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觉两个人都在发烧。”——这里我们要说的是阅读的精致部分,这是很容易错失的,尤其是最为可惜的,它明明已经准确找上你了,却往往因为我们自己的某种多疑、某种胆怯、某种不当的戏剧性庸俗想像而复归流失,复归虚无。
恋爱中人,有一种绝对已达折磨程度的大麻烦,那就是他总是被要求同时还不智地也要求对方得说出来。恋爱,在某个意义上,和多疑是完全可互换的同义词,它永远不信任可感觉到的,它只相信它可听到的,仿佛人身上再不存在其他更精致或至少不同方式、不同捕捉对象的感官似的,这真是糟糕,因此,我总想像恋爱之为物是 Discovery频道上像热带野兔一类的长一对大型耳朵的小动物,极度没安全感,极度神经质到随时准备落跑了事;而且,还不仅仅只相信听到的,甚至还变本加厉只相信可证明的,正因为这样,恋爱尤其到得今天才蔚为如此庞大一个工业体制,刺激景气带动繁荣和就业,不信你去查查光是一年两天的中式西式情人节创造出多少商机就可一目了然。这个证明的渴求,于是总给恋爱髹上一层虚荣的色泽,千古如此,太多文学作品尤其是诗歌做过这个心痛的指控,尤其是那些满心是爱却没足够财力好证明自己在爱的不幸之人。
也因此,恋爱这个词连同它独特的情感方式最好不要引喻误用,不当心就会出事造成灾难的。恋爱最好只保留给某个年龄的男男女女,保留给那些轮到在生物演化中负担着传种存续此等沉重大事的人,就像纳税的五月底佛灭日或年满十八岁服兵役一样,每个人一生中总有些不幸的义务不得不去履行,除此而外,我们是自由的不是吗?所有生物学者都可以告诉我们,人的世界之所以如此多样、精致、富创造力,就生物性关键来看,在于他幼年期和老年期的延长,这是生命漫长演化之路一个美丽的意外,让人得以脱开沉重而且单一的演化铁链,抬起头看别的东西做别的东西思索并梦想别的东西。
宗教中人不当窃占恋爱一词,告诉我们神爱我们,还把《雅歌》这样的男女恋爱篇章拿来比喻人和神的交往关系,人于是倒了大霉,几千年下来每天每时被要求证明,所以亚伯拉罕就得把老年得子的独生儿以撒绑上柴堆举办烤肉宴;政治中人也学着窃占恋爱一词,强要我们没事得跟国家民族谈恋爱(形象上有点猥亵感,好像你跟某一个家具或剪刀铁锤在谈恋爱),警觉些的人就知道惨了,接下来便是如翦径盗匪般不是要钱就是要命,问题是强盗基本上容许你哭丧着脸甚至事后咒骂他或报警抓他,爱你的国家民族还要求你扮出笑脸,是你心甘情愿。
我最近听到最会心以致当场笑出来的提议出自一位剑桥念书回来的年轻朋友之口,他认真地说要不要考虑立个法,每讲一次“爱台湾”就罚三百块钱。
所以,同样的错就别一犯再犯了——不要跟你的书谈恋爱。书,不管作为一种知识智慧载体,或作为物质性的纸张、粘胶、油墨、塑胶膜还有装订的细线,都不是合适的恋爱对象,把恋爱保留给应该独占它的老婆或女友,这样对两造大家都好,你的生活也比较可能得着安宁。
跟你的书保持友谊就够了,很多人也许不信,但友谊真的是比恋爱远远宽广而且精致的情感。它的宽广和精致是相互为用的,这是因为如本雅明讲的,它基本上是在某种心智松懈的状况下进行的,太过强烈的情感总同时是紧张的、偏执的、排他的,颜色上它趋向于大红大绿的简单分别,它的目标也总是“过大”的而且还是已知的,因此,与其讲它在搜寻什么,不如讲它其实只是要证明些什么,它不会留意到事物的细微变化乃至于更微妙的渗透,事实上细节只令它不耐,就像碎石乱草总绊住一个急急赶路之人的脚一般;它也一定厌恶意外,不认为会带来惊喜、带来什么始料未及的好事情,意外对它而言只意味着困顿、厄运以及迷失——
阅读当然不可以这样子,阅读者自身这么清晰,另一端书的世界就黯淡下去了;阅读者自己的身影如此巨大,又怎么可能进得了事物细微的缝隙之中恢恢游刃有余?阅读者只想找特定的一张脸、听特定的一种声音,他的耳朵就自动把其他所有的声音给过滤掉、让其他所有的有意思没意思脸孔从他眼前略过——今天,我们经常会慨叹世界变得粗糙了,从抽象的事物到看得到的具体建物器皿什么的,可这不完全是事实,有很多东西其实仍是它原来的模样,月亮仍旧准时升起,竹子也仍然和苏东坡看它时没差别,叶芝的诗也和他写成那会儿一字不易,甚至于,生物学家一定敢拍胸脯告诉你,就连我们的身体结构也没改变,我们的每一种感官功能仍和三千年前乃至十万年前一个样,真正变粗糙的,其核心之处极可能是我们的心志、我们的情感方式。
来看卡尔维诺所为我们引述里欧帕第《随想》一书中的这段文字,看看“光”这玩意儿是否仍如爱因斯坦相信的那样自在如亘古,看看它如何精致地照临、穿透、反射在不同物体的不同间隙孔缝之中,看看它微妙而且生动的模样:
