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昕蓉 译
我由衷赞同这一名言——“管治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并渴望这句话能够更迅速更有条不紊地得以实现。若得实现,这句名言终将变成:“没有管治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只要人们准备好去接受这样的政府,他们就会拥有这样的政府。政府最多只是权宜应急之方。但往往多数政府,有时所有政府都会作为不利。反对常备军的意见很多,也很有分量,理所应当,最终也可能会引发反对常备政府。常备军只是常备政府的一个臂膀。政府本身只是人民选择以执行其意志的一种方式,但在人民能够通过它得以实现这一目的之前,它同样易遭滥用和误用之嫌。看看当前的墨西哥战争,这是少数人把常备政府当作工具使用的杰作。从一开始,人民就不会同意采取这种手段。
这个美国政府——所谓的政府只是一种传统而已。虽然刚刚成立,却力争把自己完好无损地传给子孙后代,然而它的完整性却在分分秒秒地流失。这样的政府都不具备一个活生生的人的朝气和力量,因为单单一个人也能服从自己的意志。对人民本身来说,这种政府只是一种木头枪。但这种政府的必要性并不会因此而减少,因为人民必须拥有这样或那样的复杂机械,听到它工作时的喧嚣,以满足他们持有的政府之概念。依此,政府便显出它可以何等成功地摆布他人,甚至摆布自己,目的是从中获益。我们都必须承认,这真是精彩之极。然而,这个政府从来都没有推动过任何有益的事业,倒是很乐意偏离正轨。它没有让国度自由,没有建设好西部,也没有育人教民。所有已取得的成就都是靠美国人民固有的品格来完成的;而且,如果不是政府时而阻挠,人民会取得更大的成就。因为只有当政府作为权宜之物,人们才会欣欣然一如既往地各行其事,正如刚刚说过的,只有当政府尽其权宜之本,被管治者才能尽己所长。若不是印度的橡皮组成了本国的商贸,这个国家的商贸绝对无法逾越议员们不断设置的障碍而得以发展。如果我们完全通过这些人行动的后果来做出裁决,而非在一定程度上取其动机的话,那么真应当将这些人和那些在铁轨上放置障碍物的捣蛋鬼们同等对待了。
不过,说实在的,作为一个公民,和那些自称赞同无政府的人士不一样,我并不要求立即实行无政府,而是想马上要一个好一点的政府。让每一个人都发表一下何等政府能博得他的尊重,这将是获得这种政府的第一步。
毕竟,一旦人民掌握权力,大多数人得以且能持续长久治理国家的切实理由,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最趋近于真理,也不是因为这在少数人看来最为公正,而是因为他们在力量上最强大。然而,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由多数人统治的政府不可能建立在公正的基础之上,哪怕是人们所理解的公正。难道不会有这样的政府吗?在这样的政府里,会不靠多数人,而凭良心来做出是非公断吗?——在这样的政府里,多数人只去决定那些适合权宜治理的问题。难道一个公民必须在某一刻,或在最低程度上让良心服从那些立法者吗?这样的话,每个人还要良心何用?我认为,我们首先应该是人,其次才是臣民。用不着像培养对公正的尊重一样,去培养对法律的尊重。我唯一有理由承担的义务就是随时去做我所认为正确的事。共识没有良心,这种说法完全正确;但是有良心之人达成的共识是有良心的共识。法律永远不会使人们变得更加公正;而且,这种尊敬法律的做法,会把好人一天天地变成非正义的代言。过分尊敬法律的一个普遍而自然的结果就是:你可以看到一队士兵、上校、上尉、下士、大兵和火药搬运工们,全部秩序井然地翻山越岭,奔赴战场,但是他们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啊,也违背了常理,违背了良心,这才是真正令他们的行军之旅险象环生,令自己心惊胆颤的原因。他们不会怀疑,自己和一件可鄙的差事相关,他们都心平气和,心甘情愿。现在,他们是什么?是真正的人吗?还是些小型的、可移动的堡垒和弹药库,为某些无道德可言的掌权者效劳?参观一下海军基地,再看看海军陆战队的战士,美国政府就能打造这样的人,或是政府使用邪恶法术造就的人——他只是人类的一个影子和回忆,一个喘着气儿、站在那里的人。你可以说,他的下半身已经埋在陪葬品里,尽管可能会是这样——
战鼓未鸣,哀乐未奏,
抬着他的尸体,我们奔向城堡,
在我们掩埋英雄的墓地上
亦无人鸣枪告别。
