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到神是简单的,任何人都能做到。但学习神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具有高度智慧(虽非超人智慧)并且谦虚的人,能感觉到自己的有限,却无意超越它。他在这个界限之内发现有关自己的精神以及自己的创造者之概念,他虽能十分明确把握这些概念,却无法如圣灵般思考;他只能谦逊地停步于这些概念之前,满足于站在超乎人类的崇高力量之前,并无意揭开帷幕。只有在这个界限之内,哲学才有益而且必要,超乎这个界限的东西,则不是人类所固有的,那是智者所避开的,也是所有的人无法从知识上去认识的。
世界各民族都有敬拜神的事,即使各民族都以自己的方式给神穿上衣服,但衣服下面往往是同一个神。想求得更高知识的少数人并不满足于这种单纯的认识之论据,他们要求更抽象的神。我无意责备这些人,但假如这些少数人因为自己看不到神而代表全人类主张人永远看不到神,那就错了。
我知道确实有一些狡猾的欺骗者想让多数人相信神不存在。但这种手段绝对无法持续下去,因为人无论如何都需要神的。虽然如此,即使违反自然法则,神以更明显的样子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反对神的人为了否定神,他们仍然会想出种种更微妙的理由来——我是如此相信的;人的理智往往听从“情”的要求。
卢梭
我的内在生活就是良心的活动。良心并非属于我所有,也不以我的意志为依据,但需要的时候它会出现。当它存在于我里边的时候,我跟它是一体的;我能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良心。对我而言,在所有存在物之中良心是最不可怀疑的东西;良心没有过去和未来,它只有现在;它也未拥有时间、空间、一切属于个人的东西以及善恶。良心在我内心的时候也就是我活着的时候,而此时,我一定会意识到它。其实良心便是神。虽然我无法知道良心来自何处,我也无法知道神具有怎样的面貌,但只要他在我里边,我就能认出他。
信仰神是人的本能,那就如同以两只脚走路的能力一般存在于人的天性之中。可是这个本能却被某些人变形,或完全被窒息了。然而依照一般的通则,那应该是一直存在的,对认识能力的充实而言也是不可缺的。
李希登堡
神存在或不存在,肉体中有灵魂存在或没有灵魂存在,世界是被创造的或不是被创造的——无论肯定的或否定的说法同样都是属于不可解的假说。
巴斯噶
宗教由神产生,但科学则由人产生。
德歇尔尼
生活在神之中,与神同在吧!
认识自己心中的神,但不要试图给神下定义。
李希登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