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波士顿 1926—1929

1 一名12点的男子,身在9点的城市

几年以后,在墨西哥湾的一艘拖船上,乔·考克林的双脚陷在一浴缸的水泥里,十二个持枪杀手站在船上,等着船驶到远海,就把他扔进海里。此时,乔听着引擎的突突声,看着船尾的海水搅起白沫,他忽然想到,自己人生中发生的每一件大事——无论是好是坏——几乎都始于他初次见到艾玛·古尔德的那个早晨。

他们是在1926年初相遇的,当时乔和巴托罗兄弟跑到南波士顿,抢劫阿尔伯特·怀特那家地下酒吧后面的赌场。进去之前,乔和巴托罗兄弟根本不知道那家地下酒吧是阿尔伯特·怀特的。要是早知道,他们离开时就会分成三路,好让自己的踪迹更难被追查。

他们很顺利地走下店后方的楼梯,平静地经过空荡荡的酒吧。酒吧和赌场占据了一处港口家具仓库的后半部,乔的老大蒂姆·希基曾跟他保证,这个仓库的业主是几个无害的希腊人,最近刚从马里兰州搬来。可是当他们走进后面房间,才发现一场扑克牌局进行得正热烈,五个赌客举着沉甸甸的水晶玻璃杯,喝着琥珀色的加拿大威士忌,香烟的烟雾在他们头上形成一片灰色的浓云。桌子中央有一堆钱。

那些赌客看起来并非善类,也没有一个像希腊人。他们的西装外套挂在各自的椅背上,露出插在臀部的手枪。当乔、迪昂、保罗举着手枪走进去时,没人伸手碰枪,但乔看得出有两个想去拿。

一个之前端饮料给那桌的年轻女郎看到他们,把托盘放在一边,从烟灰缸拿起她的香烟,吸了一口。此时三把枪都对着她,但她一副快要打哈欠的样子。好像眼前这些太不够看了。

乔和巴托罗兄弟进来之前就把帽子压低遮住眼睛,还各自系了条黑手帕蒙住半张脸。还好,要是这票人有谁认出他们,他们就活不到天黑了。

简单得就像逛公园,之前蒂姆·希基跟他们说。黎明时突袭,届时那地方只剩账房里的两个黑人。

结果正好相反,里头有五个带枪的恶棍在打扑克。

其中一个赌客说:“你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吗?”

乔不认识那家伙,但他认识隔壁那个——布兰登·卢米斯,以前是拳师,现在是阿尔伯特·怀特帮里的人。怀特是蒂姆·希基私酒生意最大的对手。最近道上谣传,阿尔伯特正在囤积汤普森冲锋枪,为即将来临的大战做准备。道上话已经传开了——大家选边站得放聪明点儿,否则就是死路一条。

乔说:“大家乖乖照吩咐做,就不会伤你们一根寒毛。”

卢米斯隔壁那个家伙又开口了:“妈的蠢货,我问你们知不知道这是谁的地盘。”

迪昂·巴托罗用手枪砸他的嘴巴,力道大得让他跌出了椅子,还流血了。这一幕让其他人不由得庆幸:幸好挨揍的不是自己。

乔说:“除了那个小妞,其他人都跪下。双手放在头后面,十指交扣。”

布兰登·卢米斯双眼盯着乔:“小子,等这件事情结束了,我会打电话给你老妈。建议她帮你挑一套漂亮的深色西装穿进棺材里。”

卢米斯以前是机械堂俱乐部的拳师,当过莫·马林斯的陪练员,据说他的拳头重得就像一袋撞球。他帮阿尔伯特·怀特杀人。谣传他不光为了混饭吃,而是希望阿尔伯特知道,万一有这么个专属的杀人职位,他的资格最老。

看着卢米斯那一对小小的棕色眼珠,乔觉得这辈子从没这么害怕过,但他还是用枪指着地板,很惊讶自己的手居然没抖。布兰登·卢米斯双手在脑后交扣,跪了下去,其他人纷纷照做。

乔跟那个女郎说:“小姐,来这里。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她拧熄了香烟,看着他,表情像是想再点根烟,说不定再来一杯酒。她走向他,年龄看起来跟他相仿,二十岁上下,目光冰冷,皮肤苍白得几乎可以看到底下的血液和组织。

他看着她走过来时,巴托罗兄弟正忙着收走那些赌客的手枪,扔在旁边一张赌21点[1]的桌子上。手枪砸在桌子上,发出沉重的闷响,但那女郎甚至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她那对灰色眼珠后面有火光在舞动。

她走到乔的枪口前说:“这位先生,今天早上要喝点儿什么配抢劫啊?”

