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文学报》记者傅小平
傅小平:继《藏獒》系列图书之后,著名作家杨志军带着他的长篇新作《伏藏》再次进入大众视野。作为一个宗教术语,书名伏藏指的是“把信仰或经典埋藏起来,让千百年后的信徒发掘而成为当代的精神资源”。小说讲述的则是一个拯救布达拉宫、拯救灵魂信仰的英雄故事。它以西藏历史上最富争议的人物,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情歌为线索,力图拨开历史迷雾,超越爱恨情仇,以《达·芬奇密码》式的悬疑手法破解神秘的西藏。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杨志军称,写作《伏藏》是一种“冒险”,因为小说采用了时下很流行的悬疑手法,容易引来读者的误解,以为又一个严肃作家开始向市场、金钱妥协,开始哗众取宠了。“其实,只要读者耐心读下去,会发现在这样一个貌似通俗的悬疑故事背后有着沉重的主题和饱满的思想容量,我只是把它们装在了一个时尚的容器里,为的是让更多的读者了解西藏。同时,我还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们可以不皈依宗教,但是必须要有信仰。”
傅小平:出版方把你的新作《伏藏》比之为中国版的《达·芬奇密码》,且不说这种称谓包含了多少炒作的成分,单从谋篇布局、情节设计等上面看,两本书的确有一定的相像性。当然相比而言,《伏藏》有更强的隐喻色彩。比如,同样是解密,《伏藏》的“密码”隐藏在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传奇故事里,这个故事由后来被证实为仓央嘉措传人的香波王子讲述和阐释,本身蕴含着丰富的宗教思想,更具严肃性。
这大概就如你自己所言,《伏藏》借用悬疑的壳,抵达的却是真正的西藏精神,亦即把深刻的思想置放在一个时尚的容器里。与此相仿,读《达·芬奇密码》,则更像是剥洋葱。作家的层层叙述展开故事,读者参与其中,充满一种解密的快感,其中更是饱含了强烈的娱乐精神——悬疑推理小说必备的核心要素。由此,从小说的写作艺术上来考量,你在写作之初即立意追求的严肃和深刻,行文中体现出来的偏于外露的隐喻气质,对“娱乐精神”会否是一种消解?
杨志军:其实《伏藏》和《达·芬奇密码》只在两点上相似,一是手法都悬疑,二是内容都宗教,其他方面区别是很大的。这里有个问题,如果没有《达·芬奇密码》,是不是我就不悬疑了?就不涉及宗教内容了?第一,悬疑是小说的基本手段,也是小说的天然品质,几乎所有作家都绕不开悬疑。只不过有的作品在有意淡化,有的作品在刻意强调,区别就这么简单。第二,悬疑首先是由描写对象来决定的。西藏幽闭深邃的地理、隐秘复杂的历史、神秘独特的文化,提供了丰富的悬疑资源,我不过信手拈来,想不悬疑也不行,悬疑了才真实,才符合小说解读的需要。
在《伏藏》中,我很在意图书知识传递的作用、精神陶冶的作用,以及人物情感和历史命运对读者的穿透力。我首先要把仓央嘉措和香波王子的故事讲好,要把发掘伏藏的文化解码过程写好。对我来说,悬疑的方法和传递思想、叙述故事是一种自然融合的状态,谁也堵不住谁。我觉得我们应该边思想边娱乐,应该流着眼泪娱乐。“娱乐精神”强调的是精神,就是说在娱乐中获得精神,并不是说娱乐就是精神。我把文化符号、思想密码、信仰追求融化在小说的悬疑里,就是为了最大限量地体现“娱乐精神”。
