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牧的录音带在我手中搁置了一阵。那天晚上一到家我就把它扔进卡座,后来,忙着忙着就又忘记了。
其实,这是借口,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
录音机一直摆在书桌最显眼的那个地方,从早上睁开眼到半夜上厕所,没有一刻不看见它。不过就是懒得把PLAY按下去罢了。除此以外,我还做了一件令自己都费解的事——某天早上,我清理房间的时候,突然想到可能会在打扫中不小心按到PLAY,就钻到桌子下面把插头拔掉了。
一个星期之后,潘月来电,我以为,她是在A城跟我说着话。
“没有没有,我打算多呆几天,好多地方还没玩过呢!前两天路过盐湖路新建的城市历史蜡像馆,好气派的样子,听说马上就要开张了,你有空吗陪我去瞧瞧?……”
“等开了再说吧。”
我轻描谈写地回答,心想,她适应得还真快,就连说话也越来越像本省人,她是不是打算就这么赖着不走了?
“你不是误会我和乔牧吧?”
“那是你们之间的事,我无权过问。”
“你们吵架啦?”
“没有。”
“我只是喜欢喝他的酒,而他也只喜欢和你在一起,你可千万别想歪了。”
“我是那种小心眼的人么?”
潘月快活地笑起来,音色朗朗的真好听。我还是骗了她,我的心眼分明就是比针孔还要小。
我不打算和她继续啰嗦下去,便草草答应临行之前定会抛开乔牧和工作,单独陪她出去逛逛。潘月的电话让一个本该很充实的下午,忽然变得百无聊赖起来。我左思右想也没记起来本来计划做什么,一对眼珠子漫无目的地转了几个来回后,落回到那台老掉牙的录音机上。
我把电源重新插好,决定静下心来听听归途的故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PLAY终于“咯吱”一声凹了下去,磁带匀速转动,一小段混乱的杂音过去之后,归途颇有磁性的嗓音便清楚地传出来了……是的,是他的声音,不晓得是在梦里还是在别的什么时候,我听过这样的声音。此时此刻,它如同一团柔和的晨雾,缭绕在我耳膜狭小的空气里,幽冥地迂回,螺旋地上升……
“乔牧?你叫乔牧?唔,好念又好记的名字,不像我,叫归途,好像一辈子都走在回家的路上,却一辈子也到不了似的……”
“呵!这酒带劲!瞧瞧我的脸,烧起来了吧?
我大概是醉了……醉了……乔牧,我们来聊点什么吧,聊什么呢?
女人。”
“对哦,两个男人在一起,不聊女人聊什么?”
“不怕你笑话,我刚好就是那个世界上最幸运也最不幸的男人。”
“怎么说?”
“因为,我有两个女人。其实,真要说出来,也没什么稀奇的。”
“那可不一定,我就从来没遇上过这种好事。”
“要不咱们俩换换?”
“我怕自己没那个能耐,听你说说也就算过了瘾了。”
“先说哪一个?”
“当然是外面的那个,家里的都差不多,要不男人怎么爱偷腥呢?”
“说的也是。不过,我老婆跟别的女人不太一样,至于怎么个不一样……说实话,我也弄不明白,所以,也只好跟你说说另外那一个。
“开始之前,我还是得先说说我太太,你也知道,任何外遇总有它的原因。
“我和我太太是大学同学。恋爱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我们是最般配的一对,不知不觉就谈了七八年。后来年龄到了,结婚也就变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当年,我们也是白手起家的,我很努力,想在而立之年闯出一番大事业来。没想到,我太太比我强,短短两三年里就脱颖而出名利双收,经验和财富的迅速积累让她很快就创立了一份自己的事业。而我,再怎么努力也只是个在外企拿薪水的高级主管,看上去每天西装革履挺体面,实际不过就是个打工仔。
“作为一家之主,这种局面是很尴尬的,我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所以刚开始,我也有心理不平衡的时候,可是,我太太婚后虽然一直专注在事业上,但她还是把家里照料得妥妥当当,让我毫无后顾之忧。由此可见,我太太是个多么能干又顾家的女人。作为丈夫,我实在是很幸运。既不用拼死拼活地养家,也不用为了支持太太的事业而屈就自己当个‘家庭妇男’。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优渥和惬意。那几年,我也一直在晋升,虽然社会地位不如我太太,但彼此之间也不存在谁养谁的问题。富足的经济条件让我们的感情始终保持在稳固状态。渐渐地,我也就不再顾虑那么多,彻底放开自己去享受这样的生活了。
“可是,人有时候就是那么贱,明明日子过得好好的,却硬要惹是生非地瞎闹腾。到头来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咦,我怎么说着说着,就自我反省起来了,真滑稽。
“你瞧,和我太太这样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根本挑不出半点毛病。她天生就是那种让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完美女子。我们从来不吵架,也无架可吵,我想,这世界上恐怕很少有我们这样美满的夫妇。
“现在回头想想,人太完美、婚姻太完善,这本身也是一种缺陷?你觉得呢?”
“不知道,我没那种经验。”
“我到觉得有这种可能,要不我怎么老觉得心里有一处是空的,就等着有人来诱惑我,来填补它呢?”
“于是你想着想着,诱惑就出现了。”
“你说她?不不不,那纯粹是偶然中的偶然。她从来没诱惑过我,也不具备那样的能力。你不必把她想得那么特别,在我眼里,不可能有比我太太更出色的女人。
“她就像这城市里所有的路人那样,以最平凡最普通的姿态不经意地出现在市中心的一家手机店里。”
“那是一个喧哗的、初夏的午后,阳光很明丽,就象她油光发亮的长头发,洋溢着异常年轻的气息。
“我把她想象成一只纯净的小鸽子,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愉快地跳跃。大约两点三十分,我在手机店前面的横行道上等待绿灯亮起时,她还轻巧地停留在我的肩头上休息。或许,在那一刻,她就已经迷上了我留在发根的渚哩水的香味,就像我后来疯狂地迷恋她的青丝一样。
“三点钟。”
“是的,整三点。
“我和她,不约而同地站在了手机店的同一个柜台上。
“那天是我太太的生日,我决定买一只最新款式的彩壳手机送给她当生日礼物,虽然我知道她并不在乎这种小礼物,但至少表达了我的心意。
“她很年轻,十八九多岁的样子,穿着朴素的T恤衫和牛仔裤,为了不让两边的头发挡住视线,她利落地掏出发圈将它们扎成马尾,高高地翘在头顶上。我发现她的脖子很长很漂亮,细小的汗珠争先恐后地从上面沁出来,真是可爱极了。
“你想说我观察得真细致对不对?当时,我还心虚地环顾了四周,马上就看见不少和我一样的男人,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就是那种把情欲隐蔽在外表下。假装不经意看到,实际上却早已想入非非的家伙。他们无处不在,你也有过这样的感觉吧?别不承认,男人么,也就那么回事。
“只是,我很诧异自己居然也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没错,我是观察得很仔细。一方面因为她实在离我很近,贴身站在我边上,另一方面……该怎么说呢,我想,她身上的确有些东西相当吸引我。
“其实,那是一个看上去稚气未脱的普通女孩,既没有惊人的美貌也没有成熟的身材。但是,她很活泼、很自然、很俏皮、没有时下女子的那种乖张和优越感,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非常普通却无法抗拒的气质。就像栀子花,形态微小却香气逼人,几乎立刻就把我给迷住了。
“别误会,她没对我流露出任何暧昧的暗示,甚至,压根就没看见我。
“她的眼睛一直就盯着橱窗里的那只橘红色的原装手机彩壳,直到那只壳子被拿了出来,连同手机一起交到了我的手上。她不好意思地看了我一眼,接着就又瞄到我手上去了。我发现她脖子上也吊着一个同样款式的,心想,果然是来配彩壳的。她耐心地等我付完帐、开完发票。其实,我看得出她心里急得很,狠不得马上从我手里抢过来。可能你会觉得我这么大个男人怎么那么幼稚,可是,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女孩子在我面前那么拼命地压抑自己,还要竭力装出平静和坦然。那表情真是又天真又有趣,搅得我也紧张起来。我不太清楚她是怎么做到的,可她就是让我整个人兴奋起来,就想一把抱她在怀里亲亲。
“就当我再也没理由在柜台前面驻足时,机会终于出现了。
“我听见服务生对她说,唯一的一只橘红色壳子已经被我买走了。这时,我和她几乎同时惊讶地转过头来看对方。她的耐心和平静被遗憾破坏了。她焦急、后悔、无奈,让我感觉自己好像犯了罪。但我马上回过头去。
“她问服务生什么时候会再进货,服务生告诉她,这款手机就这个颜色的壳子卖得最好,其他几家早就断货了,他们也只剩下最后一只。我可以想象她心里有多难受,甚至还有点恨我。本来挺好的一场邂逅,若是被这么一只小小的手机壳子糟蹋了,岂不是太可惜了?于是,就在她大费周章地对服务生解释,她是如何如何地存到这笔钱,又是如何如何跑遍所有的连锁店才找到这家的时候,我突然就把壳子送到了她的面前。
“ ‘真那么喜欢就拿去吧。’我笑着对她说,手指还在发抖,我觉得自己真像个白痴。
“她先是吃惊地瞪大眼睛,接着,愁苦的眉头就松开来了。我的话让她的脸在一瞬之间变成了暮春的花园,栀子花一朵接一朵地盛开,香味疯狂地涌进我的鼻翼,蝴蝶也开始在我眼前乱转,把我的脑袋旋得晕晕忽忽。
“她开心极了,一边连声道谢一边赶紧掏钱。说实话,我真不想拿她的钱,可是没办法,好不容易有机会与她搭讪,我不想让她误会我是那种不怀好意的恶心男人。尽管,我的确有点居心不良,一边假装认真地点着她的钱,一边暗暗琢磨,怎么才能得到她的手机号码。