乔把带来的两个帆布袋中的一个递给了她:“桌上的那些钱,麻烦你。”

“马上来,先生。”

她回头走向那张桌子时,他从另一个帆布袋里拿出一副手铐,然后把袋子扔给保罗。保罗弯腰把第一个赌客的双手铐在后腰,接着去铐下一个。

女郎把桌子中央那堆东西扫进袋子里——乔注意到里头除了纸钞之外,还有手表和珠宝——接着去拿每个座位面前的赌注。保罗把地板上每个人的手都铐住了,接下来又去塞他们的嘴。

乔身后是轮盘,花旗骰的赌桌在楼梯底下靠墙边,他扫视了屋里一圈,看到有三张21点的赌桌,一张百家乐[2]的赌桌,贴着后墙则有六台吃角子老虎机。另外有一张矮几上面放了六部电话,以供场外赌马下注;电话后方有块板子,上头还列着昨天晚上第十二场赛马的马名。除了他们进来的那扇门之外,屋里仅剩的那扇门上用粉笔写了个T字表示厕所(toilet),很合理,因为喝酒的人总是要上厕所。

不过刚才乔经过酒吧时,已经看到了两间厕所,这个数量足够了。眼前这间厕所门上有一把挂锁。

他望向躺在地板上的布兰登·卢米斯,这家伙嘴巴被塞住,却看透了乔的脑袋里在想什么。乔也看透了卢米斯的脑袋里在想什么。他一看到那把挂锁,就知道了——那不是厕所。

那是账房。

阿尔伯特·怀特的账房。

这是10月第一个转冷的周末,从希基手下那些赌场过去两天的生意来看,乔猜想那扇门后头有不少钱。

阿尔伯特·怀特的钱。

女郎拿着装了赌注的袋子走向他。“先生,你的甜点。”她说,把袋子递给他,平静的眼神令人难忘。她不光是盯着他,更像是要把他看穿。他很确定她可以看到自己藏在手帕和压低的帽檐后头的脸。说不定哪天早上,他会在路上碰到正要去买香烟的她,听到她大喊:“就是他!”然后他连眨眼都还来不及,一颗子弹就击中了他。

他接过袋子,一根手指吊着那副手铐:“转过去。”

“是的,先生。马上来,先生。”她转身背对着他,双手在身后交叉,指节抵着后腰,指尖垂在臀部上方。乔知道此刻自己最不该做的事情,就是盯着任何人的屁股瞧。

他把第一个铐环套在她的一边手腕上:“我会很温柔的。”

“别特别为了我费事,”她回头看着他,“尽量别留下疤痕就行了。”

老天。

“你叫什么名字?”

“艾玛·古尔德。”她说,“你呢?”

“通缉犯。”

“是女人都追着你跑,还是警察想抓你?”

他没法一边跟她斗嘴,一边盯着整个房间,于是他把她转过来,从口袋里掏出塞嘴巴的东西。是保罗·巴托罗从他工作的伍尔沃斯百货商店偷来的男袜。

“你要在我嘴里塞袜子。”

“没错。”

“袜子。塞在我嘴里。”

“没穿过的,”乔说,“我保证。”

她扬起一边眉毛。眉毛跟她的头发一样是暗金色的,又软又亮,像貂毛。

“我不会骗你。”乔说,那一刻他觉得自己说的是实话。

“骗子通常都这么说。”她张开嘴巴,像个屈服的孩子等着大人喂药,他想跟她说话,却想不出该说什么。他想问些问题,只为了能再听听她的声音。

他把袜子塞进她嘴里,她的双眼微微鼓出,接着想吐出来——通常都会这样——当看到他手里的麻绳时开始摇头,但他已经准备好了。他把绳子横拉过来,缠在她嘴巴上,再绕到后面拉紧。他在她脑袋后面打结时,她看着他的眼神像是在说:在此之前整件事都是光明正大的,甚至还有点儿刺激,但现在他耍起狠来,毁掉了一切。