大批的人以这种方式为国效力,主要不是作为人,而是以身体为机器。他们是常备军、民兵、狱警、警察、地方民团等等。多数情况下,无论是他们的判断力还是道德感,都没有自由地发挥作用;他们将自己等同于木头、泥土和石块;也许造出些木头人来,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这种人好比稻草人或一大块土,同样不能博得人们的尊敬——他们仅有和犬马相同的价值。然而这样的人却总被视作好公民。其他人——如多数的立法者、政客、律师、部长、官员——主要用他们的头脑来服务国家。不过,由于他们鲜能辨别道德是非,不知不觉就会像侍奉上帝一样侍奉魔鬼。也有极少数人——如英雄、爱国者、殉道者、真正意义上的改革家,还有真正的人——确实在用良心为国家效力,这样必然在多数情况下会违背国家的意志,他们通常会被国家当作敌人对待。一个明智的人只有作为人时才能发挥效用,而不愿甘当“黏土”,也不会“为了挡风而甘愿去堵窟窿”,至少会使那些政客要员望尘莫及——
我出身高贵,不屑有产,
不甘低人一等,备受管制,
不愿效劳出力,做人也好当机器也罢,
受制于世上任一主权国家。
一个将自己全部献给自己同胞的人,会被他们视为无用或图谋私利;而一个将自己部分献给自己同胞的人,却被说成乐善好施的博爱之人。
如今,一个人应当怎样正确对待这个美国政府呢?我的回答是,只要与之相关就难免感到羞耻。我一刻都不认可那个政治组织就是我的政府,因为它也是奴隶的政府。
所有的人都看到了革命的权利,那是当一个独裁或不作为的政府行之无度,且令人无法容忍时,拒绝拥护它并抵抗它的一种权利。但是几乎所有的人都说,现在还没到那种地步。他们认为1775年的大革命时期才属于那种情况。要是有人告诉我,这个政府很坏,因为它向某些入港的外国商品征税,我很可能不会对此发表任何评论,因为没有这些商品,我也能照样生活。所有的机构都有摩擦,这可能会抵消一些罪恶。无论如何,旨在制造摩擦便是大害。但是当摩擦到头来控制了这个机构的时候,当压迫和抢劫变成机构组织行为的时候,我要说,我们别再要这样的机构了。换句话说,当一个以庇护自由为己任的国家里六分之一人口都是奴隶时,当整个国家都被外国军队非正义地蹂躏、征服,并屈从于军事法律时,我想,过不了多久,正直的人便会起来造反和革命。让这一责任更为紧迫的事实是:那个备受蹂躏的国家并非我们自己的国家,我们自己的国家扮演的却是侵略军的角色。
佩里,算是一个对一些道德问题颇有建树的公众权威,在他的著作《论服从公民政府的义务》一书中,他将公民的义务解析为一种权宜之策;他接下来说道:“只要是全社会的利益需求,就是说,只要所成立的政府没有在不引起公众不便的情况下遭到抵制或变革,那么,这样的政府就应该为人所服从,这是上帝的旨意——却不会太久。若这一原则得到应允,每种抵制的特殊案例的公正性,就会一方面简化成对危险和不满的计算,另一方面简化成对平衡这种公正性的可行性和代价的计算。”对此,他说,每个人都应自己独立判断。可是,佩里好像从未思考过那些权宜之策不适用的情况。那就是一个民族及个人,不论付出何等代价,都必须做到公正。如果我不公平地从一个溺水者手中抢过来一块木板,即便我自己会淹死,我也必须将木板还给他。这对于佩里来说,是不够权宜的策略。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本能够以此方式活命的人,就该失去性命。我们这个民族必须停止蓄奴,必须停止向墨西哥发动战争,尽管他们将付出一个民族存活的代价。
各个民族在实际行动中,都认同佩里的原则,但是有谁会认为马萨诸塞州在目前的危机中确实在行正义之事呢?
一个面无生气,却衣履光鲜的懒妇,
拖着长裙招展,灵魂却行迹肮脏。
说实在的,那些反对马萨诸塞州改革的人,并不是南方那十万政客,而是本州的十万商人和农场主。他们关心的是商业和农业,而不是人道。他们不论付出何等代价,也不愿意公正地对待奴隶和墨西哥。我并非和远处的敌人争论不休,而是和那些近在家乡,与远处敌人上下一气,唯命是从的人争论不休。若没有他们,敌人的害处也不大。我们总习惯说,大多数人还没准备好,可是改良的步伐很缓慢,因为少数人实际上并不比多数人高明和优良。重要的不是多数人应该和你一样崇德为善,重要的是在某个地方应该存在着某种至善至美的东西,因为它会唤醒整个社会。成千上万的人拥有反对奴隶制和战争的看法,却没有废止奴隶制和战争的行动。他们自诩为华盛顿和富兰克林的后裔,却袖手坐观,自称不知该做什么,也什么都不做。甚至把自由的问题拖沓成自由贸易的问题,并在茶余饭后静静读取市价行情和来自墨西哥的最新消息,可能对于这两样,看着看着,也会睡着。当今一个诚实正直的人和一个爱国主义者的市价行情是什么呢?他们犹豫不决,心存遗憾,有时还去请愿。但是他们并未认真、有效地做过什么。他们很乐意等待他人去补救恶行,这样他们就可以不再为此感到遗憾。最多,当正义擦身而过时,他们会对它来个廉价的投票,来个无力的支援,来个向主祈福。九百九十九个都是美德的赞同者,只有一个是有美德的人。可是,和真正的物品主人做交易要比和临时的看守做交易容易得多。
