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 5 章

当初晏峋年纪轻轻便结婚,说到底,并非他本人的意愿。

晏家几代基业,在晏峋之前,牢牢掌权的,是晏家那位老太太,晏峋的奶奶。

晏老太太生了两个儿子,已逝的大儿子,便是晏峋的父亲。

不知道是为了弥补对大儿子的疏忽,还是为了在临走前能看见尘埃落定,晏老太太在晏峋刚回国时,便作主让他成家。

晏家来求亲的消息,是宋运盛带回来的。

那是她大四即将毕业的一个普通周末,在这座宋家,沛容阿姨的房子里。那晚宋运盛欢天喜地的模样,仿佛年过半百中了举人。

宋朝欢起初听到消息,还有些做梦似的恍惚。

要知道,晏峋出国后,他们已失联将近四年。

不是没有双方的联系方式。

晏峋离开后,她不止一次地给他发过消息,打过电话。

因为宋朝欢知道,那个夏夜,晏峋同她一样,经历了最不愿经历的事情。

骄傲如他,不知道是用怎样的心情,来问她,要不要和他走。

可她……还是拒绝了。

她没有被拉黑,但所有的文字和无人接听的盲音,都像是被扔进了看不见的黑洞,毫无回应。

那时候的她,就像个被人用粉笔画了个圈,怎么都找不到缺口走出来的蚂蚁。

可十六岁的宋朝欢,到底勇敢。或是无知无畏。

她找到俩人共同的朋友,问他们,有没有晏峋新的联系方式。

共同的朋友好心,替她把那圆圈擦去一抹灰,好让她自己决定,要不要走出去。

他们说:晏峋原先的号码,可以联系到他。

最后一回给他消息,是晏峋离开后的第一个冬天。

她已经大一,在宋运盛的阻挠下,没能进设计学院,而是去了美术系。

用宋运盛的话说——宋家的女儿去给人做裁缝?什么下三滥的东西。你要实在喜欢这些,就去画画吧,回头像某某家的千金一样办个画展,又让某某家的少爷一见钟情,倒也算时兴的体面。

宋朝欢沉默地接受了自己一半的前路。

那年北城飘落第一场雪,似是又给了她新的勇气。

宋朝欢想,她一定要再试试。

【晏峋,你现在能收到包裹的地址,可以给我一个吗?】

【之前答应你的生日礼物,我一早准备好了。】

【图片】

回信像一夜过去,未曾在枝桠上留下任何痕迹的初雪。

路上车马如龙交错而过,熙来攘往各奔前程……

直到她在宋运盛说完后的那个夜里,收到了晏峋时隔四年发给她的第一条消息。

他问她:【结婚吗?】

心跳像看似已经燃灭的乌炭,只消风一吹,便能轻而易举复烧出腾腾的殷红,迸发开无法躲藏的劈啪作响的爆燃声。

那一刻,她表面依旧平静而镇定,却连呼吸都像是新学的。

指腹有些没节奏地将对话框往上划,她看见晏峋离开那晚发给她的消息。

他那时问她:【在哪里?】

那四年缺失的时间在这两句话面前,仿佛她做盘扣时,将本不可能相交的绸绳两端,用丝线穿过,抽紧,牢牢地固定在一起。

她深深地吸进许多空气进肺腔,却没有多少犹疑,只回他:【好。】

那声“好”,她是用文字回的。

她终究不是八面玲珑讨人喜欢的性子,即便晏峋愿意,她也实在不知道,如果现在打去电话,或是同他见面,该说些什么,又该用什么样的表情。

得知她答应嫁进晏家的那一刻,好友劝过她:朝朝,这场婚姻对你来说意味着暗恋成真,但对晏峋来说是什么,你清楚吗?

