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最早出现的新闻报道已经无比激愤地向世人宣布,是什么人出于什么原因谋杀了杰里米·富勒顿,那是每个人都急于知道的情况。一位美利坚合众国的国会议员被一个扒窃他钱包的黑小子开枪打死了。这是每一个白人的噩梦:一个没有良知的黑小子;一个两眼呆滞、迷恋毒品的歹徒,寻衅滋事地龇牙一笑,满口脏话像是机枪扫射一般,喷得人头晕目眩;一个缺乏头脑但肤色黝黑发亮、肌肉紧绷的强盗,他装备着每一件你能想像到的毁灭性武器,甚至武装到牙齿,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只要他想这么做,他就可以随时把你打得灰飞烟灭。
哈迈尔·华盛顿看上去根本不是人们想像的那种模样。他的头发干干净净,剪得很短。没有疤痕,也没有文身,从他身上丝毫看不到那些特别的印记——他显然不属于那一类少年。对那些孩子来说,死亡是他们生存的惟一意义,那些特别的印记都是他们走向死亡的荣誉勋章。他躺在床上睡熟了。
那是一张医院常用的漆成白色的床,上面铺着几层雪白的浆过的被单。他的浅褐色的手搭在腹部。胳膊上挂着输液袋。一个金属托盘悬挂在这张窄床中部的正上方,托盘里搁着几样东西:一个装半品脱果汁的容器,里面有一根吸管在摇摇晃晃;还有一个吉露果冻杯,里面的东西已经被吃了一半,一把白色的塑料勺插在剩下的食物上。窗帘被拉开了,午后的阳光透过窗上的铁栅栏照进病房里。
房间里只有一把椅子,我把它挪到床边。最初我想把他叫醒,不过我很快改了主意。没什么可着急的。,再说,我也想有个机会理理头绪。在小时候,一起度过那些夏天之后,我和表哥见面的次数甚至不到六次,现在他的一位搭档想让我给他一个老熟人的儿子做代理人;而接手这个案子本该是每个律师都梦寐以求的机会,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插手。
每一次当我问阿尔伯特·克雷文,为什么要让我这个外人办这个案子时,他总是不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模棱两可地暗示我说,以后我们之间的讨论会把我应该了解的事情都解释清楚,那时我就会明白在旧金山这个地方一切都是怎么运作的。他也没有特别向我说明,为什么他愿意支付律师费来帮助那个城里所有的名律师都害怕为其辩护的嫌疑人。对这个问题他显得不以为然,好像那是任何人都会帮老朋友做的事儿似的。他坐在那张畸形办公桌的后面,看着他和那件出于好心而摆脱不掉的怪玩意儿,你就会相信,他这个人经常会被别人利用。不过因为他已经习惯了此类事情,自己反倒不怎么在意了。
克雷文看起来真的是彬彬有礼,讨人喜欢,但是在他那迷人的举止之下是否还隐藏着别的什么,这个问题我现在还没法回答。
我喜欢阿尔伯特·克雷文。这一点鲍比猜对了。
他有些粗俗,神气活现,这是我不喜欢的;但他的这些特点有故意夸张的成分,使我觉得几乎无法凭他的语言了解他。他太专注予自己的需要,考虑事情缺乏世故圆滑,吃饭时他一心想着说出一些让人第二天午餐时还能记住的话,一点也不去操心他是否该说那些话。我听着他一直说下去,罗列着他请我接手这个案子的种种理由,他说的那些理由,换上一个有着一般羞耻心的人,会难堪得面红耳赤。他终于说完了,圆润的脸庞露出一丝心满意足的神情,等待着我的回应。我告诉他在我考虑接手这个案子之前,他一定得先答应我两个条件。他殷勤地点点头,似乎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时我提出要先和被告谈一谈。他一脸困惑地看着我,好像一时没明白我的意思。过了一会儿,他郑重地点了点头。我告诉他我要收取的费用数额,他说明天下班之前他会开给我一张支票。
