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语中的“罚”含有“教”的意思。只有拿出范例来才有可能发挥教的作用;若以恶报恶,则不是教,反而使对方走上毁灭之途。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马太福音18:21~22
纵使容许人有处罚他人的权利,而谁又真正有资格接受这个权利呢?只有那些不了解自己的罪恶,也不知道自己有罪的人才自以为有资格拥有这种权利。
学者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到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约翰福音8:3~11
世上的不幸大部分来自下面一件事:即人们都自以为拥有处罚他人的权利。而“以眼还眼”是世人的习惯。
如果有人对你犯罪,别放在心上,宽恕对方吧!这时候你将能尝到宽恕别人的喜悦。
让罪人本身从内在除去恶因,重新获得人生的幸福,才能算是真正的处罚。外在的处罚只有让罪人陷于狂乱的状态。
刑罚对人是非常残酷的。假如刑罚不是残酷的、折磨人的,人们也就不会制定出这种东西来。现代人的坐牢与百年前的笞刑,其残酷的情形并无两样。
美国印地安人从未服从于任何法律、任何权力、任何政府,引导他们的只有他们的习俗,以及每个人生来具有的道德意识。当他们有越轨行为的时候,便会受到群体的侮辱和排斥,这就是他们所受到的处罚。在处罚方面虽然没有周全的制定,但他们之间却很少有犯罪的。
若问:“在哪一种状态下人较有犯罪倾向,是美国印地安人法律不全的状态,还是欧洲文明人法律繁琐的状态?”细查过双方生活条件的人一定会回答:“当然是法律繁琐的一方。”他们还会说:“羊过它原来自然的生活就是幸福的,根本无须狼来插手照料。”
杰佛逊
在学问的名下有些东西不但毫无价值,甚至极为有害。其中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有关“刑罚”的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