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 11 章

清鸾公主口口声声说他欠她两条命,奚旷本以为自己会被严惩一番,结果最后,他竟然全须全尾地退出了公主居室,走的时候,手里还提了一个铁笼——里头关着那只胆大包天的野猫,只是已经死了。

“玄猫不吉,也不知是不是上天暗示,本宫心里不踏实。”公主是这样说的,“这些民间传说虽不足信,却也不能不考虑。听说昨日撷阳郡郊外十里处走山了,毁了不少田户人家,明日你便同本宫一起去看看,那地方可不好走,也算是抵罪了。”

撷阳郡周围小山众多,走山也是常见之事。昨日的走山奚旷略有耳闻,但是并无人员死亡,郡守已派人去处理了。按理来说,也轮不着她这个赋闲,哦不,是守孝的公主来管,但想起她在府中放浪形骸、在府外故作姿态的模样,奚旷又觉得,这也是她能干出来的事。

百姓遭难,大慈大悲的清鸾公主怎能不亲赴一线慰问呢?

哪怕她在人后铺了一屋子的兔毛毯子,贴身侍女要服侍,都得换了鞋,只着干净的足袜才能靠近她,她在人前,也一定会不惧坎坷、不惧脏污地大发善心的。

奚旷沉默着走出公主府,将死去的野猫处理了,可等回到自己屋的时候,却发现秋穗正在门口等他。

他顿了一下:“秋穗姑娘,公主还有吩咐?”

秋穗:“这个给你,公主说弄脏了,不要了。”

她递过来的,是一块叠好的兔毛毯子。奚旷接过展开,雪白的绒毛之上,赫然是几只带泥尘的脚印。

他有些尴尬:“公主是要让卑职丢掉?”

“随你。”秋穗笑笑,“只是公主不想要了,便给你了。”

“那……”

奚旷本想说,屋中少了一块毯子,不会太突兀了吗,转念又想公主府怎么可能缺毯子,便不操这份闲心了。

这兔毛毯子,留着,对他而言毫无用处,可丢了,好像又有糟蹋之嫌。奚旷一边琢磨着,一边顺手把毯子给洗了。

侍卫们的住处是一个大通院,每人一间小屋,共用一个庭院,奚旷不想被别人看到这块毯子,免得解释起来麻烦,于是便把它放在自己的房间里阴干。

次日,公主出门。

今日的她也是粉黛不施,着一身简单素裙,发间更是只簪了一根白玉簪。

奚旷看着她上了马车,随后秋穗也钻了进去。

车驾起步,除了车夫,只带了四个侍卫,要不是去的地方刚发生了走山事故,亲民的公主殿下还可以带的人更少。

奚旷跟在车侧,默默地骑着马。

目的地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但今日天气似乎不太好,有些闷闷的热意,云层也有些厚。

走到半路,侍卫长叩了叩车壁,说看天色恐怕要下雨,公主不妨换个日子再来。

过了一会儿,秋穗转达了公主的意思:若是真的下雨,那更要亲自去现场瞧瞧,郡守安排的差役有没有好好做事,在这种时候才能看得明白。

好在直到抵达村落时,都没有下雨。

侍卫长迎着公主下了马车,差役和百姓听说公主来了,立刻便来见礼。奚旷翻身下马,冷眼旁观着她与百姓亲密交流,又细细问了差役问题,提着裙子在新建的屋舍结构边上绕了一圈,点评几句,仿佛真的很在意民生的样子。

百姓们见公主如此没有架子,也都围着公主叽叽喳喳地说起话来,有些受灾严重的,还忍不住抹起了眼泪。公主见状,立刻让秋穗拿出备好的钱袋,在与差役核对过各户受灾情况后,将抚银分配着发下去。

这倒是她的私银。

侍卫们本是为了保护公主而来,可公主不排斥与百姓接触,哪怕他们身上满是汗臭,她也浑然不在意,那侍卫们也没什么好驱赶的。

至于这坑坑洼洼的泥地,公主走得面不改色,偶尔踉跄了一下,也立刻便被秋穗扶住。

哪怕人群中有心思浮动的青年,对着年轻貌美的公主看呆了眼,但碍于一堆差役,和那几个看起来就很凶的侍卫在旁,也不敢干什么逾矩之事。

看着被百姓簇拥在中间,素白衣衫都沾了泥点的清鸾公主,奚旷忽然想到,其实换作是他,他连做戏也不会做。

走山是天灾,怪不到官府头上,更不是她一个公主的责任。

她如何奢靡、如何放浪,和她的父兄相比,都不算什么事,更何况,她其实也只在自己那一间屋子里奢靡,只在那一间屋子里放浪罢了。

能数年如一日地,对外保持自己的清高形象,也是一种本事。毕竟受她恩惠的百姓,都是真的受了。

她实在懂得,如何拿捏人心。大政是她的父皇在制定,落实是她的兄弟在执行,她区区一个公主,纵使地位尊贵,又能如何呢?她唯一能做的,不过只是怜惜每一个在她眼前示弱的百姓罢了。