作为一个刑事案辩护律师,我的收入的确不菲。但是,我向克雷文提出的费用却是我从来没向任何人开过的高价。我猜想,自己这么做的部分原因是想看看某个人,某个有能力承担这些费用的人,比如阿尔伯特·克雷文,会有什么反应。假如你泰然自若地看着他,他就会认为得到这份酬金对你而言已是惯例。富人们宁愿竭尽所有,也不愿意承认他们有支付不起的东西。我真应该要那个数额的两倍。
哈迈尔·华盛顿发出一声低低的呻吟,他想试着翻翻身,却撞到了悬挂在床上方的金属托盘。他睁开了眼睛,好半天才意识到面前坐着一个陌生人。
“我是约瑟夫·安托内利,”我先说了话。
“我是律师,”我又加上一句,以解释我为什么会坐在这儿。
他用打量的目光瞥了我一眼。我很惊讶,他的反应居然这么迅速,他已经完全清醒过来。或许因为他所处的环境的缘故,他眼神里流露出的那种清澈和机敏,着实令我惊讶不已。
“我妈说过,她会找到一位律师。今天早上来这儿的时候,她告诉我她觉得有人会来。她是怎么碰巧找到您的?”他的声音听上去既安静又文雅。
“阿尔伯特·克雷文,你母亲的一位朋友,是他找到我的。”
“为什么?”他用一双率真的眼睛看着我问道。
他提问的口气一点儿也不尖锐,从他的神情来看,他对那位先生想要帮助他们的动机没有丝毫怀疑,更没有任何揣测。当然,从他的语气里也听不出怨恨的味道。他只是提出一个问题,他对此感到好奇,很想了解是怎么回事。可是我没法给他更多的回答。
“他告诉我,因为他和你母亲认识很久了。”
听到我的回答,他没什么反应,表情也没有变化,还是那么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
“克雷文先生他——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问题简直让我无法回答。我避开他的问题,反问他:“你母亲是怎么给你描述他这个人的?”
“什么也没提,”他干脆地耸了耸肩,“她从不说自己的工作。”
“我想,你母亲不给他干活。”
在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意识到,从我对阿尔伯特·克雷文的了解来看,她有可能曾经为他工作过。关于这个女人,克雷文惟一对我说起过的只是他们认识很多年了。
“你母亲做什么工作?”
“她当女佣,给人家打扫房间。”他回答的时候,脸上滑过一丝——我感觉,是痛苦的神色。
他开始跟我说些别的。可是,突然他疼得缩了一下,把身体仰回去,靠在了枕头上。
“他们给你用什么药?”我问道。
“吗啡,”他费力地回答说。
“要不要我叫护士来?”
“我还行。”我要起身时,他用一丝虚弱的微笑制止了我。
“你需要休息。我明天再来怎么样?我们明天再谈。”
他抓住我的手腕,好像用尽全部力气才能抓牢。
“别走,我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我什么都没干,”他的声音颤抖着。
哈迈尔·华盛顿给我描述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并不时停下来休息片刻——一个他从没见过的男人被谋杀在旧金山的街道上,而他恰好路过那里。
他从头讲起。当时,午夜刚过,他下了班,走在回家的路上。
“你在费尔蒙特大饭店工作?”我问他,想确认一下是否听对了。
“是的,周末三个晚上,我在厨房洗盘子,收拾房间,要知道。”他轻描淡写地说道,那种描述的方式很接近他提起母亲的那份工作时的感觉。
“干完那些活儿之后,”他接着加上几句,来解释为什么会工作到夜里那么晚,“我们那组负责收拾房间,把所有的东西都撤下来,然后为下一个活动摆设好新的东西。”
一些小小的、毫无关联的片断,在我的脑子里开始聚集起来。
“一周前那个星期六的晚上,也就是参议员富勒顿在晚餐会上讲话的那个晚上,你在那儿打工吗?”
