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短篇几乎都是由回忆的画面组成的。十张稿纸的掌篇小说的优点,就在于下笔之前,完全不需要考虑故事的架构。这次,我决定以雨为主题,想到什么,就不假思索的写下来。在写长篇小说时,由于发展的故事情节太强烈了,就连写作的作家本身,也无法自由的创作。正如我在本篇中所写的,我喜欢雨。读国小低年级时,我不打伞,就这么走路回家,那种感觉好像被雨水灌醉了。高中时的夏天,在雨中骑脚踏车,是难得的乐趣。最近,下小雨的时候,我也不习惯撑伞。有时候,会出乎意料的突然下起滂沱大雨。这种时候,就很感谢中国生产的塑胶伞。到处都可以买到,即使遗失了,也不会觉得心痛。上次,我去买了一把数万元的伦敦高级伞,骨子里就是穷人的我至今还没有用过一次。奉劝大家,不要买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东西。太失策了。
他喜欢雨。
因为觉得不好意思,所以,他从来没有向别人提过这件事,但还是很喜欢雨,这是他从小到大始终没有改变的癖好。
像烟雾般的绵绵春雨、像灰色荧幕般沉重的梅雨、豪爽的怕打地面的夏雨,犹如冰雪美人指尖般光滑的秋雨、想冰冻的银针降落般的冬雨。
无论任何季节,任何时候下的雨。他都喜欢。就好像云不可能出现相同的形状一样雨也富有个性,每一次都是不同的雨。
第一次被雨淋的浑身湿透,是在进入国小的第二个春天。
以小孩子的脚力从家里到学校,差不多要走十几分钟。穿着黄色雨衣、拿着黄色雨伞的他,放学后肚子走出校舍。走到校门之前,因为和其他同学同行,所以一起撑着伞。
“再见。”
“再见。”
互道再见后,他看着鸟兽般的同学的背影远去,立刻收起伞,眼望着天空。温温的春雨不停从天空飘落。飘到眼前时。还可以看到,一旦滴进眼睛,就再也看不到了,在带给眼球表面少许的凉意后,便消失无踪了。
他避开商店街,从小巷走回家。他把收起的雨伞背着手拖着,一直仰望着雨天的天空。雨不仅打进眼睛,也淋湿了脸颊和头发,顺着脖颈,流到了背后,即使如此,他脸上的笑容始终没有消失。
走过十字路口时,他想到一个好主意。他要尝尝雨水的味道。浑身淋得像落汤鸡的国小二年级学生张大了嘴,对着天空。
雨带着灰尘的香味,有一点苦,打在舌头上有点麻麻的。然而,当他喝着雨水走了几步后,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味道,些微的刺激反而更衬托出水的味道,好像在喝低碳酸饮料。
男孩直接回到了父母都外出工作、空无一人的家。换下淋湿的T恤,用毛巾粗暴地擦了擦头发,躺在缘廊上。他想看雨水像音乐般从慢节奏地落在巴掌大的后院水漥中所产生的涟漪。
他用幼稚园开始就陪伴着他的蓝色浴巾包住身体,一直看着雨中的后院。当乌云密布的天空微微渗出夕阳的玫瑰色时,男孩没有察觉自己已经睡着了。
之后关于雨的记忆是在十年后。
喜欢与的男孩已经成为都立高中二年级的学生。从刚搬家的家里到学校要搭电车再转电车,总共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他讨厌剑锋时间的拥挤,虽然可以在车上看文库本的书,时间不会浪费,但他无法忍受和许多人一起被塞进用金属和玻璃做成的箱子里。
于是,他决定起脚踏车上下学。他利用存下来的零用钱买了一辆法国生产的比赛用车。赛车专用的脚踏车轮胎只有一个大拇指的宽度,重量只有十公斤出头,两根手指头就可以轻松抬起。如果切换到最大档,用力踩踏板,在平地可以骑到时速四十公里,如果是下坡道,可以达到六十公里。
