄来明信片,依旧是寥寥数语,我匆匆扫一眼,便将它们都扔进那个铁皮盒里,再也不见。很多次,我将那个铁皮盒里的东西统统倒出来,打火机的火苗已碰触到它们,却在最后一瞬间,又被我扑灭。
我一次一次对自己说,我只是很喜欢那些明信片上的风光图案而已。
仅此而已。
在这样的催眠里,十七岁的春天,我交往了第一个男朋友。他是画室里请来的人像模特,我拿着画笔,怔怔地望着他发呆,视线停留得太久,他朝我望过来。
那堂课结束后,他走到我的画架前,惊讶地看着我空白的画纸,然后忍不住笑了。
我们就这样开始了,莫名其妙,悄无声息,而结束,也莫名其妙,悄无声息。这段感情,仅维持了两个月。
那之后,我交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全是画室里的人像模特,每一段感情,总不会超过两个月。
画室里跟我关系最好的宋嘉嘉有一次整理她的画时,忽然对我打趣道:“哎,傅寻,你有没有发觉,你的这些男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有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你是不是有恋眼癖啊?”
我心里一颤。
她又说:“别怪姐们没提醒你啊,你这样,是玩弄感情!迟早有一天会遭报应的!”
她一语成谶。
我交往的最后一个男朋友,是个玩得很疯的男孩子,抽烟、喝酒、飙车、与人打架,用宋嘉嘉的话来说,整个一小混混。在我跟他提出分手的那晚,他失控地抱住我,撕扯我的衣服。在厮打中,我用美工刀狠狠地刺入了他的身体……
我被关在警局的第三天,透过铁栏杆,我看到疾步而来的傅家宁。
阔别整整两年,我们竟在这样的情景下重逢。
我坐在地上,仰头望着与我近在咫尺的那个人,我直直望进他乌黑深邃的眼眸,眼泪汹涌而落。
我知道,这一生,我都没有办法忘记这个人。
他早已如烙印,融进我的骨血里。
捌
那个男生醒来后,我就被傅家宁保释出去了。
他将我带回了他的公寓,我们这么久没见,我其实有很多话想对他说,却最终也只是彼此静默地坐在沙发上。
最后,他指了指浴室:“你先去洗个澡,好好休息。”
我洗完澡出来,发现他在阳台上浇花,那些花草长得很好,他不在的时候,是他同事帮他打理。
我倚在门上,边擦头发,视线边随着他的动作而移动。
他忽然回过头:“你想吃……”他的话顿住,眼睛忽然瞪大,神色惊恐。下一秒,他扔下铁皮花洒,走过来拽起我的左手腕,声音微抖,“你……”
我一愣,而后挣扎着想挣脱他。他却不放,视线胶着在我手腕上交错狰狞已经痊愈的一道道伤口上。我垂下眼眸。
他的手指轻轻抚过那些伤痕,良久,他放下我的手腕,沙哑着声音说:“对不起,小寻,对不起……”他喃喃地重复着。
见他那样,我心里比他更难受,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二天,他带我去看心理医生。其实我知道自己的问题在哪儿,我常年失眠,噩梦缠绕,心里那样想念一个人,却必须逼迫自己忘记。难熬的时刻,我没有办法,才用美工刀划过皮肤,让身体的疼痛来掩盖心里的痛,但我从未想过要自杀,真的。
但是医生一口咬定我有严重的自残与自杀倾向。她最后对傅家宁说,如果可能,让我休学一年,带我离开这座城市,去一个新环境。
看到他那样自责与担忧的表情,我决定顺从他的意见。
十八岁的初夏,我跟着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去往非洲。
飞机起飞时,在巨大的轰鸣声中,我忽然想起初遇他那一年的寒冬,他带我去遥远的北国,我打开车窗,伸出手去接那漫天飞舞的雪花时,满心满眼的欢喜。
眨眼间,岁月倏忽而过。
我跟他相识这么多年,从来都是聚少离多,总是在告别,而唯有在非洲的这一年,是我们之间离得最近的时候,属于我们的记忆最多。
刚去的时候,他不放心我,每次有任务,能带上我就尽量带上我一起,我会帮他做一点事情。他跟他的同事们介绍我说,这是我的小朋友。
穿梭在这块贫瘠炎热的土地上,经历得越多,见到得越多,便越会觉得自身那点痛苦在这大千世界里,并不算什么。
我终于明白傅家宁为什么非要把我带到这片土地上来。
来年的夏天,我跟他去了东非马赛马拉大草原,去报道动物大迁徙。
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过动物大迁徙的影像,是悲壮的奇观,而当亲眼所见时,那种震撼,无法言喻。
晚上,我们坐在辽阔的草原上,夜空中有繁星点点,在这片草原上,却并没有觉得浪漫,反而有一种荒凉的怅然。他递给我一罐啤酒,与我碰杯。
我静静地喝完那罐啤酒,忽然问了他我一直想问的问题:“傅家宁,你为什么不结婚?”