我仿佛看到,所有身着盛装的人们坐在举行招待会的大舞厅里,他们在暗处注视着那个想成为州长、或许目标更远大的男人。而就在几码远之外,在那个巨大的?昆杂着汗水、蒸汽和叫喊声的商业性厨房里,哈迈尔·华盛顿正手不停歇地忙碌在塞满盘子和锅的流水线上,他一点也听不到别的什么人正在高谈阔论着对这个国家的伟大梦想。
最后一批加长轿车从酒店的贵宾入口开走后,又过了好一会儿,哈迈尔·华盛顿裹紧夜里用来御寒的衣服,从酒店的边门走出来,踏上通往市中心的一条坡路。他刚好有时间赶上最后一班公共汽车。起雾了,从海上涌来的大雾很浓很重。他往山下走得越远,雾就越浓,直到他只能隐约看见前面地上自己的脚。
“我在和自己玩一个游戏:把手伸到前面,看着它消失。一年来,每个周末的晚上我都走那条路。即使蒙着眼睛我也能走下去,而且那天晚上差不多就是那样。我从没见过那么浓的雾。”
走着走着,突然,从什么地方,好像是他的右前方,传来一声枪响——他觉得那声音一定是枪击声。
他的坦诚让我愿意相信,他说的都是实话。他承认当时第一个本能反应就是离开,跑得越快越好,快点儿消失在黑夜里。接着,他听到轿车的关门声,还有脚步声。那脚步声听起来又快又急,渐渐消失在远处。他怔怔地站在那里,试着决定自己该做些什么。
他想离开,但又觉得某个人可能受伤了,或许正需要帮助。最后,大概在不到一秒钟——不,这一秒钟对他来说就像永恒——之后,他深吸了口气,屈着膝,猫着腰,强迫自己往前挪动,一直挪到轿车边。走近之后,围绕在四周的浓雾淡了些。他透过驾驶座右边的车窗向里窥视,发现一个人坐在司机的位子上,那人的脸扭曲着顶在车窗玻璃上,鲜血正从他头部的一侧渗出来。
前一刻,他还不能决定究竟是走是留;这会儿,看到这个可怕的场面,他反而不再犹豫了:他打开车门,钻进车里。他把手指压在那人的右手腕上,检查是否还有脉搏——脉搏停止了;他又抬起手摸摸那人的喉咙,想再确认一下——那个人已经死了。车里有电话,就在前排两个座位之间的控制板上。哈迈尔伸出手,想拿起那个电话求助,可是就在那时,他发现自己身下的汽车地板上有一支枪,与旁边的那个死人比起来,那枪更让他感到恐惧,更容易让他受到怀疑。他拿起电话开始拨号,忽然他又想起一件事。他觉得那比较重要,而且官方也会想要了解。
他把手伸进死者的夹克,找到了他的钱包。他翻找着钱包,想从里面找到一张驾驶执照,某些身份证明,至少是一个他可以通知警方的名字。一束亮光穿破浓雾,车里一下子被照亮了。他本能地把枪扔到了仪表盘下面,就是那把枪,杀死了离他只有几英寸远的那个人。
哈迈尔·华盛顿曾经体验过的恐惧一个接一个地闪现在他的脑海里,所有的恐惧都叠加到了一起。他想到了最坏的可能:一定是凶手回来了,或许是要拿走他落在这儿的枪。他太害怕了,以至于连想都没想,就跳出车门逃命了。
他还记得那时的情形:他怎样猛地打开车门,怎样低下头、弯下腰,怎么样摆动手臂抬起膝盖狂奔。他记得当时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以前从来没有那么强烈过,那就是:如果能快走三四步,隐身在雾里;那么,无论那边是谁,都不可能找得到他了。
“你没看到什么人?”我问,“也没听到什么声响吗?”
他的目光陷入了遐思,似乎在试着把自己带回一个多星期前的那个晚上。
“没有,”他回过神来,回答我,“我能记起来的就是我在跑,然后一切都进入了黑暗。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这儿,在这家医院里。他们告诉我,我中弹了。”他解释着,脸上显得很迷惑,好像不太相信这一切真的发生过。
“那支枪怎么样了?”我问他。
“什么枪?”他表情茫然地问道。
“就是警察朝你开枪时,你握在手里的那支枪。”
“我没拿枪,”他坚持说。
我盯着他的眼睛,想判断他说的是不是真话。
警方声称,他们喝令哈迈尔站住时,他不但不听,反而转身向追捕他的警官举起武器。那名警官除了开枪,别无选择。
“车里那支枪是怎么回事儿?”我追问他。
“汽车地板上的那支,你说你想躲起来时,恰好在你眼前你想藏起来的那支。你没捡起来?或者说,你从车里跳出去的时候,没拿上它?”
