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04

某位名人说过,生活就像骑自行车,想保持平稳就必须一直前行。

崔小圆婚礼的第二天,沈绒照常前往公司上班。

自从三年前她大学毕业后,就在这家公司做文员工作。工资虽不算高,但胜在工作压力不大,下班之后还有闲暇时间兼职挣钱。

她以前读的大学很普通,学的又是一个实用性不强的文科专业,在这座就业竞争激烈的一线城市里,能找到如今的工作已经算是出路不错。

但最近这份工作也遇到了麻烦,原因在于一个名叫余利的男同事。

这天早上,沈绒刚到公司,便又听到余利在向其他同事吹嘘自己的女友——

“哎,我家小娟家里的房子可多了,我正愁该选哪套房子做婚房呢……小张啊,你还没摇到车牌号吗?我家小娟家里都有两辆车了,不过车牌号都是双号,逃不开限行。要是一个单号一个双号就好了……”

用最近的网络流行语来说,这话可真是老凡尔赛了。

现在公司里谁不知道,余利傍上了一个名叫的小娟的富婆女友。这个女友是本地的拆迁户,家里开公司做生意,据说赚了不少钱。

自从余利甩了前任女友、追到现任,就忍不住整天吹嘘,引来不少人的羡慕嫉妒。

沈绒充耳不闻,径自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坐下开始工作。

她不想找麻烦,但麻烦要来找她。余利趾高气昂地来到她身边,把一个文件夹扔到她手边:“沈绒啊,这是王总监安排给你的工作。记住,今天必须完成。”

沈绒拿过文件夹,打开一看,果然不出所料,又是一项琐碎麻烦的工作。这种工作,做好了也算不上功劳,稍不留神犯错了却要挨批,所以大家都不愿意做。最近一个月,沈绒已经多次被分到这种工作。这当然不是巧合,是余利故意的。

说起来,其实余利还是沈绒的大学同学。毕业时这家公司去学校招聘,余利和沈绒都被录用。沈绒不喜余利的为人,与他关系平平,但也井水不犯河水。

两人关系恶化是在一个多月前。当时有一项重要的工作,余利因为粗心大意而出了岔子,导致公司损失不小,正在追责。

部门里正好有个来实习的小姑娘,余利欺负她性子软弱、不敢为自己申辩,便故意让实习生背黑锅。

沈绒实在看不下去,在大领导面前说出真相,还提供了证据。于是,余利被大领导训斥了一顿,不仅年终奖泡汤,还失去了一次原本十拿九稳的晋升机会。

从此,沈绒就成了余利的眼中钉,被他针对。

沈绒与余利的直属上司姓王,人称“王总监”。其人虽然能力不足,但据说有裙带关系的背景,才能坐到这个位置。王总监颇为自恋,属于典型的“中年油腻男”,尤其喜欢被年轻下属吹捧,享受众星捧月的感觉。

沈绒自然不屑阿谀。因此在同部门的几名同事中,她最不受王总监待见。而余利向来两面三刀,擅长奉承,因此很得王总监的青睐。得到上司偏爱,他便能仗势欺人,比如这次,把难做的工作扔给沈绒。王总监心知肚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此时,沈绒扫了一眼工作内容,淡淡道:“今天就要完成?这工作量太大了。”

“沈绒,如果你工作效率低,完不成,就熬夜加班吧。否则,你这个月的绩效就没了。”余利得意洋洋,甩手走开。

午餐时,一名平常与沈绒关系不错的女同事私下为她感到不平:“那个余利,最近都把最麻烦的工作推给你做,他还揽下功劳,真是厚脸皮。”

沈绒没说什么。如果余利实在过分,她会毫不犹豫地辞职。暂时还属于可以忍受的范围,她便懒得计较。

女同事低声建议:“余利是狐假虎威,靠着王总监才敢这么做。其实你可以试试和王总监搞好关系。很多人都这么做,说点好话,或者送点东西。”

沈绒知道对方是为她着想,于是表示感谢,但委婉谢绝了。

同事叹口气,不再说什么。她总觉得沈绒和普通人不太一样,虽然衣着打扮都很普通,言行举止也挑不出什么毛病,但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话不多,也不爱与人交往,更不参与办公室的派系纠纷。

余利在背后议论沈绒是“假清高”,嘲笑这种人往往“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但这个同事觉得,沈绒的“清高”不是虚伪做作,而是真的不在意。

不过,沈绒的经济条件应该是很普通的,消费水平低于大部分同事,应该也没什么背景,那她的这种态度底气从何而来?

应该只是错觉吧。同事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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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完工作,终于又到周末。沈绒通过房屋中介找到一处价格合适的房源,以最快的速度租下,并联系搬家公司。她不想继续留在之前与许宣然同住的房子里。

打包好所有自己的东西,看着搬家公司的工人一件件搬走。

虽然是租来的房子,但当初搬到这里时,所有家具、家电和陈设都是许宣然和她精心挑选的:壁纸是重新铺的,桌子是在小黄鱼APP上淘的二手,沙发是从家具城买的……小到喝水的杯子,都是他们一同在超市选购。

许宣然那时工作很忙,却仍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认认真真,亲自挑选。

“这是我们的家啊,不能马虎。”他笑道,顺势拥住她。

其实她看得出来,他是在根据她的需要和喜好挑选。

那时,她觉得自己很幸运。有这样的恋人,还能再奢求什么呢?

