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 16 章

女郎屋里收拾的一尘不染,床榻上被褥叠放整齐,枕头摆的规规矩矩,因此更显那方帕子出现的不合时宜。

她为何要将他的帕子放在枕边?

凌六郎沉思片刻后,眉头越夹越紧。

孙兰莺这时候已经拎着包裹过来了,那边没光亮瞧不清楚,因此拿过来找。

包裹是洗得发白的旧布,凌六郎认出来正是孙兰莺投奔山寨那日背着的,看来是她的家当。

就这么大喇喇的放在桌面上,呈现在他面前。

里面乱七八糟的各种东西,孙兰莺翻了好一会才找到一个小盒子。笑着道:“找到了,就是这个。”

抬眼时瞧见凌六郎正在看木匣子,孙兰莺解释道:“我父亲留的遗物。”

“抱歉。”凌六郎收回视线。

“没事的,”孙兰莺莞尔一笑,坐在凌六郎身侧,“是伤在胳膊上吗?”

凌六郎把左袖子挽起,露出肌理分明的小臂。他皮肤不算白,呈现一种健康的小麦色,伤痕约莫两指长,不算深,血迹干涸,瞧着骇人罢了。

孙兰莺低低吸了口气,连忙打开盒子准备上药,“或许会疼,忍一忍。”

俩人挨着坐,女郎身上的淡淡的甜香飘散过来,屋里只有一盏灯,她伏低身子,借着光亮看他放在桌子上的伤口。凌六郎垂下眼帘,看见她挽在脑后的发鬓。

凌六郎不懂女郎们的发鬓样式,她肩头垂下的那绺发,乌黑油亮,像是缎子面。

他一直活的糙,洗澡时便将头发也洗了,因此身上没什么味道。但孙兰莺的头发都散发着一股香气,有点像是花香。

“疼吗?”孙兰莺忽地开口问。

回过神的凌六郎蹙眉,恼于自己方才的走神。

“不疼。”他回答的言简意赅。

孙兰莺动作轻柔的洒了药粉,然后用自己帕子擦拭伤口边缘的血迹,清理好之后,她又从包裹里掏出来纱布。

“不用包。”凌六郎作势要收回手。

小伤而已,甚至都不用上药。

“包上好的快,”孙兰莺按住他的手,声音温柔道:“很快就好。”

俩人虽然说是未婚夫妻,可孙兰莺却觉得他们和陌生人差不多,还不如她与小八来的亲密。

或许,是因为相处的时候太少了,而且对彼此也甚少了解。大郎是个沉默寡言的性子,那她就主动一些好了。

于是孙兰莺挑起话头,道:“大郎可还记得小时候的事情?”

以前赵家和孙家是住在一个村子里,孙兰莺只比赵大郎小两岁,非要说的话,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那时候赵父是屠户,因此赵大郎总是能吃到猪肉,长的也比一般人高大壮实。

孙兰莺笑着道:“我记得大郎儿时比现在胖上许多。”

凌六郎不动声色的看她的表情,可惜只瞧见她翘起的唇角。

“是吗?”凌六郎反问。

其实孙兰莺记不大清楚,毕竟那时候她还小,只隐约记得赵大郎如一座小肉山似的。大抵是样貌也不好,所以每次旁人逗她说:“兰莺啊,快看,那个是不是你未婚夫?”

她总是要甩脸子生气,亦或者大哭起来。

有一次她再一次被逗哭,抹眼泪回家的路上遇见赵大郎,他好生嘲笑,联合其他人一起欺负她,气的她好几天没出门。

儿时顽劣的人长成如今模样,孙兰莺感叹,人总是会变的,就连性子也天翻地覆的变化。

“是啊,现在太瘦了。”她答。

明明她比旁的小娘子纤细,她竟然还说他瘦。凌六郎一时摸不准她是在试探他的口风,还是另有所指。

凌六郎不吭声,孙兰莺也习惯他的性子了,便自顾自的说道:“晚上吃饭了吗?厨房有一块面,我可以给你做索饼吃。”