“我拿枪做什么?”
似乎在这个问题上撒谎有些不可思议。警方说他有枪,如果不是因为被打中,他会用那支枪杀死或者至少打伤一名警官。而且,根据警方的报告来看,那支几乎可以肯定是用来杀死杰里米·富勒顿的枪,就是在哈迈尔·华盛顿中弹倒下的路边找到的——当哈迈尔·华盛顿被那名警官击中几乎丧命时,枪从他的手里掉了下来。
他精疲力竭地躺在医院的床上,看着我这个他以前从没见过的陌生人,想知道我是否相信他说的话。我以前也见过这种表情。它比恐惧更阴沉,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比恐惧更可怕。当一个人被驱逐,并且永远被流放时,他的脸上会有这样的表情;当一个人得知什么也无法改变人们对他的成见时,他的脸上会有这样的表情。我曾在那些我知道他们有罪的人的眼睛里,看到过这种神情;我也曾在那些我认为他们无罪的人的脸上,看到过这种表情。他们都明白,这个世界把他们视为是应该坐牢的罪犯,视为得不到别人信任的撒谎者。惟一的区别在于,如果你是清白的,那种感觉就会像是被活埋一样。
我起身打算离开。不过,还有一个问题我得问他。
“你听到的脚步声,就是从轿车边跑开的脚步声,你能判断出那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女人?”
“不,我不知道,”他回答我,听得出他有点吃惊,“我想我还真没考虑过。”
我试着刺激他的记忆。
“高跟鞋发出的声音,听上去是不一样的,特别是当一个人在逃跑的时候。”
他眯起一双褐色的眼睛,好像在竭力分辨他听到过的那种声音。
“不,”他最后回答道,“我不知道,很抱歉。”
我把手放在他的肩上,想借此安慰安慰他。
“别担心,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最后一件事:你记得那晚你穿了什么衣服?”
“我的夹克,一条深灰色裤子,戴了一顶毛线帽。”
“什么样的鞋?”
“跑步鞋,几乎是全新的。”
“那么当你从坡道上走下来时,应该没弄出什么动静吧?”
“你是说,就像我听到的那种脚步声?不,没有人会听到我走过来的声音,也不会有人看得见我,因为那晚的雾真的很大。”
“你戴手套了吗?”
“当然,因为出来时很冷。”
我点点头,叮嘱他好好休息,然后转身向门口那里走去。我刚要抬脚,忽然记起他说过的什么。
“你说你周末的时候在酒店工作三个晚上,”我转过来提醒他,“那么其他时间你干什么?”
“我去学校。”
他看起来十九岁或者二十岁的模样。这个年龄上高中有点太大了。
“在哪所学校?”
我问完之后,料想他会说出一所当地社区学校的名字,或许是一所商科学校之类的地方。
“是加利福尼亚大学,”他回答我时没有任何炫耀的迹象。
他告诉我,他在伯克利分校读二年级。当我问他学什么专业时,他的嘴角掠过一丝淡淡的微笑,那笑意里带点反讽的味道。
“我是医学院预科,”他解释道。
从医院出来时,我就已经知道,自己将会接手这个案子。即使阿尔伯特·克雷文不付给我那么多钱,我也会作出同样的决定;不过,我得承认,这笔钱的数目也已经变得几乎让我无法抗拒。一种良好的自我感觉油然而生,此时的我容光焕发,志得意满,就像一个人做了什么让别人羡慕甚至妒忌的事儿;你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众人瞩目的中心,每个人都想结识你,和你有点关系,因为他们知道其他人也有同样的企图。这种感觉在你身上持续时,就是它决定你对自己的判断:你是谁,或者说你认为自己是谁。这就是富人之所以爱钱,瘾君子之所以迷恋毒品的原因。我也知道这很愚蠢,可是我情不自禁。
