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了几个作家,他们几乎都读过或正在读《我的名字叫红》。中国作家是全世界模仿能力最强的作家,我敢说过不了多久,我们中间就会有人写出类似于《红》的小说,它必然会包含以下几个要点:一、出场的主要人物全都用第一人称说话;二、死去的人阴魂不散以主人公的姿态参与人世的纠纷;三、让人物成为小说的视角,有多少人物就有多少视角;四、拉扯一些情节之外的书本故事以增加小说的历史和文化厚度。其实这四个要点由《红》提供给我们,早已经不新鲜了,在西方现代作品中,这都是用滥了的手段。写出了以上的话,我才意识到,我是那么不喜欢《红》这部小说,但它又是我越读越不喜欢却还是坚持读到最后的一部小说。
我没看过有关帕慕克的其他资料,但读了《红》就知道他是一个离生活很远的作家,属于读小说、写小说、书斋里创造生活的那一种人。所以在小说里,我只能看到虚构的事件,却感觉不到扎实的生活。作者好像在写一个他根本不熟悉的伊斯坦布尔,呈现给我们的是一个可以随便更换的地理环境和人文背景,有点表面,有点模糊。而一部优秀的小说却不能这样,它应该清晰而透明地凸现世俗生活,让那些异国他乡的读者虽然不熟悉那里的生活,却可以身临其境,酸甜苦辣全能感觉,风土人情皆可触摸。再就是叙述的啰唆,那个谋杀案读者早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但还要调动所有的人,全方位地啰唆下去。我想也许啰唆是有道理的,啰唆的目的是为了出人意料,结果什么也没有,多少有些蒙人。作者把叙述转换成了各个人物、动物、钱物的心理,你想我想他想它想,大家都在使劲想同一件事情,从所有的方位朝着一个地方去想,却蛮横地把读者的想象排斥在了小说之外。我们的阅读经验告诉我们,让读者把小说中所有人物的内心活动都看明白,这其实是败笔。可以说《红》里的骨干情节——那个谋杀案——是无趣而乏味的,爱情也显得太生硬、太意象、太平淡,人物是平面而单一的,不是立体而饱满的;走的是抽象和哲理的路子,却没有抽象出他们各具特色的符号价值,除了职业、地位、姓名的不同,各色人等并没有什么区别。《红》的叙述成熟而老道,但因为过于成熟就带来了无法容忍的平庸。表面上是以人物观人物,而不是以作者观人物,避免了作者的武断和干预,掩盖了作者的观点;实际上作者只是假性隐蔽,就像一个具有无量之变的神祇,化身了许多形象,但万变不离其宗,全是作者自己的心思、自己的语言,露出了“垂帘听政”的迹象。
不管采用什么样的叙述技巧,作为一个阅读人,我要求我心目中的小说营造者应该这样:若是写故事,就应该把故事写地道,让人有兴趣奔着故事走,在你的情节魅力面前流连往返;若是写情绪和感觉,就应该把情绪和感觉磨砺到家,让人能从字里行间碰撞出痛楚、凄迷、忧伤或者爱怜、激奋来。但《红》给我的感觉是费劲写了故事又不吸引人,专注于情绪和感觉又无法迷惑人,有一点不伦不类。
当然读完了《红》我还是看到了我想看到的,那就是作品中所拥有的宗教、艺术和历史的内容,艺术和历史成了小说进展的原始动机和人物行动的支点,它们明确了帕慕克完全西方化的创作态度,无疑中消减了小说在其他方面的缺憾,帮助他走向了极大的成功。不尽如人意的是,艺术和历史拉扯得太多,繁缛而尽显枝蔓,尤其不该的是,对艺术和历史的过度迷恋妨碍了宗教情感的呈现。宗教不是人物的灵魂自然也就不是作品的灵魂,在标签似的游离状态中显得可有可无,这对一部以宗教文化为背景的小说来说,显得少了一些精神的根基和拓展思想的条件,最终让《红》变成了一部技巧多余、思想贫乏的作品。
在这里我想推荐给读者三本我喜欢的同样写宗教或沉淀着宗教情感的作品,一本是波兰作家显克维奇的《你往何处去》,一本是瑞士作家赫尔曼·海塞的《纳尔齐斯和歌德蒙德》,两位作家都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第三本出自西藏的《伟大的医圣宇妥·云丹贡布传记》,此书其实就是一部纪实小说。我们从中可以看到西藏人的信仰写作是多么自然天成,那种天衣无缝地把自然、宗教、科学、人生以及历史和现实交融在一起的能力,在世界上绝无仅有。它体现了一种把灵魂与肉体、自然与人文、世俗与宗教浑然于一个头脑、一种情感的魔幻式写作姿态。
行文至此我想提到给我带来极大阅读快感的丹·布朗,尤其是他的《天使与魔鬼》和《达·芬奇密码》。丹·布朗在作品中和我们探讨了关于宗教与艺术、宗教与科学、无神与有神、思想与实践、信仰与专制、罪恶与人性等问题,这些问题困扰了人类几千年,始终都处在人类的精神前沿而成了每一个普通人无法回避的心灵话题,它既是本源的又是终极的,既是高深的又是浅显的。丹·布朗娴熟地运用了一种为更多读者喜闻乐见的手法,也就是小说的悬念推进法,富有魔力地让我们在情节的发展和人物的命运中毫不吝啬地投入了全部兴趣,然后再去思考。我们发现本源就是终极、世俗就是宗教、浅显就是高深、故事就是思想、人物就是主题。丹·布朗把感性发挥到了极致,用来承载他超凡脱俗的理性世界。他的成功是把思想嫁给小说的成功。他又一次告诉我们,纯技术的好小说是不存在的,泛滥成灾的纯技术的小说都是糟糕的小说。
大家都说现在是娱乐时代,但很少有人知道真正以坚顽的生命力流行天下、穿越时空的却不是娱乐,而是思想。丹·布朗的流行是思想的流行,不是悬疑色彩、惊悚手段的流行。不管你是认可还是反感,是接受还是批判,他对时间和人心都有着很强的穿透力。相比之下,以叙述技巧见长的帕慕克就有些相形见绌了。技巧让帕慕克贫乏,思想让丹·布朗富有,小说的世界里最容易淘汰的就是新颖的技巧,而永远不会过时的恰恰就是被当下的许多作家和读者弃如敝屣的心灵的表达和思想的穿越。
好在现在的流行阅读百分之八十是偶像阅读,当诺贝尔文学奖已然在世界范围内成为文学标杆的时候,帕慕克就成了倾倒在河床里的水,无论是什么水,他都会顺势往前走,而且是以偶像的姿态大步往前走——帕慕克还会流行。更何况帕慕克还有其他作品,也许他的另一些作品能让他在丹·布朗面前高出一头,能继续坚定我对诺贝尔文学奖的信心,能支持我多少有点苛求的文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