“半丝织的。”他说。

她又扬起眉毛。

“我是说袜子,”他说,“去跟你的朋友跪在一起吧。”

她跪在布兰登·卢米斯旁边,卢米斯从头到尾都死盯着乔,目光从没移开过。

乔看着通往账房的那扇门,还有门上的挂锁。他让卢米斯跟随着他的目光,然后望着卢米斯的眼睛,等着看他接下来有什么反应,但卢米斯的目光随即变得呆滞。

乔还是盯着他,说:“走吧。这里结束了。”

卢米斯缓缓眨了一次眼,乔判定这是个和平的表示——或至少有可能——然后赶紧离开了。

离开时,他们沿着水边行驶。深蓝的天空划过一道道深黄,海鸥聒噪着飞起又落下。一艘挖泥船的铲斗晃进这条港边道路上空,又随着一声尖啸晃出去,保罗开着车驶过它投下的阴影。在明亮而寒冷的天光中,装卸工、搬运工、货车司机站在各自的货物堆旁抽烟。一群工人在朝海鸥丢石头。

乔摇下车窗,让冷风吹着他的脸和双眼。风里有咸味,有鱼腥味,还有汽油味。

前座的迪昂·巴托罗回头看着他:“你问了那美女的名字?”

乔说:“只是找话讲而已。”

“你铐她手的时候拖那么久,在找她出去约会吗?”

乔把头探出车窗,把肮脏的空气深深吸进肺里。保罗开着车子转出码头,驶向百老汇大道,这辆纳什车厂的汽车可以轻易开到时速三十英里。

“我以前见过她。”保罗说。

乔的头缩回车内:“在哪里?”

“不知道。不过我知道我见过。”他开的车弹跳着驶上百老汇大道,车上的三人也都跟着弹跳起来。“或许你该写首诗给她。”

“写个屁诗,”乔说,“你干吗不开慢点儿?别搞得像是我们真做了坏事一样。”

迪昂转向乔,一手放在椅背上。“我老哥真的给一个妞儿写过诗。”

“真的?”

保罗望着后视镜,跟他目光交会,然后郑重地点了点头。

“结果呢?”

“什么都没发生,”迪昂说,“她不识字。”

他们往南驶向多彻斯特,快到安德鲁广场时卡住了。因为前面有一匹马倒毙在路上,人车必须绕过那匹马和翻覆的载冰车厢。卵石道上砸破的冰像金属薄片般发出亮光,送冰人站在马尸旁,踢着马的肋骨。乔一路上都在想她。她的手干燥而柔软,非常小,掌根是粉红色的,手腕上的血管是青紫色的。她右耳后头有一块黑色雀斑,但左耳没有。

巴托罗兄弟住在多彻斯特大道,楼下是一家肉铺和一家修鞋铺。肉铺和修鞋铺的老板娶了一对姐妹,两个男人彼此痛恨,更恨彼此的老婆。尽管如此,两家人还是在共享的地下室开起了地下酒吧。到了夜里,来自多彻斯特另外十六个教区,以及其他各地,最远来自北海岸教区的人,会来这里畅饮蒙特利尔以南最棒的烈酒,听一个名叫黛利拉·德鲁思的黑人女歌手唱伤心情歌。这里的非正式店名叫“鞋带”,搞得那个肉店老板很愤怒,气得头都秃了。巴托罗兄弟几乎每天晚上都来“鞋带”,这没问题,但夸张到干脆搬到那地方的楼上住,乔觉得好像太蠢了。只要有敬业的警察或税政调查员去突袭一次(尽管不太可能),踢开迪昂和保罗的房门,就会轻易发现钱、枪、珠宝,都是这两个分别在杂货店和百货店工作的意大利佬绝对不可能拥有的东西。

没错,他们的珠宝通常立刻会送到海米·德拉戈手上,那是他们从十五岁就开始打交道的收赃人。但钱通常是送到“鞋带”后头的赌桌上,或是藏在两兄弟的床垫里。

乔靠在冰柜上,看着保罗把两兄弟早上赚来的那两份放进床垫里,只要把那条被汗水染得发黄的床单往后拉,就会露出床垫侧面的几道裂口,迪昂把一沓沓钞票递给保罗,保罗把钞票塞进去,像是在给感恩节的火鸡填馅料。

保罗二十三岁,是他们三个里头最年长的。迪昂比哥哥小两岁,但显得更大,或许因为他比较聪明,也或许因为他比较狠。乔下个月才满二十岁,是三人里最年轻的,但从他十三岁跟巴托罗兄弟结伙去砸报摊以来,就被公认为行动的军师。

保罗从地板上站起来:“我知道我是在哪里见过她了。”他拍掉膝盖上的尘土。

乔站直身子:“哪里?”