“不饿。”凌六郎即刻回答。但下一瞬,寂静的屋内响起一阵咕噜噜的声音。

孙兰莺抬头看过来,凌六郎薄唇微抿,侧过头避开她的视线。

“做一碗吧,正好我也饿了。”

说着孙兰莺拿过剪刀,将纱布剪断系好,凌六郎挽下袖子。“我同你一起。”

这里离厨房不近,且青木寨的地道入口就在厨房,平日里孙兰莺去厨房都是有人看着的,凌六郎怕她发现什么,便提出一起去。

孙兰莺还以为他担心她,心中不免充盈起一抹异样,细细咂摸,隐隐泛着甜意。

大郎虽然是个冷面郎君,但心里是热乎的。

“好,我找个灯笼。”

凌六郎接过孙兰莺找来的灯笼,点燃之后率先走了出去,孙兰莺紧随其后。等人走远了,佟四探头探脑的瞧着他们背影,一脸疑惑。

吱呀呀接连的开门声响起,看来都没睡着,全起来看热闹了。

“四郎,郎君这是……”

佟四白了张武一眼,“不该你问的甭问。”

小八撇嘴,有心想说什么,但毫无立场。

……

厨房点了两盏灯,顿时亮堂起来,尤其是灶膛里烧上火后,火焰跳动,清楚的看见未婚夫婿英俊的脸庞。

孙兰莺洗净了手,定定的看了他好一会。直到凌六郎朝她看过来,她才面颊微红的走到案板旁。

难得的独处时光,孙兰莺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厨房里只有她揉面的声音,过了会,又多了用擀面杖擀面的声响。

“水开了。”凌六郎率先打破寂静。

“嗯,”孙兰莺边揉面边说话:“马上就好。”

孙兰莺有个优点,那就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总是全神贯注,做的又快又好。

比如做索饼。

纤细的指尖捏了面粉,手臂抬高,犹如下雪一般洒在面饼上。她再用擀面杖将面饼擀开,变成四四方方的大饼。继续撒干面,如此反复几次,把面饼折叠,然后去找菜刀。

凌六郎是衙门的人,本就对孙兰莺多有防备,见她手握菜刀,他正往灶膛里送木柴的手倏地收紧,整个后背绷起来,视线牢牢的盯着孙兰莺。

女郎握着菜刀,自带一股飒爽。走到案板旁,笃笃切起面来。没一会,就切好拎起来,直接放入沸水中。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端的是飒爽漂亮。

凌六郎不由得愣神,还是孙兰莺说话,他才回过神来。

“什么?”他没听清她方才的话。

“我说,郎君喜欢什么口味?以前我在街上摆摊时,有喜欢酸甜口,喜欢酸辣口,甚至还有喜欢甜辣口的。”

回忆摆摊的日子,虽然苦却也充实。她轻笑道:“就是要放一勺糖,再放一勺辣椒,我第一次见到这种吃法,也着实吓了一跳呢。”

雾气蒸腾如薄纱一般隐住女郎的脸,朦朦胧胧添了几分神秘之感,让凌六郎分辨不清楚,她到底是怎么样的女郎。

“大郎?”她再次叫人。

凌六郎轻声道:“都可。”

孙兰莺手巧,不管做的什么吃食山寨的人都喜欢。凌六郎不在意口腹之欲,能填饱肚子便好,因此她做什么他就吃什么。

俩人一人一碗,就在厨房里用了。

吃完饭慢悠悠的往回返,走到院子里就要别过,一个在东,一个在西。

“大朗,你喜欢喝酒吗?”

她问的没头没脑,凌六郎停住脚步。

唯一的一盏灯笼在孙兰莺手中,因此她在明他在暗,只能瞧见男子颀长的身影轮廓,看不清楚他的表情。

“怎么了?”他又是反问。

孙兰莺是在他身上嗅到淡淡的酒气,很淡,寻常人估摸闻不到。

或许大朗喜欢饮酒。

“没什么,就是想到山上野果多可以拿来酿酒,待年底除夕拿出来喝正好。”

女郎言笑晏晏,字字句句都是对未来生活的期待。

凌六郎被她的笑容刺了眼。

她是对赵大郎笑,满心满眼都在期待和赵大朗一起生活。

凌六郎神色淡淡。

“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