可她却说:我想试试。

只是在她答应后,晏峋又同那四年一样,再没回应过她只言片语。

她不可抑制地不安起来。这才明白,她四年来看似安稳淡然的状态,只是因为留在了那个粉笔圈里,未曾试图离开。

宋朝欢是在婚礼那天见到的晏峋。

婚礼在晏家老宅举办。

寥廓的漂亮的草坪,晏峋站得好远,远到她看不清他表情。

她忐忑地想,是否真如旁人所说,他娶她并非自愿。

洁白迤逦的婚纱,是晏家差人送来的。

有些过分地长了,长到她终于快走近他,近到能看清他表情时,不小心踩到了裙摆,差点跌一跤。

浅浅的懊恼间,她听见他叫她:“朝朝。”

是他曾经年少恣肆的中学时代,从未叫过的她的小名。

那声“朝朝”,弥散进耳边顿挫抑扬的小提琴曲间。宋朝欢终于听清,那位音乐家演奏的,是《仲夏夜之梦》序曲。

清新跳脱的旋律,如夏至夜徘徊于森林,会将人带入奇妙幻境的精灵。

似是见她怔愣,晏峋唇角浅翘,又同她说:“慢些,不着急。”

戏谑似的掺笑的慢语,淹没在那日为数不多的笑声里。

那一刻,即便前路未知又迷蒙,婚前所有的不安和焦虑却悉数隐去。

宋朝欢弯唇,柔软地朝他笑开,轻轻同他说:“好。”

…………

树影顿歇,宋朝欢垂眼,听见那房子里灯串又关了一盏。

她看不见晏峋脸上的表情,只弯了弯唇角,轻声说:“好。”

后院栀子花的骨朵,又换了一批新鲜颜色。那只梅子青观音瓶,也一早空置。

北城的天,又热了些许。

郑姨从门口回来,抱了一堆杂志。

晏峋出生时,郑姨便在晏家做工。虽然后来离开了晏家,但到底有多年的情分在。郑姨看晏峋,既有对主家的忌惮,又多少带着点长辈与有荣焉似的骄傲。

所以晏氏传媒旗下的几本纸媒杂志,她都有订阅。

却不爱看。

倒是里面有两本时尚杂志,宋朝欢会拿去翻翻。郑姨也不太分得清时尚杂志和娱乐杂志的区别,在她看来都是漂亮的男男女女穿着漂亮的衣服,接受些一早写好脚本与答案的采访,没什么大意思。

还不如每天现看热搜上的八卦来得有劲。

所以一股脑儿地将手里那堆放到后罩楼宋朝欢的案几上,郑姨便说炉灶上还炖着给她补身子的虫草老母鸡汤,要赶紧去看看。

“郑姨,您慢些走,走路就不要看手机啦。”宋朝欢从窗户里望出去,有些好笑地同她叮嘱。

郑姨在后院里回过头笑:“这手机捏手里,就忍不住看两眼。”

宋朝欢唇角的笑意没落下,低头整理先前接单的那件旗袍要配的盘扣。

西侧里,挂在人形模特架子上的那件缠枝纹琵琶襟开叉袖旗袍,今晚赶一赶,明天便能拿去店里交货。

浅郁金的宋锦料子,像碧油油的茶色里煎出来的。

宋朝欢捏了颗黄润润的玉石珠子,站定到它跟前,往衣襟上比了比。

不晓得这旗袍主人性子如何。若是温婉低调的,该是钟意这沉稳些的颜色。若是张扬洒脱的,这同色系的,怕是不合心意。

宋朝欢退开些,盯着旗袍腰臀与下摆归拔出来的曲线,又有些不甚满意。

她想,若是明天去交货,还是要和新来的负责人再谈一谈这量体的问题——她不是店里赁工的师傅,为了避免客人和她直接接触,都是店家提供尺寸和部分面料,她负责设计裁剪和缝制。

刚抬手,想把那玉石珠子再比对一番,就听见郑姨咚咚咚的脚步声去而复返。

宋朝欢下意识偏头望过去。

郑姨气喘吁吁迈过门槛,见那叠杂志还堆在案几上未曾挪移,顿时松了口气。

她还没走到厨房,就看见热搜上自家那位大少爷,和李家的小姐,以一种隐晦又直白的简称——寻思是真的,遥遥领先挂在首位。

郑姨起先还有些没反应过来,啥玩意儿寻思是真的?到底谁寻思是真的?她倒要寻思寻思什么是真的。于是点了进去。

待看清内容和照片,这才倒吸一口凉气。

这聚光灯下脚本似的漂亮男女合照,这场地,怎么那么像月初小太太去的西园胡同那儿的会所呢?