可惜,还没等我开口,她就从人群里一溜烟逃跑了。
“就这样,我太太生日礼物中的一小部分就留在了她的手里。或许,这预示着我和她之间注定要发生一段奇缘。
“一个月之后,我和她再次不期而遇。但是,在这之前,我的生活已经因为她而起了不可思议的变化。
“自从在手机店看到这小女孩之后,我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回味她的影子。
“她纯真无邪的表情,她直顺的发丝让橡皮圈松松垮垮的随意,还有她优美的脖子、娇小的肩膀等等等等,一刻不停地回旋在我的脑海里,挥也挥不去……我怎么也没想到,那些平凡的东西一旦聚集到一起,就会变成一种杀伤力极猛的毒菌,将我理智的脑细胞一个个咬烂,让我毫无毅力地陷下去……日子愈久,那种侵占的欲望就越强烈,你根本不会想到,像我这么一个男人,居然会独自躲在单位的公共厕所里,为了释放自己对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女生所产生的幻想而不断地手淫。我想,这行为从看见她那一刻开始就扎根在我意念里了,如今不过是付诸行动而已。
“每次做完我都会后悔,并觉得自己相当可耻。于是,便拿出太太来跟她比,才能警告自己那不过是一时冲动,千万别把自己搞得如此疯癫失态。
“然而,该来的还是要来。如果没有第二个偶然,没有导致我决定要把她追到手的机缘,我想,后来的一切就永远不会发生了。
“缘分有时候真的很奇怪,我之所以会遇到她是因为帮我太太买手机,她之所以会再见到我是因为要采访我太太。
“那时已经是盛夏了,她穿着一件学生味很浓的普蓝色衬衫来公司找我,当然,她根本没料到那个人就是我,因此,在会客室照面的情形很富戏剧性,两个人同时认出彼此,也同时感到惊讶。和她比起来,我可能更兴奋些。原来,她是个新闻系二年级的大学生,利用暑假在一家规模很大的商业周刊当兼职记者,协助他们做一个女性企业家的专访栏目,因为一直苦于没法采访到我的太太而辗转找到了我,希望我可以帮忙做说客。
我太太为人低调,但个性很清高,一直认为设计师虽说是半个艺术家但毕竟不是电影明星,又加上本身还是老板,树大招风,对不必要的媒体,她是绝对不肯露脸的。
我一看到名片就想起了她老板那张肥头大耳的面孔,他找过我不止一次,可我没放在心上,因为我知道我太太根本不会答应,所以也就不必浪费这个时间。而他们三番五次的那股子黏糊劲也真叫人头疼。可见,她是被那个胖子故意丢到我这儿来解决难题的,一时间让我哭笑不得。
我坦率地把现实情况告诉了她,她说她早知道会吃闭门羹,我便好奇地问,既然知道结果为什么还要来呢?她回答,因为我听说你太太是业界屈指可数的美女设计师,而通常有才华的女人都不漂亮,所以我怀疑她根本就是个丑八怪。除非你有本事让我亲眼见到,心服口服。
她说话的语气很轻狂,到现在为止,还没人对我用过激将法。
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我对她的感觉从先前的喜欢直接上升到欣赏,由此,也进一步坚定了我想要全力征服她的愿望。
接着,她开始暗示我听起来
胖子很赏识她,但是,毕业后到底可不可以马上录用,就全看这次任务能不能圆满达成了。
和买手机那天一样,她那种我不改变态度就罪大恶极的任性架势,让我又好气又好笑,于是,我也决定试探试探她的勇气。
‘我们交换一个条件怎么样?’我问她。
‘那要看什么样的条件。’她不卑不亢地回答。
‘条件很简单。’我对她笑笑,‘我会竭尽全力帮你搞定我太太,但是,你必须陪我喝咖啡顺便替我出谋划策。’
‘你不会是对我别有用心吧?’
她一句话就点破了我,语气里既没有厌恶也没有鼓励,我骑虎难下,不晓得应该继续,还是就此罢手免得自讨没趣。
最后,我还是决定赌一赌,直接把情意传送到她的眸子里,不留余地地问道:
‘如果我承认,你是不是就会答应了?’
那一刻,我是准备好狠狠挨上一个耳光的,反正会客室里没别人,出糗也不过出给自己看。
但是,她没有拒绝,也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只是努力地、深刻地想要把我看清楚,好像这样就能分辨出我刚才的问话到底有多少真情流露。
于是,我知道她喜欢我。最起码,并不讨厌。
这加强了我的信心,让一切看起来比较有希望。我想,如果真的有奇迹,已经发生了。那么接下来,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了。”
“就这样,我和她以采访为由,开始了已婚男人与年轻女孩之间的约会游戏。当然,这只是一个说法,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我和她都没有把它当游戏。
刚开始的时候,我很难揣摩她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又是怀着怎样的心态与我交往的。因为,我们之间的话题实在不多。我和她相差十几岁,又生活在各自不同的环境里。她看上去那么小,那么年轻,像一块我无从下手的草莓蛋糕,不晓得是应该先挑草莓还是先吃蛋糕。
“她到坦然,依旧摆出若即若离的态度,跟随我周旋在无数高级的餐馆与酒吧之间。
我必须让她亲身体验我的诚意,并想尽办法告诉她那些奢华的气氛和昂贵的帐单都出自我个人的品味与财力,与我太太无关。
“我承认,我是在刻意炫耀,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她了解,虽然在事业上,我太太的光芒远远盖过了我。但我也有我的实力,如果她内心的确对我有所要求的话,我完全可以满足她。
“然而,如我所料,她毕竟不是什么庸脂俗粉。每次约会她都尽可能地与我保持距离,并且,谈论的话题也始终围绕着我的太太,从个性、喜好、才华,一直到创业的艰辛。几次约会下来,彼此之间的感觉非但没有明朗,还越发模糊起来。不过,她累积的资料到足够写一篇精彩的报道了,可见,是我太笨,上了她的当。
“我并没有生气,但很沮丧,几乎打算要放弃了。就在这时,她忽然问起了有关我们夫妻感情的问题。
“我觉得这似乎超出了采访的范围,她却笑着回答,那和报道无关,纯属私人问题。我惊喜地发现她颧骨上多了两片红晕,萎靡的心脏立刻恢复了狂热。
那是我们谈得最深也最长的一个晚上,虽然话题依旧是我太太,但最终表达的却是我自己。
我慢慢地对她讲述我和我太太之间漫长、顺利却也平淡的爱情故事,就像独自坐在电影院里,看一场自编自导自演的黑白老片。结果,我发现,走了三十多年的感情路,从头到尾,始终只有一个女人和一种爱情。而这个女人给予我的无与伦比的完美,却让我丧失了一个正常男人理应保有的激情与本性。把一个原本应该身经百战、有棱有角、极具性魅力的大丈夫,呵护成一个在精神上没有依傍、终日徘徊在惆怅与不安边缘的幼齿。
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在感情上是相当弱智的。根本不懂得如何对待一个不同于我太太的普通女孩。如果说这些年来,我的物质生活一直在进步,那么,我的精神世界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若不是她出现,我还将继续倒退下去,说不定有一天,会变成一个连影子也看不见的怪胎。
说着说着,我的情绪就变得很低落。天色已经暗了,窗外的路灯也亮了,我们已经错过了晚餐的时间,但谁也没觉得有什么损失。
我开始沉默地抽烟,她则一杯接一杯地灌白开水。两个人都被某种不知名的伤感控制着,渐渐体味到倾诉与矜持之外的别样情感。
然后,她突然握住了我的手,我抬起头来望着她的眼睛。我看得出她并不能完全理解我所说的一切。但是,她是唯一能够抚慰我的人。直到现在,我都说不出当时内心有多感动,我想我永远都无法忘记这个夜晚。
在回去的路上,我终于忍不住吻了她。
她没有拒绝,可是,说了一句比拒绝更残酷的话。
她说,现在,我可以见你太太了么?
我的脑袋一下子就懵了,原来这全是假象,我只是她不择手段达到目的的一个筹码!我伤心极了,真希望愤怒可以摧毁我对她所有的宠爱。可是,我发现,她的神色比我更忧郁。
于是,我知道我错了。
她那么无辜,我不该强迫她接受一个有妇之夫的引诱,更不该在她就快要失去理智的时候进一步撩拨她。如果我真的喜欢她就该放她走,而不是利用她的纯洁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因此,没过两天,我说服了我太太与她会面。但我太太仍坚持只拍照不访谈,她说没关系,一张照片也足够让她交差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因此告一段落,就在我开始调整自己的状态,试图恢复到平静的轨道上时,我们之间的出了一场小小的意外。
最后一次见面,距离她见我太太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那段日子她在哪里,忙些什么,直到她主动邀约,我才不得不面对一切即将结束的事实。那天,她一反朴素潇洒的常态,穿了一件与她年龄完全不符的性感礼服,不仅化了妆,还戴了一套廉价的纯银首饰,让我异常困惑。
我问她为什么要穿得那么正式,她说她已经二十一岁,为什么不能穿成这样?我忽然醒悟到,她或许是受到了某种刺激而变得自卑起来,比如,我那过份完美的太太。
我很了解那种完美的压迫感,尤其对一个像她那么平凡的女孩来说。可是,她为什么那么在乎我太太呢?难道是因为嫉妒?不,她只要保持她的平凡就好,如果她变成了我太太那副样子,我怎么还会爱她呢?于是,我恼了,恼她的无知、幼稚,她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就破坏我正千方百计想要保护的东西呢?
‘这算什么?’我不客气地质问她,‘你不是一直在利用我么?现在为什么又要学她的样子来讨好我呢?’
