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郎妾有情

墨熄走进去看清这个院子的第一眼, 就明白为什么慕容楚衣说这里禁明火, 不然会炸了。别看慕容楚衣这人衣冠楚楚的, 院落真的是乱到令人发指,满地的木屑残片, 硫磺石炭, 做到一半的大型兵甲丢得满园都是, 光是廊庑下,就横七竖八砸着十余只“竹武士”。

清雅出尘的痴仙对此毫不以为意, 他领着众人走到庭院深处的一个水潭前。那个水潭清可见底,里头沉着诸如指环、白玉发扣零碎几样小物件。

岳辰晴好奇道:“这是什么,功德池吗?”

慕容怜眯起眼睛:“你四舅像是会做功德的人?”

岳辰晴居然难得地和望舒君顶罪, 叉着腰不服气道:“我四舅怎么就不能做功德了?”

“你也太可笑了, 他是什么名声你不知道?”

岳辰晴怒冲冲地:“我四舅很厉害!”

慕容怜就喜欢踩人尾巴,岳辰晴不反抗倒还好,他一反抗,慕容怜更来劲了,简直连烟瘾都淡去几分,逗他:“厉害和名声是两回事。”他说着,指了指竹武士上捆着的顾茫,“这个人不厉害吗?不一样臭到家。”

“你——你——!”岳辰晴气的腮帮子都鼓起了,他确实是重华最好脾气的公子哥没错,可他有个绝不能触碰的点, 那就是他的这位四舅。

岳辰晴从小就近乎无脑地崇拜自己最年轻的这位小舅舅, 因此他憋了半天, 竟冲着慕容怜喊了一句:“你还好意思说别人臭呢!慕容大哥你自己就很臭!”

慕容怜:“……………………”

真是奇了,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岳小公子会骂人了,而且骂的竟然还是他???

大概是吃惊压过了别的,慕容怜半天都没回过神来说些什么。

而这时,慕容楚衣侧过脸来,说:“这是化梦池。把一些有灵气的物件丢进去,池水就会变成金色。”

墨熄问:“然后?”

“然后拿池边的玉杯,一人饮一杯,饮完之后就会睡过去,梦到与这个物件相关的一些往事。”

慕容楚衣说完,细长白皙的两指执了红芍剑的剑柄。

他大概也是嫌望舒君和岳辰晴太吵了,连问都不问他们,只看向墨熄:“我扔了。”

痴仙本想着墨熄这人最不爱啰嗦,说一下也只是一个礼貌的象征,还没等墨熄点头就想把剑柄丢进去。

却不料墨熄止住了他。

墨熄往顾茫那边点了点下巴:“我们睡了,他怎么办?”

“好说。”慕容楚衣一拂衣袖,淡淡道了一句,“玄武阵,起。”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院中草木忽然瑟瑟作响,一只只竹武士从竹林花草间爬起来,还有那些那些倒在地上的,也咯吱咯吱地活动着关节,一个接一个地一跃而出,团团围在顾茫身边,足有五十余只,并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多。

慕容楚衣道:“哪怕是神仙,一炷香的功夫,也绝带不走他。”

慕容楚衣和墨熄都喜欢用“绝对”“必然”“一定”与人言语,他既说了绝带不走,那就必然有十成十的把握。

墨熄看了那些竹武士一眼,转头望向化梦池,说道:“开始吧。”

红芍入池,池水瞬作金光。

慕容楚衣取了三只莲花瓣叶状的玉杯,分别给了自己、慕容怜,以及墨熄。

岳辰晴在旁边一呆:“……我的呢?我没有吗?”

慕容怜不怀好意地笑道:“嘿嘿,你四舅看你不起,不带你玩。”

岳辰晴呆狗一样地转头,眨眨眼睛,瞧着他小舅。

他小舅并不理他,已经管自己把杯中之物一饮而尽,化梦池水的效力极强,他几乎是刚刚咽下最后一口,就垂眸枕臂伏在池边睡着了。

“四舅??”