所有的投票都是一种游戏,就像跳棋或西洋双陆棋,鲜有道德的色彩,只是正义与非正义的一种游戏,只是道德问题的一种游戏。赌注自然随之而生,投票者的品格并没有下注。我也许按自己对正义的理解来投票,但是我并不真正关心正义知否应该胜利。我很希望把这个问题留给多数人。多数人的义务,只不过是一种权宜。即便为正义而投票也无益于正义。这只是向人们无力地表达你渴求正义胜利而已。一个明智的人,不会将正义托付于机缘侥幸,也不会指望通过多数人为正义求得上风。多数人的行为中,少有美德可言。当多数人最终必将为废奴而投票时,那会是因为他们对奴隶制已漠不关心,或等待通过他们的投票来废除的奴制已行将就木。到那时,他们将是仅有的奴隶,那些坚信通过选票来实现自身自由的人,只能通过他的选票来加速解除自身的奴役。
我听说在巴尔的摩或什么地方有一种选举总统的惯例,主要是由报纸的编辑们和那些职业政客操持的。但是我认为,对于任何一个独立、聪慧、可敬的人来说,他们会通过选择什么惯例来做什么决定吗?难道我们不具备这种过人的智慧和诚信吗?难道我们不能指望来些独立的选票吗?难道在这个国家里就没有一些摒弃惯例的人吗?可是,答案是否定的:我发现,所谓的可敬之人已经迫不及待地游离了他的身份,对他的国家感到绝望,那是当他的国家有更多的理由对他感到绝望的时候。他即刻接受了通过惯例选出的一个候选人来作为唯一可利用的候选人,以此来证明他自己可任意为那些蛊惑民心的政客所利用。他的选票和那些被收买的无德的外国人或受雇的本国人一样不值一文。啊,人之所以称之为人,正如我的邻居所说,是因为背上长着不能让你随意伸手摆弄的脊骨。我们国家的统计数据有问题:人口数据呈报过大。在这个国土上千平方英里的土地上究竟有多少人?恐怕一个都没有。难道美国政府没有什么优惠政策让人在此安家落户吗?美国人已经退化成了一个秘密共济会的会员了——他的组织以扩充会员人数著称,他明显丧失了智慧达观的独立自主能力。他刚一来到这个世界,所关心的头等大事,就是要看到济贫院修缮一新;还没等他合法地捐出一件男性外衣,就开始为孤儿寡母们筹集善款了;总之,他只敢靠共同保险公司的救助来生活,那里已经承诺会将他体面地安葬。
当然,一个人没有责任去致力于根除某种不义,甚至是至大的不义。他仍理所当然有其他事情可关心。但他至少有责任与这种不义清洗干系。如果他不想去过多考虑它,就不要予其任何行动上的支持。如果我倾情于其他追求和思索,我首先要知道,至少自己并没有骑在他人头上以实现自己的追求。我必须先从他人身上下来,好让他也能专注于自己的思考。看看,多么不可接受的矛盾事件都能被人容忍。我曾听到我的一些同乡说:“我愿意让他们命令我前去协助镇压奴隶起义,或奔赴墨西哥;——你看我会不会去。”然而,正是这些人,每个人都直接凭借忠心,至少间接通过出钱充当了一个候补选手。拒绝为一场非正义战争效力的士兵会受到人们的赞赏,这些赞赏者并没有拒绝拥护一个发动战争的非正义政府;这些赞赏者的行为和职权正是该士兵们所蔑视和不屑一顾的。仿佛当一个国家犯罪时,它后悔得要雇一个人来鞭笞自己,却不能停止片刻的犯罪行为。这样,在秩序和公民政府的名义下,我们最后都得向自己的卑劣表达敬意、予以支持。这样的政府,首次犯罪会脸红,接下来就毫不在乎;和以往一样,开始是不道德,后来就变成了不辨道德是非。这在我们制造的生活里,绝非多余。
最广为流传的错误需要最公正无私的美德来承受。爱国主义的美德最不会遭受非难之时,才可能有高贵的人出现。那些尽管不赞成政府的品行,却勉强交出忠心给予支持的人,无疑是政府最尽职的支持者,也常常成为改革中最严重的阻碍。有人向政府请愿,要求解散联邦政府,要求不理会总统的征税指令,他们为何不亲自解除自己和政府之间的联系?为何不拒绝向国库缴纳自己的那份税金?他们和州政府的关系岂不是等同于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关系吗?他们不是也没有理由去阻止州政府反抗联邦政府吗?诚如联邦政府曾经阻止他们去反抗州政府一样。
一个人怎能仅满足于怀有一种想法且享有这种想法呢?如果他自己认为受到了委屈,这种想法又有何乐趣而言呢?如果你被邻居骗走一块钱,你不可能安心满足于知道自己受骗,或对别人说自己受骗,或要求他如数偿还;而会立即采取有效手段收回全额,并设法保证绝不再受骗。出自原则,出自对正义的理解和履行的行动,能够改变各种事物及其之间的关系;这种行动基本上是革命性的,和过去的事物完全不相符,它不仅分离了政府和教会,也分解了家庭;是的,它还分开了个人,分开了个人身上的邪灵和圣灵。
世上存在非正义的法律:我们应当满足于服从这些法律,还是应当尽力改正再去服从这些法律直至我们获得成功,抑或应当立刻违反这些法律?处于此种政府统治下的人们,通常认为他们应该等待,直到他们去说服多数人来修改法律。他们认为,如果他们抵抗,这种补救之法的后果会不堪设想。但对此不堪的后果,政府本身恰恰难逃其咎。政府使改革的结果变得更糟。政府为何不能事先预料并为改革提供方便?政府为何不去珍爱那些明智的少数人?政府为何要作无病呻吟抵抗状?政府为何不鼓励公民们随时准备指正其错误,而让其发挥更好的作用?政府为何总会把基督钉在十字架上,将哥白尼和马丁·路德革出教门,并宣布华盛顿和富兰克林叛国?
