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我有办法解,你……捎我们到京城。”三七淡淡地丢下一句,这样有利他的条件,不怕他不答应。
她想得并不复杂,一来他们缺马车,正好捎上也省银子;二来从这人身上探探口风,他似是知道自己的身份。
打定主意,便只等这位莫公子点头。
“少爷,怕是有诈。”小善在一边低声提醒,对他们满是戒备,老大夫都棘手的毒,这个看起来毛都没长齐的少年能解?且身边的孩子也是不简单。
莫风华自是有自己的打算,拱手作揖,“还请公子施以援手,救下他一命,来日抵京,本少爷必定重金酬谢。”
“别等来日,就此刻,叫点儿好酒好菜给我们吃,我都快饿扁了。”枸杞听到别人要报恩,最是欢喜,有恩不当场报,那怎么行?
三七摸摸他的脑袋,对着地上躺着中了枸杞下的毒的护卫努努嘴,“给他解药。”说着便走至床榻边坐下诊脉。
枸杞在腰间挂着的小布包里抠了良久,才抠出一颗只比米粒大一点儿的黑色药丸,一手捏住那人的脸颊两侧让他张嘴,将药丸丢了进去。跑到凳子上和莫风华隔桌而坐,催促道:“该去给我叫吃的了吧,地上这个再躺一会儿就没事了,至于床上的嘛,可能稍微麻烦一点儿。”
觉得口渴,完全不用别人招呼,径自倒了杯水咕咚咕咚的喝下去,得意洋洋的说道:“不过遇上我们三七,算他有福气。”
这话倒是让莫风华不再盯着三七,转过身打量起眼前的小娃娃来,肉乎乎的脸上有些灰黑的脏污,却仍旧可看出他原本粉雕玉琢的模样,黑白分明的眼珠子透着股聪明劲儿。
吩咐人去备膳食,他要好好套套这孩子的话。
只不过枸杞的心思压根未在他的身上,径自盯着床榻的方向,看三七收回把脉的手,从腰间的布袋子里拿出小布包,他十分有眼力劲儿的跑过去,跑得急,好像还踩了一脚躺地上没醒的护卫。
他小心捧着烛火递到三七的手边,布包展开,里头整齐摆放着各有长短的银针,这针尾和一般的针有些许不同,好似是朵花的形状,却实在是太细小,看得并不分明。
手指抚过,未在针上停留,将一柄精巧的匕首拿在手中,那匕首的刀柄上也有花的图暗,似是梅花,又好似不是。过了火,拆开那老大夫包扎的伤口,快速下刀刮去黑到发紫的腐肉,一时之间有浓稠的黑血从伤口处冒出。
手里已换上过了火的银针,快速在伤口附近下了两针。手下动作未停,将他的衣衫除去,在他身子下针,每下一针,手臂伤口处便涌出一股黑血,直到下完三十六根,手臂上冒出的血已恢复了些许红色。
榻上的人原本发黑的脸色也缓缓转白,只是没多少血色,三七拿出一颗药丸放进他的嘴里。
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边上的人还未看分明,她已站起身,提起脚边的药篓往门口走,“我去煎药,静养半月便无大碍。”
说着便走了出去,没让枸杞跟着一块儿去,他自然是留在厢房里把饭菜吃了再走。
只是,这厢房里的味儿实在是太呛人,莫风华提议换个厢房吃,枸杞其实并不觉得这味儿有什么?不过掏银子请吃东西的大爷有意见,自己这个跟着蹭吃蹭喝的自然是跟着他跑。
乡野之地的客栈着实拿不出什么好菜,稍还像样的也就是一道牛肉和烧鸡,菜一上桌,枸杞便下手极快的一手抓了一个鸡腿,一只自己啃着,另一只则放到他刚才特意要来的空碗里。
小嘴儿吃的油光光,手里却不闲着,拿着筷子往空碗里夹菜,转眼间那小碗已堆的快满出来。
莫风华瞧着他的举动,一派风流的摇着折扇,“这是给那位公子留的?”
“那是当然,三七还没用膳。”枸杞心想,这么多东西,三七肯定吃不完,到时候她要自己帮忙,那自己就还能再吃一顿当宵夜。
“你们感情很好?”莫风华寻思套些话。
“那是我三七。”感情当然好,枸杞骄傲的仰着下巴,嘴上的油顺着脖子而下,飞快抬起衣袖抹了一把。
无视他略显粗鄙的举动,莫风华接着套话,“本少爷的意思是,你是她的谁?”
“我是她枸杞呀!”这人太笨了,枸杞心里有些嫌弃。
未曾想到竟在一个小娃娃手里碰了壁,问不出个所以然,再问便东拉西扯,一点儿都说不到点上,自始至终他都没搞明白这一大一小是何关系?
