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不知道是怎么填饱的肚子,也不知道是怎么从包厢里走出来的,等祝余回过神的时候,她们已经坐在出租车里了。

第一时间的反应,居然是车费预算超标了。

“南歌,抱歉,让你看笑话了。”祝余靠在纪南歌的肩膀,并不想起来。

“十年追逐,祝余,你应该给彼此一个痛快。”纪南歌很难理解这种复杂又辛苦的感情,若说穆千野没有情,但他对祝余确实非常特别,他身边再也没有第二个这样的女人。若说他对她有情,怎会允许一个女人挑衅祝余,又怎会允许其他男人加了祝余的微信,还扬言要追她。

都十年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祝余恍然。

那是2008年蝉音疯鸣的夏末,那一年的春城很平静,把外界的灾难和欢喜藏在千里之外。

十三岁的她第一次见到了村子之外的世界,那是一个不需要烧柴,不需要晒热水洗澡的世界。

她带着对陌生的胆怯,对城市的向往,对未来的渴望,迈入了城市里的初中,遇见了穆千野。

她没有上帝视角,也很少照镜子,想象不出来当年那个灰头土脸的小姑娘,初次被套上了一身完全不适合自己的鹅黄是什么样子的。

那天,小姑娘怯生生的上台自我介绍,“我,我叫祝余,庆祝的祝,多余的余。”

那时候的孩子还小,不懂得体面的假笑,想笑就笑了,有那么一刻,祝余很想转身逃跑,因为那些笑声,真的很像村里那些明目张胆的悄悄话。

老师只是劝说,说同学没有恶意。

是没有恶意,恶意长在她心里,稍有风吹草动便兵荒马乱。

迟到的穆千野这时候姗姗来迟,小小年纪有着不该有的稳重,他对着前仰后合的同学讲了山海经的一段故事,说祝余是一种仙草,能治百病。

那是祝余第一次感受到,陌生的善意。

再后来,没有人记得她是多余的余,只会记得,她是一株生命力顽强的仙草。

刚上初中的她完全跟不上进度,数学语文勉强能听懂,可是她完全不懂英语,还有很多其他学科,一直之间陷入了不能改变命运的恐慌。

是穆千野主动和她坐在一起,帮她补习,让她从班级倒数前五,一路走上年级第二,从未改变。因为他是第一。

她不是一个聪明人,能与人一搏的,只有勤奋。没有穆千野,她走不出那个村子,走不进这个大学,这个人,叫她如何不爱。

他借给她一束光,让她活成了可以发光的人。

她想,只要对方一日没有女朋友,一日没有结婚,她都可以守下去。无关他爱不爱,只关于自己,习惯了追逐,她已经想不起独立远行的勇气。

自从上了大学以后,祝余做过很多兼职,发过传单,端过盘子,穿过玩偶服,最稳定的,就是在这个规模大不的补习班里,谋了一份半永久的差事。

认识王姐是大二的时候,她帮王姐家上小学的儿子补习,小孩子很是调皮好动,彼时已经气跑了十余个家教。王姐看到祝余的时候,是有那么一丝后悔的,在她看来,如此柔柔弱弱的一个小姑娘,肯定会被自家的熊孩子气死。

可是,祝余仅仅用了一周的时间,就让孩子彻底变了一个摸样。

王姐家熊孩子的成功教育,让祝余拥有了小圈子里的口碑,谁家还没两个头疼的孩子呢,王姐每日都要应付好姐妹拐弯抹角挖她的墙角,后来干脆大手一挥,小余补习班诞生了。

补习班用的是王姐家的商铺,收了十几个孩子,多数都是奔着祝余来的。当然补习班肯定不止祝余一个老师。

王姐见到祝余来了,还打趣说她上课的频率决定了孩子逃课的频率,祝余只是笑笑。上课的时候,她会将手机关机,看到上面一条新消息,是穆千野发来的,问她在哪里。

手指顿了顿,嘴角勾了勾,她明白这是穆千野想要一段没人打扰的庆祝时光,甚至理解在众人聚餐的时候他为什么不叫她。

再美好的男人,该有的劣根性一样不差,想保持自己伟岸的形象,又不想错过温柔如水的崇拜。

光懂是不够的,他不说,她就不应该明白,他不说,谁能保证自己可以永远穿进那根海底针,谁能保证,她不是自作多情。

指尖轻点,“我今天有课,走不开,你玩的开心,恭喜。”