所以我的悬疑设置不是一般的生活逻辑,而是知识逻辑、文化逻辑和信仰逻辑。我希望这样的悬疑,给“悬疑”本身提供另一种思路和风格,开辟一条新路子,让认知能力和文化水准日渐提高的读者感到一种棋逢对手的满足。
傅小平:其实,即便是在通俗小说界,也不乏对精神探索有着浓厚兴趣的作家。他们通常会在小说的开始部分,给读者呈现一个充满悖论的命题,对这个命题的追寻和解释,也最能考量小说的深广度。在《伏藏》的开端,你由乌金喇嘛这个人物的人生轨迹引发开去,揭开了信仰危机这样一个“潘多拉的魔盒”,打开之后,在正文的叙述中,却似乎忘了关上。这就像《一千零一夜》里那个无意间打开魔瓶放走魔鬼的渔夫,并没有用智慧把他收入瓶中,而任由他的阴魂在人世间随处飘荡。
杨志军:《伏藏》的开端的确是一个严肃的命题,小说中的所有阴谋和暗杀都与“开端”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最后由乌金喇嘛的暴露作了照应。我想告诉读者:信仰危机是世界性的危机,信仰追寻也是全人类的追寻。人类的精神史就是这样写下去的:在不计其数的失败和挫折中,追寻,追寻,追寻。
傅小平:在这部书里,你有一个大的抱负,通过故事的讲述,让读者看到一个明明白白的西藏。这就势必要求小说拥有很大的知识容量。当然,对于常年浸润在西藏文化及藏传佛教背景中的你来说,知识储备或许不是一个大的难题。然而,如何把这些知识不落痕迹地“化解”在小说故事的叙述里,却是一个大的挑战。毕竟,对于普通读者而言,他当然更愿意还是把《伏藏》当成一部有料的小说,而非是众多西藏文化读物当中的一本来读。
杨志军:每个人的阅读姿态是不一样的,有的为了获取知识,有的为了陶冶性情,有的为了实用。而你的阅读肯定是职业性的,有很强的目的感。但不管怎么说,当一部小说的推理以知识和文化为支点的时候,作者对读者的期待就是耐心。在我的设计里,我想尽量做到每个知识点的出现都与发掘伏藏有关,都是“七度母之门”的一环,区别在于有的是明晰的,有的是隐喻的,还有的是跨越情节的。我希望读者用由浅入深的姿态,获得深入浅出的效果。
傅小平:从我国的写作传统看,悬疑写作的根基并不深厚,这一点从当下风起云涌的类型小说写作终究还没能摆脱学习西方的窠臼上就可以看出。所以,作为一个以纯文学写作起步的作家,转而用这样一种看似通俗的手法写作,绝非想象得那么容易。以我看,你的这种选择与其说是放弃叙述的难度,是媚俗,不如说是对小说就是要讲述精彩故事的一种回归。据我所知,这是你第一次尝试用悬疑的手法讲故事,不可避免地会碰到很多的难题。在最后的落款中,你就写道在写作过程中“不知多少次修改”,我感兴趣的是,你作了哪些修改,有何取舍?为何要作这些修改?
杨志军:我本人对中国传统小说并不特别推崇。“四大名著”因为缺乏信仰目标和精神高度不可能成为世界名著。就小说艺术来说,无论技巧还是思想,西方都远远处于领先地位。悬疑和不悬疑,你都在学习西方。试图摆脱西方,你就连学习的对象也没有了。所谓“越是民族的就越是国际的”说法,对艺术和其他文学式样或许行得通,对小说行不通。中国传统小说并不具备让世界共享的条件。
我没有转向通俗写作,运用悬疑也并不是放弃叙述的难度。就小说来说,最难的还是叙述一个好故事,一个好故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吸引人或感动人,传递作者独特的经历和感悟,不重复自己,有饱满的生活容量,有深刻独立的思想,有属于你自己的叙述方法。而很多文学往往是顾此失彼的:为了好看流畅,忽视了思想容量;为了思想容量,忽视了好看流畅。
