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部长篇小说时,我二十六岁。从一九九O年,写到一九九一年的年初。岁月如梭,那竟然已经是五年前的事情了。我记得在写原稿的最后阶段时,爆发了波斯湾战争。我在NOVEL书系的初版后记里写到,那时的我在听THE POP GROUP的CD(现在我在听“Y”“最后的警告”的CD)。
大约也是那个时期,我突然开始抽烟了。以前我没有抽烟的习惯,可是那时我却发现抽烟的时候我的脑筋比较清楚,写稿子的速度也因此变快了。如今我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瘾君子。
不过,尼古丁能加速我的工作效率,也只有在那个时期而已。当然我也知道抽烟有百害而无一利、可是我已经戒不了。有人说我写作的动作太慢,就是因为开始抽烟的关系。不过,我并不认为如此。
这本书问世的时间,比已经在讲谈社文库本出版的《再一次的红色恶梦》、《法月纶太郎的冒险》还要早,但文库本的出版时间却比较晚。为什么会这样呢?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实情就是,当初预计《三的悲剧》先在NON NOVEL书系出版,要出文库本时,再按照一、二、三的顺序,出版《一的悲剧》文库本。但是《三的悲剧》始终只在酝酿中,编辑部的人终于等得不耐烦,没等《三的悲剧》出书,《一的悲剧》就先出文库本了。
最近常常被问什么时候要出《三的悲剧》?老实说,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对于要如何写这本书,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淡淡的想法,那就是这本书应该是像埃拉·雷文的《死前之吻》那样,以第三人称为主角,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的小说。除此之外,我现在什么也不能说,因为说了的话,我的话很可能变成谎话,因为写出来的东西与我说的完全不一样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像桃乐丝·黛的歌那样,未来的事情是难以预料的,que sera sera。我这样说好像很不负责任,但是现阶段实在没有比这样的回答更加诚实的回答了。
总之,会发生什么事,就会发生什么事。What will be , will be?
不过,我最好承认一件事。本书强烈受到志水辰夫的文体与原寮的结构的影响。不,用影响两个字还不足以表示我对这两位作家的尊敬。我像学习中的弟子,将他们的书奉为密传的兵书,并且非常努力地以他们为范本来完成这本小说。关于这一点,应该是一目了然的事情,不过原寮的《我杀了那个少女》的结构,对这本书的影响更大。
我之所以会用这种方式完成这本书,是因为当时我对新本格派的刻板形式有所不满,因此不能说我这样做不是一种故意的、想获得别人喝采的作为。反正我就是这样写了。此外,我还想再加上一点注解,我在写这本小说时,并没有积极想要创作出冷酷的故事氛围。
就像《为了赖子》的结构是以尼可拉斯·布莱克为范例一样,这本书里所设定的事物,尤其是人物的设定和故事的开展,都是引用或重新解释后黄金期的本格推理杰作而成形的。但是,在这里列举参考或引用的作品名称,会变成好像在做比较,因为有些读者没有读过本文,所以还是隐而不表,不提那些作品的名称了!不过,如果有人无论如何都想知道我到底引用了什么作品,那么请去看收录在《法月纶太郎的冒险》里的短篇,《星期六之书》,其中有法月纶太郎看到书时,露出笑容的情节。顺便一提,我引用的是由两个人合作的美国作家作品,作家的笔名姓氏缩写是Q,不过,并不是艾勒里·昆恩。(引用昆恩的最好不说为妙。)
虽然有点离题了,不过我最近在看《上院议员》(作者是理查德德·鲍克(Richard Bowker))时,又想起了那位作家,因为主角被安排的情况和故事进展的方式非常相像。不过,理查德德·鲍克是不是也引用了那位作家的作品,那我就不清楚了。(大概不是吧!)
这篇后记写到这里有点乱了。不过,最后还有一点是非说不可的,这个作品以卷入绑架事件的父亲为第一人称的原因,直截了当地说就是因为不能用法月纶太郎的角度来进行这个故事。会变成这样的原因,是因为《为了赖子》的故事走向,法月纶太郎必须是以第三者的身份登场。正因为如此,“另一个西村悠史的手记”就支配了小说的走向。因此,本书除了是《为了赖子》的姐妹作之外,同时也是反题之作。而下一本小说《再一次的红色恶梦》的重点,就是要从没有止境的散乱对话中,再一次以侦探为第一人称。对作家而言,没有比这个更辛苦的事了。
一九九六年六月
法月纶太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