在看不到太阳或月亮,也无法辨识光源时,所看到的阳光或月亮的光;这样的光的反射,以及它所衍生的各种物质效果;这样的光穿透过某些地方之后,被阻挠而变得不明确,不易辨识,仿佛穿过竹丛,在树林中,穿过半掩的百叶窗等等同样的光在一个光没有进入或直接照射的地方或物体上,而借由光直接照射的地方或物体反映并漫射出来;在从内或从外观看的走道上,在回廊等光线与阴影交融的地方,仿佛在一个门廊下,在一个挑高的回廊下,在岩石与山沟间,在山谷中,从荫蔽山腹所见的,山顶闪闪发亮的山丘上,譬如,彩色玻璃窗的光线在物体上反射后,再经由彩色玻璃所形成的投影;简而言之,所有那些借由不同的物质和最微细的状况而进入我们的视觉、听觉等等的物体,以一种不稳定、不清晰、不完美、未完成或不寻常的方式存在。
当然,并不是只有光这个亘古不易的东西可以如此微妙精致,其实我更想引述的是比方说像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或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国内则是朱天心的《漫游者》,那才是人心,人的情感、回忆乃至于所有感官纤细到如在空气中震颤的样态,只可惜原文太长,技术上构成困难。
然后,是莫泊桑一段意图描述日出颜色却陷入烦恼的文字:
朝霞是粉红色的,一种深玫瑰红。怎么表达它呢?我说它像鲑鱼肚的肉红色,如果这种色调稍微亮一点。当我们面对着所有的色调联系带,而我们的双眼又试图一一地从一种色调过渡到另一种色调时,我的确真实地感到我们缺乏词汇,我们的目光,或确切地说,近代的目光,可以看无限的有细微差别的色调系列。这种目光区别着色彩中的一切细微差别间的联结处,区别这些细微差别中所呈现的各个色调等级的递减程度,区分出一切在邻近色调等级、光线、阴影和每天各个不同时刻的影响下所产生的细微变化。
这里,莫泊桑又一次讲出了所有诚实的书写者,尤其是其中的文学书写者,都说过或至少不止三番两次忍不住想说出的真话,也佐证了我们实在不宜用对待情人的苛刻方式去对待书——人看到的、感受到的永远比我们可以说出来的要多很多,也精致很多,你硬要逼他讲出来才算数,或说你只肯相信语言直接讲得出来的那部分,那我们错过的可就多了。事物的精微只留在它完整具体呈现的情况下,语言的表述不等于它,因此也没能力重现它,语言只能指示它,或说提示它,唤起我们在心中尽力重现它的具体完整模样,所以让·雅克·卢梭在《论语言的起源》书中才说:“对眼睛说话比对耳朵说话更有效。”所以我们才讲所有的语言文字都是隐喻,更因此我们总是在我们愈熟稔、愈完整精密掌握某一物某一人时,我们会变得愈难开口说出它来,不是没得讲,而是你意识到不管怎么说,你遗漏的东西总是比讲出来的更多。很多人讲过这个吊诡现象,这里我们回头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话,在《番石榴飘香》这部访谈录之中,加西亚·马尔克斯侃侃回答了上百个问题,便只有这么绝无仅有的一个问题,也就是被问到有关他老婆梅塞德斯时,他说了这么两句话:“我对梅塞德斯实在太了解了,以至于我简直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她究竟是什么样子。”
加西亚·马尔克斯认识梅塞德斯时她才十三岁,如《百年孤独》书中奥雷连诺上校认识他妻子的年纪,又过了十多年才结婚,访谈当时他们已结婚二十五年了。有趣的是,反倒是当然不可能如加西亚·马尔克斯那么了解梅塞德斯的问话人门多萨,如此毫无困扰地描述梅塞德斯,我们阅读的人也感觉他介绍得很准确很呼之欲出:“确实,梅塞德斯在各种灾难面前,特别令人钦佩的是,在生活历经坎坷的关键时刻,总是镇定自若,表现出花岗岩般的坚强。她敏锐地,然而冷静地观察一切,有如她的埃及先祖(父系的)注视尼罗河的潺潺流水。当然她也酷似加勒比地区的妇女;她们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笔下,机智地把握着现实,在权力之后形成了一股真正的权威力量。”
话说回来,在《迷宫中的将军》书中,我个人以为,真正惊心动魄的情感揭示之处,还不在于书中那几场其实都很精彩的情爱,而是玻利瓦尔和卡卡莫握手那一幕——“当卡卡莫把他的手握在自己两手中间时,发觉两个人都在发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