你会认为,政府唯独不会认真考虑的正是那些故意、切实反对政府权威的行为。不然,政府为何没有就此设立明确、合理且恰当的惩罚?如果一个了无财产的人仅有一次拒绝向州政府缴纳九个先令,他就会被送进监狱,且没有任何我所了解的法律来规定关押他的期限,而是由把他送进去的那伙人来任意决定。但是,如果他从州政府偷了九十倍于九先令的钱,他很快就能获准再次逍遥法外。
如果这种不公正是政府机器必然产生的摩擦的一部分,那就放手,由它去吧:可能它会将自己打磨光滑——当然,这机器也将损耗殆尽。如果这种非正义有它专用的弹簧、滑轮、绳子或曲柄,那么可能你会考虑改造的结果是否会很糟。但是如果其本质就要通过你对他人实施不义,那么我会说,去犯法吧。让你的生命成为一种反摩擦力,来阻止这部机器运行。我要做的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明白,我不会让人借用己身去实现我所谴责的错行。
说到采取州政府提出的补救之法,我就不得而知了。这将耗时太久,人耗尽一生也等不及。我还需专注其他事。我来到这个世界的主要目的不是要使它成为一个很好的栖身之所,而是无论其好坏,都要栖身于此。一个人不会凡事都顾及,总会专注于某些事。正因为他不可能样样亲为,所以不一定会做出什么错事来。我没有义务向州长或议员们请愿,不如说让他们来向我请愿。如果他们听不到我的请愿,我该怎么办?可在这种情况下,州政府也无计可施,因为罪在宪法本身。这可能显得不中听、不开通或不豁达,但唯有这种精神才是我们对待宪法的态度,需要巨大的善意和深刻的思考,唯此才能体会它并与之相配。所有的好转变化,都如同生和死,会令身体强烈地反应。
我会毫不犹豫地对那些自诩为废奴论者之人说,应当立即撤回对马萨诸塞州政府的支持,无论是人力上的还是物力上的,不要等到赢得大多数人心后再去行动,要在正义彻底占据他们心底之前就去行动。我认为,只要有上帝站在他们一边就已足够,不必再作其他等待。再说,任何人,只要他比他身边的人多些正义感,就已经赢得了大多数。
我每年有一次机会——除此再无其他机会——通过收税官直接面对面地和美国政府,或代表美国政府的州政府打交道。这必然是像我这种处境的人和它打交道的唯一方式。这个政府十分清楚地说:要承认我!而我最简单、最有效,且在目前形势下最不可缺少并可对它表达不满和厌恶的方式,就是否认它。我的邻居,收税官,正是我不得不打交道的人——因为毕竟我并不跟羊皮纸文件争论,而是要跟人——他已自愿选择担当政府的代言人。在他有责任考虑是否待我,他的邻居,一个他尊敬的人,如同对待一个邻居及品行端正的人,还是如同对待一个疯子及滋事捣乱的人之前,在他有责任去看到他能否不使用与其行为相一致的那种更粗鲁、更冲动的思想或语言,就能除掉我这个妨碍邻里和睦相处的碍事之人之前,他怎样才能清楚地知道他作为一名政府官员,或作为一个人的身份和行为到底是什么。我对此了解得很清楚,如果有一千个人,如果有一百个人,如果有十个我能叫得出名字的人——哪怕只有十个诚实的人——唉,哪怕只有一个诚实的人,在这个马萨诸塞州停止蓄奴,切实地停止这种合作关系,并因此被关进县里的大牢,美国的奴隶制就能废止。因为开始的时候,不论看似多么渺小都不要紧:这是一劳永逸之举。然而,我们更喜欢做嘴上功夫,我们说耍嘴皮子才是我们的任务。改革让若干家报纸为其服务,却无一人为其服务。我那受人尊敬的邻人,那位把时间都花在会议里去解决人权问题,而没有受到卡罗来纳的监狱威胁的国家大使,如果他愿意和马萨诸塞州的囚犯坐下来谈谈,那么立法机关就不会在第二年冬天完全放弃废奴这个议题。马萨诸塞州现在正急着强迫它的姐妹州来接受它的蓄奴罪行——尽管目前马萨诸塞州发现对方反应冷淡,这可能会成为与之争论的借口。
在一个不公正地关押任何人的政府的统治下,一个正义者的真正归宿也是监狱。今天,马赛诸塞州政府能为本州那些更自由和更有点朝气的人所提供的最合适的,也是唯一的归宿就是监狱,州政府按自己的法令将他们驱逐出本地或监禁在外地,因为这些人已经因为原则而自讨麻烦。正是在监狱里,那些逃亡的奴隶、保释的墨西哥囚徒和前来投诉种族迫害罪行的印第安人,应该发现他们殊途同归。在那个与外界隔绝,但更自由、更光荣的场所,州政府将那些不赞成它、反对它的人安置于此——那是一个蓄奴州中唯一可以让一个自由人坚持操守的场所。如果有人认为,在那里,他们的影响力会消失,他们的声音不再会刺痛州政府官员的耳朵,他们在大墙之内就不再是敌人,那是他们不知道,真理要比谬误强大多少倍,也不知道亲身经历过一些非正义的人能够如何更为雄辩而有效地同非正义作斗争。投个完整的选票吧,不只是一张小纸条,而是投出你全部的影响力。少数服从多数时毫无权力;甚至不能称为少数派。但若倾尽全力,则会势不可挡。如果让它选择把所有正义者都关进监狱,还是放弃战争和奴隶制,州政府会毫不犹豫地作出选择。如果今年有一千人拒绝缴税款,不会造成去缴税而纵容政府犯罪,令无辜之人流血的暴力后果。事实上,若有这种可能的话,这便是和平革命的定义。假如那位收税官或任一政府官员像别人那样问我,“可是我该怎么办?”我的回答是:“如果你真想干点什么,就请辞去职务吧。”当臣民拒绝效忠,官员辞去职务,革命便大功告成。甚至需要流血才能成功。难道良心受伤就不是流血吗?一个人真正的勇气和不朽都会从良心的伤口中流失,直到鲜血流尽,万劫不复。我看到了这样的血正在流。