“可是他又不喜欢她。”迪昂说。

保罗指着地板:“楼下。”

“在‘鞋带’?”

保罗点点头:“她跟阿尔伯特一起来。”

“哪个阿尔伯特?”

“蒙特内哥罗之王阿尔伯特,”迪昂说,“你以为是哪个阿尔伯特?”

很不幸,全波士顿只有一个阿尔伯特,大家提到时可以不必讲姓。就是阿尔伯特·怀特,他们刚刚抢劫的那个家伙。

阿尔伯特曾经是美国与菲律宾战争的英雄,以前当过警察,跟乔的哥哥一样,在1919年的波士顿警察大罢工后丢了工作。现在他是怀特汽车保养修理厂(前哈洛伦轮胎与汽车修理厂)、怀特城中快餐店(前哈洛伦午餐店)、怀特跨陆运输公司(前哈洛伦卡车货运公司)的业主。谣传他亲手干掉了毕齐·哈洛伦。毕齐当时在艾格斯顿广场一家瑞克苏尔连锁药房旁的橡木电话亭里,身上中了十一枪。因为近距离开了太多枪,整个电话亭都起火烧了起来。谣传阿尔伯特把烧剩的电话亭买了下来,修复后放在他阿什莫特山家宅的书房里,所有电话都从那里头打。

“所以她是阿尔伯特的妞儿。”想到她是另一个黑帮老大的女人,乔觉得很泄气。他本来已经想象两人开着一辆偷来的汽车,飞驰过这个国家,不受过去或未来的阻碍,在一片红色的天空下追逐落日,奔向墨西哥。

“我三次看到他们在一起。”保罗说。

“现在又变成三次了。”

保罗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确认:“没错。”

“那她为什么在他的赌场里端盘子?”

“不然你要她做什么?”迪昂说,“退休吗?”

“不,可是……”

“阿尔伯特结婚了,”迪昂说,“谁知道一个派对女郎能在他怀里待多久?”

“你对她的印象是派对女郎?”

迪昂缓缓打开一瓶加拿大琴酒的盖子,面无表情地看着乔。“我对她唯一的印象,就是她帮我们把钱装进袋子里。我连她头发是什么颜色都说不上来。我连——”

“深金色。几乎是淡棕,但不算是。”

“她是阿尔伯特的妞儿。”迪昂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酒。

“那就是吧。”乔说。

“我们刚好抢了那人的地盘,这就已经够糟了。别想着还要从他手里抢走其他东西,好吗?”

乔没吭声。

“好吗?”迪昂又问了一次。

“好。”乔伸手去拿自己那杯酒,“很好。”

接下来三个晚上,她都没来鞋带酒吧。乔很确定,因为他一直在里头,从开店到打烊,每天都是。

阿尔伯特来了,穿着他的招牌细条纹米白西装,好像在里斯本或哪里似的。头上的棕色软呢帽和脚上的棕色皮鞋,都跟西装上的棕色细条纹搭配。冬天下雪时,他会穿米白细条纹的棕色西装,配米白帽子、米棕两色鞋罩。到了2月,他就穿深棕色西装,配深棕皮鞋、黑色帽子。乔猜,在夜里开枪干掉他多半很容易。在小巷里,用把便宜手枪,从二十米外就能撂倒他。连盏街灯都不需要,就能看到他一身的白转成红色。

阿尔伯特,阿尔伯特,只要我知道怎么杀人,我就可以杀了你。第三天晚上,正当乔这么想着的时候,阿尔伯特就走进了鞋带酒吧,经过乔坐着的吧台凳子。

问题是,阿尔伯特很少走进小巷里,就算走进去也一定有四名贴身保镖随行。就算你能通过保镖那一关,真的杀了他——乔不是杀手,搞不懂自己他妈的一开始干吗要去考虑杀阿尔伯特·怀特——你也只是破坏了这个企业帝国,妨害到了阿尔伯特·怀特的那些合伙人而已。合伙人包括警察、意大利人、马塔潘一带的犹太黑帮,还有一些在古巴和佛罗里达蔗糖业投资的正经生意人。在这么小的一个城市里害一个企业脱轨,就像用刚被割伤的手去喂动物园里的野兽,完全是找死。

阿尔伯特看了乔一眼。乔心想,他知道了,他知道了。他知道我抢了他。知道我想要他的妞儿。他知道了。

但阿尔伯特只是说:“可以借个火吗?”