他愣了愣,而后轻轻笑了,回答我说:“我满世界跑,任何人嫁给我,都不会幸福的。”
不,不是的。如果是我,我愿意陪着你,满世界跑。
但我什么都没说,自十六岁那年夏天后,我再也没有说过喜欢他。
“我想回家了。”我说。
“好。”他没有问为什么。
这一年来,他对我很好,若家人,若朋友,也有一丝内疚,唯独,没有爱情,但有什么关系,我爱他就好了。这一点,在警局里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决定了。
玖
我回到学校复课,但没有继续学画画,我想念新闻系。也许,等几年后,我可以站在傅家宁的身边,与他并肩,奔跑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高三那一年,我的压力非常大,但也很快乐。有梦想,有期待,再难熬的日子,都能挺过去。
其间傅家宁回国待了很长一段时间,他见到我这样的状态,终于放下心来。
没多久,他主动申请去了中东。临走前,他将公寓的钥匙交给我,让我帮他照顾那些花花草草。走的那天,我去机场送他。这么多年,这么多次的告别,我第一次为他送行。
在他进安检的时候,忽然又转身,快步朝我走过来,我以为他有什么话要说,哪知他忽然捧住我的脸,嘴唇覆在我的嘴唇上。那个吻很短暂,像幻觉。在我仍处于震惊中时,他已经转身离去。
我呆呆地摸着自己的嘴唇,思维彻底短路。等我回过神来时,已经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
那个傍晚,机场大厅里的所有旅客都好奇地看着一个姑娘,她蹲在地上,又哭又笑,像个神经病。
如果我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我一定不会像个傻瓜一样摸着自己的嘴唇发呆,我一定一秒钟都不会错过,他离开的背影。
他出事的消息传来时,我刚拿到C大新闻系的录取通知书。我给他打电话,想要分享这个喜讯,我还想问他那个忍了很久的问题,傅家宁,你是不是也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着我?可一连三天,他的电话都打不通。最后我找去他的单位,得到的却是他的噩耗。
包括他在内的三个记者,在阿富汗的一场战火中,全部遇难,尸骨无存。
我站在那里,只觉天旋地转,所有的声音与画面全都消失了。
世界在那一刻,万念俱灰。
尾声
二十三岁那年,我从C大新闻系毕业后,进入他所在的电视台,成为一名新闻记者。
三年后,我因工作去了阿富汗,我站在当年他出事的那片土地上,这里已是一片废墟。夕阳斜照,我在那片废墟里缓缓蹲下身,从地上掬起一小捧尘土,装进一只素色小布袋里,扎紧,系了一个蝴蝶结。我将布袋贴在胸口,闭上眼,泪水滚滚而落。
家宁,这么多年了,我终于,再次与你重逢。
往后很多年,我带着那只贴胸而藏的布袋,走过了许许多多的地方,草原、湖泊、高山、森林、沙漠、海洋,几乎走遍全世界,唯有一个地方,我始终没有踏足,那是阿根廷的乌斯怀亚。
那是十五岁那年,我想要跟他一起去到的世界尽头。
这一生,再也无法抵达。
读者读后感:
每个女孩子心里都有一个美丽的梦。年少时光匆匆,和旧人一起约定过的地方,或旅行或定居。不管那里美丽梦幻还是风沙弥漫,固执地认为那里是全世界最美的地方。岁月流经,和他分散,那里仿佛就真的变成了一个梦,近乡情更怯,一生却再无法抵达。
——季锦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