她立刻满脸通红,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最后,终于忍无可忍地对我吼道:‘我当然不如她,你为什么不好好呆在家里守着你的仙女,要跑来招惹我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黄毛丫头?’说完,就哭着往外跑。我立刻追了出去,可是她跑得太快,我还是晚了一步。一辆摩托车把她撞倒在地,当场把我吓得魂飞魄散。还好车子因为红灯正在减速,她的身体没有严重的外伤,但是后脑勺不小心碰到行人道上的台阶昏迷了过去。
医生说她很幸运,大脑并没有受到重创,休养几天就没事了。可我还是很内疚,只怪自己把话说得太重,否则事情也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昏迷的那段时间,我寸步不离地守着她,自责、后悔、心疼、焦虑,种种说不出的情绪把我的五脏六肺折磨得七零八落,同时我认清了一个事实——我要她,要定了她。于是,我一分一秒地熬,苦苦巴望着她恢复意识后首先听到的,是我的表白。不管她心里到底有没有我,我都要告诉她,我爱她,真的很爱她。
然后,她醒了。
我轻轻呼唤她的名字,没想到,她的嘴唇颤抖着清楚地说:
我想,我可能是爱上你了。
你瞧,上帝还是很眷顾我的不是么?此时此刻,除了好好地拥抱她,任何表白都已经是多余的了。
三天后,我带着健康出院的她去郊外的别墅渡假村,在那里度过了属于我们的第一夜。
那一夜过得很温存,我小心翼翼地展开她的身体,引导她的欲望,就像用舌头轻轻舔噬蛋糕上娇艳欲滴的那颗草莓。她很敏锐、很含蓄、很懂得领会,这让我意识到那并不是她的第一次。她坦言大一的时候曾经交过一个男朋友,但是没到三个月就分手了。我有些吃醋,生怕她日后嫌我太老。她反而取笑我,说我玩腻了不要她才是真的。
虽然知道她是开玩笑,但这样的话还是让我心里感到很不舒服。
我问她是否愿意永远和我在一起?
她说那要看我离婚的机率有多大。
我想都没想,立刻对她发下重誓:如果我不跟她离婚,就不得好死!
那一刻,我是很认真很坚决的,根本没把我太太放在眼里。依照我的实力,摆脱她不过是时间问题,无需顾虑。
整整四天,我和她就像两个被城市遗忘在孤岛上的游魂,不知疲惫地享受着与世隔绝的情爱。我们通宵达旦地融化在彼此的身体里,从她的床到我的床,从热气腾腾的浴缸到米香泛滥的厨房,从夕阳西斜的沙发到旭日东升的阳台……把一切统统抛之脑后,我们甚至感觉不到饥饿与困乏,只知道天昏地暗爱着、给着、要着。
我不了解,如此弱不禁风,甚至还有些发育不良的娇小身体怎么会凝聚着如此巨大丰富的能量。我一次比一次更深地沉迷其中,也将我囤积多年的那些欲望沟壑一一填满。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她不是我以为的那个二十一岁的女大学生,而是伊甸园里最饱满的那颗红苹果。而我就是那个因为受不了诱惑而擅自采摘的亚当。
除了成为她的俘虏,你说,我还能做什么呢?……”
……
磁带走到尽头,STOP键“啪”地一声自动弹上来。
吊扇嘎吱嘎吱的噪音立刻清晰地回到重又宁静的屋子里。
故事并没有结束,可是,我的额头已经烫到不行。
我调整了一下呼吸,伸手想把磁带退出来,翻个面继续往下听。
这时,吊扇转动的频率突然变快了,嘎吱嘎吱的噪音像是从别的地方传出来的……越来越近,越来越响……
是磁带!!磁带转动的声音!!
录音机上的按键没有丝毫动静。
那盘已经走到尽头的磁带,竟然自己旋转起来!!!
我蓦地抬头,吊扇已经停了。
我跑到墙角,拼命启动开关,叶瓣仍旧一动不动。
停电!一定是停电了!
可是,录音机里的嘎吱声还在变幻、嘶咬、鬼叫,仿佛里面有什么正扭曲着想要爬出来,四周的空气被散不去的燠热烤熟了,恐惧见缝插针地往屋角的深处蔓延……我想叫,可是,有人掐住了我的喉咙,强迫我集中精神,仔细分辨从静止的录音机里,徐徐传出的可怖音响。
过了一分钟,噪音渐渐平息。
又过了一分钟,磁带恢复到正常走动的速度。
最后三十秒,一个女人——替换了归途——开始诉说:
“我问他,你爱我么?
他说,不爱你又怎么会跟你到这里来呢?”
我冲过去,手指轮番猛按STOP键!
“阮芫和我,你更爱哪一个呢?”
按键一个接一个地断裂,纷纷往墙上飞去,我的拳头无法自制地敲打在已经破烂的键基上,鲜血从关节处崩留下来,磁带里的声音却还在说、还在说!
“那还用问么?当然是阮芫,是阮芫,是阮芫,是阮芫,是阮芫,是阮芫,是阮芫,是阮芫。”
我一把扯掉插头,将录音机抡过头顶,震耳欲聋的嘶吼从我的口中喷出!
“你说,你有哪一点能跟她比呢?跟她比呢?”
机器“轰”地一声炸在地板上。
磁带瞬即跳出卡座,磕磕绊绊地滚到书桌底下。
……
吊扇不知又转动起来了。
嘎吱嘎吱、嘎吱嘎吱。
……
空气里,除了死一般的寂静,什么也没有了。
乔牧破门而入,惊动了左邻右舍。
有人聚集在门口,好奇地往里面窥伺。
“安凌!安凌你在哪儿?”
我蜷在书桌和床铺之间的夹缝里,手脚冰凉,浑身颤栗地瞪视着被我砸烂的录音机。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乔牧冲过来,抓住我的臂膀乱摇,发现我依旧呆滞,便有点慌了。
“安凌!看着我!你认得我是谁么?”
“她来了……”
我的嗓音干燥而沙哑,连我自己都认不得。
“谁?谁来了?”
“阮芫,阮芫来过了……”
乔牧触碰我的额头。
“你在发烧,烧得还不轻。”
他拦腰把我从地上抱起来。
“别碰我!我没有发烧!没有!你放开我!放开我!”
我拳打脚踢死命挣扎,仿佛搂着我的不是乔牧,而是阮芫。
她是不会放过我的,她怎么可能放过我呢?她要我跟她一起下地狱、下地狱!!
乔牧使劲把我按在床上,我却感到身体沉下去了,没入地板肮脏的缝隙里,掉进水门汀坚硬的碎石堆里,往更无边的深渊坠落……不行,我不能就这么跟她走,不行,绝对不行!我甩头、尖叫,活像个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乔牧渐渐力不从心,他不断地叫着我的名字,跟我说话。可是,他的声音那么遥远,我根本听不见。我们就这么格斗、叫嚷、相持不下,没过多久,我就失去了耐力,乔牧乘机一巴掌挥中我滚烫的太阳穴。我顿时感到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知觉。
……
热,无端地躁热。
阮芫在我耳边呢喃,亲密地,软绵绵地,好像一只可爱的小蚊子,欢喜地亲吻着我的耳垂,即便偶尔刺入,吮吸几滴血,也好像是在逗着我玩。
真的好热啊,额头时不时被覆盖的那一片阴凉根本无济于事,热浪仍旧一波接一波地翻滚在我的身体里。汗液凝聚成晶莹剔透的蚂蚁,不知道它们是从哪里跑出来的,刚开始一两只,转眼就分裂成三五群,很快扩散成千军万马,轮流替我搬运着急需蒸发的热气。我的骨头都快被煨熟了,是什么烧着我?是什么?
热啊,热啊!
别烧了,求求你,别再烧了……
有支蚁队走岔了路?!
不是蚂蚁,蚂蚁没有红色的,是蚊子,一队鲜红的小蚊子。它们整齐地舞动着翅膀,嗡嗡嗡,嗡嗡嗡,直向我的小腹飞去。
它们不约而同地来到了我如蒸笼般燠闷的子宫里,又不约而同地以同样的姿势静止在宫体的内壁上,轻轻地,在皱皮疙瘩的密壁上钻洞。
我感到腹内奇痒无比,一阵阵宫缩似的痉挛,伴随着无痛的快感往阴道口涌去。
有液体从内壁间数不清的小孔中挤压出来。
我以为是血,足以把小蚊子肚子撑破的,我的元气之血。
结果不是。
那是一些细小的,散发着玫瑰花香的晶亮液体。因为过于粘稠,反而把蚊子冲垮了,捣散了。液体很快就充满了整个子宫。
我看见可怜的小蚊子在突如其来的潮水中垂死挣扎,几秒之间就被消灭了。潮水越积越厚,越涨越高,宫颈再也承受不了它的拍打,败下阵来。闸门即刻四分五裂……
我好像从床上坐起来了。
并且,看见身边躺着一个正在熟睡的男人。
我开始脱衣服,从睡衣到内裤,全部扔在了地上。这时,我发现臀部下面是湿的,我以为是月经来了,顺手摸了一把,居然没有颜色。
接着,我开始脱男人的衣服,和刚才一样,统统扔到地上。
男人迷糊地哼了一声。
他看上去很累,不那么容易被吵醒。
这时,黑夜里亮起一道光,清楚地暴露出他柔和突兀的器官。
我匍匐到他身上,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掐捏它,挑衅它,玩弄它。
“你想干什么?”