乔在吧台上划了根火柴,帮阿尔伯特·怀特的香烟点了火。

阿尔伯特吹熄火柴时,把烟吹到乔的脸上,说:“谢了,小子。”然后走了。他的皮肤白得像他的西装,嘴唇红得像流出又流入他心脏的鲜血。

抢劫后第四天,乔遵循直觉,回到那个家具仓库。他差点儿错过了她。显然,这一带的女秘书下班时间跟工人一样,走在堆高机操作员和装卸工的大块头阴影下,那些女秘书显得特别娇小。男人们穿着肮脏的外套走出来,肩膀上垂挂着装卸手钩,大声讲着话朝年轻女人挤,边吹口哨边说些只有他们才会笑的笑话。不过那些女人一定早就习惯了,因为她们设法成群走出男人的包围,其中有些男人跟在后面,有些男人落后了,还有些脱队走向码头上公开的秘密——那是一艘平底船,从禁酒令[3]生效的第一天开始就在卖酒了。

那群年轻女人一直彼此靠得很紧,顺利地沿着码头往前走。乔本来没看到她,直到另一个同样发色的女郎停下来调整鞋跟,艾玛的脸才在人群中露出来。

乔原先站在吉列公司的装卸码头附近,这会儿他离开那里跟上去,走在那群女人后头不到五十码的地方。他告诉自己,她是阿尔伯特·怀特的女人。告诉自己,马上停止这种疯狂的举动。他非但不该跟着阿尔伯特·怀特的女人沿着南波士顿的码头走,而且,在不知会不会被指认抢了那个赌场之前,他都不该待在麻州。蒂姆·希基南下去谈一笔朗姆酒的生意了,乔暂时没法问他他们为什么会撞上那场扑克牌局。巴托罗兄弟目前都不敢抛头露面,想等搞清楚怎么回事再说。而三个人里应该是最聪明的乔却跑到这儿来,追逐艾玛·古尔德的踪迹,就像一只饿狗追逐肉香。

离开。离开。离开。

乔知道那个声音是对的。那个声音代表理性。如果不是理性,那就是他的守护天使。

问题是,他今天对守护天使没兴趣。对她有兴趣。

那群女人走出码头区,在百老汇车站解散了。大部分人都走向电车那一侧的一张长椅,艾玛则下楼梯去地铁站。乔等她走了几步后才跟着进入地铁站,走下一段楼梯,上了一班往北的列车。车上又挤又热,但他的双眼始终不曾离开她,还好,因为才坐一站,到了南站,她就下车了。

南站是个转乘站,有三条地铁线、两条高架铁路线、一条路面电车线、两条巴士线和一条通勤铁路线在此交会。一走出车厢来到月台,他就像一颗开球中的撞球,撞一下,旋转,又撞一下。他看不到她了。他是家中三兄弟里面最矮的,一个哥哥很高,另一个哥哥异常的高。感谢老天,他也不算矮,只是中等而已。他踮起脚尖走路,设法穿过拥挤的人群,所以走得更慢了,但总算在通往大西洋大道高架铁路线的转接隧道里,看到她那头硬奶油糖果色的头发在人群里浮沉。

列车进站时,他刚好来到月台。他们进了同一节车厢,她隔着两道车门站在他前面。车子离站时,整个城市在他面前展开。暮色刚刚降临,所有的蓝色、棕色和砖红色都变得更深了。办公大楼的窗子转为黄色。各街区的街灯纷纷成片亮起。天际线边缘的港口一片血红。艾玛倚着一扇窗,城市夜景在她身后一览无余。她茫然地看着拥挤的车厢,眼睛没特别盯着哪里,但眼神依然提防。那对灰眼珠颜色很淡,甚至比她的皮肤还白,如同冰琴酒。她的下巴和鼻子都有点尖,上头散布着点点雀斑。她身上没有丝毫欢迎他人接近的意味,仿佛把自己锁在那张冰冷而美丽的脸庞后面。

这位先生,今天早上要喝点儿什么配抢劫啊?