小说有无限的可能性,作家必须接受小说文本对自己的挑战。不是悬疑了就必然浅薄,也不是好看了就必然流俗。思想越有意义,就越要让它好看;内容越有价值,就越要让它流畅。有时候我们用“不好看”的文字遮掩起来的,往往是我们思想的贫乏和表现的苍白。我想在《伏藏》中实现的目标是:给读者一个引人入胜、欲罢不能的悬疑故事,尽可能丰富地让他们得到西藏文化和西藏历史的知识,在信仰的诱惑下抵达彼岸,这个彼岸就是西藏精神。
《伏藏》的内容涉及西藏历史、仓央嘉措的故事及其情歌、西藏文化的神秘符号、藏传佛教的传承和知识、寺院的隐秘等,但这些对我来说差不多都是一遍写成的。修改最多的是现代人的故事,他们的掘藏和历史的伏藏的对应,他们的爱情和仓央嘉措爱情的对应和延续,世俗生活和信仰追寻的对应等,尤其是最后两章,我是改了又改。
总之,《伏藏》是我命中注定要写的作品,我的所有作品都是命中注定要写的,这里除了追求,还有一种宿命。用好看的小说故事包孕深刻的思想,传达严肃的主题,这是我的努力。从《藏獒》开始,在我的写作中已经没有了通俗和严肃的区分。因为我发现写作中的作茧自缚,往往是一种虚弱和不自信的表现。我们为因缘而来,对一个作家,所有的作品都应该是可遇不可求,都应该是随遇而思、随缘而写。我尊重所有作家的追求和个性化的表现,这都是我们和文学的缘分。我们因为缘分而千差万别,其实没有多少道理可讲。
傅小平:悬疑题材的小说特别讲究故事推进的速度,要形象一点讲,该是情节如过山车一般惊险刺激,同时文字能如水一般的顺畅自然。在小说中,香波王子在疲于奔命的旅途中讲述仓央嘉措的故事,这意味着作者需要对故事讲述的氛围和背景有一层层的铺垫,其间的承接、流转维系着小说的元气通畅。就我的阅读感受看,仓央嘉措的故事部分,对于小说的进程有一定的阻隔,尽管这种阻隔客观上也让阅读产生了顿挫的效果。
杨志军:仓央嘉措的故事往往是由伏藏密码引出来的,香波王子如果不讲出来,秘密无法破解,发掘伏藏就无法进行下去。在发掘的逻辑上应该是这样的:仓央嘉措伏藏了“伏藏”——他的情歌是密码,他的故事是发掘动力——香波王子奔波的动力和仓央嘉措遗言现世的动力。只有不断的“阻隔”和“顿挫”,才会引出后面的奔泻。说真的,我开始也在“阻隔”和“顿挫”面前疑惑,但当我意识到那是仓央嘉措故事的“阻隔”和“顿挫”,是整部小说的眼目时,我的疑惑没有了。就应该这样,读者读第一遍时,完全可以跳过去,直奔香波王子发掘伏藏的结果,知道了结果再读一遍,收获就不仅仅是故事的结局,一定是文化和精神的,一定是让人有所升华的。好小说应该是那种值得读两遍以上的小说。我希望我写的是好小说,是值得放在书架上的图书。
从约定俗成的观点看,通俗和严肃是有文野之分的,所以许多严肃作家对“通俗”避之唯恐不及。所以我曾说,《藏獒》让我欣慰的并不是它的畅销,而是畅销了以后它仍然是严肃作品。《伏藏》也一样,我希望它是一部模糊了严肃和通俗界限的作品。我并没有转向,我仍然在严肃地写作。《伏藏》是用严肃的姿态写通俗,用通俗的方式写严肃。真正的通俗作家有一特点,就是不断重复自己。我是不会重复的,《伏藏》就此一部,整个构思已经完成,不会再延续下去。仓央嘉措,香波王子,我所深爱的情歌,在我这里,已经结束了。
傅小平:仓央嘉措是藏传佛教史上最富争议的一个传奇人物。在你的笔下,他同时还是一个宗教革新人物。从我们惯常的理解看,宗教革新关乎对教义的重新阐释,关乎从自我到大我或无我的心灵救赎,诸如此类。仓央嘉措的故事,更多关乎打破宗教束缚、追求个性自由的主题。我感兴趣的是,他这种即使在民间也时有发生的爱情故事,怎样与宗教的革新关联在一起?他又怎样从一个宗教的“叛逆者”,最终成了为藏族人敬仰的英雄人物?