换了脚踏车后,上下学的时间缩短到三十分钟。不仅可以节省一半的时间,也省下了公车和电车的车钱,而且也不会被陌生人挤得东倒西歪。骑车上学可以成为很好的运动,迎风骑车的感觉也很舒服,简直有百益而无一害,只要一点颇伤脑筋。
那就是下雨,早上下雨的时候,他第一节课都会翘课。星期一早上下雨最糟糕了,因为第一节刚好是他讨厌的数学课。他每次都睡到时间刚刚好,所以如果不能骑脚踏车,他就会迟到。
雨天的早晨,他只能搭乘公车和电车去上课,但他不喜欢紧闭车厢内闷热的感觉,上高中后,桥第一节课根本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只要去屋顶看着雨打在水泥上,等待钟声再度响起就解决了。
雨天的时候,骑脚踏车回家也乐趣无穷。早上还一片晴朗,天气却在上课的时候变了脸,开始下起了雨。夏天的阵雨最棒了,他每次都让大颗而温暖的雨滴淋湿全身,甚至骑脚踏车绕远路回家。原本最快三十分钟就可以到达的路程,往往会因此延长到一个小时、一个半小时。
比赛用车力求轻巧,只有最低限度的零件,轮胎当然裸露在外,根本没有挡泥板。在雨中骑车后,白衬衣的背后总会留下一条溅起的灰色水泥痕迹,然而,他还是对雨中骑车欲罢不能。只要露出‘怎么突然下雨了,真伤脑筋’的表情,就可以尽情的享受夏日的阵雨,如果只是散步,绝对无法享受这种乐趣。到处都有买塑料伞,如果有人浑身淋得像落汤鸡走在街上,一定会引人注目。
骑脚踏车时,可以尽情的享受雨水,有一座长度将近一公里的长桥横跨了宽敞的送水路。有时候可以在桥上看到彩虹,七彩的半圆跨越了东京的天空。他用相当于步行的缓慢速度骑在人行道上,看着骑车溅起水花,一个人沉醉于七彩的神奇光束和柔和的雨丝中。
大学毕业后,他选择成为自由业。两年期间,他靠四处打工为生。地铁工作。仓库管理员、家庭教师、其中,工地现场的警卫工作做的最久。
那是东京湾旁的高速公路工地,周围除了工地车辆以外,并没有其他的车里经过。一天之内,引导车辆的工作屈指可数。
他只要把小型收音机挂在围篱上,在门口站一整天就可以下班了。风大的日子,必须用水管灌点水,用扫把扫一下马路,避免尘土飞扬。除此之外,当有人经过时,要向他们打声招呼。
虽然夏天的太阳令人生畏,但一旦习惯了,对年轻人来说,站七个小时的工作和酷暑根本不是问题。而且,晒得黑黑的,感觉好像更健康了。只要站在那里,心不在焉的想自己的事,就可以领到为数不少的打工费。
他认为,这份工作的优点,在于不具有任何生产性。一天结束,可以领到一定的金额,既没有成就感,也没有成就感,更没有努力和目标,只使用时间换取金钱。不擅长和人交际的他,很适合这份工作。
做这份工作时,雨也是他的最爱。在制服外穿上透明的雨衣,站在雨中,就令他感到心情舒畅。他站在门口淋着雨,轻声哼起当时喜欢的歌。
即使雨水从安全帽和雨衣中钻了进来,淋湿了制服,他也不以为意,即使雨鞋中积了水,他也毫不在乎。工地现场正在赶工,除非遇到暴风雨,否则,普通的雨根本不可能停工。
无论工人还是现场的监工,都被雨淋的湿透。起重机和水泥搅拌机也都被淋湿了,湿湿的水泥哗啦哗啦的倒进了被雨淋湿的模板和钢筋。即使是雨天,水泥也会变干。那实在是很奇妙的光景。
又过了将近20年,他成为小说家。即使现在,如果只是小雨,他几乎不会撑伞。他仍然喜欢雨,讨厌雨伞。
遇到烟雨绵绵的雾雨时,他会特地外出散步。细雨淋湿了肌肤表面,还来不及变成水滴留下来,就被体温蒸发了。这种时候,他会心情愉快的构思如何将这场雨运用在下一部作品中。
即使是令人忧郁的梅雨季节,对他来说,也完全不是问题,阴沉的天空,降雨几率、梅雨情报,这些带着潮湿空气的字眼,就可以令雀跃不已。
没有任何雨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