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尾七刚过,枸杞“砰砰砰”的敲开了三七的房门。
“三七,老头子给我们留的信你看了没有?”枸杞生的白白嫩嫩,一点儿都不像是常年满山跑的,软软的小手拉着三七的衣袖,原本圆乎乎的脸上近来消瘦了不少,没人同他抢吃的,他似是顿顿都没什么胃口。
两只眼睛红通通的,一看就知道刚哭过。
爷爷走后的这些天,枸杞越发的粘着三七,不管她做什么都想跟着,生怕她也像爷爷似得死了。
其实爷爷走前该交待的都交待了,也没什么遗憾,只是放心不下他们两个人。
那时爷爷已经时日无多,连下榻都难,有一天非吵着下床,说是要留遗书,怕自己死了他们两个人为了他留下的钱财打得你死我活。
临死前说信要在他尾七过后才拆,怕三七看了信直接就给气下山,不给他守孝,拉着三七耍无赖的以死威胁,要是不答应他尾七过后再看,他现在就喝药呛死自己。
见三七答应下来,这才拉着她的手,正正经经的吩咐她,“三七,你都十六了,是大姑娘了,别守着翠华山熬成老姑娘,等我走了就按我信里说的去办,我给你安排好了去处。至于枸杞,他还小,你多照顾他,他的路比你难走,当姐姐的得看着弟弟。”
由记得爷爷最后还说了一句,“若是真不喜欢我给你安排的去处,那便回翠华山,守着我的坟包,记得天天给我上香。”
要说爷爷洒脱,那也洒脱,他从不曾和他们提及自己的名字和年纪,走了连块碑都不用他们立。说他不洒脱,也是真的不洒脱,放心不下他们两个,生怕被别人欺负去,怕他们记得他,想起来便会伤心,又怕他们忘记他,他自己会伤心。
收回思绪,三七摸摸枸杞的头,问道:“你是看完他留的信了?”
“嗯!”枸杞点点头,“老头子让我跟着你走,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三七从柜子里拿出信,盯着信封上写的“三七”两字出神,伸手轻轻抚过字迹,深吸口气,将信取出,小心的展开。
三七:
我走之后,你独自带着枸杞,我实在是不放心,幸亏我早有安排,十年前给你订下了一门婚事,订亲信物就是你随身带着的那块玉佩。
还记得十年前我带你去京城吗?丞相府的小公子便是你的未婚夫婿,那可是金孙,记得当年你还说过那小公子长得好看,我就帮你把他订了下来。
虽说我不愿你嫁到这样的人家,毕竟一入侯门深似海,不过你这未婚夫婿父母都已故去,没有兄弟姐妹,故此也少了深宅内斗,我也放心些。
我是不是很疼你?
你定要问我,为何不早些告知你此事?
为师我,想到你要远嫁京城,舍不得你,想着多留你两年学学本事,也不至于到了京城无亲无故的被人小瞧了去。
此刻你肯定气我自作主张帮你订了这门亲事,不过我既然亲口答应下来,你可不能反悔。
怕你做出违背师门的事情,我把多年行医的手札全收起来了,顺便把你的手札也给偷出来了,交托给了一个非常稳妥之人,待到你大婚之日,手札自会交到你手上。
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你若不买京城醉香楼的酒菜祭奠我,手札绝对不会给你。
还有,这可是我写给你的头一封信,也是最后一封,你要毁了就是龟儿子。
我收藏了一些东西放在我房里的药柜,你带上去京城,说不定能帮的上你。
好好照顾自己和枸杞。
师父绝笔。
定定的看着信,她来来回回看了好几次,从衣襟里取出一直贴身戴着的玉佩,这块白玉通体透亮,上头雕刻着几棵竹子。
这是订亲的信物?
爷爷骗自己戴了十年?
十年前……京城……
那时自己才六岁,这十年她跟着爷爷去过很多地方,遇过很多人,十年前的事她记得并不分明。
思忖良久,她忆及是有这么一位少年,该是姓白,白……什么呢?
“三七,我们要去京城?”枸杞在边上巴巴的盯着信看。
“嗯。”三七轻应一声,素净的小脸上看不出喜怒。
枸杞扯着她的袖子不自觉地拧着,“那……你会嫁人吗?”
会不会不管我了?
三七捏了一下他的脸,担忧全写在他的脸上,岂会不知他什么心思?“不会!”
“不会嫁人?”枸杞抬起头,目光灼灼的盯着她,又耷拉下脸,“老头子的遗命,你会不听吗?”
