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5201314.

豆沙色的唇膏笔,写在对方浸满汗意的手心,依然显得醒目扎眼。

五百万,对于在这里寻欢作乐的大多数人来说,都无异于一笔天文数字。

“莉莉安,你玩我?”

经理的脸胀成羞愤的猪肝色,手心向下,在吧台上狠狠揩了数下。

陈昭脸上笑意不变,只耸了耸肩膀,起身拎起包,“买不起就……”

“——我买你咯。”

陈昭脚步一顿。

“……?”

她扭过头,视线越过经理那张登时冷汗直冒、涨红的肥猪脸,看到个打着哈欠,漫不经心越过舞池,正向自己走来的男人。

长相无外乎是爱收拾自己的男人都能达到的水平。五官说不上分外出众,但组在一起,总让人有种移不开目光的轻佻痞气——是上到她这样年纪,下到十来岁少女,大概都很难拒绝的长相。尤其是那双生来含笑的桃花眼,大抵尤其招人垂青,又叫人心驰。

再加上瘦而高的身材,这个男人实际上,已经符合了大多数女性的择偶标准。

陈昭的眼神掠过对方浅灰色长款的Burberry男士风衣,底下是刀削过一样笔直的筷子腿,往下,一双伯尔鲁帝新款的牛津鞋——

好了。

她可以确定,除了做梦的时候以外,自己应该没什么机会和这种阶级的男人来一段缠绵悱恻的经历。只能笑笑,为了掩饰紧张,低头抿了一口威士忌。

男人停在她面前。

未及说话,不远处的包厢敞开一缝门,里头探出一张醉醺醺的脸,扯着嗓子喊:“宋少,——早去早回,不能才喝了几杯就走人啊!”

里头一阵哄笑声,而眼前被称为宋少的男人只随意摆了摆右手,头也不回。

弯下腰,几乎鼻尖抵鼻尖的距离,他玩味的视线肆无忌惮,扫过她那白的像鬼的面皮和殷红的唇色。

“……先生,我们经理似乎很怕你。”

见状不妙,陈昭瞄了一眼他身后冷汗直冒的胖子,试图转开话题。

男人没说话,似笑非笑,从胸前口袋掏出一张卡,紧贴着她的脸,不紧不慢地扇动。

卡和脸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啪”一声响。

“我说要买你,听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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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致宁回到包间的时候,里头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不待片刻停息,有几个爱看热闹的浪荡子一起回过头来,见他两手空空,更是大笑不止。

“宋少,衰咗?唔系啩你,连个大陆妹也都搞唔掂?(宋少,栽了?不是吧你,连个大陆妹也搞不定?)”

宋致宁摊平手,“我本来也只是嫌外头起哄太吵,去逗逗那个女的。没想到这么玩不起,买不动咯。”

随手捞过一个公主,捏着下巴左右摆一圈,他轻嗤一声:“长着那么张脸,画得像个鬼,真是扫兴。好不容易请到钟少这样的贵客,外面竟然因为这种货色吵个不停。”

“……”

他话音刚落,一群纨绔子弟对视一眼,赶忙开腔打起圆场。

“好不容易聚聚,别不开心嘛,宋少,来,我请客,再开两瓶拉菲。”

“对了,刚才去跟那种人打招呼多晦气,宋少,这瓶酒给你洗手得了——新玩法,靓不靓?”

光怪陆离,一群烧钱解痒的妖魔鬼怪放声笑闹。

宋致宁最爱人家讨好他,特别是这种本身身价就不低的人对着自己低身下气,当即一笑,顺着台阶便下了。

不料瓶塞刚开,洋酒刚沾上手,席间,一身灰蓝色西服的高个儿青年忽而放下酒杯起身,打断了他好不容易接续的兴致。

青年推了推金边眼镜,向宋致宁微微颔首。

“太闷了,我出去透透气,你们玩。”

周遭静了静。

末了,几乎是目送着他头也不回地离开包间,不忘有礼貌地带上了门。

只留下一群面面相觑的公子哥儿风中凌乱。

“我靠,这个钟邵奇……”同为大陆出身,有人帮宋致宁讲话,“知道宋少你这次过来是专门到香港给你家的恒成地产拉线,居然一点面子也不给,就这么走了?”