我考虑到,与其没收肇事者的财产还不如把他关押起来——尽管两者都会达到同样的目的——因为那些要维护最纯粹的公正,却因此而沦为一个腐败国家头等大敌的人通常是不会花太多时间来积累财产的。对这样的人,国家会报以相对较少的服务,丝毫税金都显得过高,尤其当他们不得已靠自己的双手通过特殊的劳动来挣钱时,就更是如此。如果有人无须花钱就完全可以生活,国家从他那里收钱时就该有所顾虑。然而,富人——此处并不想做令人反感的比较——总是将自己出卖给让他发家致富的体制。说得绝对些,钱财越多,道德越少;因为钱财存在于一个人和他的目标之间,并用来为他达成目标;获取钱财实在难以称作是何等伟大的美德。钱财化解了许多人们不缴税就无从作答的问题。然而,钱财引出的唯一的新问题就是那个棘手却多余的问题,即如何花钱。如此说来,富人的道德范围就在他的脚下。随着所谓的“钱财”增加,生活的种种机会也相应地减少。一个人富有时,可为他的社会做的最好之事就是设法去实现那些贫穷时曾怀有的志向。基督根据希律党人们的情况做出回答。“给我看看贡钱,”他说——一个人从口袋里掏出来一枚小钱——如果你使用印有恺撒头像的钱,也是恺撒使之流通且有价值的钱,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国家的公民,很高兴能享受恺撒统治下的种种好处,那么,恺撒要收贡钱时,你就是交还了他自己的钱。”“因此说,属于恺撒的东西归还恺撒,属于上帝的东西归还上帝。”——希律党人们仍愚钝如往常,分辨不清哪些属于恺撒,哪些属于上帝;因为他们并不希望知晓。
当我和邻居中最自由的人交谈时,我发现,不管他们的问题多么宽泛,多么严肃,对天下太平多么关注,总之,他们都不能离开现有政府对他们的保护。他们害怕因不服从该政府,财产和家庭会遭受不堪的后果。对于我来说,我不喜欢说自己曾经依赖过政府的保护。但是,如果在政府向我提交税单时,我否认了它的权威,它便会迅速没收我的财产并将之挥霍,还会因此而无休止地骚扰我和我的孩子。这很难办。这使一个人无法诚实地生活,同时也无法舒适地生活,连表面文章都做不到。这就是说,不值得花功夫去积累财富,因为积累了财富也会失去。你必须在某处找点事做,或是偷偷寄居在某地,种植一点点粮食,然后马上吃掉。你必须自食其力,自力更生,随时安置自己,又随时准备重新开始,还不要有太多事情分心。如果一个人在各个方面都绝对顺从土耳其政府的话,他甚至可以在那个国家发财。孔子曰:“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不!在我要求马萨诸塞州的保护延伸到危及我自由的某个南方港口之前,或是在我单单想要在家乡安静地努力建设一个栖身之所之前,我还能拒绝向马萨诸塞效忠。从任何意义上讲,对州政府不服从都要比对州政府毕恭毕敬所引来的惩罚小得多。在那种情况下,我该感到自己价值了了才是。
几年前,州政府曾以教会的名义召见我,并要求我支付一笔钱来供养一个牧师,我父亲听过他的传道,而我则从未听过。“付钱吧,”政府说,“否则就会把你关进监狱。”我婉然拒付。但不幸的是另一个人觉得该付。我不明白为何教师要付税给牧师,而非牧师付给教师。我不是州立学校的教师,但我以自愿捐资为生。我不明白为何讲学之所就不能像教会那样,获得州政府的支持,提交自己的税单。然而,在当选议员们的要求下,我屈尊写下了这样的声明:“谨以此言为证,我,亨利·梭罗,不希望被当做是任何我未曾加入的联合社团的一员。”我把这份声明交给镇上的文员,他还保留着。这样一来,州政府得知我不希望被认为是那个教堂的成员,尽管当时它曾说过必须坚持当初的决定,从此便再未对我提出过此类似要求。如果我知道这些团体的名称,我愿意——和所有那些我从未签字认可的社团签署这样的声明。不过,我不知道去何处寻觅一份完整的名单。
