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教会的领导阶层宣告“神已委诸我们”以来,也就是自从建立了不可侵犯的外在权威以来,自从承认教会的决议比人的理性与良心更神圣更重要以来,叫人身心都沉睡的虚伪便开始了。有数不清的人被杀害,可怕的事情一直到今天仍继续着。
只有在被称为异端的教义中才有真正的基督教之表现和进展,也就是说,才有真正基督教的明白解释和实现,这听起来也许很奇怪,却是不可置疑的事实。这些所谓异端或邪教之中虽然也有错误,但其中却具有真正的基督教精神。由国家承认的、靠权力支持的基督教都不是真正的基督教,因为它们所依据的权力根本上是反基督教的。例如天主教、正教、路德派、英国国教等等都否定了基督教精神的根本所在——爱,而把反基督教精神的权力视为不可缺 少,并由此而产生拷问、死刑、火刑。所有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教会宗派不但不遵奉基督精神,而且是基督教的最邪恶之敌。它们始终没有悔罪之意,它们自认过去的一切都是神圣的,它们的存在一直构成人民接受真正的基督精神之重大障碍。
所有与国家有关的基督教都建立在权力上,真正的基督教则以爱为基础。剑和赶羊的拐杖完全是两回事。
英国国教从一开始就是暴君权威下的忠实奴仆;它靠国家的权力而得势,靠奢侈铺张的仪式达到天主教在欧洲所达到的状态。每逢遭遇困难,它便求助国家的权力。
莱基
一六八三年在英国有一位正直的人雷顿博士因为写文章反对主教制度而受到审判,最后被处以如下可怕的刑罚;先遭鞭打后,被割掉一边的耳朵和一边的鼻子,并被烧热的铁在面颊上烫出S·S·代表暴动者的烙印。经过一星期之后再度受鞭打,并割掉另一边耳朵和鼻子,另一边脸上再被烫以不同的烙印。而这一切皆以基督教之名而为。
莫里森·戴维森
基督并未建立任何教会,也未建立任何国家;未给予任何法律和政府,也未给予外在的权威。他只是想在人的心中写上神的法则,让人自己去遵守。
牛顿
一四一五年,约翰·古斯因为有背叛教会的行为而被主教们视为异端,受审判后被处以不流血的死刑,亦即火刑。
刑场在城外。古斯被带到刑场的时候便跪下来开始祈祷。死刑执行者命令他到柴堆上去,于是他跃上柴堆大声说道:
“基督啊!我将凭你教给我的来忍受这个可怕而可耻的死;我会安静、谦恭地忍耐这一切!”
死刑执行者脱掉古斯的衣服,把他的两只手绑在柱子上,他的脚则踩着一块台子。周围堆满木柴和稻草,堆高到古斯的脸部。到最后时刻,德意志帝国派遣的将军赶到,告诉古斯如果他放弃邪教便救他一命。
但古斯说:“不,我并不认为自己犯了什么罪。”
于是死刑执行者便在柴堆上点了火。
这时候古斯唱起赞美歌。火焰随风吹动,并逐渐往上升。古斯的声音也逐渐消失了。
一般都认为教会是真正具有信仰的人所成立的。成立教会的人 是否真正具有信仰我们并不知道,但我们知道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成为真正具有信仰的人,而且也都在朝此方向努力。任何人都不能说,只有自己或与自己具有相同信仰的人才是真正具有信仰的人。
教会中的人往往看不到教会的真面目。
莱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