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太寻求聪明的方法,太讲究效率,在笨头笨脑的阅读实践上的确容易出事,既是陷阱,也是威胁。
方法或效率,最终都是功利性的用辞,意图把浑沌的整体分辨解析成重要到不重要、有用到没用的光谱出来,从而进行撷取和舍弃,而速读便是如斯图谋下最极端到成为滑稽把戏的形式,无怪加西亚·马尔克斯要语带讥诮到如此田地。
我个人没学过速读,但其道理和个中机巧多少晓得一些。乔治·默奇每分钟能读八千字,并非他眼球构造有了奇怪的进化或习成了什么特异功能,正确来说,是他眼睛平均每分钟S形地“扫射”过印有八千字的书页,速读教你如何捕捉冒出你眼中的所谓关键字词,再像小孩连连看游戏般,由这些点自行连接成一幅图像或一道叙述轴线,认为这就是这本书去芜存菁要告诉我们最重要、最有用、最富意义的部分,是此书的“主旨”,其余省略没看的部分,能依此轴线补满的部分自行补满,不能的部分那就是无关的、无用的、可舍弃的,或因作者的啰唆不知节制,要不就是恶意骗稿费的。
且先不管速读者这么认定对不对,这用得着学吗?这种把几十万字浓缩为五百字的野蛮方式,我个人任职于出版社,天天得帮所有人做的便是这么件无聊但不做不成的事,我们的工作成果就印在每本书的内折页或封底,你只要随便走进哪家书店,拿起任一本你想快速知道其大致内容的书,不要钱,更不必学速读,十分钟内你至少可“看完”五、六本书,比乔治·默奇还快还有效率。不然,你也可花点小钱买两本坊间所谓的一百本经典名著的介绍之书,他们也是这么搞的,一百字讲完作者,三百字叙述内容,最后再一百字用人生智慧教训你,结束。
阅读变成这种样子真叫人悲伤——阅读不是“看到”,而是思索、启示和理解,它不决定于我们眼睛的速度,而是我们心智的速度、深度和延伸的广度(后两者可能更重要),一如书写不决定于我们写字或打字的速度一般,否则拿诺贝尔文学奖的就不该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些人,而是帮我们出版社噼里啪啦打字的那些双手万能的可敬小姐们。
过度迷执于方法和效率,对我们阅读的个人构成陷阱;然而,当社会大多数人集体执迷于方法和效率,倒过头来,危险的就是阅读本身了。
真正指引而且驱动人心智去勇敢想像、去探勘冒险、在未知领域摸索前进的,是人的好奇、是人认识的激情、是人想弄清楚真相的不可抑止之心,在这些宛如繁花盛开的尝试和成果中,明晰可管理的只是一小部分,“有用”的部分更少得可怜,宇宙的生成和奥秘对我们有什么用?时间的本质和意义我们能拿它来干什么?陶瓶上那些美丽的花纹釉彩有增加盛水的功能吗?故宫博物院那些摄人魂魄的青铜器,让昔日的无名工匠最花心血铸造且最容易失败得镕掉重来的,不就是无用但漂亮得不得了的装饰部分吗?
每当有人,尤其是手握生杀大权的人,想起来用效率、用重要不重要、用有用没用来逼问时,往往就会带来人自由心智的委顿和书籍的瘟疫性浩劫。柏拉图要建造一个斯巴达式、万事万物皆有功能且环环相扣的理想国家,无用(无用即有害)的神话就得全数消灭,所有的诗人也得一并被逐走;秦始皇要留下有用之书,于是便只剩卜筮、天文、农艺等几套丛书,其余的全数化为燃料,我们可想像一下,当诚品书店、金石堂书店只剩这三组书时,那是多荒凉可怖的末日书店景象。
事情当然不会一下子糟到如此返祖的地步,但这样的警觉还是得有,告诉我们不要随便启动这个可能,即使不变成柏拉图或秦始皇要的样子,成为我们近在咫尺新加坡那副鬼样子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