尽量不要留下疤痕就行了。

骗子通常都这么说。

他们经过巴特利街车站,列车轰隆隆行驶在北端区,乔往下看着这片充满意大利风情的区域——意大利人、意大利方言、意大利习俗与食物——不禁想到他的大哥丹尼。丹尼虽然是爱尔兰裔的警察,却热爱这片意大利区,所以在这里居住、工作。丹尼是大块头,几乎是乔这辈子见过的最高的人。他是个厉害的拳击手,很少有什么令他畏惧的东西。他是警察工会的干部和副会长,1919年9月,他跟所有决定参加罢工的波士顿警察一样难逃一劫——失去了工作,没有任何复职的希望,还被全东岸各地的执法机关全面封杀。这击垮了他。或者据说是这样的。他最后在俄克拉荷马州塔尔萨市的一个黑人区落脚,五年前那里被一场暴动焚毁。此后,乔的家人就完全失去了丹尼的音讯,只听到过一些谣言——在奥斯汀、巴尔的摩、费城发现了他和他妻子诺拉的踪迹。

乔从小就崇拜这个大哥。后来渐渐变得恨他。现在,多数时候根本不会想到他。偶尔想起时,乔不得不承认,自己想念他的笑声。

在车厢另一头,艾玛·古尔德一边说着“对不起、对不起”,一边朝门口挤过去。乔往窗外一看,发现快到查尔斯城的市政广场站了。

查尔斯城。难怪被人用枪指着都吓不倒。在查尔斯城,那些人会把点三八手枪带到晚餐桌上,用枪管搅拌咖啡。

他跟着她来到联合街尽头,快走到一栋两层楼房时,她右转进入屋后的一条小巷,等到乔也来到那条小巷,发现她不见了。他前后看看那条巷子——什么都没有,只有相似的双层楼房,大部分是盐匣式尖顶木屋,窗框腐朽,屋顶涂着一片片补漏的柏油。她有可能进入其中任何一栋,但她刚才挑了这个街区的最后一条巷子。他想,她应该是进了眼前这栋蓝灰色的房子,房子的鱼鳞状木墙板上有一扇通往地下室的钢制小门。

刚走过的那栋房子,有一道木闸门。门锁着,于是他攀住闸门顶,撑起身子去看门外的另一条巷子,那条巷子比他所在的这条要窄。除了几个垃圾桶,整条巷子是空的。他松手落回地面,翻口袋找他出门向来会带的发夹。

半分钟后,他来到闸门的另一边等待。

结果没等多久。在这种下班时间,不用等太久。两对脚步声进入巷子,是两名男子,谈论着最近那架试图飞越大西洋但失踪了的飞机,没有英国飞行员的踪影,也找不到残骸。这一秒钟还在天上,下一秒钟就永远消失了。其中一名男子敲了敲鱼鳞板,过了几秒钟,乔听到他说:“铁匠。”

一扇钢制门咿呀一声拉开,过了一会儿,又落回去锁住了。

乔等了五分钟,然后回到第一条巷子,敲了敲鱼鳞板门。

一个含混的声音说:“什么人?”

“铁匠。”

转动门锁的棘轮声传来,乔拉起那扇钢制门。他进入窄小的楼梯往下走,身后的门逐步往下落回。走到楼梯底部,碰到第二扇门,门正好打开。一个鼻子像花椰菜、双颊红通通的秃头老人挥挥手让他进去,脸色很不高兴。

里头是个粗糙的地下室,泥土地的中央有个吧台。几个木桶充当桌子,椅子是最便宜的松木做的。

乔走到吧台前,坐在离门最近的那一端,一个手臂胖得像怀孕腹部的女人端了一大杯温啤酒给他,喝起来有点肥皂味,有点木屑味,就是不像啤酒或任何酒精味的东西。他在昏暗的地下室中寻找艾玛·古尔德,却只看到几个码头工人、两个水手,还有两三个妓女。一架钢琴靠着楼梯底下的砖墙,没人用,几个琴键坏了。在这种酒吧,酒客进来多半不是为了娱乐,顶多是想看看水手和码头工人为了抢两个妓女而大打出手。

她从吧台后面那扇门里走出来,头上绑了一条方头巾。原来的开襟衬衫和裙子换掉了,改穿一件乳白色的厚毛衣和一条褐色的粗花呢长裤。她走到吧台,清空烟灰缸,擦掉台面上溅出来的酒滴,原先端酒给乔的那个女人脱掉身上的围裙,走进吧台后面那扇门。

她来到乔面前时,瞄了一眼他快喝空的杯子。“再来一杯吗?”

