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久没去酒吧了。即使在意大利,我也不上酒吧;和大卫的那几年间,我也很少出门。我想上回去跳舞是已婚的时候……这么说来,是在我婚姻愉快的时候。老天爷,那是几百年前的事了。我在舞池碰上我的朋友史黛芬妮亚,她是最近我在乌布上禅修课时所认识的一位活泼的意大利姑娘;我们一起跳舞,头发飞扬,金发与黑发,欢乐地旋转。午夜过后,乐团停止演奏,大家互相交谈。
我就在此时认识了名叫伊恩的家伙。喔,我真喜欢这家伙。我真的一见面就喜欢他。他非常好看,结合史汀(Sting)与雷夫?范恩斯(RalphFiennes)的弟弟那一类。他是威尔士人,因此嗓音好听。他善于表达,很聪明,很会问问题,跟我一样用牙牙学语的意大利语和我的朋友史黛芬妮亚谈话。结果他竟然是雷鬼乐团的鼓手,敲手鼓。于是我开玩笑说他是"鼓夫",像威尼斯船夫,只不过不划船而玩鼓,不知怎么回事,我们一拍即合,开始谈笑。
斐利贝--这是那巴西人的名字--随后走过来。他邀请我们大家去当地一家欧洲人士开的酷餐馆,一个从不打烊的狂欢地点,他保证,随时提供啤酒和屁话。我看着伊恩("他想不想去?"),他说好,于是我也说好。因此我们去了这家餐馆,我和伊恩坐在一起,整晚说说笑笑,哦,我真喜欢这家伙。我已经很久没有认识这么让我喜欢的男人。他比我年长几岁,生活过得相当精采,有很好的个人简历(喜欢《辛普森家庭》,周游全世界,住过道场,引用托尔斯泰,似乎有工作,等等)。他最先服役于英军,在北爱尔兰担任轰炸队专员,而后成为跨国地雷引爆人员。在波斯尼亚盖难民营,目前来巴厘岛度假学音乐……相当迷人的履历。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凌晨三点半还没睡,也没禅坐!我半夜三更不睡,身穿洋装,和一位有魅力的男子在聊天,真是激进得可怕。聚会结束时,伊恩和我都承认很高兴认识彼此。他问我有没有电话号码,我跟他说我没有,但我有电子邮件,他说:"可是电子邮件感觉太……"因此聚会结束时,我们只交换一个拥抱。他说:"我们会再见面的,只要他们,"--他指了指天上诸神--"同意。"
破晓前,老巴西美男子斐利贝载我回家。我们开在蜿蜒的村路上,他说:"甜心,你和乌布最臭屁的家伙聊了一整晚。"
我的心一沉。
"伊恩果真臭屁?"我问:"现在就告诉我实话吧,免得日后麻烦。"
"伊恩?"斐利贝说。他笑了。"不,甜心!伊恩是认真的家伙。我说的是我自己。我是乌布最臭屁的家伙。"
我们继续行驶,沉默了一阵子。
"反正我只是开开玩笑。"
又一段长时间的沉默后,他问:"你喜欢伊恩,对吧?"
"我不晓得。"我说。我的脑袋不太清楚。我喝了太多巴西鸡尾酒。"他有魅力,也很聪明。我有好一阵子没喜欢过任何人。"
"你在巴厘岛的几个月会过得很快乐。等着看吧。"
"但我不清楚自己能再参加多少次社交聚会,斐利贝。我只有一件洋装。大家会发现我老是穿同一套衣服。"
"你年轻又美丽,甜心。你只需要一件洋装。"
我果真年轻又美丽?
我以为自己又老气又是离过婚的女人。
当晚我几乎无法入睡,还不习惯这通宵达旦的时辰,舞曲仍在我脑袋里回响,我的头发有烟味,肠胃对酒精表示抗议。我打了个盹,在太阳升起时起身,如同平日的习惯。只不过今早并未得到休息,也不觉得平静,也没有资格禅坐。我为何如此焦躁?昨夜我过得很不错,不是吗?我认识有趣的人,盛装出门,跳舞,和一些男人调情……
男人。
想到这词儿,使我愈发焦躁,变成一种惊惶失措的烦忧。我再也不知道该怎么做这件事了。我在十几、二十岁的时候曾经是最大胆无耻的调情者。我犹记得自己曾经觉得这件事很有趣:遇上某个家伙,钓住他,提出模棱两可的邀请与挑逗,无视于任何告诫,任凭后果自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