我愿意这样设想:如果哈迈尔·华盛顿的母亲亲自来请求我,即使她只能付给我一点微薄的酬金,我也会接手这个案子。他的儿子这么聪敏,这么有教养,他拥有太多不能失去的东西,他不会突然去袭击某辆车里的人,更不会为了可能在这人钱包里找到的东西而杀人。他是清白的,这一点我敢肯定;这就使一切都激起我更多的好奇心,这里的每个人怎么会如此迅速地认定他一定有罪,而这个城市不是乐意容忍任何人和任何事物吗?没有一个人愿意承认,原因就在于他是一个黑人,也没有什么力量能让人们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不管怎样,现在还没有。如此一来,这个案子就再简单明了不过了。哈迈尔·华盛顿在逃离现场时,企图用那支刚打死参议员的手枪向一位警官射击,结果被警察开枪打伤。
我上了一辆出租车,汽车穿行在那些嘈杂、狭窄而拥挤的街道上,向联合广场方向驶去。在圣弗朗西斯饭店支着遮阳篷的入口前,我下了车。每次我来旧金山,几乎都住在这家饭店。阿尔伯特·克雷文办公室的人已经把我的行李送来了,并且替我办妥了入住手续。时间是四点多一点儿,我决定先不回房间,而是到酒吧去喝点什么。
旧金山的一些酒吧有自己固定的客人,光顾这类酒吧的人彼此都认识;别的酒吧,就像“北海滩”的那些旅游陷阱一样,它们引诱那些睁大眼睛、手掌出汗的观光客们去观看性变态者的现场色情表演。距圣弗朗西斯饭店挺立着大理石立柱的门厅不远处,有一家酒吧,在那里,顾客无论谈论什么私密的事情,都没有泄露出去的危险。那些穿着考究的客人,要么来这个城市处理业务,要么寻欢作乐,或者二者兼备的陌生人,把这里作为会面的场所;那些在这所城市居住的人们,也来这里喝上一杯,享受一个恒久不变去处的奠名的宁静。
出于一生中养成的职业习惯,酒吧男侍者把我跟前光洁锃亮的吧台又擦了一遍。他中等个头,瘦瘦的,脸部线条绷得很紧,一头波浪似的银发,年龄在七十岁左右。他总是在这儿,站在吧台后面,似乎永远固定在那个地方似的,就像街对面联合广场中间的柱子上方高高屹立的胜利雕像一样——那座雕像是为庆祝海军上将杜威在菲律宾群岛的胜利而修建的。
“欢迎回来,”他一边招呼我,一边递给我一杯加苏打水的苏格兰威士忌。他换了块毛巾,开始擦拭扣在不锈钢水槽旁边的那些玻璃杯。
“来这儿的每个人你都能记得吗?”啜了一口酒之后,我问他。
“你算是这儿的老主顾了,”他擦干一个杯子,又拿起另一个,“一年要来两三次。你总是下午晚些时候来,来的时候总是一个人,总是坐那个位子,还总是点一杯加苏打水的苏格兰威士忌。”他一个杯子一个杯子地擦着,先擦里面,再擦外面。
“你从来都是独来独往吗?”他又问了一句。
“你住在城里吗?”我又抿了一口。
“住了一辈子了,”听他的口气,倒也不想有其他选择。
“给我讲点儿什么吧。你离开过这儿,去别的什么地方吗?”
他抬起细长的灰黑色睫毛,撇了撇嘴。
“我有个姐姐住在马林,隔段时间我去看她一回。”他含糊其辞地说。
或许是因为我很难想像,他除了呆在吧台后面,还会在别的什么地方;也或许是因为我发现他刚才说话时,眼神里有一丝开玩笑的味道,于是我问道:“多久之前?最后一次是在什么时候?”
他把酒杯举到眼前,凑近了仔细检查。
“从今年夏天算起,五年前吧。”他说这话时,好像说的是上个周末。
“为什么在这儿出生长大的人,从来都不想离开这里?”
“为什么要离开旧金山?”他不屑地反问道。
“可是这个城市已经变了,不再是过去的样子了。”
他停下手里的活儿。
“如果你住在这里的时间有我这么长,你就会明白这里什么都没变。”他皱紧眉头,视线在我的杯子上停留了一会儿。
“我已经结婚五十年了,”他抬起头来,接着说道,“虽然那个和我结婚的女人看上去和我当初娶她时不一样了,但她没变:她仍然是个谜。你明白我说的是什么。”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开了。一个独自坐在酒吧最里面的女人需要再来一杯。她自己还没意识到,但他已经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