墨熄看他不甘心的样子,便把慕容楚衣留下的那只玉杯又舀满,递到岳辰晴手里,岳辰晴总算被带着玩了,忙不迭地接过,说了声谢谢羲和君,咕嘟咕嘟仰头把这盏金色的水都喝了下去,而后他也四仰八叉地倒下呼呼入眠。

墨熄和慕容怜也没有再等,化梦水入喉,眼前便是骤地一沉——

一开始,一切都是黑的,仿佛陷在一片浓重的暗夜中。忽然某一瞬,耳边隐隐传来剑啸清吟之声,那剑鸣有风雷之威,恸天彻地,改天地颜色。

这种剑锋鸣啸,哪怕不用眼睛看墨熄都辨得出来。这正是当年在千头魔狼群里,李清浅与自己并肩而战时出剑的声音。

那时候的断水剑还不如后来完全,但一招一式,尽是浩荡清正,灵气沛然。

随着断水剑鸣声,眼前逐渐开始有了光,四周景致也慢慢地变得通透明亮。

原是一方村舍小居,暮春时节,杏花飘了满园。

约摸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李清浅正在院中舞剑,青色的、打着补丁的衣衫随着他的动作而飘飞摆动。

但他并不是一个人,有个身着粗布绯衣的娇小姑娘正在和他拆招。她的动作曼妙而轻快,旋转避闪间教人看不清相貌。直到被李清浅点了一剑制住,她才笑着停下来,娇嗔道:“大哥,今日我能多拆你十二招啦。你还不夸夸我?”

李清浅笑道:“红芍自是十分了得的。”

——原来,红芍是一位姑娘的名字。

红芍不依不饶:“这句上次就夸过啦,换一句?”

李清浅无奈笑道:“那……你最是聪慧?”

“上上次就是这句,你再想想!”

说罢作天作地,赌气般偏过脸来。

墨熄这才看清了她的面容,但见这位姑娘约摸十七八岁,肤若芙蕖,柳叶细眉,眼尾一点泪痣。墨熄对女性容貌一贯不太有辨识之力,只瞧着她很是眼熟,过了良久才意识到,这个姑娘长得和那些失踪的女人总有几分相似。

或许应该说,那些失踪的女人都有点像她的碎片,有的是鼻子像,有的是嘴唇像,还有的是那颗眼尾的黑痣像。

李清浅收起佩剑,抬手弹了一下她的额头:“想不出,不想了。”说罢转身回屋里去。

“你你你!你就是不用心!!”红芍追着他,又跳又嚷地,聒噪得厉害,大叫道,“啊!!李大哥朝三暮四!越来越不疼我啦!!”

惊得满地芦花鸡跑,院中一只小黄狗跟着汪汪直吠,也不知道是在为她助威还是跟她争嗓门。

“……”

墨熄一向不太受得了女人,梦泽那种沉和的还好,红芍这样的姑娘简直能排进他的人生十大噩梦中去。

但瞧起来,李清浅却觉得她很好,言语间并没有任何不耐烦的意思。

再往下看,墨熄大致清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原来,这个红芍是李清浅游历扶义时捡来的一个逃荒的小姑娘。认识她的时候,他十八岁,她十五岁。一起走南闯北三年半,如今已是亲昵不可分的一双人。

只是李清浅和红芍都毫无谈爱的经历,李清浅自是不用说了,红芍看起来虽然吵嚷,其实也是个纯的不得了的姑娘,告白藏在心底从不敢出口。所以虽然他们之间的感情,旁人都看得出来,但这俩人却都傻傻地,一直不知道该怎么跟对方说破。

最绝的是有一次红芍喝多了点酒,趴在桌上抬起眼,呆愣愣地望着烛光下看书的李清浅,看着李清浅搁在书卷边的手,忽然就忍不住,悄悄凑过去一点,再凑过去一点,忽地心血上涌,鼓足勇气握住。

李清浅吃了一惊,一时说不出话来,睁大眼睛看着她。但见红芍面颊酡红,嘿嘿傻笑着,望着他的眼睛里满是星辰灿烂。

“大哥……”

照理说郎情妾意,好容易两人中有一个鼓足勇气捅破了窗户纸,那应当就能互通心意了。

可红芍望着李清浅那张清俊儒雅的脸,忽然就怯了。

她想,她真的配的上他吗?

早在三年前,当他走到冻饿交迫的自己面前,向一个脏兮兮浑身还生着疥疮的小女孩伸出手时,他就成了她的哥哥她的天神她的情郎。

在她眼里,李大哥什么都好,长得好,心肠好,法术好,声音也好听。

除了没钱,处处都是天下第一。

再低头看看自己,虽然相貌还算过得去,但到底是个大字不识的傻丫头,又蠢又笨,吃得还多,一顿饭能吃她李大哥的两倍,嗓门又大,像个铛铛乱敲的锣鼓。

这只小锣鼓越想越悲凉,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居然就在这紧要关头又瘪了下去。

勇气没了,手却还牵着。

那总该找个合适的借口吧?总不能说抱歉大哥,我以为你的手是茶杯,拿错了。

于是红芍真的编了个烂到家的借口,就连墨熄都无法骗过的借口——她笑吟吟地说:“你跟我玩比手劲嘛!”