我已经有六年没交人头税了。因此我曾入狱一晚。我站在那里,注视着那二三英尺厚的坚固石墙、一英尺厚的木铁门和透光的铁栅栏,那时我禁不住强烈地感到这所监狱仅把我当做一个血肉之躯关起来是何等愚蠢。我怀疑它是否已最终认定这就是它利用我的最好办法,而从没想到要以某种方式来让我为之效劳。我认为,如果我和我的同乡之间有一堵石墙,在他们要达到像我一样自由之前,还有一堵更难攀越、更难打破的墙。我从未感到被监禁,那墙似乎是石块和沙浆砌成的一堆废物。我似乎感到,全城人中,只有我一人付了税。他们明摆着不知该如何待我,言行举止恰如缺乏教养之人。每次威胁,抑或奖赏,都会荒唐犯错。因为他们认为,我确实渴望站到石墙的另一侧。看到他们在我思考时忙着锁门,我只能付之一笑。不管有没有应允,设不设障碍。我的思想会再次跟随他们出去。我的思想才是真正的危险分子。因为他们无法理解我,便决定惩罚我的肉体;就像一群孩子,当他们无法接近他们所怀恨的某个人时,便会虐待他的狗。我感到州政府智能低下,胆怯如孤身的富家女子,且敌友不分。我对它仅余的敬意,也荡然无存,徒留遗憾。
由此看来,州政府从未有意去正视过一个人的感受、智力或是品德,只看到一个人的肉体和感官。它并不具备高级智慧,也不诚实可信,只具备强大的物质力量。我非生来任人强迫,我要按自己的方式呼吸空气。让我们看看谁最强大。多数人拥有什么力量?他们只能强迫我,而我是服从高于自我之法规的人。他们强迫我成为像他们一样的人。我没听说,人会在多数人的强迫下,这样或那样地生活。那样算是何等的生活?当我遇到一个对我说“要钱还是要命”的政府时,我为何要忙着把钱交给它?它可能身陷困境,不知何去何从;我也无能为力。它必须自助,就像我一样自助。为它哭鼻子一点都不值得。我对社会机器的成功运转并不负有责任,我不是工程师的儿子。我发现,当一粒橡子和一粒栗子并排落地时,没有哪个会为另一个让路。两者都遵循各自的规律,尽力去发芽、生长、繁荣茂盛,可能直至一个遮挡并毁掉了另一个。若植物不能按其自然规律生长则会死亡,人亦如此。
那个囚牢之夜真是足够新奇而有趣。我走进去时,身着短袖衬衫的囚犯们正在门口一边享受傍晚的微风,一边闲聊。可是狱卒说:“来吧,小伙子们,该锁门了。”于是人们四散而去,我听到他们返回空旷囚室的脚步声。和我同屋的那个人被狱卒介绍成“一等人儿和聪明之辈”。大门锁上后,他指给我挂帽子的地方,教我在此处的行事之道。房间每个月粉刷一次。我这房间,起码是最白的,陈设最简单的,可能算是城里最整洁的房间了。他自然想知道我从哪儿来,犯了什么事儿,我一一作答后,便轮到我来问他到此的原因,当然,我也认为他是诚实之人。“哎,”他说,“他们指控我放火烧了一间谷仓,可我绝对没这样干。”我作出的最接近事实的判断,是他可能酒后睡在了谷仓,又在那里抽了袋烟,于是谷仓便着了。大家都认为他是个聪明人,在这里待了三个月等待判决,有可能还会等待更久,不过他甚为驯良知足,因为他未付分文就膳食充足,况且自认为获得了优待。
他占着一个靠窗的位置,而我占着另一个靠窗的位置。我发现若一个人在那个位置待久了,他主要的任务就是朝窗外看。我很快地浏览了留在房里的各种小册子,检查哪里被前任犯人破坏,哪里的铁栅栏被锯掉,还聆听了这个房间历任主人的轶事。因为我发现,即便在这里,也会流传着许多监狱高墙以外从未流传过的轶事和传言。也许这是全城唯一可以吟诗作词的屋子,这些诗句大可随后印刷成册以供流传,却不太可能出版。他们给我看过一篇很长的韵文,是由几个被控企图越狱的年轻人做的,他们还唱出来为自己鸣冤。
我想把我的囚友所知道的一切都刺探一空,唯恐自己再难见到他。可最终,他指给我入榻之处,并把熄灯的差事留给了我。
这恰如远行至郊外,看到了始料未及的景色,却没想到会在此留宿一晚。仿佛我以前从未听到过城里的钟声敲响,也未闻乡村之夜的熙攘。因为在我们睡觉时,那外面加护铁栏的窗子敞开着。那晚,我在恍如中世纪的灯光下看着我的家乡,家乡的康科德河变成了莱茵河,眼前掠过骑士和城堡的影子。那些是我所听到的久住街头的市民们说话的声音。我情非所愿地看到、听到了旁边一个乡村小旅馆的厨房里人们的言行举止——这对我来说是一段全新的稀有的经历。这是对自己家乡近距离的观察。我完全置身其中。以前我从未见过城里的公共机构。这里就是它特有的公共机构之一,因为它是一个郡级市,我开始全面了解里面人们的情况。
早上,我们的早餐从牢门的洞里送了进来,装在长方形的锡盘里,盘子大小正合那个洞,盛有一品脱巧克力、棕面包和一个铁勺。当他们来收盘子的时候,我很没经验地把剩下的面包交还回去,可是我的囚友一把夺过,说我应该留以备用当午餐或晚餐。过一会儿他就要被放出去到邻近一块田地里打干草,他每天都要去,到中午才回来,于是他向我道别,说不知道是否还能再见到我。
我从监狱里出来后——因为有人介入,把税交了——就不知道这个公共之所都有什么重大变化发生了,比如,眼见进牢时是个年轻人,出来时已是满鬓苍苍的蹒跚老人。然而,我还是从这一幕中看出了变化——这个城、这个州、这个国家——这比那短短一夜产生的变化大得多。我更清楚地看到了我所居住的这个州,看到了我身边生活的邻人、朋友的可信程度;看到了人们的友谊只能停留一个夏天;看到他们不想力图公正;看到他们像中国人和马来人一样执着于偏见和迷信,与我形同异族;看到他们为了不担风险,宁可牺牲人性,甚至不愿牺牲财产;看到他们毕竟称不上高贵,但是他们对待小偷的方式也恰如小偷对他们的方式。并希望通过表面的遵纪守法和几声祈祷,以及反复穿行于一条尽管无用却笔直的路线来拯救他们的灵魂。这样裁决我的邻人可能过于苛刻,因为我相信他们当中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在他们的村子里,竟有监狱这样的机构。