他惊醒了,恐惧地抓住我的手腕,试图阻止我。
我愤恨地瞪了他一眼,不顾一切,把已经坚硬的肉器包在嘴里,他立刻腾出手来推我的头,我的牙齿稍一用力,他就痛苦地叫出了声。
我有点得意,想继续挑逗一番,但是,身体却迫不及待地难受起来。我立刻坐上去,因为水流湍急,硬物很快就滑进了我的体内。
我开始疯狂地扭动,像一只巨大的活塞,没有节律没有规则地扭动,如同一具丑恶淫邪,毫无感情的人肉机器。浑身上下只有零部件单调的冲撞声,而没有丝毫人的高亢与激越。
身下的男人,从惊恐地抗拒,到困惑地抵挡,最终,还是逃脱不了身体的愉悦而不得不臣服下来。
“别……别这样……别这样……”
“为什么?”
我把引诱的耳语吹到他耳畔,
“这样不是很爽快,很舒服么?”
我继续扭,而且越来越癫狂,越来越放肆。
“你滚!滚开!”
他不行了,看上去好像快死了。
这时,我突然感觉到正对床铺的窗户外面,有人在看我。
我蓦地抬头,放眼望去。
窗户的玻璃上映着潘月的笑脸。
不,不是潘月,是阮芫。
她正骄傲地、满意地、欣赏地看着我,看着我……
“啊!——”
男人沉闷地叫了一声,虚脱地抱住下体。
就在这时,阮芫不见了。 我被乔牧推倒,一脚踩在录音机残破的外壳上,脚底被尖锐的金属刺穿,疼痛立刻把我击醒。
我被赤身裸体、汗流浃背的自己震呆了,床上,一丝不挂频频颤动的乔牧更是把我吓得魂飞魄散!
“我、我们……在做什么?”
乔牧抓起地上的衣服盖住下身,精液渗入布料摊开一块印记。
我崩溃地跑进浴室,打开水龙头,拼命地冲洗自己的身体,可是,冰凉的水却怎么也洗不去我内心的罪恶感。
我跌倒在浴缸的角落,无法抑制绝望的痛哭。
乔牧跟着冲进来,试图把水关掉,我不肯,和他轮番抢龙头。
“你别管我!”
“安凌!冷静点!”
他拔断了软管,跳进浴缸,用毛巾将我裹成一团。
拥抱终于使我安静下来。
“过去了,都过去了。
刚才什么都没发生,那是你的幻觉……”
是么?那真是幻觉么?
“是她,真的是她,我看得很清楚,她就站在窗外,望着我,望着我们……”
我无助极了,只好把头埋进乔牧渐渐恢复温暖的胸膛里,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让我渴望依靠着谁。
乔牧不再说话,似乎也无话可说。
“对不起,我……”
他立即用手指捂住我的嘴。
“不许说话。”
“刚才什么事都没有?”
“我说没有,就没有!”
“把它带走。”
“什么?”
“磁带。把那盘该死磁带带走,别问为什么,我不想听,就是不想听。”
乔牧重重地点头,使出全身的力气,把我整个包围。
身体终于暖和起来,额头上的烧也逐渐被冷水冲退。
但是,我的胸口,却依然弥漫着死亡的气息,无论如何,也挥散不去了。
磁带又回到了乔牧手里,他决计不再提任何有关归途或阮芫的事情,以免我的情绪再度失控,可是,日子并没有因此好转起来。
城市突然失去了颜色。
我如同一株风干的爬墙虎,日以继夜地攀趴在集满夏热的窗棂上,我怀疑自己并不能清楚地分辨昼夜我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闭上眼睛,开始冥想,白天缩在窗边,晚上窝在沙发上,尽量避免靠近床和书桌,总觉得阮芫还躲在这屋子的什么地方,静静等待着时机。这种想法让我抗拒所有可能接触到她的东西,包括睡眠。
我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思索在许多时候是徒劳的,分不出因果找不到症结,我仍然在寻找自己的模样。然而,即便时刻醒着,也难以找到属于我的那张脸。这徒劳让我闻到更浓重的死亡的味道,这更明确地预示了我这次是真的被记忆围困在六年前的那座城市里了。
“别想,不要去想……”
乔牧在我耳边叨叨,试图把我骗去酒吧,将我彻底灌醉,这样至少可以让我好好地睡上一觉。
可是,我不要。
那个夜晚发生的一切至今仍历历在目,我不知道这恐惧是来自阮芫,还是来自我那卷我无法面对的录音带?
就在前几天,小余对我说:“不爽就回家休息,每天瞪着两黑眼圈,你不难受我难受。”
隔日,责任编辑就警告我:“你要么好好干,要么索性辞职别干。我知道,我毁了,被杀了,再也找不到自己了。
乔牧又一次破门而入,一言不发,直接躺到床上去。
“你这是干什么?”
我有气无力地问他。
“要死,大家一起死!”
他双目紧闭,当真摆出尸体的姿态。
我哭得一塌糊涂,他不理我,继续等死。
“人活着本来就没什么意思。”他又强调起这句话,“你想干嘛就干嘛,我不怕的。”
就这样,在我不得不提出休假的这段日子里,乔牧把酒吧交给了MAY,寸步不离地守着我。我才恍然意识到,倘若我真的举刀割腕,他非但不会阻拦我,还会跟着我一起割!
是啊,这样活着真没意思,可死亡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乔牧常常独自昏睡在大床上,爽快地翻过来滚过去,在历经数夜侦察后,我的心情也平静多了。但是,仍旧不敢睡到他的边上去。
我怕阮芫的面孔又会出现在玻璃窗上,怕自己对乔牧做出什么怪诞的行为来。乔牧不分昼夜地安慰我、照顾我,却再也没有询问任何有关过去的事情,仿佛直到现在才醒悟到自己早该把一切疑问丢得干干净净,与我好好讨论讨论另外一些无关痛痒的人生大事。
可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他的努力是无法根除我的心病的。潘月、归途、录音带、阮芫……在命运重重叠叠的精密安排之下,我怎么可能还站在逃避的边缘线上走钢丝?
事到如今,六年前的遭遇已经原原本本、完完整整地浮现在我的眼前了,而且那么清晰,那么真切。
原来,潘月所追寻的终极真相始终都掌握在我的手里——我一直都和他们在一起,从来就没有分开过。
而此时此刻,眼前的一切,才是最不真实的。
离开A城的我,一开始就入梦了:从此岸到彼岸,从这一回到那一回,从死女人到活女人,从旧情人到新伴侣……除去我自己,什么都看见了。
我可以在乔牧的怀里安睡,依靠他、仰赖他,可是,却没法再从一目了然的过去中遁逃。乔牧并不知道,他期待的愿望已经实现,我必须在永远承受与永远抛弃中作出抉择,可惜现在,他也精疲力竭,失去了追根究底的勇气。
“你先回去吧。”
我终于对他提出要求。
“你确定已经好了?没事了?”
“我是不会好的,你这么赖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那我不走。”
我很了解他的个性,固执起来雷打不动的。
“我的意思是,你先回酒吧等着,等我一个人想清楚了,自然就会来找你。”
乔牧仍然稀里糊涂地望着我。
我走上前,双手环绕他的腰,把身体贴上去。
“乔牧,给我一点时间,把思路理一理,你要做的,只是回去把SO LONG准备好。”
他愕然瞪了我半晌,然后,如释重负地与我拥抱了一会儿,便离开了我的家。
过了一个星期,我开始恢复工作。
直到第三个星期六的傍晚,我才拨通乔牧的手机。
“你在哪?”
“酒吧。”
“我现在过来方便么?”
“没问题,我们到楼上去,我为你准备了房间。”
临走前,我简单地把屋子打扫了一遍,关窗、关门、关吊扇。当头顶不再响起嘎吱声,屋子就变得更加整洁、静谧了。
今晚将会是我有生以来最漫长最艰难的一夜,不到明天,我是不会回来的。
锁门时,玄关的电话响了,我把门虚掩着,摸黑抓起话筒。
“喂?”
“安凌!是我,是我啊!”
“你是谁?”
“我是潘月,潘月!没几天你就不记得我啦?”
潘月?我突然感到无所适从。
这时,虚掩的门不小心被带上了,我想起钥匙还挂在外面,只好从黑暗中伸出另一只手,去寻找门洞的位置。
潘月打电话给我时自己已经在遗忘酒吧了。
她说,心情不好就出来疯吧,疯够了,烦恼也就完了。
我真搞不懂,这么热的天,她哪来那么好的兴致。
乔牧说,玩一玩放松一下也好,既然已经决定,又何必急于一时?我再三回味乔牧的话,觉得这里头有蹊跷,他费尽心思等待的,不就是我全盘托出的那一刻么?结果事到临头,他反到退缩了,这让我联想到那盘在我家中未能走完的录音带,乔牧是唯一一个听完它的人,难道,B面确实隐藏着更耸人的情节,以至于连他也没办法接受?
一路上,我想了很多,还是觉得不妥当。
这个夜晚,我酝酿了很久,不想就这么白白浪费。
我应该拒绝潘月的,过了今晚说不定我就后悔了,再也不肯对乔牧说了。即便想说,也未必有合适的情绪做支撑。
我必须摆脱她,到了那里,总有办法可以摆脱的。
然而,当我推门进去时才发现,情况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遗忘酒吧里张灯结彩,人声鼎沸。有人在吧台前面围出一个临时舞池,一大堆人在里面狂魔乱舞。
我找不到乔牧,也看不见潘月,应接不暇的灯光线把我的视线搅得乱七八糟。
“MAY!”
我一把抓住托着一大盘酒精扭来扭去的MAY,
“乔牧呢?”
“在那边——那边!和潘小姐坐着呐!”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两个熟悉的人头依稀可辩。
我只好拼命穿越人堆,时不时地被一两个粗壮的肩膀或丰腴的屁股撞倒,震耳欲聋的重金属敲得我头壳麻痹心烦意乱。
这可不是我要的夜晚。
我郁闷地想着,对如此失控的状况完全摸不着头脑。
“安凌!这里,这里!”
