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赌坊出来,外间雨已停。
夜色迷蒙,满城华灯明照,将看不见底的昏聩划出一道口子。
沈琮砚跟在徐策身边,心中怨气难平,骂了一路。
“要是让我知道那两个死娘娘腔的来路,夺下邺城一定把他们抓起来吊着打!”
“越国的男人这么没有阳刚之气,要取此国,简直易如反掌。等北地三十万大军分路南上与我们汇合后,势必要杀他个措手不及!”
“大哥,你为什么非要入城?害我遇上了两个克星,钱输了精光不算,还要被骂。”
徐策勾唇:“怎么,不愿来?”
他笑起来的时候,锋芒尽敛的沉稳不再,身上的野性全都荡了出来,有点轻佻,有点痞。
沈琮砚看到这笑容就头疼,他晓得徐策有多变态,能把他往死里整的那种,于是连忙改口:“我这不也替你生气么,那小白脸说你长得丑,还把你描述成一个张牙舞爪的怪物。大哥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论才论貌,举世无人能及,就算是那个越国的二王子见了都得靠边站。”
徐策瞥眸,似笑非笑看了他一眼:“我怎么记得他说的时候,你似乎很开心?”
“哪能啊,就算给一百个胆子也不敢!”沈琮砚吓得连连摆手,赶紧转开了话题,“大哥要入城查看,为什么偏偏选择了那赌坊?”
“小赌坊可看人世百态。战火硝烟飞滚,国之将亡,越人却无半点防范危机,来日攻城,他们将无力自保。”徐策目光飘飞,凝视着前方,眸间暗色涌起。
中原乱世,北庸、东梁、南越三王并立。
然而梁主残暴昏庸,越主懦弱无能,唯有北庸东阳侯,重情重义,惜英雄,识人才。
十年前的徐策还是个忠心效力梁主的少年将军,战功赫赫,足矣彪炳史册,却在最后一战中,遭匈奴王暗算偷袭,险些丧命。
死里逃生后,梁主非但未曾安抚,反听小人谗言,对他再无信任。
徐策大失所望,转而投于东阳侯麾下,待其故去后,掌握大权,成了北庸新主,决定治世崛起。
既是乱世,这场牵连整个天下的浩劫,必定在所难免。
三国之中,君主懦弱无能的南越恰恰最为强盛。
只因一个楼珩。
此人才堪国用,可匡时济世。
徐策和梁主,皆想招募。
可惜越王不识货,又生性胆小,面对北庸的来袭、城池的失守,依然刚愎自用。
楼珩怒而辞官。
失去肱骨之臣,越国这块肥肉必遭人觊觎。徐策好兵伐战,手下猛将无数,做事更是果断,在梁王还在和臣下商议攻越策略时,他已经出兵。
今日入城,正是决战前的最后勘察。
越人贪图享乐,国内常年纷乱,积弱不堪,如今更是满城不知亡国将至,毫无危机。
如此下去,不日投降献城轻而易举,根本无需逼诱。
徐策对越国存着志在必得的信念,沈琮砚想起刚才从金盏楼内听来的话,若有所思:“大哥,两个月后,是越王儿子大婚,你选择在那时攻城,是想杀个措手不及?”
“嗯。”
沈琮砚嘿嘿一声:“我听说这新娘年仅十七已有邺城第一美人之称,反正跟着大哥在军中是没见过女人的,到时候一定……”
“嗯?”
沈琮砚察觉到他眼中的警告,放慢脚步:“我就看看。”
说着又摸起下巴,笑得意味深长:“越王虽无能,他的小儿子却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我倒要看看这个遍地都是娘娘腔的地方能养出什么样的好男人。”
徐策没答话,负手前行,望着来往的人群,目光深沉,像是要穿透这盛世景象将背后的哀恸悲愁纳入眼中。
最后他停在一家绸缎铺子门前,转眸问道:“君无欢还没消息?”
“他?”沈琮砚和他一起走进铺子,摇摇头,“南国美人多,美酒也多,他不浪够了哪舍得回来。”
周记绸缎庄是邺城最大的绸缎庄,蜀州的云缎,江州的丝帛,秦川的轻帩,各色花样,看的人眼花缭乱。沈琮砚平时不是在战场就是在营中操练,哪看得懂这些花里胡哨,翻来覆去拨了几下,只觉得无聊。
然而一抬头,就看到徐策拿着匹光影摇动的布料在手中摸着。
他瞪了瞪眼,又揉了揉眼,最后狠狠的掐了自己一下,疼痛皱起,才确定这不是梦。
他的大哥,五大三粗的汉子,打战的时候甚至可以一个月不洗澡的男人,竟然娘们唧唧的在敌国看起了布料。
匪夷所思!