杨志军:人类拥有信仰是为了更放松、更自由、更如意地生活,而不是拿绳子绑缚自己,或者套上紧箍咒,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所有的清规戒律都可以不要,我们只要爱与和谐。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仓央嘉措无怨无悔,无私无畏,只爱不恨。这就是仓央嘉措的启示。我把它概括为西藏精神或仓央嘉措精神。抽象地说,它就是终极目标和世俗生活的统一、现实姿态与理想境界的统一、崇高与平凡的统一、人性和佛性的统一、深厚宽广的爱情和舍命追求的统一,更是信仰追求和道德标准的统一。
《藏獒》中我提出了“藏獒精神”,《伏藏》中我又致力于表现“西藏精神”,我就是想建树一种我们非常需要而又十分缺乏的精神价值。仓央嘉措从来没有叛教,他始终都在身体力行地履行一个活佛的义务。只不过方式不一样。别人是摸顶祝福,他是情歌祝福。还有,仓央嘉措出身于可以在家、可以婚娶的宁玛派,有着把世俗的情爱和信仰之爱交融起来的天然素质。他做得自然而然,而我们却以为那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目标。
傅小平:小说中,贯穿整个故事的仓央嘉措的情歌,似乎有一种坚不可摧的魔力,作为阐释者的香波王子,正是借助情歌俘获了众多美貌女子的芳心,于是就有了种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爱纠葛。换言之,情歌在仓央嘉措的创作中有着相当的神圣性,到了香波王子那里,却似乎成了一种感情和性的征服。
杨志军:香波王子当然不能一开始就很神圣,作为一个普通的藏族人,他只能由世俗走向神圣,由低层面走向高层面。情歌本来就是唱歌给情人、获得爱情的。变成信仰之歌,那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小说情节的延伸。主人公如果一开始就很神圣崇高,往后就没有发展的空间了。就是在仓央嘉措那里,情歌的首要功能也仍然是为了获得世俗爱情,其次才是教化民众和信仰表达。
傅小平:作为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主人公,香波王子深受女性的喜爱,梅萨却似乎是个例外,当她和智美发生关系时,心里幻想的却是香波王子。然而,等到香波王子向她求爱时,她又表达了爱的不可能,但最后又是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子弹救了香波王子一命,怎么理解这种复杂性?
杨志军:信仰从朦胧到清晰,灵魂从浑浊到透明,人物是一天天变化的,思想是一步步升华的。欲望之爱和信仰之爱有完全不同的区别。仓央嘉措一开始就把人性和佛性对接了起来,把生命的欲望之爱和人生的信仰之爱铆合了起来。但现实中的香波王子不是,尽管他开始觉得自己是仓央嘉措的传人,但怎么做都是一个欲望之爱的化身。但是后来变了,因为梅萨的拒绝,还因为梅萨的真爱,他升华了自己的爱,最终继承了仓央嘉措的信仰之爱。梅萨用身体挡住子弹救香波王子一命的举动,完成了她自己的使命,也完成了香波王子的转变。这也是《伏藏》的严肃所在,所有的解密都是为了人性的完美和爱的辉煌,都是为了走向一个莎士比亚式的悲剧。而悲剧的含义就是崇高和感动。
傅小平:从情节设计上看,有一个问题是让我颇感疑惑的。你在小说一开始就写道,香波王子正是在情人姬姬布赤半裸的照片显示的“深深的乳沟”里,看到了佛母的法音。这种描述,其实特别符合我们武侠或是言情小说的写作传统,小说中的主人公身上常会有胎记,这个胎记往往隐含了一段不同凡响的身世之谜。不过,通常胎记都是在背上。你设计这样一个充满性意味的印记,是否因为在西藏真有存在这样的习俗?与你对佛教的理解有关吗?是不是同时也暗含着一种反讽的意味?
杨志军:姬姬布赤胸前的法音“嗡”,是六字真言的第一个字,也是许多经咒的第一个字,蕴含了“爱”的读音和意义。在此我想暗示大法如心、大法如爱,也暗示“七度母之门”的伏藏即仓央嘉措遗言的内容。
傅小平:小说重点写了香波王子、梅萨和警察王岩这三个人物的灵魂拯救之路,在这条充满险隘与玄机的皈依之路上,他们最终被仓央嘉措的情歌所感染和慑服,以不同方式各自收获了他们的信仰。应该说,这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一大结局,但我隐隐有一个疑问。信仰,真有那么容易吗?
如果放到一个大的背景上看,信仰是一个但凡有责任心的严肃作家必须追问的一个问题。在西方作家的笔下,对信仰的追寻,最后留下的多半不是和解,而是更深层次的精神探索,比如托尔斯泰,比如黑塞。相比而言,在我国,或许跟我们儒释道的文化背景有关,小说写到最后,总是以主人公寻得了心灵的宁静、平和而收场。相应地,小说的意义也随之被冲淡了。对此,你怎么理解?
