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喀什,不算到过新疆。
听到这句话时,我是有点不以为然的。这种口号似的广告语,在很多旅游景点都曾看到过。
在我的计划里,喀什是南疆的最后一站,之后就转北疆。在我的计划里,南疆只打算花十二天左右的。在我的计划里,到喀什后顺便去国土最西边与巴基斯坦接壤的红其拉甫口岸,来回给自己三天时间。在我的计划里……嗯,事实证明,计划就是用来打破的。最后我在喀什待了一周,占了整个旅途的四分之一时间。
从和田到喀什的这段火车旅程,我最喜欢,窗外风光无限。很多时候,美好的风景不在那些声名在外的收费景点,而是不经意间你偏头目光掠过窗外,忽然撞入眼帘的惊喜。在南疆辽阔的土地上,这样一闪而过的惊喜真的太多了。所以不管汽车火车,我都喜爱靠窗的位置。
南疆全线的火车票价,算得上目前国内最便宜的吧,超级适合穷游。从和田到喀什,一路上停靠的站名,每一个念出来都是一段历史呀,墨玉、叶城、莎车、英吉沙……听到广播里的站名提示,每一次,我都有下车一路玩过去的冲动,无奈因时间问题,不得不放弃很多地方。
下了火车,阿以要去火车站买回乌鲁木齐的车票,还不知道要排多久的队,看着明晃晃的太阳,下午四点,九月的喀什很热。我们三个决定先去旅馆,是一早就预定好的青旅,在著名的艾提尕尔清真寺旁边,这么显著的地方,应该很好找的,可是我们却傻傻地坐过了站,一路到了终点站,拖着沉重的行李,又热又累,实在无力再折腾,拦了辆出租车。结果,那个悲催的司机,把我们载到了一个同名的小宾馆……又是一番折腾,途中接到阿以的电话,他竟然已经到了旅馆!
热、累、饿、焦躁,这些情绪一下子就把我击中了。随之而来的,便是对喀什的淡淡的意兴阑珊。
入住的青旅叫帕米尔,正对面便是著名的艾提尕尔清真寺,它是新疆规模最大的清真寺,我在网上看过万人齐跪广场上祷告的照片,清晨薄暮里,淡淡的金光下,那画面,壮观又震撼,唯有信仰的力量,才如此强大。
我不信奉任何宗教,但寺庙教堂在我心里,都是神圣与敬畏的地方,也因此,在喀什的几天里,多少次从清真寺广场穿过,却终究没有走进去一睹风采。
相对于著名景点,我更爱街头巷尾的热闹。旅馆楼下的那条街,不长,却热闹繁华,各类店铺林立,从小吃到进口食品店到英吉沙小刀专卖店,甚至旁边巷子里还有一个规模不小的黄金交易市场,我跟苍苍最爱逛的却是各种古董店,饰品琳琅满目,还有许多中东来的披肩与地毯,最最适合淘货。
我们在一个古董店看中了两条羊毛披肩,但老板开价偏高,又因为语言不通,我俩讨价还价的功力毫无用武之处,想了想,忍下冲动,晚上回到旅馆问前台小哥,这边披肩的大致价位。心里有了底,第二次再去,嗯,拖过计算器,直接按价格!老板是个留着花白胡子的老头儿,戴着一顶白色的陈旧毡帽,看不出年龄,精神却很好,双眼炯炯有神。他看着那个价格犹豫了下,拿过计算器,按了个比我们高的价位。我拖过来,又按回原来的价位,然后伸出两个手指头,买两条!他一笑,点头。
宛如默剧般的讨价还价体验,真是头一遭啊,别致又有趣。
旅馆在三楼,楼梯入口处摆了个烤羊肉串的摊子,火辣辣的阳光下,大风扇一吹,烟雾缭绕,直蹿楼上旅馆的天台花园,每次上楼下楼,我们低着头从那片烟雾中迅速逃窜。多住了两天,算是发现了,楼下那个烤肉串的摊子,不分昼夜地烟雾缭绕,呛人的烟火味与浓浓的肉香味随风飘上旅馆的花园里,可渐渐地,住客们也都习惯了,尤其到了夜晚,浓烈烟火中,大家该干吗干吗,上网的、聊天的、喝酒的、吹拉弹唱的……热热闹闹,那烟火反倒成了一种奇妙的背景,衬在夜色灯火里,一夜的迷离。
我坐在天台边缘的长椅上,也不嫌弃那烟火沾在衣服与头发上的味儿了,看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夜市,对面安静的清真寺广场,初秋的风徐徐吹着,凉却不冷,耳畔有人声、琴声、欢笑声以及花洒浇在植物上的水流声。