但如今看来,感情也有保质期。一旦过期,就面目全非。

她的东西都搬完了。沈绒最后看了一眼这处这个她居住了一年多的地方,然后头也不回地关门离开。

新的居所在一栋老式公寓楼里。楼房共六层,没安装电梯。她住四楼,一室一厨一卫,套内面积大概勉强能有三四十平方米,标准的“蜗居”。家具齐全,却是廉价老旧之物。

这天下午,在新入住的居所,她用电磁锅为自己煮了一次面条,庆祝自己的生日。

面条熟得很快。捞起来,加点酱油,少许糖和醋,几滴芝麻油,便是简单而家常的味道。细长的面条衬着碧绿的青菜叶子,再加上一颗煎得恰到好处的鸡蛋,拿筷子一戳便流出金黄的蛋液。

看上去卖相不错,虽然她也只会做这类最简单的食物。

虽然只有崔小圆记得她的生日,发来祝福,但沈绒不会亏待自己,还是要小小地庆祝一下。

她用手机对着这碗面条,拍了张照片,随手发到微博上。配的文字也简单:

“恢复单身,入住新居,生日快乐。”

沈绒的这个微博账号,只关注了寥寥几个大V。它的主要功能,是作为沈绒偶尔记录一些零碎感想的日记本。既然是私密的日记,自然要对所有生活中认识的人保密,就连崔小圆和许宣然都不知道这个账号。

发完微博,沈绒便不再关注。毕竟这个账号上只有她的自言自语,粉丝数量只有十几,而且看上去都是一些网站派送的僵尸粉。不会有人评论,也不会有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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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面条,沈绒想起还需要购买一些基本生活用品,便下楼去了附近的便民超市。

当她提着购物袋从超市出来时,不期然地在路上迎面遇到了同事余利。余利和一名年轻女子并肩走着,情态亲密,余利还帮女子拎着女用手袋,显得特别体贴殷勤。

沈绒当然没有与余利交谈的兴趣,只想装作没看见,但对方却发现了她,还主动打招呼:“哎,真巧啊,这不是沈绒吗?”

沈绒只好停下来:“嗯,是我。”

“没想到在这儿遇到你。你不是住在东桥区吗,怎么来这边了?”余利的目光扫过沈绒手里的购物袋,问道。

“我搬到这里了。”沈绒道。她很少在公司说自己的生活,不清楚对方是怎么知道她以前住哪儿的。

“就是这个小区?”

“嗯。”

余利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这个小区啊,比较老了,地段不好,基础设施跟不上,房租也便宜……”

沈绒当然知道这里房租便宜,她刚付了半年房租。

只听对方继续道:“说来也巧,小娟她家在这小区里有好几套房子,我们是顺路过来收租的。对了,还没介绍呢,这是我老婆小娟。老婆,这是我以前的同学、现在的同事,沈绒。”

余利身边的女子不咸不淡地与沈绒打了个招呼,眉目间带着骄矜之色。

沈绒淡淡回应。

余利见沈绒神情平淡,又道:“当然啦,我们可不住在这里,我们住在西桥区,世纪花园。”

“世纪花园”是个中产阶级小区,环境和配套设施都不错,房价是这里的三倍以上。沈绒听出了对方语气里压抑不住的炫耀之意,心中却不起一丝涟漪。

余利见沈绒不搭话,继续刺激她:“对了,我记得你有男友吧。你们什么时候买房结婚啊?我家小娟的房子多,可以帮你参详一下。”

“不用了,我没钱买房。”沈绒说得很平静,一点没有不好意思。

她过得节俭,周末和假期常常还做些兼职,都是为了攒钱。但攒钱的目的不是买房,而是还债,还清霍家对她的养育之恩。

余利故作惊讶状:“你的男友也没钱买房吗?那真是太遗憾了。这年头,没房子怎么敢结婚啊?”