李清浅:“……”

“玩嘛玩嘛!我们来比比谁的力气大!”

李清浅大概也觉得自己会错了意,耳根微微有些红,他把手从她掌心中抽出来,垂下睫帘,随即无奈道:“昨天不是才刚比过谁聪明?”

“对呀,所以今天比力气大嘛。”

李清浅勉强笑了笑:“这又是你忽然想到的什么奇怪念头?每天都比?那明天又想比什么?”

“明天比比谁英俊!”红芍说着,忽然跳起来抢过李清浅书边搁着的笔,在自己唇上添了两笔胡子,“大哥你看,就像这样!”

李清浅看着她明眸顾盼,装模作样捻着胡须的机灵样子,不禁又是好笑,又是心温。

他也是欢喜她的,只是就像她嫌自己又蠢又笨吃得多,李清浅则嫌自己又闷又呆赚的少,所以他心里总觉得,像红芍这般灵巧又好看的姑娘,是不该一直跟着自己吃苦的。

其实当初红芍非得黏在他身后跟着他的时候,他就颇为无奈地跟她说过:“姑娘,我救你只是因为我刚巧见着你倒在路边,病得很重。并不是想要你报答什么……”

红芍嗓门大得像锣鼓,个头却娇小,李清浅一走快,她就得踩着小破鞋跌跌撞撞地追着跑,边跑边急着解释:“大哥哥,大哥哥,我知道,我知道的!你不要我报答,但是我自己想报答——”

“你留在医馆里吧,我不是都跟大夫说过了吗?她愿意收你当个小徒,你要真想报答我,那就跟着她好好学,以后也能治病救人,不是很好?”

“才不好呢!”红芍急的直跳脚,“我卖身葬父的!你葬了我义父,还救了我,你还给我看病,我、我不管!我就要跟着你我要跟着你跟着你跟着你啊啊啊!!”到最后简直是跟个小疯子似的在大喊大叫。

李清浅看这小病猫养好了力气,居然是如此难缠,不由有些头疼,走得更快了。

红芍一看,急了,破草鞋拖拖踏踏,总绊着她,碍着她追人,于是她干脆脱下来,一手一个朝李清浅丢过去,光脚蹲在地上,哇地一声大哭起来:“你,你别走嘛!那我不报答你了还不成吗!”

李清浅:“……”

眼泪簌簌地从脏兮兮的小脸上往下滚落:“我不报答你啦!我蹭吃蹭喝,我赖着你行不行呀!大哥哥,你别留我一个人啦。”说着直抹泪珠,哽咽道,“你把我留在医馆,我粗手笨脚,什么都不会……过几天,万一大夫又把我卖了呢?我已经被转了三户人家啦,当人家的童养媳,小丫鬟,干女儿,我都不知我自己是什么东西了……”

越哭越起劲,破锣嗓子直嚎嚎,眼泪滚在泥土里,脏兮兮的脚丫在泥里蹭着。

“你别丢下我,我不想再被转第四家了,呜呜呜呜……”

她这样说,李清浅还能怎么办?

他出身在梨春国,是九州最羸弱的国度之一,他的国家夹在几个蛮不讲理的大国之间,常受战火株连。而一旦出了妖邪魔孽,也没有什么大修会来帮助他们镇压。李清浅是亲眼看着他母亲被奸杀,父亲被刺死的。

当时破屋里只有年不及十岁的他,抱着刚刚断奶的弟弟,瑟缩在碗橱深处,泪水不住地往下流,却紧紧捂住弟弟的嘴,不让他哭出声来。

可是那些修士灵力强悍,屋中躲了两个孩子,又怎会不知道?

橱门被猛地踹开,木屑飞溅间,他和弟弟被两只粗壮的大手提溜出来。他死抱着弟弟不肯松手,遭来一顿狞笑的毒打和咒骂。

“这俩小子能不能带回去炼药啊?”

“好像没有遗传到他们老娘的蝶骨美人席血脉,流的眼泪颜色不对……”

“那直接杀了吧!斩草除根,不留祸患!”

李清浅当时根本都没有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不明白蝶骨美人席是什么,只见着母亲浑身赤露的尸身被几个修士用缎子裹了,不知要带到哪里去。他哭着喊着,想去追阿娘的尸骨,却又放不下怀中的幼弟。

滚烫的硝烟,腥臭的血水,修士们的狞笑,一切都在眼前乱舞。混乱中,忽听得“砰”地一声爆响。

一道碧色剑光将几个修士一击斩杀,血溅数尺!

然后,一个覆戴着黄金面罩的青衣男子出现在门前。逆着天光,他迈过那些暴毙剑下的尸首,走进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