夜,渐渐深了。心,变得安宁静谧。
是在这一刻,我爱上了喀什。
我爱喀什的夜色,我更爱它的夜市。
不管去哪里旅行,当地的早市与夜市都对我有着莫大的吸引力。像我这种瞌睡虫,逛早市的兴致总是被睡意无情扼杀掉,为数不多的几次早市印象里,大理的蔬果市场最令我喜欢,在清晨的阳光里,那些沾染着露珠水汽的鲜花、蔬菜、水果,令人心里感到无比温暖与欢喜。如果说早市让人感觉温暖静美,那么热热闹闹的夜市,更多了几分喧闹的人间烟火气。
从南疆一路下来,几乎每到一个城镇,我们都不放过当地特色的夜市,在我看来,大大小小各有不同,却也无比类似,不同的是氛围,类似的是食物。水果、烤肉与面食,是南疆夜市上不变的内容,但喀什的夜市,却是更为地道的南疆特色,在吐鲁番、库尔勒的时候,夜市上还会有很多四川人的摊位,在喀什,却全是本地风味。
每晚九点,我们趿拉着拖鞋穿过清真寺广场前面的地下通道,出了通道口,便是扑面而来的热闹。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晃了几个晚上,我们吃东西的顺序非常固定——在通道口一个卖水果的摊位前站定,西瓜一瓣,哈密瓜一瓣,站在摊位前吃完,擦嘴,付钱。然后再转到卖烤肉串的摊位,吃完,擦嘴,付钱。再然后,围到一个卖麻辣烫的摊位,挑选,吃完,擦嘴,付钱……这个夜市不大,摊位之间紧紧相邻,也基本没有座位供客人坐下来慢慢品尝。于是来觅食的人,游客与本地人拥挤在一起,围在摊位前,取了食物也不拿走,吃完,擦嘴,付钱。我对这种感觉非常着迷,从一个摊位晃到另一个摊位时,我竟生出一种诡异却浪漫的错觉来,我们不像是在吃夜宵,更像是在跳一支圆舞曲,围绕着这不大的夜市广场,舞伴是身边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并肩而立,再擦肩而过。
也因为这一点点的独特,喀什的夜市,成为南疆我最爱的夜市。
阿以是个巴扎控。
按照他的行程,在到喀什的第二天便与我们分开了,他决定先去塔县,回头赶喀什的周末巴扎,见他这么郑重其事,我跟苍苍也被勾起了兴趣。我们到的时候是周一,如果要赶周末巴扎,必须待一个礼拜,原本以为要擦肩而过了,但最后我们从塔县返回喀什那天,正是周日,如此巧,更没有不去的理由了。
喀什的巴扎是中西亚最大的贸易市集,比起和田的质朴原始,这里占地更大,规划更现代化,干果区、纪念品区、地毯区等等,真正是琳琅满目,却分门别类划分得很清晰,跟很多地方的商业街没有很大区别。虽然它已经很商业,但依旧不减我先后去逛了两次的兴趣,我对那些小商品没甚兴趣,吸引我的,是那些精致好看的羊毛地毯!
市场里的地毯店众多,一路逛过去,眼花缭乱,每一家那些堆积如山的毯子,一捆捆就搁在地上,看起来就跟做廉价批发一样,但一问,随便一张小毯子的价格,都令人咋舌。除了新疆本地的老毯子,更多是中东来的,伊朗与土耳其的羊毛地毯,远近闻名,但价格也昂贵。好看的毯子太多了,心里喜欢,爱不释手,但时刻不忘提醒自己,这是穷游、穷游、穷游。挑来挑去,最后只舍得买下一张小小的,跟老板讨价还价很久,成交价格依旧令我心疼。羊毛毯厚重,我一个背包自然没法背回去,在这个市场里,不管你买干果还是纪念品,嫌东西重不方便携带?没关系,帮你叫快递。
等快递的间歇,有人找老板买蜜蜡,那个人是由熟人介绍过来的,所以老板从保险柜里取出一个黑色的小塑料袋,打开,给他挑。我一见他竟然开保险柜,哇哦,东西一定不差!也凑过去看,一眼就看中一串绿色的手串,那绿色,实在美。问过价格,也实在贵,但心里的喜欢已经占了上风,又担心蜜蜡这个东西嘛,自己又不认识,转头问苍苍,她对玉石略知一些,但蜜蜡也是不懂得看的。我犹豫着问老板,这个东西,你卖这么贵,是真的哦?