潘月发现了我,兴奋地直挥手。
她很不礼貌地把一旁醉瘫的客人推下去,以便让出我的座位。
“到底在搞什么?”
我皱起眉头,兴味索然地问他们。
“给潘月开个欢送PARTY。”
乔牧在我面前排出一长条早就准备好的鸡尾酒,用挑逗的眼神鼓励我尽情享受,潘月两颊绯红神色撩人,分明已经七分醉意三分清醒。
“你终于要走啦?”
我一口气喝了三杯,仍然提不起什么精神。
“别喝得那么急,等一下还有精彩节目,醉了就不好玩了。”
“节目?什么节目?”
潘月狡黠地对我眨眨眼,硬要卖关子。
一连几杯下肚,酒吧里显得更焦热不堪了。但没过多久,我就适应了这里的气氛,把先前路上打算好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渐渐地,我也感到耳根脖子热,举手投足亦醺醺然流露出几许醉态来。这时,潘月对乔牧偷偷使了一个眼色,音乐被切断了。
四周唏嘘一片。
潘月亲昵地拉着我的手,踏着曼妙的步伐走到舞池中央。
音乐重新响起,潘月先是跟着前奏轻柔地摇摆身体,BASS撞出时,她开始贴近我的身子,以我为中心扭动起来。我觉得腰身被搔得痒痒的,忍不住歪嘴想笑。她却一丝不苟,继续旋转、触摸、燕舞。我真的笑出了声,心里那道郁闷的墙轰的一声就塌了,身体也跟着舒缓下来,不由自主地晃颠起来。潘月开心极了,一个劲地冲我点头,怂恿我进一步跳起来、舞起来,好象只有这样才能让我得到真正的、忘我的快乐。
旋律迅速加快,节奏也越敲越猛,我真的放开手脚和潘月肆意扭贴,人群自然而然地散成一圈,为这两个疯女人精彩的表演鼓掌喝彩。
她舞跳得真是一流,我禁不住从心底里赞叹,想必这就是所谓的节目,为了让我开怀,她和乔牧还真是下了一番功夫。
可是,我只猜对了一半,潘月接下来的猖狂举动才将今晚的序幕正式拉开。
潘月跳着跳着,就解开上衣的扣子,有人开始吹哨并发出各种蛊惑的噪声,我也被吓了一跳。尽管知道那纯粹只是嬉戏,却还是觉得相当刺激。
“我说行了!别闹了!”
我大笑着对准她的耳朵叫。
“开心吗?你现在开心了吗?”
她边转边喊,丝毫没有收敛的意思。
“开心!很开心!”
“是不是可以兑现诺言了?”
“什么诺言?”
“陪我一天顺便带我去参观蜡像馆呀!”
“哦,没问题,你什么时候走?”
“后天,后天晚上九点钟的飞机。”
“那就明天好了。”
“不行,明天我要休息顺便整理东西,还是后天吧,后天一早我来找你,可不要睡懒觉啊!”
说完这句,她突然撕掉上衣扔向屋顶。
酒吧立刻沸腾起来,尖叫的、拥吻的、喝酒的、洒酒的,统统HIGH到不行。
潘月的身材好极了,尤其是那件豹纹比基尼胸衣,恰倒好处地将气氛推向顶点。酒吧里所有的人,包括乔牧和我,全都被她灭了。
睁开眼睛,扇叶是金黄色的。
我确定那不是梦,一切又恢复到了先前有颜色的样子。
有一刹那,我怀疑自己还躺在遗忘酒吧油腻腻的地板上,不知名的爬行物慢悠悠地在我的手背上踱步。我摊开掌心,抚摸紧挨着大腿的木缝,发现它们很干净,还上了溜滑溜滑的蜡,才知道是躺在自家的地板上。
不知名的小动物是一只比芝麻还黑的小蜘蛛,满腹狐疑地呆望着我,倘若再不采取什么行动,它就要开始织网了。
我用手指把它轻轻弹走。
它看上去并不讨厌,肢脚长得很精巧,还有点惹人怜,可是,颜色却很不吉利。
这小东西一消失,我就回想起昨晚的事了。
潘月为了逗我开心,在酒吧里把衣服给脱了。
她果然不是阮芫,阮芫是绝对不会做出如此有失颜面的事情的。
昨夜和乔牧的约会就被她的一意孤行给搅了,我很难说清楚现在的心情,也不完全遗憾。事实上,潘月的疯狂让我整个晚上都沉浸在兴奋与迷离的状态里,非常痛快亦非常解脱。
看来,我需要放纵,放纵也需要我。即使我终日回避,终日固守着冥顽不灵的态度,结果,还是彻底弃甲投降,任人摆布了。
正如我昨天预料的那样,不摆脱潘月的纠缠就会错过所有精心积累的情绪。我想,大概是智商出了点问题,从一开始我就没办法摆脱她,如今尤甚。
我是注定要被她搞得七荤八素的,除非,她永远离开这里。
可是,经历了昨晚,我对她竟然又萌生出莫名的不舍与愧疚来。
偷走她的记忆之后,我几乎毫不犹豫地就把她给甩了。有时,甚至故意躲着她,嫌她啰啰嗦嗦妨碍我的生活。潘月是很单纯很好打发的女人,相形之下,我的自私自利就显得有些丑陋了,于是,我打开橱子挑选衣服,想漂漂亮亮地把她送走。也许,只有让她完完全全心满意足,才不会造成来日的后患吧。
从镜子里,我仍然能够看见当初那种急于想要逃开她的惊情。
她早就不是那个背负着阮芫命运的潘月了,可是,她终究还是长着一副酷似她的脸庞与身体,因而让我无法防范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抗拒。一面接受她单方面的视如己出,一面却默祈着这女人最好永远不要再出现。
是的,永远,这才是我最真实的想法。
下午三点钟的时候,不知道从哪儿飘来几朵棉花团似的大云,把当头的烈日遮盖了起来,阳台上出现一大片凉快的阴影。我用搅拌机榨了一壶冰果汁,展开躺椅边喝边闭目养神,感觉挺惬意,寐着寐着就睡了过去,直到乔牧的电话把我吵醒。那时,天色已经灰暗,太阳已经落山。
“干什么呢?”他问。
“睡觉。”
我如实回答,眼眶的酸痛提醒我应该先洗把脸再和他说话,
“又想请我吃饭么?”
“听上去心情不错。”
“昨天疯了一个晚上,到现在还没缓过劲来,根本没力气忧郁。”
“哦,是这样……”
奇怪,他为什么吞吞吐吐?估计也是为了昨晚约会泡汤的事。
可我觉得,他昨天也并非如我想象中的那么想听我说。
“昨天,是你安排的?”
“不,是潘月的主意,我看她那么热情,就没好意思拒绝。”
“原来你是故意的。”
“别误会,我没那意思。今晚你有空么?”
“不行,改天再约吧。”
“你变卦了?不想说了?”
是么?我是这样的么?我不禁扪心自问。
答案并没有显现出来,难道,一个安稳的午觉就让我反悔了么?
“不是这样的。明天我要陪潘月逛街,今晚再通宵达旦,我就连门槛也跨不出去了。”
“呃…… ……”他又支吾了。
我觉得乔牧有心事,而且还是难以启齿的心事。
“你怎么了?有话就直接说出来,哼哼啊啊的我可听不懂。”
“安凌,昨晚PARTY结束后,你有没有去过我的办公室?”
“没有,不是你叫人开车送我回家的么?”
“是哦。那就不是你……不是你,又会是谁呢?……是谁呢”
乔牧的声音越来越轻,嘀嘀咕咕语无伦次,好象很焦虑的样子。
“乔牧,昨晚有什么不对劲么?还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我也被他弄得神经紧张起来。
“没有,没什么,你呢?还好么?”
“我很好。”
“那就没事了,我还在忙,就这样吧。”
“要不,我们……”我刚想请他吃饭,他就把电话给挂了。
乔牧古怪的举动让我恼了几分钟,但很快就忘了。
我不想让任何东西来干扰难得的一个宁馨的午后,而且,我还要延续这样的心情来应付明天的约会。
那天晚上,为了帮助睡眠,我吃得很清淡,却还是担心午觉过于充足。不料,才过八点就困得要命,和下午一样,倒头就睡着,连手机充电也忘了。
我是真的累坏了。
翌日一大早,潘月果然准时把我闹醒。我实在不习惯早起,反复赖床之后,终于被她拖起来,匆匆梳洗,准备出发。
就在这时,那只被我弹掉的黑蜘蛛又从鞋箱里探出头来。
“走啦,走啦!”