待她点开了照片放大细看,这才确定就是!

远远的角落里,还有个小太太看不清晰的细小侧影。那衣服她认得,就是小太太当晚穿的。

那热搜还提到了李思接受的一家纸媒采访,提到和晏峋青梅竹马的情谊。提到要是喜欢李思的粉丝,或者好奇晏公子幼时模样的网友,都可以去看一看那本杂志。

郑姨猛地站定,一拍脑袋,那不就是今天刚拿回来的杂志吗!

她虽然也没少在热搜上见过自家大少爷的绯闻,可那些到底只是公司里明面上的女明星。按老式的说法儿,大户人家捧角儿,出钱出力,给喜欢的角儿登报出书那都是有的,不足为奇。

更何况如今这些“角儿”,说到底还是在给他们家大少爷生钱卖力。

但李思不同。不论是家世,还是从小和晏峋他们几个一块儿长大的情分,都不是“绯闻”两个字可以糊弄过去的。

幸好他们家这位小太太,比她这个老年人还像个小古董,人人都捧着手机的年代,只要没人找,她可以半天都不带看一眼的。

“郑姨您……”宋朝欢看着郑姨摆摆手来不及同她说话,就直奔那堆她好不容易搬来的杂志,懵懵地眨了眨眼。

终于将那堆杂志抱进怀里,郑姨微弓着腰,边往外疾步走边讪笑道:“家里新来的那几个也想看看,我给他们长长眼。”

郑姨教人打扫这后罩房二楼博古架上的瓷器古玩,都没有那么大的口气,几本杂志而已,怎么会如此说。

虽有些疑惑,宋朝欢还是笑着点点头:“好,那您慢些。”

郑姨“嗳嗳”应着。宋朝欢却眼看她抬脚的幅度就要被门槛绊到,赶紧上去扶她。

“哎哟——!”还是晚了半步。人是被扶住了,那怀里的书却是一本不剩。

“您小心些……”宋朝欢搀着她胳膊,无奈道。

可郑姨今天却活泼得很像个顽童,这边后半只脚面绊在门槛上还没踩实,就已经迫不及待要弯腰去捉那翻出去的书。

嘴里还纳闷儿似的“嗳,嗳?”着。

哗啦啦的一阵,仿佛大风吹乱散了一地。

“郑姨您别动。”宋朝欢这回没再由着她。近古稀的人了,真跌一跤,怕是不好说的。于是边温声劝住她,边豪不松手稳住她身形。

侧身一只脚跨出门槛,宋朝欢弯腰垂手,“我来……”

“不用不用太太!我来收拾就行!”