若是平常,老头子说得,他们不一定听,但这是遗命……
“我没说会违抗爷爷。”三七杏眼转了一圈,“我自有办法,收拾收拾,我们趁早下山,早一些办妥此事。”
自老头子去世至此,三七从未笑过,枸杞看着她勾起的唇角,不禁觉得后背发凉,每一次三七生气,都是这样笑的。
三七要收拾的东西不多,只带了几件换洗的男装,出门在外还是男装便于行走,还有就是带各种药,装了满满的一个背篓,这才心满意足的坐下来喝杯水。
订婚与否,她其实并不太在意,反正婚她自己会退,重要的是爷爷的手札。既要不伤爷爷的颜面退婚,又要拿到札记,她得好好思忖。
想到还有爷爷信里提及收起来的东西,药柜底层最里边放了一个小箱子,里头放着一个册子,她随手翻了翻,里头全是人名,想来是爷爷记下来未收回的人情。
他行医多年,并不是次次医治完就取物件,想不到要什么,便声称改日再来取,要人一个承诺,这些人通常也会给个信物,老爷子倒也不会拒绝。
总之,他不会白白医治人。
三七知晓很多人欠他恩情,也知晓他从未回头找人要过还恩,没成想他竟记下来了。
将册子收起来,箱子里有各种信物,有玉佩,也有石头……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小石头,这都能当信物?这些东西她没有拿,只拿了册子,并非想去要回人情,而是册子是爷爷亲手写的,带着留个念想也好。
刚入冬不久,边关的风却是特别凛冽,带着沙直往人脸上招呼。
天色渐暗,官道上的树大多光秃,有的只是个干枯的树桩子,风一吹来便灌到里头似在哀鸣,显得有些诡异,一辆马车往前跑着,只不过拉车的不是好马,故此跑的并不快。
赶车的老汉一边驭马,一边冲车里说:“小哥,今晚就在这歇吧,虽说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总好过晚上过燕子岭。”
“燕子岭怎么了?”马车里传出软萌的童声,紧接着帘子一掀,钻出个小脑袋,“大叔,你快说说。”
语气里难掩兴奋,正是枸杞。
“这燕子岭闹鬼。”赶车的老汉说起那地方,身子就哆嗦了一下。
燕子岭其实就是一片林子,这一带的树木全是光秃秃的,零星有几棵还算长得不错,可是燕子岭的树木长得特别好,鸟儿在里头筑巢的也多,一有人经过,常有百鸟齐飞的景象,故此得名。
靠近边关,龙蛇混杂在所难免,一路的官道别说是鬼,人都不多,一眼就能看见老远的地方,即便是想杀人越货、打家劫舍,在这样的地方难免是太显眼了些。
林子挨着官道,不过从林子里穿过到下一个镇倒是近了很多,往那儿走的人自然就不会少。
也是邪门,林子里总闹出人命,白天经过那地方都阴凉阴凉,更遑论是晚上,死在那儿的人多了,久而久之就说那儿阴气重,闹鬼。
不说还没事儿,赶车的老汉一说完,枸杞就来了精神头,越想去那儿看看,活到五岁还没见过鬼,怎么都想去碰碰运气。
老汉不敢往前去,别说抄近路穿林而过,就是挨着林子走官道都不敢,给再多银子都愣是不走了,有银子没命花有什么用?
只得下了马车,让老汉往回赶。
“二位小哥,劝你们一句,真别去,我们就在马车上凑合一宿,明儿个一早我再拉你们过去。”老汉看着眼前这对兄弟俩。
“大叔,你回吧,我们自己走。”穿着一身朴素男儿装的三七没将这话放在心上,将药篓子背起来,对着老汉挥了挥让他走,扭头就往燕子岭走。
她说出口的声音宛如一只惨叫的乌鸦,枸杞缩了缩脖子,甚是嫌弃,次次和三七出门她总是这般将自己的嗓子弄得似一个粗旷大汉,一点也不寻思她即便穿了男儿装看起来像个酒楼跑堂的店小二,音色明显不搭,还乐此不疲的非要如此。
枸杞对于她的恶趣味难以理解,不过这是自家三七,再嫌弃也得跟着,身后背着个比他人都大的包袱蹦跳的跟上她。
老汉见拦不住他们,只得叹了口气,驾着马车转了方向,往来时的路“哒哒哒”跑远了。
对于三七和枸杞而言,餐风露宿乃是家常便饭,两人压根没把闹鬼当回事儿。
在林子里走了约莫一盏茶,一股子浓重的血腥味飘来,隐约还能听见打斗声,两人齐刷刷的蹿上树,从高处往那儿靠近。
篝火旁躺着几个人,俨然已经没有了气息,一位姑娘正慌乱的逃窜向一辆马车,后头追着的十几个人。
有两名护卫打扮的人骑在马上,马车的赶车位子上也有两人,这四个人看起来都功夫不弱。
“救……救救我……”姑娘衣服散乱,一头栽到了马前,晕了过去。
“英雄救美?”马车里传来一道戏谑的声音,随即帘子被掀开,冒出一张唇红齿白的娃娃脸,一派世家公子的打扮,脸上挂着吊儿郎当笑意,完全没将杀过来的十几个人看在眼里,伸长脖子瞧倒在地上的姑娘,“小模样不错,那这事儿本少爷管了,难得能当回英雄。”
作者有话要说:想念老头子。
恍恍惚惚,我家小三七要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