沈绒淡淡看着他,仿佛在看某种小丑的表演,脸上依然没有多余的表情。

余利本来十分得意,但她的反应实在扫兴,让他有种“给瞎子使眼色”的挫败感,悻悻然携女友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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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沈绒回到居所时,夜色已经降临,楼道里的灯光有些昏暗。她在门前放在购物袋,掏出钥匙开门,摸索着按亮灯,换上拖鞋。进屋没走几步,忽然顿住脚步。

只见廉价的塑料餐桌上,放着一枝紫色玫瑰。花下压着一张珠光卡片。

花枝很新鲜,仿佛刚刚从园中摘下。天然的淡紫色花瓣,娇柔如丝绸,层层叠叠绽放甜美芳香。

这样的花朵与卡片,看上去就很华贵,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仿佛灰姑娘的陋室里凭空出现了一双水晶鞋。

她深吸一口气,合上眼,再睁开。花枝与卡片仍在那里,不是幻觉。

这种被她称为“紫水晶”的杂交玫瑰品种,普通人不认得,她却很熟悉。

霍家祖宅后的一座花园里,每到春末夏初,就大片大片地开满了这种无刺杂交玫瑰。那时,每天都有园丁精心打理这些花,剪去累赘的枯枝,以确保花朵保持最完美的色泽。紫玫瑰向来难养,稍不注意护养就容易蜕变为暗淡的棕褐色。

这种极为娇嫩、需要精心打理的花卉,曾经是沈绒最喜爱的。

但那早已成为“曾经”。时至今日,她已数年未见这种玫瑰。如今它的突然出现,不能带来丝毫喜悦,反而让她的神色骤然变冷。

她深吸一口气,打开玫瑰下的卡片,上面的钢笔字迹龙飞凤舞,铁划银钩,落笔看似随意,却并不潦草——

“姐姐,生日快乐。回家吧。”

寥寥九个字,却像烈焰一样灼疼了她的眼睛。

署名她不必看,便知道是谁写的。而最后三个字,果然是他。

苏,嘉,明。

如果可以的话,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她不愿见到,比如余利,比如许宣然。但其中她最避如洪水猛兽的一个,无疑是苏嘉明。

于是,玫瑰花与卡片被丢进垃圾桶,啪一声盖上盖子。

盯着垃圾桶的盖子看了三秒钟,沈绒还觉得不够,拎起垃圾袋,出门扔掉。

眼不见,心不烦。但这天晚上,她还是做了一个梦,梦回幼时。

那时的她才八九岁,还是霍家的大小姐,锦衣玉食,拥有世界上她能想到的一切,包括满花园的紫水晶玫瑰。

有一天,父亲带着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来她面前。

“绒绒,这是苏阿姨的侄子,叫嘉明。你不是一直想要个弟弟陪你玩吗?嘉明是个好孩子。”头顶传来父亲低沉的声音。

看着这个漂亮得像瓷娃娃一样的男孩,她很满意。

幼时的她喜欢一切漂亮的东西,什么都要最美的。所以,她的弟弟也该是世界上最好看的男孩子。

她愉快地把一朵含苞的紫玫瑰递给这个漂亮男孩,眨眨眼:“嘉明弟弟,这个送给你。”

男孩低着头,垂着视线。他似乎略有迟疑,最终还是接过玫瑰,攥在手里。

她忽然凑近他,一瞬不瞬地盯着他。男孩的睫毛又密又长,让她几乎想贴着他数一数。视线往下,他薄薄的嘴唇形状那么好看,透出淡淡的粉色。

她忍不住用指尖轻轻碰了碰他的脸颊,好嫩的皮肤。

“你真好看啊。”她感叹,忽然问,“天啦,你真的是男孩子吗?”

男孩僵了一下。

她有些遗憾:“哎,如果你是女孩子就好了,我把我最喜欢的裙子都给你穿。你穿上一定特别漂亮。”

男孩依然沉默。

“嘉明弟弟,你怎么不说话呀?”她好奇,忽然担心他是个哑巴。

父亲的话打消了她的忧虑:“他不爱说话,但他会听你的话。”

“这样啊。”她又开心起来,因为她喜欢漂亮的东西,更喜欢漂亮又听话的东西。

就像她养过的那些小动物,无一不是既美丽又温驯的。便是小狮子,不仅被拔去了爪牙,还被驯兽师的各种手段训练得像一只最温顺的猫,绝不会伤到她。

那时候,她绝不会想到,这个看似温驯无害的男孩,将来会变得比猛兽更可怕。

“嘉明弟弟,走吧,我带你去玩。”懵懂的她主动去牵他的手。

然而,就在她的指尖触及他的刹那,眼前一切如幻觉般灰飞烟灭。

她从梦中惊醒,出了一身冷汗。

静静躺了一会儿,却再也睡不着。她索性不再睡,取过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却发现一条信息提示:她的微博账号收到了新的评论。

怎么会有评论?她意外地点开,只见几小时前她刚发的那条微博下面,破天荒地多了一条留言,只有四个字:

“生日快乐。”

留下评论的id名为“摩耶”,在她的粉丝列表里。这是谁?她点开这人的主页,却发现他不仅没有填写任何资料,头像是一片空白,连一条微博都没发过。

她不禁怀疑,这或许是微博水军的僵尸机器人?但机器人为什么要给她留评?难道是系统自动捕捉到有“生日”之类的关键词的微博,就会自动发送一条“生日快乐”?

无论如何,她还是回复了这唯一的留言:“谢谢。”

这道谢真心实意。即使是机器人,这也是她这个生日除了崔小圆的祝福之外,收到的唯一祝福了。

这次,她发出的消息如石沉入海,对方再无回音。

也许真的只是机器人评论吧。她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