哪怕并不能治根,她的善意与亲切,也足够令人感激。

可她一个公主,纵然有再好的名声,又有何用呢?为了将来嫁个好驸马吗?可她都是公主了,哪怕骄名在外,也定有大把的好儿郎供她挑选。

清鸾公主已经十七,若不是被皇后之死耽误,眼下就算没成亲,也该议亲了。就算是普通人家,守孝的同时暗地里也会悄悄开始相看人,只等一出孝期便定亲。可她要在这撷阳郡里守三年的孝,哪来的人给她相看?还是说,她在建康已经有了驸马人选,只等回去便成亲?

想到这里,奚旷不由有些不快。

无论有没有驸马,无论她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是怎么放肆,那也不应该衣衫不整地见他啊!这成何体统!

可一想到那被雪白绒毛包裹着的一双赤足,他又不由喉头微动。

足趾之上涂了鲜红的蔻丹,孝期里本不该有这样鲜艳的颜色,可她偏偏涂了,还涂在了最不会被人发现的位置。

那又为什么要让他看到呢?

是看他如同看蝼蚁,被蝼蚁看到了也无所谓,还是他……就是可以看到的人呢?

毕竟,连侍卫长都不能轻易进公主的内院啊。

他忽地想起,从一开始,他不愿意在公主府长留,就是因为公主身份高贵,又意图不明。他已经过惯了普通人的平淡生活,不愿再卷入一切复杂的关系之中。

从不收留外人的公主,忽然就收了他入府;从不对男子开放的内院,忽然就让他入内。越想越奇怪,越想越危险。

奚旷猛地晃了一下头。

真是越想越离谱了,但愿一切只是他自作多情。

他入府几月,见公主也不过三面,他其实根本不了解她,说不定在建康的时候,公主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只是不为人知呢?

身旁的同僚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奚旷:“没事,蚊虫。”

同僚:“这地方就是蚊虫多!车上应该带了些避蚊露,我取去了来,免得公主也被叮咬。”

奚旷看着同僚转身离去,心道,瞧瞧,当个侍卫还得有这么细腻的心思,他实在不称职。还是赶紧找个机会从公主府溜了罢,免得夜长梦多。

公主在村庄里停留了还不到一个时辰,郡守就亲自快马加鞭地赶来了。

他一到,便对公主点头哈腰,还带了一队人马,加快受灾屋舍的重建。对于他这种种殷勤举动,公主也不置可否,只是说自己累了,须得回去休息了。

郡守连忙要送,却被拒绝。

郡守擦了擦额头的汗,心道这公主果然如传闻中一般,心系百姓,朴素低调。幸好这里没出什么大事,否则真是要吓死他了。

回去的路上,本该疲惫不堪的公主却忽然撩起了帘子,问侍卫长:“本宫听说,这撷阳附近的山林里有一种雀鸟,碧蓝羽毛,尾羽极长,身子却只有半个巴掌大,你可知道?”

侍卫长想了想,摇头:“不知道。”

公主看上去有些失望:“难得出来走走,还想见识见识呢。”

“公主,这雨马上要下下来了,还是快些回府罢。”

公主又看向奚旷:“你在撷阳待得久,你可知道?”

当她睁大了眼睛,认真看着一个人的时候,你很难说出拒绝的话来。

奚旷实话实说:“知道。此鸟本地人俗称‘蓝仙儿’,十分漂亮,听说从前有许多猎户就靠捉鸟赚钱,会有专门的贩子来收购鸟羽。现在数量少了,鸟也不爱出林子了。”

“那怎么才能见到呢?”

奚旷犹豫了一下:“蓝仙儿自己不会筑巢,都是占的其他鸟废弃的旧巢,一下雨就容易被冲散,所以雨后能见到一些寻找新巢的蓝仙儿。”

眼见公主的眼睛亮了起来,侍卫长赶紧道:“公主!”

马车还在匀速前行,清鸾公主抿了抿唇。

“算了,回府罢。”她怏怏地放下车帘。

奚旷悄悄松了一口气。要是她突然发起公主脾气,非要留下来看鸟,那出了什么事,他罪过可就大了。

快到公主府时,天果然开始下雨。

门口的侍女早已候着,撑了伞接公主回去,奚旷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内院,抹了把脸,往自己屋子里走去。

那块兔毛毯子也不知干了没有,下雨恐怕又要返潮……

他心不在焉地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to虞侍卫:你完了,你马上要坠入爱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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