话刚落地,不甘示弱的香港公子哥儿蓦地啐了一口,“你懂个屁,钟家世袭勋爵,一贯自认高人一等。放尊重点,呢度系香港,讲钟邵奇嘅坏话,因住俾人抛尸铜锣湾咯,傻仔!(这里是香港,讲钟邵奇的坏话,小心被人抛尸铜锣湾咯!傻子!)”

话里话外的不屑,听得人两颊烧红。

的确,如果不是因为恒成地产在内地如日中天,钟邵奇根本不可能赏脸参加这种应酬,屈尊纡贵到这种在圈中人看来绝不入流的酒吧来跟人饮酒作乐。

毕竟,很显然,钟邵奇完全融入不了他们。

宋致宁身旁的几个青年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沉默。

数秒后,打断这沉默的,是倚在宋致宁身边的一个公主愕然的尖叫。

——宋致宁重新开了瓶酒,瓶口向下,将一旁的公主淋了个全身湿透。

“行了,大不了等咯,大家接着玩。”

他甩着钞票,示意女人用嘴来叼,嘴边的笑容愈烈,仿佛一点不受主客离席的影响。

“有酒喝,有妹玩,不就够了?我宋致宁什么时候让朋友玩的不尽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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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的香港,夜里冷风直往领口钻。

缩紧脖子穿过马路,陈昭在酒吧对面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下了最后一份便当。

刚才为了摆脱那个脑子烧坏了的公子哥,她连落在后台的外套都没拿,就匆匆离开。

以至于出门时,身上不过一件黑色吊带背心配一条包臀牛仔短裙,冻得全身直打颤。

好在,开着空调的便利店是她24小时的港湾。

一边扒拉着便当,一边听着店里循环放近来入围劲歌金曲的新歌来练广东话——在很长一段时间,对于她而言,曾算是难得的平静闲暇。

在香港的最后一晚,亦没有什么例外。

便利店的店员撑着下巴昏昏欲睡,她坐在狭窄的长凳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挑着便当里大小不一的牛腩。

玻璃隔开店门内外,从她所在的位置,抬头一看,视线正对着街对面的‘Muse’酒吧。

有人出了酒吧就在街边干呕,有不谙世事的女孩被人搭讪、羞红着脸,也有成了醉虾的被人挑拣,拉拉扯扯着扛回陌生的车里。

这是香港夜生活里的常态。

也是许多人虚度年华而乐在其中的生存方式。

至于马上要离开这种人生的陈昭——她只是打算等那个扎眼的宋三少走了以后,再回去把自己的外套拿回来。

哪怕实在要蹲守一晚上也没办法。

毕竟那件Diesel的外套花了她五千多港币,是她唯一一件狠下心来买的名牌货。

她还准备穿回家去过年,免得被人识破自己混得不好,又要多花口舌粉饰太平。

时钟渐渐走向凌晨两点四十七分。

后来陈昭想,如果她知道五分钟后从酒吧里出来的会是钟邵奇,别说五千,就是五万港币的外套,她也绝对会头也不回地丢了就走。

但人毕竟是人,哪里有预料悲惨命运的本领。

她就那样毫无防备地看着钟邵奇从自己视野的角落里出现。

从头到脚一丝不苟的灰蓝色西装,皮鞋锃亮。他只是随便在街边一站,仿佛随时能拍上一封香港大街小巷都能看到的金融杂志扉页,在那些来来往往出入酒吧、神志不清的男男女女中间,尤为鹤立鸡群。

站五分钟,他推了七次眼镜,略略蹙眉,显然并不习惯周遭那种迷乱嘈杂的氛围。

而后,伴随着他看向街对面的冷清目光,陈昭蓦地手忙脚乱,险些从高脚凳上跌了个四脚朝天。

好不容易恢复平衡,又慌不择路地跳下长凳,矮身蹲到冰柜一旁。

抱着头,弓着腰,一副打死不愿意挪窝的窝囊相。

就连柜台边那个小鸡啄米的店员,也被她那一顿动静吵得瞌睡虫醒,探头一看,“小姐,你这是在干嘛?”

“怎么蹲在雪柜边上,那边……”

突然地,又断了下文。

陈昭听到脚步声。

不急不慢,一下一下,踩上她濒临崩溃的慌张情绪。

便利店店员的声音又一次响起。

“啊,先生欢迎光临,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