潘月一边穿鞋一边抓住我的手。
她的脚踝真美。
和阮芫一样美。
我忍不住又偷偷看了一眼。
S城的夏天是真正的酷暑,马路其实是一只巨大的、热得冒烟的平底锅,即便隔着凉鞋,还是能感觉到柏油煎烤脚底的灼烧。人们必须阳伞、草帽、墨镜全副武装才能安心地在外行走。否则,绝对会被锅底的焦味和防晒霜的浊香呛死。
我讨厌在这种日子出来逛街,裸露在外的四肢附着了陌生人的汗渍与体液,感觉好肮脏。潘月似乎不以为然,灵巧地带着我穿梭在市区的大街小巷,乐不可支地浏览着这城市最新鲜的景色。乍眼看来,好像她才是导游,而我只是个跟在屁股后面帮忙拎包的小厮。
我和潘月在鲜味汤包吃了很纯正的小笼和冰豆浆作早餐,新建的蜡像馆刚好也在那附近。
我提议不如先去参观蜡像馆,上午票子比较好买,过了中午即便排队买着了票,里面也是人山人海,看到的恐怕只有无数的后脑勺。可是,潘月却认为应该先去枣树街淘便宜货,那里也是人潮汹涌的地方,现在天气又热,有些顶不住汗流浃背的小贩是会提前收摊的。
我觉得也有道理,无奈,只好先把入场券买了,就直奔枣树街去了。
一到枣树街,我就后悔了。
九十点的光景,里面已经挤满了异地的游客,操着不晓得哪国语言的老外也遍布其间,混合着上等香水与臭汗的咸骚味儿波澜壮阔地冲击着路人的鼻子,简直让人难以忍受。
潘月依旧乐滋滋、慢悠悠,一摊接一摊地驻足、挑选,有时,我故意跑到前面,试图逼迫她错过那些商品雷同的摊位,可是,她总嚷嚷着“等一下!等一下!”就怕错过什么新奇的玩意儿。我就这么陪着她一小时一小时地捱,直到中午烈日当头,潘月才有了些许倦怠,大包小包地往外围撤退。
我带头帮她开路,同时也强忍着扑面而来的污秽体臭。潘月紧挨着我,小心翼翼地移动脚步,有清谈的茉莉花香隐约传来,是从潘月身上散发出来的。我诧异着这熟悉的洁净气息——即使浸淫在最混杂的环境里,还是能够清楚地辨认出来。
我思忖着该带她去哪吃饭,这时,我们已经走到东区最热闹的金狮百货,潘月终于吃不消手袋的重量,败下阵来。
“先去商场把这些东西寄了,然后去吃大江料理,好不好?”
那是本城久负盛名的日本料理店,就在金狮楼上。
大江的冰镇凉拌乌冬面是夏季最经典的美食,口味地道又消暑。可惜,我这身廉价的棉麻布衣实在不适合走进那么高级的餐馆吃饭。
“还是吃过桥米线好了。”
我竭力掩饰心虚,却还是感觉被潘月看透了。
“不好!跟你吃饭总共也就这么一次,今天我请客,不许扫兴!”
寄完包,潘月没有直接上六楼的餐厅,而是跑到了名表的柜台前。
“怎么?还没买够啊?”
我忍不住数落她。
“这回是礼物,买了送人的。”
也对,怎么说也该买件贵重的礼物,回去好在归途面前交差,可是没想到,她挑了一只一万多块的卡地亚新款女表。
“喜欢么?”
她问我。
“不错,挺适合你的。”
“戴上让我瞧瞧。”她硬拖过我的手,把表系上去,“唔,的确好看,小姐,你们这里可以刷卡么?”
我边摇头边卸表,从心底里钦佩她花钱的速度。
“别脱呀!那是送给你的!”
她即刻按住我的手。
自己买的全是便宜货,却要拿一只五位数的名牌手表当礼物送给我?
她脑子是不是烧坏了?
“这是干什么?你知道我是绝对不会收这种礼物的。”
“为什么?你不喜欢这个款式?”
她见我面露怒色,有点受伤。
“不是不喜欢,是……”我不得不注意自己的语气,惟恐伤及她的自尊。
“哎呀怎么说呢,这种东西只适合你和阮芫戴,根本不适合我嘛!”
“阮芫?阮芫是谁?”
她一脸茫然。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
“别管她,反正你也不认识。总之,我不能收你这么贵重的礼物。”
“我……我只想送件礼物给你作纪念,顺便答谢你的安慰和照顾……”
她果然拘窘起来,茫然眼看就要变成愁苦。
“你的心意我了解,可是,也不必买那么贵的吧!”
“去挑一件漂亮的裙子如何?”
“不能超过四位数!”
“好。”她马上就眉开眼笑了。
不出我的意料,归途残留在她骨子里的挑剔,在琳琅满目的精品服饰面前几乎发挥到极致。
潘月反反复复精跳细选,最终,选定了一件手工考究的真丝吊带晚礼服。
当我穿上长裙站在镜子面前时,潘月冷不丁把我的发圈扯了下来,我的头发立刻瀑布似地散开,直到把腰间的蝴蝶结覆盖。
“这样不是很美么?”
潘月得意地围着我转。
镜子里的我的确让人感到陌生,礼服是典雅的紫罗兰色,透明的宽边蕾丝紧密包裹在胸臂周围,烘托出颈肩修长圆润的曲线,网状的玫瑰花纹华丽地绽放在胸前。发丝是明亮的栗色,微卷的发梢不经意地飘荡在略施粉黛的颧骨边上,没有首饰点缀的清爽,反到将我烘托成一座透明的琉璃雕像。
“戴上这个就更完美了。”
潘月不知何时,已将一副不起眼却很别致的琥珀耳环挂在了我的耳垂上,然后,她从背后抱住我,和我一起欣赏着镜子里的那个女人。
不知为何,我的眼睛始终在不自觉地躲着她。
事实上,镜子里的女人美得相当过份,好像是工艺师傅为了博取商家的欢心,一手打造的玩偶。
“你知道我为什么选这件?”
她撒娇般地咬我的耳朵。
“因为,这件衣服最能衬托你的秀发。你总是把头发扎起来,只有我知道它们有多美丽。我最喜欢你的头发了,又黑又亮,日光灯一照,还能反射出性感的栗色,真让人嫉妒。乔牧一定对它很着迷,不,不光是乔牧,所有的男人都会为之倾倒的呢……”
潘月的话让我有点迷糊,甚至还有些飘飘然……
这时候,镜子里,那只黝黑黝黑的小蜘蛛又爬上了我肩胛。
它为什么老跟着我?
恍惚间,我辨认出,那不是蜘蛛,而是潘月的手指。
她轻柔地徘徊在我颈畔,试图进一步抚摩我的头发。
我蓦然警觉,本能地后退。
“怎么了?”
她显然被我的举动吓住了。
“没,没什么……对不起,你老是……老是让我想起另外一个人。谢谢你的礼物。”
我抓起背包,埋头就走。
潘月尴尬地呆了几秒钟,很快就跟了上来。
吃过午饭,我又陪她逛了几处知名的景点以及临近的故居和老街,不知不觉已近三四点,回到盐湖路,刚一下车,我的手机就响了。
是乔牧。
“喂喂?……你大声点,这里太吵了,听不清楚……对,我们刚到蜡像馆……潘月?你说潘月什么?……不要?什么东西不要?……能不能慢点,这么急我怎么听得懂啊?……”
“快点!要不就关门了!”
潘月冲过来夺下我的电话嚷嚷:“今天她是属于我的,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喂?喂!你听见没有啊……呵呵,他气死了,把电话挂了!”
“”
潘月任性地露出胜利的微笑。
“不是挂了,是没电了。”
我接过手机,
“早上出门太匆忙,忘了多带一块电板。他好象真的有急事找我……” 乔牧从来没有如此沉不住气、如此焦急地对我说话,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管他呢!回去哄哄就没事了!”
潘月若无其事,迅速地拨开门口的人群,活象只奔跑在雷阵雨前夕的蜻蜓。
我握紧再也无法启动的手机,一筹莫展。
我知道乔牧不会为这种小事生气,但是,突然和他失去联系,总让我觉得有些不踏实。
好像,过了今晚,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蜡像馆不高,七八层的样子,古铜色的外墙沉重而呆板,远远望去,活象个庞大的傀儡。
我踌躇在检票的队伍中,心里想着:一座城市的历史,怎么可能容纳在如此空洞僵硬的钢筋水泥之中呢?所有的东西都是虚假的,没什么意思的。
潘月插在一对老人前面,无所顾忌地对我招手。
我的脸红得厉害,但还是低头挤了过去。
“ 嗨!”
一个陌生的警卫讨好似地对潘月打招呼,
“ 我见过你,今天怎么还是那么晚?再过三十分钟就要关门了。”
“ 够了,三十分钟够我看的了。”
潘月机敏地从他手里抽回票根。
这时,我听见警卫拦住我们身后的游客,说不让再进了。这让我越发不好意思,头垂得更低。
“你已经来过了?”
我问她,并没有责难的意思。
“不是来过,是路过。”
她淡淡地回应我。
最后,我还是回头望了一眼,就怕那只不吉利的黑蜘蛛又跟着我。
它好象也进来了。
一秒钟的工夫,我亲眼看见的。
空调开得很大,阴凉的风从隐藏在墙内的洞口静谧地吹出来,如同看不见的屏障,隔离着馆场内外的温差。潘月走在前面,带领我一层接一层地漫步、赏析,和入馆前相比,现在的她显得异常安静,并且,全神贯注得叫人摸不着头脑。
也许,她真的来过。
当然,这只是细微的直觉,就和我老看见那只蜘蛛的道理是一样的,我想我的确需要在这种地方冷静一下,太阳晒昏了我的头,让我又梦游了起来。
蜡像做得非常生动,以假乱真地模拟了很久以前,这座城市的古朴风貌:市井小弄以及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还展现了达官贵人们纸醉金迷的堕落。我觉得其实S城和A城,乃至这世界上成千上万数不清的城市,在本质上都大同小异。当城市越变越大的时候,人类就越来越渺小,越来越无力。无论是面对历史,还是未来,我们都感到无所适从。所谓活着,恐怕也就是在这无边无际的渺茫中,寻求另一种符合自己的生存方向吧……突如其来的消极念头意外地干扰了我的兴致,让我举步不前,这时,我们也已经走到接近顶楼的终点。
潘月没有回头看我,自顾自地跨上通往顶层的台阶。
事实上,打从踏进蜡像馆的那一刻起,她就再也没理我。我不觉得那些蜡像除了逼真以外,还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仔细看看,有些蜡人的脸还挺狰狞,真不知道她怎么就那么专注。
就在这时,我发现楼梯的拐角竖着块醒目的牌子,上面写着“整修中,游客止步”,便仰起头来:“潘月!上面在整修,没什么可看的!走吧,就快要关门了!”