老板跟我急眼,说,当然真!他又指着外面的玻璃柜子,我从不骗人的,外面柜子里的便宜,是假的,我就告诉你是假的。我是伊斯兰,我有信仰的,我从不骗人的!
他虽是新疆人,但做生意多年,一口普通话说得流畅,却还是有很重的新疆口音,急着辩解时,腔调显得很好玩。
我忍不住一笑。
也无所谓相信不相信,你问他真假,其实也是多此一举。如果那个东西你真心喜欢,在你心里便值那么多钱。如果你觉得它不值,那就真的不值。价位,左右不过你心里一杆欢喜秤。
我想了想,跟他杀价,他又嚷了起来,指着店铺里的三个男孩子,那是他的三个孩子,最小的才五岁,最大的二十岁,都在店里帮忙照顾生意。他说,你看你看,我要养这么一大家子人呀!他伸出手,十二口!见我疑惑,他说,还有我哥哥的孩子,哥哥去世了,嫂子与小孩都靠我养活。不容易啊,赚钱。他感叹。要养一大家子人呢!
我点点头,没再砍价。
这个老板啊,真是会做生意。
我也不知道他说的真假,但那一刻他表情看起来那样诚恳,我愿意相信他。
如果要问我喀什有什么景点可玩,我还真说不出。闻名的香妃墓,我去了,但没有买票进去,在外面转了一会儿,顺道在附近的塔县办事处办理了边防证,就回旅馆了。
而久负盛名的高台民居,我们也是等到离开喀什的前一天才去的。有一句话说,不到高台民居等于没到喀什。可是我却觉得,喀什的魅力,并不是哪一个景点衬托出来的。
我在网上看过一张高台民居的夜景图,拍摄者是站在桥的对面,全景拍下了整个民居的轮廓,土木结构的老房子,在灯火辉煌里,在河水的倒影里,显得璀璨若琉璃。美则美矣,却显得有点不真实,我更喜欢午后稀疏的阳光下,它们原本的模样,陈旧、质朴、原始、厚重、悠久,每一栋土房子后面,每一条错综杂乱的小巷里,晃悠悠的,都是故事,都是岁月。
而你行走其间,脚步也变得格外轻巧悠然,迷路也没关系,走到哪都有吸引你的风光,那些古朴的建筑,充满异域风情的木门,以及门背后不时探出来的好奇的小脸,流着鼻涕脸颊脏脏的小孩,三五嬉闹地从小巷里追逐着跑过去,转瞬就拐到了另一条巷子,消失不见,还有热情的白胡子老爷爷,虽然语言不通,却笑容满面,招手让我们进去他家的院子参观,把漂亮的少女毡帽戴在我跟苍苍的头顶,与我们合影,看着相机屏幕上的画面,朝我们伸出大拇指,用生涩的普通话说,漂亮,漂亮!
对我来说,这些,才是高台民居最美的风光。我爱喀什的夜色与夜市,我爱跟苍苍一起去古董店淘货杀价的乐趣,我爱巴扎里琳琅满目的中东地毯,我也爱高台民居的午后时光。
这些,都是我爱喀什的理由,可其实我心里清楚,这些,又都不仅仅是我爱它的理由。
我想起有一天晚上,凌晨两点了,旅馆天台花园上的住客都陆陆续续去休息,就剩下我以及旅馆的一个义工,他正在做着每晚最后一个工作——给植物浇水。我坐在角落的一个位置,裹着大披肩,看他浇花。他做事很专注,终于忙完了,见我竟然还在,愣了下,便走过来坐在我对面,点了一根烟,跟我聊天。
他刚刚大学毕业,学油画的,念的是一所很著名的美院。他来新疆,是毕业旅行。他说,在此之前,也跟我一样,一路游玩过来的,到喀什后,却忽然不想走了,在这里住了两个月,哪儿都没去,景点更是一个都没去看过,整天就吃吃睡睡,穿着拖鞋在附近溜达,连老板娘都看不下去了,住着多花钱啊,就问他愿不愿意做义工,以劳动来换取吃住。他一待,就是大半年。
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喜欢喀什?
他认真想了想,似乎想不出理由,笑了,说,就是喜欢啊,没什么理由,待在这个地方,觉得舒服。
是了,也许喜欢一个地方,有许许多多的理由,但也许并没有确切的理由,仅仅是,当你走进那个地方,你全身心都觉得舒坦、自在。
这大概才是我爱喀什的真正理由,只因为,它是喀什,是我想要再来新疆的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