以前我们村子里有个习俗,当一个贫穷的负债人从狱中出来,他的熟人和他打招呼时,会从指缝里看他,交叉的手指代表监狱的铁窗。“你好啊!”我的邻居们没有这样和我打招呼,不过他们先是看了看我,然后又彼此看了看,仿佛我刚刚远行回来。我去鞋匠那里取一只送去修补的鞋子时,被抓进了监狱。第二天清早我被放出来时,便继续去完成这个差事,穿上修好的鞋参加了一个越橘聚会,这些人急于听从我的指挥,于是半小时后——因为很快就给马套上了马具——我们就已置身于一片越橘田地中,那是两英里外最高的一个山巅,此刻我的州已经远离了我的视线。
这就是有关“我的囚牢生涯”的全部记载。
我从未拒付公路税,因为我想成为一个好邻居,诚如我想当一个坏臣民;说到对学校的支持,我正在尽职地教育我的同胞。我拒付的税单上并无特殊项目。我只想拒绝向州政府效忠,切实地与之划清界线,退而远之。即便可以,我也无意追查自己口袋里美元的去向,除非政府用这些钱收买一个人或买一支滑膛枪去向他人开枪——美元是无辜的——但我却想追问我所付出的忠心有何结果。其实,虽然我还会一如既往地使用和利用这个政府,我却在以自己的方式,与该政府默默宣战。
若别人交了我的税,是出于对本州政府的同情,那他们只是在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行事,或者他们堪比有不义之要求的政府,在更大程度上唆使不义之行。如果他们为了他们所误解的纳税人的利益而缴纳这份税,以便保存财产,或免遭入狱的话,那只因他们没能考虑明白他们的私人情感是何等严重地侵犯到了公共利益。
这便是我此刻的立场。但是一个人很难在这种情况下保持极高的警惕,以防他的行动为顽固习气或对他人意见的无度尊崇所左右。让他明白,他只做了自己该做的事,和那时该做的事。
有时我在想,这个民族本意不坏,只是无知在作祟。如果他们知道如何做,将会做得更好:为何给你的邻人施加痛苦让他们违背本意地待你?但是我又想想,这并不是我该像他们一样行事,或是让他人承受另一种更大痛苦的理由。有时,我会再次对自己说,如果这几百万人口,无正义感,亦无恶意,也无任何个人情感,只是向你讨要几个先令的钱财,正如他们的宪法所规定,不可能撤销或改变他们当前的要求,也不可能站在你的立场上,向另外几百万人疾呼,那你何苦置己身于此种势不可挡的野蛮势力之下呢?你如此固执地不惧饥寒,不怕风浪,静静地屈从于上千件类似的要求。你没有去招惹麻烦。不过,当我渐渐不再完全视之为野蛮势力,仅视之为一个人类力量,并考虑到自己与这几百万未开化或无生命的个体有关系时,我便知道,申诉是有可能的,首先,让他们申诉他们的造物主,其次,让他们申述自己。但若我有意引火自焚,就不会对火申诉,也不会向造火者申诉,我只能去自责。如果我可以确信,我有权利对人们的现状感到满意,并依此来对待他们,而在某些方面,不应根据他们和我应该抱有的要求和期待,诚如一个优秀的穆斯林人和宿命论者,我将努力对此类人感到满意,并且说这就是上帝的意愿。而且,最重要的是,对此进行反抗和对纯粹野蛮的或自然的力量进行反抗的差别,就是我可以有效地对此进行反抗。但是,我不能像俄尔甫斯一样,期待去改变山石、树木和野兽的本性。
我不想与任何人或国家争吵。我不想吹毛求疵,不想标新立异,也不想标榜比别人强。可以说,我甚至更想找个借口来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我着实很想遵守国家法律。实际上,我很有理由就此而怀疑自己。每年收税官到来时,我发现自己出于本性,会去审查一下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法令和立场,及其民族精神,以便找到一个遵守法律的前提。
我们必须爱国如爱父母,
若时逢疏怠,未以爱和勤奋报国,
则必须尊重家财,教化良心,培育信仰,
而非因循统治他人、为己谋利之欲望。
我相信州政府很快就会使我放弃所有这些做法,然后,我将成为一个无异于我的同胞之流的爱国者。从较低的角度看,宪法虽具有许多缺陷,仍不失为经典。法律和法庭备受尊敬。甚至这个州政府和这个美国政府,谢天谢地,在许多方面,诚如许多人描述的那样,是令人钦佩且罕见之物。但是从略高一点的角度看,它们就是我所描述的那样。从更高或最高的角度来看,谁能说得出它们究竟算什么,或者说它们压根怎会值得一看,值得一想呢?