简直是匪夷所思!
掌柜的见状,笑眯眯的迎了上去:“客官好眼光,这可是上好的浮光锦,可做帷幔,可做成衣,质地轻薄,细腻光润。”
徐策拿着那匹布看了看,最后又放下,转身离开。
沈琮砚跟在后面问:“大哥怎么有闲情看布料了?”孤清的身影走在眼前,他思量一瞬,恍然有所悟,晓得这男人为何失常了。
“这么多年过去,那丫头长大了,说不定已经嫁人生孩子,早就把你忘了。别人的举手之劳,你却记在心里这么久。”
“如果不是她的举手之劳,就没有今日的徐策。”
灯光冲散雨雾落入男人的眼底,使他的目光看起来分外迷离,“她救了我,此恩必报。”
沈琮砚望着他英俊迷人的侧脸,感叹:“可天下之大,要找个人等同大海捞针。”
徐策转头看着他,声色不动,等他念叨完了,才说:“她是越国人。”
“你怎么知道她是越国人?”
“当年那辆马车上的帷幔,正是由刚才的浮光锦所制。浮光锦只产自南越,十分名贵,非一般绸缎庄可卖。”
“就算这样,越国这么大,名仕贵胄这么多,光凭这个,上哪找人?”
徐策沉默了一下,再出声时嗓音平淡如水:“我知道她的名字。”
“?”沈琮砚险些被自己的口水的呛到,目色猛地一变:“你知道不早说!叫什么?等攻下越国,我把所有同姓名之人全部逮起来,看看当年谁去过那座山下。”
“她叫阿满。”
阿满――眼前光影碎开,过往的回忆忽然都奔腾的涌入脑中,让他好像回到了十年前那个冰冷无情的黑夜,也是如今日这般细雨绵绵,冷风飒飒。
他在珞珈山遭匈奴王的狼兵偷袭,身重数刀,被一箭射穿腿骨,滚落悬崖之下,就这样托着支离破碎的病体,忍受着锥心之痛,苟延残喘了一夜。
第二天的阳光洒照在身上,已无一丝暖意。垂死弥留之际,一辆华贵的马车停在了不远处,车上跳下个小姑娘,匆匆跑来,蹲在他身边,心疼地给他擦着脸上污血,喂他喝水,给他上药。
那时候他身上遍布伤痕,神智昏聩,像是被人抽去脊骨一样,连一丝声音都发不出,却依然记住了那个粉雕玉琢的姑娘。
她生的十分漂亮,浅浅一笑的时候,颊边会漾出两个梨涡,玉雪可爱,一双透澈明亮的眼睛,宛若秋泓,纯澈美好到不染半点人间烟火。
当她再次伸出手抚摸自己的伤口时,马车上传来一声呼唤:“阿满!”
就这样,那个姑娘放下了食物和药,离开了视线之中。
十多年南征北战,他的心早已是铁打的,不寒不死,然而前尘回忆却能轻易让他心澜起伏。想起过往,他的声音都是低沉沙哑的,连带微微的颤抖:
“无论她今时如何,找到了,不许伤害她,善待她和她的家人。”
“大哥的恩人,我哪能啊?”沈琮砚和他并肩而行,冷不防瞧见巷陌中有几个持刀的黑影飘忽而出,轻烟一般纵身踏上道侧树冠,隐没其中。
杀手?
他本能的伸手,想叫住徐策。
然而等男人回头,他又只是挠了挠头,憨憨一笑。
这越国的闲事,自己若是管了,保不齐又要被骂,于是吹了两声哨子大摇大摆的和他走过窄巷,选择对树上的黑影视而不见。
而另一边,伏山和楼凝出了金盏楼,还在为刚刚震惊。
“小姐,真的不是他吗?”她第二十三遍的问。
“不是。”楼凝第二十三遍的答,“许是凑巧同名同姓罢了。”
刚才的男人,无论从样貌还是气度,非但和‘丑’搭不上边,甚至过于耀眼,那举止风仪,已经超过了二王子少陵。
他若非平庸之辈,绝对能在当世最耀眼的几人中居于榜首。
可惜,除了气质容貌出众,似乎并未听过有这号人。
伏山点点头,抱紧手中金铢:“这下小姐能安心嫁给二殿下了吧?”
楼凝脸上一烧,想起那个温柔的少年,不禁莞尔。
出神间,忽听一阵孩童惨哭之声,夹杂着隐忍的惊呼。
回头循声望去,却见窄巷中站着一稚童。
见她走来,便扯着她衣角,哭的惊天动地,“哥哥……救我娘亲!”
作者有话要说:
撒花~捉个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