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认为的外在世界只对我们是实在的;因为我们的感觉如此,所以外在世界便如此呈现给我们。
若说所有的物质皆为非实在性的东西,大家一定不会同意。“无论如何,桌子是存在的,随时都存在——我们走出房间,它还是存在;对我而言是如此,对其他的人亦如此。”——这是普通的说法。可是当我们把两根手指靠在一起来转动一个球的时候,我们未必感觉到两根手指的存在;但用它们来按球的时候却觉得是两根手指,而球还是只有一个。同样的,桌子之为桌子完全因为我们有这类感觉,而一张桌子我们也不一定感觉到它是一张,也可能觉得它是半张或百分之一张,或觉得它不是桌子,是其他的东西。
当我们看到地平线上的白色东西,不知不觉就会把它看成白色教堂的样子;看到一条线,脑子里便会浮起有关的东西来;我们在世界上所看到的一切往往就这样被套进过去生活(观念)所带来的、存在于我们脑子(意识)里的模式。
“存在于我们之外的物体是否具有客观实在性?”——我认为这是个很无聊的问题。无论如何物体是存在于我们之外,而问这些物体是否真的存在,就和问蓝色是否真的为蓝色一样的无意义。我们只能说,存在于外界的物体,其组成情况绝非我们所能左右,也不是我们所能批判的。
李希登堡
人生的法则乃在于“看不到的东西创造了看得到的东西”。原因隐藏着,结果却显露出来;原因无限,结果却有限。相信那看不到的东西也就是相信一切力量的原因;只承认看得到的东西表示一个人仅具腐朽之身。
有两个方法可以让我们觉出物体的真正存在:第一,在某特定地点与某特定时间的相互关系中来省察那些物体。第二,看看那些物体是否包含在神里边,是否从神性必然产生。我们由这两种方法所承认的东西,其本身便具有神的本质。
斯宾诺莎
外在世界的本质事实上并非如我们所认为的样子。因此世界上所有物质方面的东西都不是顶重要的,那么重要的是什么呢?那是随时随地皆可信的,对任何人皆合适的东西——也就是“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