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地里,我看到好多的尸首被搁在用木头架设起来的架子上烧掉。那些尸首仍穿着军服,被黑影罩住,然后变成灰。是火葬,但在战场上当然不会有棺木。烧死尸是不必用棺材的——在异国的野地里看着燃烧起来的火光,我突地这么想:——烧死尸是不必用棺材的。但是,烧棺材,却需要尸首呢!
在战场上,我常常会想自己为什么会杀老板。这儿是人人不知明天性命的战场。当我来到地狱时,不知原因就杀了人,那要叫我如何向阎王报禀呢?
大哥对老板一无仇恨,也没有理由认为他阻碍了他什么,普通的杀人理由也没有。然而,一个人杀某一个人,理由也不只这些而已。我还想到了以前从未想到过的理由。
——烧棺木需要尸首。
大哥是不是想烧掉那具摆在里屋的老板的桐棺木呢?他不必杀老板,只要把棺木烧掉就好。
可是大哥实在想不出如何才能把那具老板认作是家宝的棺处理掉,因此只好为它准备了一具尸首。在火葬场,没有人认为被烧的是棺木。大哥是不是想到了这一层呢?在我引起的事件里,老板的身子扮演了棺木的角色。一般的场合,棺木是为了死尸而被烧的。但那事件里,死尸是为棺木而被烧的。并不是棺木从人们眼光里遮住了死尸,而是为了死尸,棺木才从人们眼光里被连住。
虽然尽管这么想,可是这么一来,大哥为何一定要处理掉棺木的原因,便又成了哑谜了。我是有个模糊的想法,可是这想法直到半年后我又踩上日本的土地,才明晰过来。
在一次战斗里我受了伤,被命退伍,次年春末就回来了。
虽然才半年,可是一切都改变了。后来才听到,这年春间,审代把萱场抵让给唐津,如今在唐津组里当上了一个小单位的老板。
更使我吃惊的是据说我出征后不久,阿际把大哥杀死,现在在邻县的一所监牢服刑。阿际在鴫原的忌辰等在墓里,在大哥的胸上戳了三刀。
这话我是回到街上,马上去找阿际的住居时,听隔壁的木匠告诉我的。好像被判了五年。
我正要离开时,木匠叫住了我。
“你这位先生,是不是叫六车次雄?”我回答说是。
“阿际姊有东西托我交给你。她说的是脸白白的,所以没有马上认出来。”我在大陆被炮弹熏成像一个黑炭了。木匠说,阿际杀大哥前天,告诉木匠暂时不回来,把一个纸包托付给他的。
我接下了纸包,在逆缘桥畔打开。层层剥开,最后出现的是一把短刀。是有一次阿际替我割断缚住我手腕的带子的那一把。柄上有点点黑污,像是血渍。是某个人的指痕。是有人曾经用这把短刀做了某个人——我想起了阿际拿它来割断绳子时,用袖口多么珍贵似地把柄裹住,同时也想起最后一晚,阿际向我说的话:“不能让你再重复同样的事……”。我突地想到这话的另一层意思——是我们在说着做掉大哥的话时,阿际说出的一句话。意思是阿际知道以前也有过弟杀兄的事件。
原来是贯田大哥杀了鴫原,用的正是这把短刀。柄上指痕,岂不就是大哥右手上已失的指头留下的?
想到这里,那短刀上的指痕与老板的棺木上大哥所留之的墨渍,好不容易地才在我的脑子里重迭在一块。
是的,大哥就是为了淸灭棺木上自己所留下的指痕,才决心要把棺木——也就是老板——烧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