刚刚着急来凑手,那颗黄润润的玉石珠子不小心从指缝间松脱。混乱间,宋朝欢还听见了它滚落时同青石地砖相撞的脆响,一转眼,却已经寻不见。

枝头鸟鸣朗朗。

宋朝欢看着那本郑姨着急捉住,却还是翻开了的杂志,无声笑了笑。

真是清风不识字。

那页纸上,是她从没见过的晏峋。

那个十六岁少年之前的晏峋。

宋朝欢有些没想到,杂志翻印的老照片上,七八岁模样的小晏峋,是这副漠然冷淡的模样。明明应该是还不知世的年纪呀,怎么倒比长大了还老成些。

眉眼倒一眼便能认出是他。

瞳孔是幽深的黑,吸引人的漂亮。

宋朝欢想起,在她近乎执拗地想拥有家人,又认为还有什么能比一个孩子更合适的那一小段时光,她不止一次地想过,她想要个女儿。

如果是个女孩儿,大抵会和晏峋一样好看。

她会有双漂亮的桃花眼,水汪汪的,墨黑的。不像她,总会被人摇头说:这双眼好看是好看,但总瞧着叫人心疼。

似乎是福薄的模样。

小晏峋身边坐着的,是小时候的李思,蜷曲的洋娃娃一般的长发,像童话里的小公主。

她似是有些生气,鼓着嘴,在不知道谁家的沙发上斜撑着身子。视觉上的叠影,让两个人靠在了一起。

宋朝欢盯着杂志上的相片,突然有些庆幸。

庆幸晏峋没让她有个女儿……

“太太,您别多想,”见她弯腰怔愣,郑姨赶紧说,“先生同那些女明星,都是逢场作戏罢了。”

宋朝欢指节下意识地往里蜷了蜷,长睫垂敛,笑了笑说:“嗯,我明白的。”

顺势弯下腰来,替郑姨盖上不想让人瞧见的那页纸。

像是也觉得自己这话没有什么说服力,毕竟这是李思。

“您将来再生个小少爷,这晏太太的位置,一定还是您的。”郑姨手上也忙开,只是又叹了口气,以一种过来人的口吻同她说,“先生毕竟是个念旧的人。”

宋朝欢胸腔里不时憋闷喘不上气的感觉,又突然强烈了些。

却没表现出任何异样,只安静地同郑姨一道,拾起地上散落的杂志,交到她手上。

郑姨捧着那叠纸,终于正式地匆匆离去。

宋朝欢站在门框里,半截身子暖烘烘的,鼻息间是栀子凌人的香。

抄手游廊里,脚步声渐寂。

她曾经也想,晏峋到底是个念旧的人。

譬如郑姨。

这些世家豪门里带大小主人的保姆阿姨,不同于一般的佣人。朝夕陪伴的情分,总要来得重要些。

郑姨说,晏峋同她相处的时间,比同父母长辈的还要多。

按理说,郑姨是该一路照顾晏峋长大的。

可那年,郑姨老家的儿子要在北城买房——若是没有房子,那位青年的女友便不会同他结婚。饶是郑姨薪水颇丰,也不可能在北城置得下家业。

晏家老太太却似乎愿意帮忙。

她对郑姨说,挑一间满意的,钱,她会出。前提是——拿到房子离开晏家。

宋朝欢初从郑姨口中听到这故事时,是震惊的。

没想到这样的戏码,在保姆阿姨身上都能奏效。

听故事的宋朝欢问她后来呢?郑姨叹了口气,宋朝欢便知道了答案。

郑姨后来又回晏家——确切地说,是晏峋置的这间四合院做工,是在他们婚后的头一个月。

郑姨在上一任主家那儿摔折了腿,孤身在医院里没人照看,听说好了也会有些后遗症。没有哪个体面的豪门,还会需要一个年迈又腿脚不便的佣人。

晏峋差人找到了她。

郑姨被安排进私人医院疗养到伤好,刚来四合院时,还是同从前一样,唤晏峋:少爷。

可晏峋笑了笑,淡道:“郑姨,我已经长大了,换个称呼吧。”