杨志军:对信仰的人和有信仰机缘的人,信仰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是日常生活。所以说不是容易不容易,而是机缘到没到的问题。对没有机缘的人,信仰就是一轮夏日骄阳,不仅高不可攀,还因为惧怕照耀而时刻想远远躲开。
许多西方作家是在信仰的背景上探索精神出路的,当然是更深层次的探索。但任何探索都不是给信仰增添什么,而是去掉信仰的污垢,匡正时间对信仰的扭曲。终极的一定也是原初的,精神探索总是绕很大一个圈再回到原地。如果宁静、虚无、恬淡、和谐以及爱是信仰的一部分,是最初的状态,我们为什么不能回去呢?许多西方作家都经过了一个“上路”、“回家”以及“寻找家园”的艰难的精神历程,最后的信仰都是纯粹而简单的,也就是他们始终不放弃人性和道德的坚守。而我们是缺少这样一个历程的,我们在文学中很容易就放弃了人性的标准和道德的坚守,以为那是浅层次的追求。于是信仰空白的我们愈加空白了,还谈什么小说的意义呢?
傅小平:我想在设计这三个人物的经历时,你是有特别考虑的。香波王子,从小在西藏文化的熏染中长大,而后来到了北京深造,因卷入北京雍和宫的“七度母之门”事件成为疑犯,被一路“追杀”回到拉萨。梅萨,血液里流淌着西藏文化的精魂,却成长于繁华都市,因了这一事件与自己的“母语”文化有了深深的交集,并牺牲在了自己曾为之备感困惑和向往的圣洁之地。王岩,起初对西藏文化几乎绝缘,他一路“追捕”香波王子,到了布达拉宫却接受了洗礼。对主要人物的命运安排,是否体现了你对于当下汉藏文化互相交融这一问题的理解和思考?
杨志军:汉藏文化的交融由来已久,也是必然趋势。藏族文化的魅力永远吸引着汉族,汉族文明的魅力也永远吸引着藏族。香波王子的掘藏、梅萨的走向牺牲、王岩的追捕罪犯,都是寻找信仰的过程,是他们有意无意靠近仓央嘉措精神的举动。他们必然获得拯救,也必然会去拯救别人。梅萨拯救了香波王子,香波王子拯救了王岩。王岩要去拯救谁呢?他是警察,当然应该拯救罪犯,这是我留下的一个空白。
傅小平:一个缉拿疑犯的警察,最后却被疑犯感化皈依宗教,这是小说中很有戏剧性的一个地方。王岩这个人物的蜕变过程,也颇能体现身为普罗大众的灵魂拯救之路。遗憾的是,或许是过于专注于叙述的技巧,我没能从小说中理出他思想转变的过程。
杨志军:首先王岩是个本性良善的人,他追杀罪犯自然是为了惩罚邪恶。但当他发现原本认为的邪恶其实是高尚是美好的时候,他自然会转变。他的追捕也是寻找信仰的过程,是洗涤灵魂的过程。他洗涤了自己的污垢——抛弃珀恩措以及珀恩措的哑巴妹妹、无意中酿造了车祸等。他有很深的忏悔,忏悔让他更加迫切地寻找解脱,解脱的办法就是依附信仰,坦诚地面对自己的过错。他和古茹秋泽喇嘛一直保持着很友好的关系,正是古茹秋泽喇嘛启蒙了他,让他成了一个有信仰的警察,一个护法金刚似的正义的警察。
傅小平: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保持自己独立特色的地域文化愈加稀缺,随之也愈加引起人们强烈的兴趣。或许,正是在好奇心和窥视欲的驱使下,近年探秘西藏文化的热潮是一浪高过一浪,不少作家也正是得益于对西藏的书写,在文坛上声名鹊起。他们在作品中大都声称自己试图揭开西藏的神秘面纱,给读者呈现一个明明白白的西藏。然而在阅读的过程中给人的感觉却往往是让人越看越玄奥、神秘,作者也似乎有意渲染这种迷离、错乱的异域风情。这里是不是存在一个对西藏过度阐释的问题?