然而,政府并没有怎么关心我,我也不会花费心思去想它。我在政府统治下甚至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时间亦不很多。如果一个人思想自由,幻想自由,遐想自由,对于他来说,这种自由则会永存。那么不明之君或改革者也终将无法打扰他。
我知道大多数人的想法有别于我。但是那些专门研究此类问题的人也很难令我满意。政治家和立法者们完全身处体制之内,绝不能清楚如实地观察它。他们说要推进社会,但除此社会则无他处安身。他们可能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见解,毫无疑问,也想出了一些有创见甚至有用的制度,对此,我们真诚地感谢他们。但他们的智慧和效用都很有限,不够宽阔。他们经常会忘记,这个世界并非由政策和权宜之计所治理。韦伯斯特从未置身于政府之外,因此,他谈论政府也绝不权威。对那些不考虑对现行政府推行实质性改革的议员们来说,他所言即智慧。但是,对于思想家,和在那些一直参与立法的人看来,他就从未正视过这一问题。我认识一些人,能对此问题做冷静而有判断力的思考,这就会显出韦伯斯特思维和胸襟的局限性,然而和大多数改革者的无价值的职业相比,与大多数政客们更无价值的智慧与口才相比,几乎唯有韦伯斯特所言才是理智和有价值的。我们为他而感谢上帝。相比之下,他向来意志坚定,独具创见,更为务实。可这种素质并非智慧,而是谨慎。律师的真理不是真理,而是体现一致,或一致地体现权宜。真理向来自在和谐,并非主要用以揭示那些可能与错行一致的正义。韦伯斯特被称为“宪法的捍卫者”,当之无愧,就像他过去被人称呼的那样。他从未对宪法真正发出过攻击,而是处处捍卫。他不是领导人,而是追随者。他的领导人是1787年的宪法起草者。“我从未作出努力,”他说,“从未建议作出努力,我从未嘉许过任何努力,也无意嘉许任何努力,去打乱最初的安排。正是依此安排,各州才组成了这一联邦。”在考虑宪法认可奴隶制这一问题时,他仍然说,“因为这是原始契约的一部分——那就让它存在吧。”尽管他精明过人,才干超群,却不能将一件事实从其纯粹的政治关系中分离出来,不能理性地看出其绝对本质——比如:在当今美国,就奴隶制而言,一个人应该有何作为。韦伯斯特却在以个人身份断然地讲话时,贸然或是被迫地做出了如下不顾一切的回答——这样一来,还能有什么新颖独特的社会准则可言?他说:“那些蓄奴州政府调整这一制度的方式,是出于他们自己的考虑,是在对他们的选民负责,对合乎道德、人性和正义的普遍法律负责,对上帝负责。那些发起于别处,发乎于某种人情或其他原因的各种团体,都与奴隶制毫不相干。他们从未得到过我的鼓励,将来也永远不会得到。”
那些不知真理有更纯洁之源的人,那些追溯真理之溪未及更高处的人,站下来,聪明地站下来,守在《圣经》和《宪法》旁,毕恭毕敬地掬水解渴。而那些看到流入这一湖那一潭的涓涓真理细流的人们,则再次挺直腰杆,继续踏上探寻真理源泉的朝圣之路。
立法天才,尚未在美国出现。世界历史中,这种人亦属罕见。演说家、政治家和雄辩者成千上万,但是有能力解决当前棘手问题的发言人却尚未开口说话。我们喜欢雄辩,并非因为它能表达真理或激发某种英雄主义。我们的立法者们还没搞清楚自由贸易、自由、联盟、公正相对于一个国家的价值所在。他们没有天资或才能去解决税收、金融、商业、生产和农业这些相对低等的问题。若我们仅将国会立法者的说辞作为指导,而他们的指导又不能因人民及时的感受和有效力的怨言得到及时的纠正,我们美国就不会长期保持在世界各国中的此种地位。自《新约全书》问世以来的一千八百年间,也许我没有权力说下面的话,但是有足够的智慧和实践能力来充分利用照在立法学之上的《新约》之光的人在哪里呢?
政府的权威,甚至是我愿顺从的权威——因为我乐于服从那些知行皆胜于我的人,甚至在许多事情上,乐于服从那些知行皆不尽人意的人——仍然不是纯粹的权威,要达到严格意义上的公正,这一权威必须得到被统治者的许可和认同。除非我做出让渡,否则政府绝无纯粹的权利驾驭我本人及财产。从绝对君主制到有限君主制,再从有限君主制到民主制的进程就是真正尊重个人的进程。就连中国哲人都足有智慧把个人视为帝国的基础。民主制,正如我们所了解的这种民主制,就是政体可行的最终改良形式了吗?难道就不能朝着承认和组建人权的方向再迈进一步吗?只有州政府把个人看作是一种更高且独立的力量,来从中获取政府之权力和权威,并照此行使人权,真正自由、开明的州才能出现。我感到满意的是,我最终想象出一个州,这个州能公正对待所有人,待每位成员亲如邻里。即便有些人离群索居,既不添乱,也不盲从,而是履行作为同乡和同胞的一切义务,州政府也不会视之为不和谐音符。一个州若结出此种果实,且能待到瓜熟蒂落之际,就将为我所设想的另一个更完善、更壮丽的州铺平道路,尽管这样一个州至今仍无处可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