她蓦然回首。
我呆了一下,她的神色不知为何变得好幽深好严肃。
“你在这儿等我,我去上个厕所,很快就回来。”
她也木讷了一会儿,走下台阶,回到指示牌前面:“好,我就在这儿等你,最好快点。”
我点点头,一路小跑钻进隔壁的女厕所。
窗外,天色已经灰暗,我听见几声闷雷,看样子一场倾盆大雨就要来了。
洗手时,一个中长发的年轻女子从小门里出来,我抬头望了一眼,镜子里刚好反射出她娇好的体型。
她背对镜子,焦急地低头摆弄着什么,可能是裙子的拉链卡住了。
可是,望着望着,镜子里的肩、背、腰、臀不知不觉就熔成了水银状,突然扭曲变形起来,变得柔软、纤长、妩媚、性感……我闭上眼睛猛甩头!再度睁开投向镜面时,首先看见的,是一张失去人色的脸!
我瞠目结舌地盯着自己的面孔,而镜中,那张继续歪扭、膨胀、拉伸的背影马上……马上就要转过身来了!
我大叫一声。
“干什么!发神经啊!”
镜子里的女人被我吓破了胆……还好,还好是一张陌生的面孔……不是刚才,镜子胁迫我作出判断的那一张,不是!
一种极端不舒服的情绪骤然流遍全身,我感到寒冷,从头顶直达脚跟,好象有谁把我关进了一只伸手不见五指的冰窖里面。
这里的空气糟透了,必须马上离开。
我立即冲出厕所去找潘月,可是,她不见了。
“有没有看见一个穿白色真丝连衣裙的女人,中长发,很漂亮的!”
找遍大厦的每一处仍不见她的踪影之后,我又回到了顶楼的拐角。
游客开始疏散,纷纷往楼下走去,警卫开始巡逻,做关门前最后的准备。
我环顾四周,趁人不备,溜上了顶楼,走到一半就给逮了个正着。
“这里不可以上来的,你没看见牌子么?”
“对不起,我找人,我的朋友不见了!”
“上面没有人,我刚刚才检查过。”
“那再上面呢?”
“再上面?再上面是露天平台,上不去的。快走吧小姐,你的朋友肯定在大门口等你呐。再不走,就要下雨了。”
我一面飞奔,一面呼喊潘月的名字。
墙外已经电闪雷鸣,楼层接二连三地失去光亮,蜡人的脸在黑暗中动了起来,混杂着嬉笑声。我加快脚步,以免被莫名的惧怕所吞没。
“你怎么才出来?再晚一步,就要被锁在里面了!”
门口的警卫对我大声呵斥,我立刻认出,他就是先前和潘月打招呼的那个。
“我朋友出来了么?就是你认识的那个穿白裙子的漂亮姑娘。”
他皱皱眉。
“没有,没看见,你们走散了?”
“是啊,我怀疑她还在里面,你能不能帮我一起再进去找找?”
“不行,要关门了。你怎么知道她在里面?雨下得那么大,我看她一定是先回家了,要不然就是在哪儿躲雨。”
雨真的越下越大了。
我没有带伞,潘月又不晓得去了哪里。
一种被遗弃的焦灼主宰了我,不知该何去何从。
潘月,潘月,潘月,你到底在哪儿呢?
我慌慌张张掏出手机,忘了它早在半个钟头之前就失去了作用。
她说好在那儿等我的,没有理由一声不吭就走啊?难道,是遇上了什么坏人?
我翻遍口袋,找到两枚硬币,便不顾一切地冲向电话亭。
我要打电话给乔牧,说不定她在遗忘酒吧等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拉开玻璃门的那一秒,我忽然仰起头来眺望蜡像馆的露天平台。
雨滴很大很密集,根本什么也看不见,我不停地甩去聚集在睫毛上的水,使劲搜索。
有抹白乎乎的,又象雾又象羽毛似的东西飘进雨帘,缓缓地移动在平台上、正对着广场中央的边角上,我仔细辨认,蓦地倒吸一口冷气!
“是人影!真的有人在上面!在上面!”
门口的警卫立即慌成一团。
“她疯啦!想自杀也别挑这儿啊!”
“把天台的钥匙给我,让我上去,我来跟她说!” 我拨开人群,大声叫喊。
“小刘,把钥匙给她,快给她!要出人命的!”
“没、没……没有……天台的锁还没来得及装,根本就没钥匙。”
刚才在顶楼拦截我并对我撒谎的家伙,此刻就快要哭出来了。
我没有时间犹豫,更没工夫听那些争吵和解释,只有使尽全身的力气撞开大门,直奔楼顶。
“潘月!潘月!——!”
我气喘吁吁地对着悬挂在屋顶边缘的人影大声疾呼。
她不动,也不回头,依旧呆呆地、飘摇地站在那里。好像一颗下落时不小心凝固在半空中的乳白色的雨滴。
“潘月,你怎么了?”
我试探性地走近两步,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告诉我啊!”
她仍旧不动。
“先下来好不好?我求求你!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解决的,你不是最相信我的么?来,快下来,有什么话我们坐下来慢慢说,慢慢说,好不好?”
她还是不动。
“警察就快来了,你知不知道啊潘月!!”
完了,她真的想死,根本不打算理我。
可是,她为什么要死?为什么?一切不都已经结束了么?
我决定冒险逼近她,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说服她。
我掂起脚尖,走进雨里,小心翼翼地从背后靠近。她白皙的身影,在狂风暴雨中显得时而模糊时而清晰,最后,彻底隐成透明的薄纱。一股似曾相识酸臭扑鼻而来,前不久,在那个失去不倒人的早晨,也弥漫过这样的味道……
雨,是雨。
雨水变成了浓稠的硫酸,不断地拍打在她身上。裙子、头发、四肢、脚踝,接二连三地被浇湿、腐化。结果,连乳白和透明也被侵蚀、消损了。我摊开手掌,接住雨滴,血一样鲜艳的色泽又顺着我的指缝流回到地上……红,到处是刺目的红。红色的天、红色的地、红色的平台、红色的雨,烧得我眼睛生疼,剧烈地疼。我开始喊她的名字,她仍然不回头,响亮些,再响亮些,让她冲出喉咙去,在被火雨吞没之前,把她叫醒!……叫醒!……
“阮芫——!”
她怔了怔。终于,扭转身体。“你叫我什么?我没听清楚。”
“阮芫,你是阮芫。” 我的舌头抽筋似地直打颤。
“阮芫?你叫我阮芫?阮芫?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她仰天狂笑。
“你终于肯承认,撞见鬼了。”
她继续笑,然后突然,挥手掷向我的脸。
硬壳似的东西恶狠狠地砸在我的眼角,温热的液体混合着雨水流向腮窝。
磁带终于破了,安静地躺在积水中,苟延残喘地窥伺着周围发生的一切。
“请你睁大眼睛看清楚,我不是阮芫!我是潘月!潘月!!你骗我,你和乔牧联合起来骗我!!”
她彻底失去理智,歇斯底里,大喊大叫,拼命扯自己的头发。
“潘月,你冷静点,听我说。”
我冲上前,试图阻止她继续伤害自己,
“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你给我闭嘴!”
毫不留情的巴掌扇得我头晕目眩,
“你!就是你!你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是你杀了阮芫,是你杀了她!”
“不是!不是这样的!”
我的脑浆已经沸腾,眼看就要爆炸,再这么下去,我也要疯了,疯了!
就在这时,她忽然崩溃,整个人跪坐到地上,凄惨地痛哭起来,嘴里不停地呢喃着:“原来,归途爱的既不是我,也不是阮芫,而是你,是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你先抢走阮芫的丈夫,让她不得好死,现在,又要来害我,害我了!你是妖孽,是魔鬼,是婊子是狐狸精是最淫荡最龌龊的虫!你卑鄙、无耻、下流,你是贱人、贱人、贱人——!……呜……”
我蹲下来,想要搂她,但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勇气靠近她的身体。
“那都是以前的事情,早就过去了,你明知道我是不会伤害你的。别哭了,来,站起来,我们找个地方心平气和地好好谈谈……”
“滚开!我不要听你说话,你是个骗子,从一开始就玩弄我,嘴巴里没有一句话是真的!”
“那你到底想要我怎样?”
我火了,实在没有力气再和她纠缠下去。
她突然不哭了,迅速地站起来,擦干眼泪,平静地注视我血水泛滥的眼睛。接着,一步一步,坚定地走到我面前,牵起我的手。
她的掌心弥漫着一股臭烘烘的尸体的气味,引诱着我重新回到平台边缘,她刚才站过的那个位置,然后,吐出四个字:
“我要你死。”
“你疯了,真的疯了。”
我掰她的手,可是,那些骷髅似的细指已经变成坚固的铁爪,怎么掰也掰不动,
“你放开我,我叫你放开我!……”
“潘月,放开她!”
我猛然回头,是乔牧!
他就站在天台的门口,惊恐地瞪视着我们。
“怎么?怕了?不敢跳是么?”
她果然松手,
“好,那我来示范给你看!”
她的脚毫不犹豫地踏向空中。
“不要——!”
我本能地把手伸出去。
“安凌!别碰她!”