杨志军:你的感觉有一定道理。但我认为这不是过度阐释,而是发掘不够,阐释不清。越神秘越写,越写越神秘,不写西藏的许多作家也在这么做。但是文化可以繁复再繁复,宗教可以神秘再神秘,但信仰却必须清透。《伏藏》就是想告诉读者一种清透的信仰、一种明快的思想,那就是人性的起点和终点:爱。或者彼此相爱,或者大爱。
傅小平:鉴于当下中国社会道德滑坡、信仰缺失的普遍事实,一些作家力图从被主流所遮蔽的边缘文化中寻求精神资源。比如,前些年张承志写的《心灵史》,发掘了回族哲合忍耶的悲壮历史;比如,张炜在很多小说中对齐鲁文化的激扬。也是出于同样的追求,在《伏藏》中,你通过讲述一个悬疑故事,意在发现一种真正的西藏精神。
可以说,这种追求未必能真正疗救人们的灵魂,其姿态本身有着独特的价值和意义,但我不免感到一种隐忧。放眼世界,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它的优长缺失,必有其值得反思和批判之处。然而,无论是张承志、张炜,还是你,都对自己认定的精神资源,持一种近乎无条件的激赏与推崇的态度,这似乎背离一个严肃作家所应具有的独立的文化立场。
杨志军:我没有放弃文化批判的立场,无论是《藏獒》,还是《伏藏》,或是我过去的作品。《伏藏》本身就是反思文化、宗教和信仰的结果。但反思的目的是什么呢?是揭露吗?摧毁吗?不是,是建树。因为我更在乎的不是历史的黑暗,而是灵魂的拥有、爱情的永恒、人性的魅力,是我们永远都在期待的光明和感动。从《藏獒》开始,我就认为建树一种心灵比摧毁一种心灵更迫切,也更艰难。用几天、几个月的功夫摧毁几百年的建树,这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
从“藏獒精神”到“西藏精神”,我就想努力建树一种具有普及意义的精神价值,建树一种人人明白的信仰理念。为了建树,我睁大眼睛盯着历史,有一点光辉我就要放大。因为这是照亮现代人心的需要,也是我和别人的不同。也许我的建树说服不了任何人,但我能说服我自己。没有信仰建树的冲动,就没有《藏獒三部曲》和《伏藏》。作家应该是悲情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我就是这样放大了悬疑的价值。
傅小平: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信仰真空的问题日益引起关注。这些年,明星、名人参道、信佛几成一种时尚,旅游爱好者去西藏朝拜的热度也一直不减。前阵围绕信仰的真伪之辩,道士李一辟缙云山清修的事件就闹得沸沸扬扬。这乍一看是大好事,人们至少对信仰的构建投注了自己的热情,但细想下,所谓的信仰,又似乎只是有钱有闲人士的特权。作为一个信仰的身体力行和忠实追随者,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杨志军:你说的都不是我理解的信仰,你说的是宗教,是急功近利的临时抱佛脚。有钱有闲人士的烧香磕头,和信仰从来不沾边。在我看来,人可以没有宗教,但不能没有信仰。宗教和信仰要分开讲,宗教归宗教,信仰归信仰。不是说皈依了宗教就等于有了信仰,信仰并不等同于宗教。皈依宗教是寻找一个集团,而皈依信仰才是真正的精神出路。作为一种精神现象,信仰首先关注的是人类精神的纯洁与高尚,是虔诚的自我奉献,而不是可耻的损人利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清贫、节制、利他、救度、和谐,等等,而不是相反。
我们这个时代并不缺少宗教,而缺少真正的信仰。我们需要一种更加大众化和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信仰,一种博爱、泛爱、兼爱的信仰。所以,我的主人公掘藏大师香波王子是个世俗的人,而非高僧大德;修炼“七度母之门”的古茹秋泽喇嘛甘愿放弃布达拉宫峰座大活佛的职位,去做一个改变家乡面貌的乡长;仓央嘉措最终由教主领袖变成了平民百姓,由宗教进入世俗,由佛性回归人性。信仰因此而更加纯粹、更加赤诚美好地凸显了出来。
傅小平:就信仰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再追问下去。或许因为信仰的难以界定和缺乏可操作性,它同时也容易被滥用。比如,我们有过社会主义信仰,这种信仰有段时间却成了盲从,最终导致了“文革”这样巨大的人道主义灾难。正是冲破这种信仰,我们迎来了改革开放,人性得到了解放。然而,失却了信仰,我们却感到如此的茫然。
于是,我们开始从传统文化中寻找思想资源,“国学热”应运而生,曾经失落的儒释道的文化理想,似乎又从国学大师们活灵活现的宣讲中复活了起来。细一看,“国学热”热了那么些年,其实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国民的素质,倒更像是成了一种时尚的争逐。其实,这也用不着奇怪,试问在我国,信仰即便是在我们从物质困境中解脱出来后,又何曾从实用和功利的色彩中被剥离出来过?