一桌子的菜肴,莫风华几乎未曾动过筷子,只是不停喝酒,这儿的菜难登大雅之堂,这儿自酿的烧刀子还算不错,与京城里的那些个酒大有不同,醇香辣口,烈的很。
酒足饭饱,枸杞端着满满的小碗给煎药的三七送去,莫风华则回了厢房,提笔写信,却久久未曾下笔。
看这一手医术,和枸杞喊的名字,该是错不了,虽说做男儿打扮,可喉间喉结不突出,虽说这嗓音——一言难尽,也定是女儿身无误。
只是白家那位已等了这么多年,若是告知他寻到人,最后才知弄错人,岂不是更失望?
罢了,罢了,还是不写了,探听清楚再说不迟。
笔随意一丢,“铩”打开折扇轻摇,便见扇面上的兰草图,不由得勾起笑意,以三七清冷的性子来看,今日若不是这面扇子,小勇怕是要魂断九天,即是冲扇面上的人而来,没道理不是白家要找的人,这一趟出门也算是收获颇丰,就凭着这手医术,即便此三七非彼三七,说不准白家那位还有救。
京城白家
月下竹林,庭中坐一青衫男子,面容姣好,剑眉星目,只是脸色过于苍白,身姿太过清瘦,衣带渐宽,清晰可见颈间白皙,仿似随时便会乘风而去,更有画中谪仙之韵味,不食烟火,温文尔雅,虚无的似是镜花水月,一触即散。
净手烹茶,幽幽茶香,沁人心脾,仰头望月,眉宇间带着丝淡淡愁绪。
“主子,夜里凉,还是回屋歇息吧。”子书将手中的黑色披风覆与他肩上,言语间透着对他身子的担忧,在榻上昏睡几日,方才能下榻,便这般熬着,怕是病情又要反复。
“无碍,今日身子尚可。”才说一句,便轻咳了几声,薄唇抿了口温水润喉,舒缓了少许,“何况,我已许久未见如此好的月色。”
子书终是不放心,“奴才去请余小姐过府可好?”余小姐倾慕主子多年,且医术出众,后宫贵人病体常是她在诊治,陪伴在主子左右,也好安心许多。
何况白家虽然大不如前,主子也几乎不出门,但心悦主子的姑娘可不少,多年来未见他亲近哪位女子,要说稍稍还能说上几句话的便只有那余小姐了。
“子书,京城中人人道我活不过二十,今年便是我之死期,我知自己虽是一副病体残躯,却还未到死时,你可知曾有人说保我一命,我便会保住这命,普天之下能医我者,只此一人,旁人来与否都是无用。”
陪伴主子左右多年,虽然主子面上不显,依旧云淡风轻之姿,但他知道主子动气了,便不再多言,退出庭院到外头守着。
子书的心思他知晓,许是余小姐每次入府,他总会多谈几句,让子书多想了。
他怎能知晓自己和余小姐多聊几句,无非是因她身上有和其他女儿家不同的药香而已,像三七却终究不是三七,若旁人曲解成自己对余小姐有意,那往后便尽量不见了罢。
青衫男子从衣襟内拿出一块紫玉,手指轻抚,细细端详,“我不能死,亦不敢死,怕误了你赠药之情,亦怕辱了你爷爷毒医之名。”声音细碎似低喃,怕被人听得她的身份。
此人正是白逸轩,十年来从未间断派人打听三七的消息,虽然未有结果,但他从传闻中判断出当年入府医治祖父的便是毒医老怪,奈何毒医老怪来无影去无踪,着实太难探听。
眼看着又一年入冬,却始终未有她的消息。他知晓这一年自己缠绵病榻,睡着比醒着的时辰多,只知近年从边关传来毒医老怪的消息居多,也不知这些年她过得可还安好?可还如儿时那般肆意?
夜风凛冽,守在院外的子书终是放心不下,想去劝主子休息,一旁的子砚拉住他,“你又不是不知主子脾气,看起来事事好说话,只有那人说不得。”
“我也没说主子的未婚妻子,只提了提让余小姐过府,有余小姐在,万一主子病了也有人照应。”子书心里委屈,“也不知晓老爷怎么就给主子订了这样婚事,都多少年了还未见过人。”
书、墨、文、砚四个贴身侍卫是十年前入府的,那时便听说主子订了婚约,这是整个京城都晓得,老爷和主子却从不曾向外多说未婚妻的身份,只道是和当年的救命恩人订下的婚约,都不知恩公姓甚名谁,要上哪儿找人去?
子书摇头叹息,还是甭操心订婚的事了,主子这些年一直在暗中打听毒医的下落,还是找到毒医给主子治病要紧。
太医院的院首余太医可是鼎鼎大名的医圣,虽说他一直未能治好主子,但多亏了他和孙女余渺音尽心尽力,拖了这些年,想来想去都是余小姐和主子配多了,比那没露过面的未婚妻好太多了,光是这些年照顾主子的这份心就比不了。
莫爷前些时日去边关,主子托他打听毒医老怪,也不知有没有消息?
作者有话要说:长大的男主露个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