我惊愕地扭转身体,去看乔牧的脸。
就在这一刻,我感到自己伸向潘月的手臂,被铁爪死死缠绕,还未等我反应过来,就连同它一起坠入了漫天大雨之中……
一条垂直的、没有障碍的通道里,有人紧抱着我,和我一起滑翔、滑翔。
我看见不倒人,吊挂在通道的四壁上,呵呵地对我笑,脑浆不断地从它头颅两边涌出来,到处是血腥与臭味,就象雨季后太阳初升的那天早晨、被什么呼啸而过的阳台。
原来,那是死亡的预兆。
我要你死……要你死……
潘月的声音提醒着我,这是一条通往地狱的路。奇怪的是,现在的我毫不恐惧,也没有任何麻木。五感与知觉清楚地告诉我,我在飞,自由地飞,愉悦地飞。
阮芫……阮芫……阮芫……
我目不转睛地望着紧贴着我的这张命中注定要我永不超生的面孔,从心底里呼唤她的名字,就象她在无数个漆黑的夜晚曾经呼唤我那样。
坠,继续坠,不要停,然后是终结,最后是解脱。
这就是唯一的答案,唯一的路。
“凌……凌……”
……
是乔牧,乔牧的声音。
别叫我,现在不要叫,我不允许任何人来打搅,你也不行,不行!
让我消失,让我灭亡,只有这样,她才会放掉我,给我自由、自由、自由……是的,我需要自由,不要再和她纠缠下去,我累了,输了,死了。
“安……安……”
是归途?!别靠近我,别,我不需要你,今生今世我们不会再见面了,不可能,永不可能!
乔牧?是你么?还是你么?别管我,求求你不要再管我,让我去,让我去,让我去,让我去,让我去……
……
疼痛很剧烈,从四面八方将我包围,连呻吟的力气也被剥夺了。
活着的意识渐渐将我从沉睡中唤醒,我无法即刻睁开眼睛,于是,坠落后发生的一切便清楚地展现出来:
潘月不想放开我,她使出了同归于尽的力量。我开始挣扎,用膝盖踢她的小腹,甚至咬她的肩膀。她果然抵挡不住,在半空中慌了手脚,速度越来越快,离地面越来越近。我只能把力气全部集中到四肢,将她推出去,推出去。
“安凌?”
乔牧握着我的手,眼珠布满网状的血丝。
“没事了,都结束了。”
我望着他憔悴的面孔,一种恍如隔世的缄默游离在彼此之间。
“现在几点钟?”
“七点半。”
“我们在哪儿?”
“医院。”
“我……还活着?”
乔牧点点头。
“你落在广场中央的充气广告上面,摔断了肋骨和小腿,并且,一直昏睡到现在。”
“潘……潘月呢?”
“死了。”
我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眼角有泪水滑溢下来。
“你怎么会在那里?”
“手机打不通,我没法阻止你和她在一起,所以,只好赶来救你,可惜,还是晚了一步。”
乔牧疲惫不堪,脸色凝重又暗沉,我开始明白,他知道了一些我所不知道的事情。
“她是阮芫,对不对?”
乔牧沉思片刻,摇摇头,
“或许,这世界上的确存在着一些不知名的力量。你我能过滤记忆,而死去的人,说不定也能掌控活人的思想。”
“什么意思?我不懂。”
“记不记得欢送潘月的那个夜晚?”
“记得。第二天下午,你还和我通过电话,当时我就觉得有点怪,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打电话给你,其实是想问你有没有拿走我放在办公室抽屉里的,归途的录音带。”
迷雾似的疼痛在乔牧的指引下开始疏通、扩散,一些忽近忽远的画面重又回到我的脑海中,想要把线索一一串联起来。
“原来,磁带早就不见了。”
“是的。当时,我自然怀疑是你拿的,可又怕影响你的情绪,没敢直接问你。不过,你否认的语气不像是在骗我。于是,我找到MAY,问她晚上有没有看见谁进过我的办公室,她想起去酒窖拿威士忌的时候,看见潘月神色惊慌地从我的办公室里出来。MAY问她做什么,她说找不着厕所。
“潘月用录音带砸我的时候,我脑袋里一片混乱。可是,她怎么会知道有这卷录音带呢?”
“你应该知道的。指使她走进我的办公室去寻找那卷录音带的人,既不是你,也不是我,当然,更不可能是归途。”
“那还有谁?”
“阮芫。”
“乔牧,你脑袋是不是也摔坏了?阮芫死了,她六年前就死了,难道死人也能偷东西?”
“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总之,没有人能证明潘月到底是不是阮芫,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潘月的思维从一开始就运行在阮芫的轨迹中。她自己并不知道,又或者是下意识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代替阮芫,向你报复。就这点而言,她和阮芫的确是同一个人。”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我的眼前闪过无数张纯真的笑脸,从胆怯、忧郁,到诚恳、开朗、热情,我早就无法将她与阮芫联系到一起了,
“猜测!这只是你没有理由、没有证据的猜测!”
“是,我也知道这没理由。所以我花了一些时间,来寻找证据和理由。
“安凌,你仔细想想,自从潘月出现后,我们的思路一直都围绕着归途的记忆和阮芫的去世打转,却忘了查清楚将他们引入我们生活的,最重要的那个人。”
“你是说,潘月?”
“对,就是她。放录音带的地方连你都不知道,那又是谁鬼使神差地让潘月走进我的办公室,诱导她自己去揭开归途的记忆呢? 这点我怎么也想不透,于是,我想办法找到了潘月的亲戚,又从她的亲戚那里得到了潘月父母的电话。我连夜打电话给她父母,询问了她遇到归途之前的一些事情。结果,让我追查到一件你我根本无法想象的事。”
乔牧停顿了一下,仿佛暗示我要有心理准备。
“潘月曾经在六年前的一场空前的灾难中死里逃生,你应该猜到,我指的是哪场事故。”
我的嘴角在痉挛中微微张开。
“可你还是没办法证明她和阮芫到底有什么关系,况且她从头到尾就没把自己和那场事故联系起来……难道,她是故意要骗我,让我自己踏进陷阱里去?”
“不,她当然不是故意的。为了证明我的猜测,第二天一大早,也就是潘月找你去蜡像馆的那天,我来到图书馆,调出六年前的报纸,寻找所有关于A城那场事故的相关报道。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乔牧沉闷的语气让我不寒而栗。
“事发后公布的死亡名单上,白纸黑字,赫然印着潘月的名字!”
我忽然领悟到,所谓的真相背后,永远隐藏着另一个真相。而那个真相,除了死去的阮芫,没有一个人能看清。除非,身临其境,舍命追随。
“但是隔日,人们却意外地发现她昏迷在距离现场不远的机场草坪上。没有人能解释她为什么会完好无损地躺在那里,成为这场空难唯一的一个幸存着。报纸上说,潘月获救清醒后,因为失忆而无法向警方提供任何线索,并且一口咬定自己是来机场接人的,根本不记得曾经上过那架飞机。但是,足够证明她身份的行李证件的的确确是在飞机上找到的,否则也不会将她列入死亡名单。最后,医生只能将她的行为诊断为失忆的后遗症,说她因为受到强烈的刺激,潜意识里不愿再记起当日发生过的一切,也希望外人最好不要重新唤醒她,以免她再次陷入死亡的恐惧而濒临崩溃。所以,潘月对你倾诉了那么多,却独独没说最关键的,并非出于她的本意,而是她根本不知道那件事的存在!
“我知道这么说有点离谱。然而,接下来的种种巧合,让我不得不怀疑她的存活是有原因的。两个相貌酷似的女人恰好在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相同的事故中遇难,一个死了,另一个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你难道不觉得,在生死存亡的最后一瞬间,很可能是阮芫救了潘月么?
“你是说,灵魂交换?”
“我们可以这么想,但也可能不是。总之,当日在飞机上到底发生过什么,我们谁也不知道,即便知道了也没办法解释清楚。”不过,死而复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没过几年,潘月就邂逅了归途,莫名其妙地走进了阮芫的过去代替她生活。从表面上看,这个平凡的女人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地转了运,谁想到婚后并不愉快,阮芫的阴影始终笼罩着她。然后有一天,她终于发现了阮芫的秘密,就像后来阮芫暗示她找到归途的录音带一样。于是,她带着她的秘密来到这儿,找到了你,执意要揭开六年前的往事。不料,却被你偷偷过滤了记忆,几乎忘记了来这里的真正目的。
“安凌,凭你对阮芫的了解,你觉得她会甘心么?”
我顿时哑口无言。
“所以,潘月找到了录音带,发现自己根本搞错了对象,归途最心爱的女人既不是她也不是死去阮芫,而是六年前无意中卷入归途婚外恋的女大学生,而那个女学生就是你。于是,新仇旧恨一并涌上心头,把她搞得四分五裂,她怎么可能克制住自己不将你至于死地?”
乔牧难以平复的情绪已经到达了顶点,无法再冷静地说下去。
“安凌,你知不知道听归途录音带的时候,我要用多大的力量来强迫自己不要往这方面想,可是,结果还是这样。”
“你也认为整件事情的罪魁祸首就是我?你认为,六年前,我抢走了阮芫的丈夫,导致他们家庭破裂,逼得阮芫不得不来到遗忘酒吧,花钱让你抹去归途脑袋里有所有关于我的记忆来挽回她丈夫的心?而我过滤潘月的记忆是因为心虚,怕她到时候万一找到归途的记忆揭开六年前的真相,我就必须面对阮芫因我而意外身亡的事实?”
“难道不是么?”
乔牧理所当然地直视我的眉眼,毫不掩饰内心深处对于这样的我,所滋生出来的无法逃避的抗拒。
直到这一刻,我才深深地体会到,将自己逼到绝境的其实并不是阮芫和潘月,而是我长久以来,在乔牧不知道多少次怂恿下都不舍得抛弃的愚蠢、懦弱和寡断。
“不是!”
“你说什么?”
乔牧第一次听见我如此清楚如此坚决地回答他。
“我说,不是!……六年了,我为什么不把一切都告诉你呢?或许,说了,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我安然地闭上双眼,躺下去,
“现在,你还想听我说么?”我问他。
乔牧的脸一定充满了疑惑,然而,此时此刻,我的心绪却早已平静到,即使阮芫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我还是能够将六年前的往事一字不漏、原原本本地说给他听。
我想,这一次,死而复生的人应该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