当然,你说的信仰,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信仰,是一种美好的设想。但以我看,信仰是否真是一件值得大力倡扬的事,也是值得警惕的。因为,信仰更关乎个体生命的完善,却不具有对他人的约束力。而群体性的信仰,可能使社会趋于完善,也可能导致恶果。对此,你是怎么考虑的?对于如何重建我们社会的信仰,你又有着怎样的思考?
杨志军:首先国学不是信仰,因为它先天缺少主宰灵魂的力量。国学因其古老而日益变成了一种学问和知识,而不是改变国民素质的法宝。是期待出了问题,不是国学出了问题。信仰要解救的首先是人的心灵,而不是物质困境。实用和功利并没有错,错就错在很多人把它当成了唯一追求和最高目标。
任何脱离人性、扭曲人性的信仰都不是真正的信仰。那么什么是人性呢?人性不是人的吃喝拉撒睡,所谓“食色性也”,是指人的动物本性。人性是人的道德性和社会性的综合体现。我们说“这个人坏得没有人性”,就是指他丧失了道德性和社会性。道德性好理解,社会性就是人和人、人和环境的理想关系。真正的信仰,不仅在乎个体生命的完善,更在乎一种平等、利他、尊重、包容、爱人的良好风尚。这不是我的发明,是包孕在西藏文化和历史中的不朽的精神价值观。
许多西藏人都能把日常生活和理想追求天衣无缝地结合起来,你若问一个磕着等身长头、千里迢迢去拉萨朝拜的普通牧民:为什么要这样?他会告诉你:为了所有人的幸福。当他为全人类祈求幸福的时候,他自己也得到了幸福,那就是一种自足宁静的心境和一个好的来世。很多人一生都很干净,从心灵到举动:不贪、不恨、不起恶念,只做好事不做坏事,道德水准浸透在骨血里,自然而然地助人利他。这就是一种精神,精神来源于信仰。正是西藏让我有了坚持不懈地表达信仰的冲动,让我看到了实现信仰的可能和意义。
傅小平:在谈到为何写这本书时,你说你想通过《伏藏》来填补我们时代的精神空缺。你也说过,现在社会缺什么,就得补什么。这一方面凸显了你写作的救世情怀和使命意识。但也容易给人留下急于事功的印象,会让人认为这是你的一种写作策略,而非心灵使然。有人就把《藏獒》的走红,归结为迎合了这个时代的主流文化价值。当然,如果抛开这样的成见不说,你的使命意识反映到现实生活中也可能是悖谬的,比如你极力宣扬的藏獒精神,导致的却是藏獒成为一种富人的新宠。对于近于执拗的这么一种写作姿态,你自己是怎么理解的?
杨志军:藏獒成为富人的新宠,甚至失去原初存在的任何意义,说明真正的藏獒已经和新宠们区别开了。当我总结藏獒的特点,把它看成是一种精神符号时,就已经有了失去的悲哀。正是由于失去的悲哀,才让我那么激动地写了《藏獒三部曲》。契合这个时代的生存法则、精神趋向和主流文化价值,是我的愿望,可惜完全没有契合。难道我在《藏獒》中描写的高贵典雅、沉稳威严的藏獒仪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藏獒风格,大义凛然、勇敢忠诚的藏獒精神,已经成了我们的生存法则和精神趋向?要是那样,就太好了。可惜没有。正是因为空缺,所以才深深契合了读者的期待。为了建树道德信仰的媚俗,自然是一种伟大的媚俗,我倒是愿意扛在肩上的。至于是“写作策略”,还是“心灵使然”,我的新作《伏藏》会告诉大家。什么样的人写什么样的作品,仅靠“写作策略”,只能越写越假。
傅小平: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民族。要这么说,如果身处其中的个体有信仰,多半也是后天的修炼,而非基因和家族的遗传。在多年的创作中,你始终不渝地坚守信仰之道。我想问的是,你有信仰吗?如果有,那信仰又在何种意义上成就了你的生活和创作?
