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决定人生。
宗教的认识是其他一切认识的基础;它是在其他一切认识之先,因此我们无法为它下定义。
为了解所有的人皆平等,也为了解把自己的生活奉献给别人胜于强迫别人服侍我们,我们必须决定自己对世界所持的态度,而能让我们决定这种态度的只有宗教。
想在宗教之外建立道德的基础,就和小孩子想种他所喜爱的花时,把他不喜欢的、他认为多余的根掐掉后插进泥土中的情形一样。没有宗教便无法建立真正的没有矛盾的道德,如同没有根,任 何植物便无法生长。
一直过着正直生活的善良的农夫在忏悔的时候,神父问他一个很平常的问题:“你信神吗?”
农夫回答:“不,我不信。”
“为什么你不信神呢?”
“哦,神父,假如我信神,我能这样过日子吗?信神的教诲的您本身不是只有吃、喝,只想到自己的事而把神和弟兄们都忘了吗?”
假如每一个人都能像这位农夫一样了解信仰,那该有多好呢?
一个人若没有宗教,不具备自己与世界该有的关系(即使未能明显自觉到),那么就如同一个人不具备心脏,那是一种不可能的存在。
信仰有两种:一种是相信大家所说的话——这是对人的信仰,这种信仰以各种不同面貌出现。另一种是相信自己乃依存于将自己遣送到世上来的神,这是对神的信仰,这是所有的人唯一的、共同的信仰。
信仰是人类精神固有的特质。
人总是信仰着某种事物;对人而言,信仰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人可以感悟到除了自己所知道的对象之外还有自己所不可知的东西存在,而人又一定能进到跟它的关系中;信仰就是人对不可知事物的关系。
人既能常常感觉到不可知事物的伟大与重要性,亦能时时感觉到可知事物的无意义。
人的“宗教”并非由于人有种种怀疑,并努力想求得信仰之类的复杂因素而成立。宗教是由极单纯的因素而成立,这样的信仰是自然而毫不费力的。
卡莱尔
没有信仰的人不可能有真实的生活。
人在世界上所完成的伟大事情全部都是由信仰而产生的。
对一切事物,我们特别需要拿信仰的尺度来衡量。我们必须避开违背信仰的东西,而全心面向与信仰互相一致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