“好啊。”

她看了一下他的脸,好像不太高兴。“谁告诉你这个地方的?”

“迪尼·库珀。”

“不认识。”她说。

我也不认识,乔心想,搞不懂自己怎么会掰出这么蠢的名字。迪尼[4]?为什么不管这家伙叫“午餐”?

“他住北边的埃弗里特市。”

她擦着他面前的吧台,还是没去端他的酒。“是吗?”

“是啊。他上星期在神秘河的切尔西那一边工作,清淤泥,你知道吧?”

她摇摇头。

“总之,迪尼指着河对岸,告诉我这个地方。说你们这边的啤酒不错。”

“现在我知道你在撒谎了。”

“因为有人说你们的啤酒不错?”

她看着他的眼神就像当初抢劫时那样,仿佛可以看见他肚里盘绕的肠子、他粉红色的肺叶,还有在他脑子皱褶里转来转去的思绪。

“这啤酒没那么差啊,”他说着举起杯子,“我有次在一个地方喝到的啤酒,我发誓——”

“你觉得自己很酷,对吧?”她说。

“啊?”

“对吧?”

他决定假装生气:“我没撒谎,小姐。不过我可以离开。我当然可以离开。”他站起来,“第一杯啤酒是多少钱?”

“二十美分。”

她伸出手,他把硬币放在她手上,她收进身上穿的男装长裤口袋里。“你不会的。”

“什么?”他说。

“离开。你说你要离开,是想让我印象深刻,于是判定你是老实人,要求你留下。”

“才不呢。”他穿上大衣,“我真的要走了。”

她往前靠在吧台上:“过来。”

他竖起脖子。

她冲他勾勾手指:“过来。”

他挪开两张凳子,也靠在吧台上。

“你看到角落里那几个家伙了吗?就是坐在那张苹果桶桌子旁边的那几个?”

他不必转头。刚才一进门,他就看到那三个人了。看起来是码头工人,肩膀扛惯了桅杆,双手搬惯了石头,凶狠的双眼让你不敢直视。

“看到了。”

“他们是我表哥。看得出来我们长得很像吧?”

“看不出来。”

她耸耸肩:“你知道他们是做哪一行的吗?”

此时两人的嘴唇凑得很近,如果各自张开嘴巴,伸出舌头,舌尖就会相触。

“不知道。”

“他们专找像你这种胡扯出什么迪尼的男人,把他揍到死。”她两边手肘往前移,两个人的脸离得更近了,“然后扔进河里。”

乔觉得头皮和耳朵发痒。“这职业还真辛苦。”

“不过比抢扑克牌局要强,对不对?”

一时之间,乔整个人僵住了。

“讲点儿聪明话吧,”艾玛·古尔德说,“比如关于你塞进我嘴里的那只袜子。我想听点儿花言巧语。”

乔没吭声。

“趁你在想的时候,”艾玛·古尔德说,“再想想这件事:他们现在正在看我们。如果我拉一下这边耳垂,你就走不到楼梯了。”

他看着她用灰色眼珠瞄一下示意的那边耳垂。右边。看起来像颗鹰嘴豆,但更柔软。他很好奇早上起来吻那只耳垂的滋味是怎样的。

乔低头看着吧台:“那如果我扣下这个扳机呢?”

她跟着他的目光往下看,看到了放在两人之间的手枪。

“你就没机会摸到耳垂了。”乔说。

她的目光离开手枪,沿着他的前臂上溯,他感觉她目光所及之处,毛发都分开了。她的眼睛一路看过他的胸口,往上到他的喉咙,翻过他的下巴,最后停在他的双眼。此时她的眼神更饱满而鲜明了,亮着某种文明开始前几世纪就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亮光。

“我夜里12点下班。”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