杨志军:写作,生活,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爱和信仰的确与物质世界是冲突的,精神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是物质日益丰富的副产品,我们的焦虑就是无法在物质和精神之间找到平衡的支点,或者根本就没有这个支点。物质在膨胀,人欲在膨胀,道德却在沦丧,信仰却在消失。这就是我写《伏藏》的理由。我说过,精神的冲突每天都在以最激烈的方式发生着,而我们却毫无察觉。蝇营狗苟的人际以强大的力量拖累着我们,迫使我们用最明亮的眼睛去侦察最浑浊的事态。无聊纠缠着,庸俗纠缠着,乏味纠缠着。我们死了,精神早已在冲突之前就死得一干二净。这个世界上有多少行尸走肉,有多少没有灵魂的躯壳,我不敢数,一数就会把自己数进去。也许仅仅是为了当别人在清点行尸走肉时,不至于把我也算进去,我才想到了仓央嘉措,想到了“伏藏”。
傅小平:自《藏獒》走红以后,你一直深受媒体和图书市场关注。从一定程度上说,你是名利双收了。而你所倡导的爱和信仰,与物质世界多少是有冲突的。作为一个虔诚的佛教信徒,很可能会面对类似晚年托尔斯泰所面对的难题。基于此,我想了解,你有着怎样的名利观?你对生活持何种态度?
杨志军:伟大的托尔斯泰应该是一切作家的榜样,但他在晚年陷入深深了自闭和忧郁,他其实非常绝望,他的离家出走和客死车站就是证明。我有时想,托尔斯泰挽救了数代人的灵魂,却没有能力挽救自己。他陷入信仰、家庭、妻子、庄园等精神和物质的冲突之中,痛苦地走完了一生。他和仓央嘉措的精神一脉相传,都是挚爱、博爱、大爱,为此有了我们早已忘却的“托尔斯泰主义”,有了我们赞唱不已的仓央嘉措情歌。
但他们都是典型的悲剧人物。他们的存在让我们恩爱、崇敬、向往、感动,却又让我们忧惧和害怕;他们是悲壮的,我们是悲怯的。写作有时候是寄托,有时候是逃避,有时候是谋杀自己。拯救的是别人,戕害的是自己。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随遇而安,随遇而喜。我常常处在虚无和幻灭之中,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以启迪人的生活态度,能让自己平凡、平淡、平静地活着,就已经不错了。
傅小平:最后,来谈谈你的生活经历吧。你在青海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常年定居青岛。有意思的是,两个地方起头都是一个“青”字,给人一种纯净的感觉,跟着的“海”和“岛”似乎也有种内在的对应关系,用佛家的话说,这也算得一种因缘。然而,这份因缘,也有几分特别。你现在生活在青岛,青岛的生活经历却始终没有进入你的写作视野。而你远离了青海,笔触所及,却全是青海时期的生活记忆。这是为何?如果说,这两个地方是你生活和创作经历的两个重要关节点,不妨由从青海到青岛这样一种生活的变迁引发开去,谈谈你所走过的心路历程。
杨志军:我对都市有一种天然的排拒。生活在青海西宁时,我就很少感觉到都市气息的存在。乡村和草原、大山和大漠,似乎都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我的理性告诉我必须生活在城市,但感觉却常常放浪不羁地跑向远处的寂寞和荒凉。可是,一个人的一生怎么能不经历都市呢?当外面的喧嚣朝我频频招手时,我便从青海来到了青岛,十几年一晃过去了。我发现我仍然感觉不到都市气息的存在,不是它不存在,是我感觉不到。我仍然觉得青藏高原就在脚下,就在衣怀里面。所以我说,青藏高原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代表思念和寄托的家乡故土,而是生命的一部分,是我的灵魂所在。我依靠青藏高原,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所有作品。有时候想,我非常庆幸自己出生在那片高峻、寒冷、缺氧的原野,并在那里摸爬滚打了那么久;非常庆幸我的妈妈和兄妹以及许多亲友迄今仍然生活在青藏高原,促使我年年回归,看望他们,也看望家乡故土上每一寸不变的古老和速变的新奇。我的写作常常是为了报答,报答滋养了我的一切,《伏藏》也不例外。
关于青岛的生活经历,我现在还顾不上,即使将来顾上了,也还是一个草原游牧者走进大都市的感觉。强烈征服的欲望和无奈落败的沮丧,会让我的内心悲风阵阵。忘记说了,我的祖先是驰骋草原的蒙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