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异禀的人可以在小说中绽放光芒。然而,天才有各种不同的形式。我们很容易联想到莫扎特,法国诗人韩波这些杯具的天才,其实,才华的形式很丰富,无法一概而论。我认为,无论服务生、情理烟囱,或是挖耳朵的各行各业中,存在着无数如假包换的天才。因为他们的存在,才能够使这个有点脱线、不够完美的地球继续旋转。比起浪漫的悲剧性人才,我更欣赏像这则短篇中所写的,能够带给周围人幸福的才华。因为,任何人都不敢在莫扎特面前哼歌,如果韩波从键盘后方探出头来张望,恐怕很难用浪漫这个字眼来形容。故事中的女服务生确有其人。那是我一位广告撰稿人朋友的妹妹,当初是在喝酒的时候,大笑着听他说起了这个故事。我并没有亲眼见过她。所以,我有点担心她看了这个短篇,不知道会有何感想。
我是在两年前的冬天,遇见这位天才女服务生。那天,为了谈工作的事,我走进神乐坂后方小巷内的一家小餐厅。看起来像是山中小屋的透天厝既不会给人高级的感觉,也不像会提供什么独具匠心的菜色。
餐馆里没什么客人,除了我们以外,还有一桌也是出版业的客人,很奇妙的是,光是闻味道,就可以感受对方是同行。
我们一行四个人,点了生啤酒和几道下酒菜,又各自点了主菜。服务生是一个圆脸的丰腴女孩,上半身很魁梧,但穿着白色丝袜的双腿很修长紧实,有点像在电影中看到的国外酒吧的女服务生。她那体型宛如球形的身体上长着像木棍般的手脚。她的手脚缓缓摆动着,穿梭在店内。
我们点了七、八道菜,就像所有任性的编辑一样,对每道料理都有特别的要求,她笑脸盈盈的听完我们点完菜,没有重复就走进了厨房。
当时,我们并没有特别在意她,吃完送上来的料理,尽情的聊着出版界的八卦消息。在东京,每天晚上都有数十场这种编辑和作家之间的讨论。
一年之后(之前那本书颇令人满意,也令我很有成就感),为了讨论新作品,再度造访了那家餐馆。因为,我对高级餐厅敬而远之,喜欢轻松自在的地方。那家餐馆虽然看似普通,但料理和服务都无可挑剔。
女服务生把我们带到和一年前相同的桌子。这次因为时间比较早的关系。并没有看到其他客人。她对我们说:
“是不是要四杯生啤酒。”
我和其他人互看了一眼后说:
“对,还有。”
“要点什么菜?”
大家纷纷打开菜单,女服务生说:
“妳们去年冬天来的时候,点了烤小羊肉、鳀鱼意大利面、炸明虾和鲜贝,还有苏格兰蛋。”
其中一个编辑瞪大了眼睛。
“妳全都记得?那妳知道我们上次点的是什么沙拉吗?”
“鱼卵洋芋沙拉、荤菇沙拉配日式沙拉酱,还有,这位先生……”
他转头看着我,轻轻笑了笑。
“要求把炸海鲜中的鲜贝换成牡蛎。”
在场的所有人一阵哗然,我问:
“妳还记得?”
女服务生红着脸,点了点头。她并没有得意洋洋,也没有搽腮红,而是原本就是健康的玫瑰色脸颊。另一位编辑问:
“那妳也记得客人的长相和名字吗?”
她圆圆的脸偏向一侧。
“不,没有那么厉害。不过,我不会忘记客人点了什么菜,以及有没有吃得津津有味这些事。虽然我并没有特别留意,但对感觉不太满意,或是没有吃完的客人,自然而然会印象特别深。”
我立刻产生了想采访她的冲动。可以写成小说的有趣题材不是存在于那些珍奇的材料中,而是存在于日常遇见的普通人身上。我问:
“妳来这家店多久了?”
“差不多两年半。”
编辑发出惊讶的声音。
“妳可以记住这两年期间,所有客人点过的菜吗?”
年轻的女服务生镇定自若的点点头。我感到太不可思议了,忍不住问她:
“假设一天有五十名客人,各点两道菜,总共有一百种。以一年两百天来计算,两年就是五百天。妳可以把五万道料理全部记住吗?妳能不能写在纸上?”
女服务生说了声抱歉,转身离开后,拿了四大杯生啤酒走了回来。她的手臂很粗,但很柔软。年轻女人往往很在意自己的手臂太粗,却不知道健康而饱满的手臂比瘦巴巴的手臂更有魅力。
“并不是像电话簿那样按顺序记住,有点像是把客人和写着料理的卡片随意丢进抽屉里收好的感觉。”
一位编辑问道:
“这么说,并没有特殊的记忆法吗?”
“对。只要看到客人走进店里,就会自动浮现出他以前点过的菜,最喜欢吃的是哪一道菜,以及是不是吃得津津有味,就像快速播放的录影带一样。”
我不由得钦佩不已。
“妳记住了几千人的资料。”
“这并没有什么。”
“我下次可不可以采访妳?我是写小说的,很喜欢了解别人的事,因为这对我的工作有帮助,我可以请妳吃妳喜欢的东西。”
听到采访时,丝毫没有表情的她,一听到我说要请她吃美味的佳肴时,立刻笑逐颜开,我立刻见缝插针。
“妳现在想吃什么?”
她毫不犹豫的回答:
“鸡。”
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她在说“鸡”这个字时,好像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她的语气不卑不亢,令人感受到健康的欲求,我笑着说:
“没问题,下次我会预约到一家好吃的土鸡店。”
下一个周末,我和她相约在惠比寿的餐厅。这家用石窯慢火烤出来的土鸡餐厅十分有名。她说她的食量很惊人,所以,我点的一整只鸡已经送到桌上。微焦的皮亮晶晶的,皮下的肌肉像白肉生鱼片富有光泽。我正准备下刀时,她想要试试。
她好像在进行脑部手术般,用刀叉正确而利落的切开了烤鸡。鸡胸肉、大腿肉和塞在肚子里的烩饭漂亮的装在三个盘子上。我道谢后,开始吃烩饭。我喜欢吃米虾饭。吸收了鸡的油脂和高汤的米饭美味无比,而且带有迷迭香和白牛杆菌的芳香。她用比我快一倍的速度吃着烤鸡。
“妳的食欲真旺盛。”
“对,我最喜欢吃了,大家回忆孩提时代的时候,通常会说去迪士尼游乐园玩,或是大人买玩具给他之类的事吧?”
我点点头,看着她把橄榄球那么的鸡吃掉了一半。她的食量真令人感到畅快。
“不过我只记得在哪吃过什么东西。小学的时候,第一次吃菠菜牡蛎烩饭,国二的时候迟了丁骨牛排,对高中第一次约会时,吃了白酱披萨,都是令我难忘的美味。”
说着,她拿起了鸡腿骨,用门牙把鸡肉从骨头上撕了下来。隔着半透明的鸡骨,可以看到血色的骨髓。
“不好意思。”
她双手用力,随着“啪”的一声,把鸡的大腿骨折断了。然后,面带笑容的抬眼看着我说:
“里面的骨髓很好吃。”
她把断裂的地方放在嘴唇上,吸着骨骼的精华。不禁思考着,她发自内心享受其中,也给周围人带来了快乐的波动。
“还要点什么?”
我满怀幸福的心情,请服务生送上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