宋朝欢看见郑姨脸上感激与亲近的笑意明显僵了瞬,改唤他:先生。

晏峋的“念旧”,从来都不是没有底线的。

至于她宋朝欢,晏峋倒是好心缓了些时日,才叫她认清了自己的位置。

那天去晏氏集团大楼,没能上去便狼狈离开,晏峋傍晚发消息问过她,什么时候叫陈叔来接她去吃饭。

她推脱胃里不舒服,今晚就不去了。

晏峋没有多问,也没有回来。只是那晚郑姨做的菜,比往日清淡了不少。

大概是这一点点的例外,又给了她莫名其妙的勇气——或许,有什么误会,她总该问清楚才作数的。

没两日,晏峋又回了这座院子。

她洗完澡,发现卧室没人,猜他应该在连通卧室的书房。

书房是东耳房改建的,因为挨着东侧里供人通行到后院的抄手游廊,面积要比她的衣帽间小上不少。

晏峋坐在书桌后,听见动静,朝她看过来。

他已经洗完了澡,穿着烟灰色真丝睡衣,鼻梁上架着金丝边眼镜。未做打理的头发还有些微湿的潮气,松散垂于额前。

男人置身于这些旧物暗光间,仿佛十里洋场风流随性的矜贵公子。

宋朝欢微愣,她也不知道晏峋是什么时候开始戴起眼镜的。

晏峋单手摘了眼镜,慵懒靠进椅背,翘了翘唇角,问她:“怎么不过来?”

宋朝欢做心理建设般,克制着幅度深呼吸了一口,走过去,轻声同他说:“晏峋,其实我前天……”

她还没说完,晏峋便轻声笑了起来。他说:“我知道。”

宋朝欢一顿。

“你来找过我。”他仿佛同她闲聊般随意道。

宋朝欢觉得刚刚那口气,似乎还堵在胸腔里没有流动。

似是见她怔愣,晏峋倾身,手肘支在书桌上,头微斜,指节屈拢支住太阳穴。

像很多年前偶尔心血来潮替她讲题时的模样,好整以暇地偏头望着站在桌边的她,懒声问:“朝朝,你知不知道有四个字,叫作逢场作戏。”

他说得如此理所应当,并不需要她回答。

仿佛这样的默契,早该存在于他们夫妻之间。

宋朝欢微张了张嘴,没能说出话。

只觉得这屋子里的暖气,突然有些抵不住北城的三九天。身上睡衣似乎过于单薄了些,冷得叫人想蜷缩起来。

宋朝欢不知道晏峋是何时站起来,又走到她身前的。

具象又无形的压迫感,让她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

晏峋微挑眉,没有上前,只慢腾腾地俯下身。

他像他们初见那回一样,视线悬在她上方,又好奇似的微歪过脑袋,盯着她眼睛,陈述般:“我好像从没见你哭过。”

宋朝欢微颤了下长睫,迷茫地回视他。

晏峋很慢地眨了下眼,意味不明地轻笑了声,直起身。

他垂眼看着她,抬手,扶着她下颌,拇指指腹在她晕红的眼眶下反复轻娑。像抚弄一只茶盏。

“朝朝,你告诉我,除了晏太太的位置,你还想要什么?”

他平静地问她,仿佛她说出口,他便能高高在上地施予她。

宋朝欢呼吸都滞顿,唇似嗫嚅着想说些什么。只是她自己知道,是本能的不受控的轻颤。

“怎么不说话?”他声音始终是怠懒随性的,甚至带着温柔的低哑。

宋朝欢却只觉得脚下有些虚浮,慌乱间像抓住颗救命稻草般,胡乱撑住身边的书桌。不小心碰到了他的眼镜。

金丝镜框就算泛着暖光,金属也是冰凉的。

“你要是不知道,那不如我来告诉你。”

“做人不过分贪心,就会快乐。”

“何况,”像是对她的难以置信感到好笑,男人鼻腔里气音似的一声低嗤,轻飘飘不甚在意道,“我要是真想在外面玩儿,用得着对你隐瞒吗?”

…………

隐瞒的前提,是尚有忌惮。

而她无足轻重。

就算心有怨言,身后也无人撑腰。

她早该承认的,晏峋娶她,无非是这些。

可偏偏还要拿自尊去试探人心。

有句西谚说:自尊心是颗种子,捧在手上只能枯死,非得踩进泥土,从磨难中汲取养料,才能成长、成熟。[注]

她想,

这句话唯独不适用于爱情。

作者有话要说:注:这句话是在一套叫《掌舵》的小说里看见的,但查不到具体出自哪里,备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