一眼就能看穿的小心机,祝余自嘲,她还是把不知哪里学来的那点微末道行用在了千年狐狸身上。

穆千野没回复,捏着手机没忍住骂了一句,周烈抬眼,“怎么,求和被你的情妹妹拒绝了?”

他笑得散漫,“是妹妹,不要口误。”

周烈笑里带着玩味,“哦,那这样你肯定不反对李毅做你妹夫吧。”

他靠在一旁的柜子上,捏着烟在那里嗅,扫了一眼在舞池中玩得欢快的李毅,“哦?凭他。”

周烈看着又一只被损坏的香烟笑而不语,也不知道是谁有怪癖,压力最大的时候,宁可一根一根碾碎香烟闻着味道,也不肯吸一口。

祝余下课已经晚上九点了,再过二十分钟是最后一趟公交车,正好能在宿舍关门之前回去。

补习班和大学的距离不算远,若是白日,祝余会考虑步行,如今夜幕已沉,她在晚间看东西不是很清楚,安全起见,她都会坐公交车。

三月天的夜里还是有些凉,祝余突然很后悔,为什么今天穿了一套能看但用处不大的衣服,若是生病了,还要麻烦南歌帮她买药。她的感冒药上次似乎用完了,若是明天身体是健康的,看来需要再准备一些。

准备多少呢?夏天要到了,治疗暑气的药需要准备一些,但不用太多,她马上就要毕业了,若是东西多,她肯定是不舍得断舍离的。

抱了抱臂膀,让自己更暖和些,祝余在思考,要不要原地跳一跳,这样就不会冷了。

嘀嘀,一辆黑色的车停在了公交站台,祝余有些疑惑,停在这里合规矩吗。

她没考过驾照,也不知道车的品牌,只知道眼前的车看起来很气派,车窗降下,露出半张熟悉的脸,“上车。”

街灯昏黄,月色如银,祝余思绪短暂的陷入浩渺的夜。

见小姑娘迟迟没有动作,穆千野将车窗降得更低些,喉咙里含着的笑意给黑夜带来一丝温度,“傻了?快上车,不冷吗?”

祝余低垂着头,掩饰弯着的嘴角。

虽然他们之间有千万阻挡,但依然有万千迁就,比如说,这个夜晚他不会爽约。

祝余习惯性的打开后车门,清润的男音慢条斯理,“合着把我当成专车司机了?”

唇边的弧度深了些,祝余开了前门,“穆师傅,那就麻烦你了。”

车里很温暖,心上人深夜来接自己,总忍不住让人沉迷,如果忽略那浓郁的玫瑰香气的话,如果不是与那个大美人身上的味道如出一辙。

那么一点点沾沾自喜来不及拿出来显摆,微不可察的酒香和烟草的臭气,隐藏在玫瑰的甜腻之下。有那么一秒钟,她宁可与臭气为伍。

空调里打出来的暖风吹起她柔软的发丝,露出她来不及回收的喜悦。

穆千野惯常神经大条,车上调了暖风,他有些热,多解开扯衫两颗扣子,“刚巧我买了车,以后晚上可以接你回去,这边还是偏僻了些。”

若是以往,祝余肯定欣喜有机会多见面,因为他言出必行。现在,她整个人都泡在玫瑰蜜水里,高效工作一整日的头有点沉,忽然有点累,“不用了,你已经很辛苦了。”

穆千野余光扫了一眼闭上眼睛的祝余,略感意外,趁着红灯伸出一只手探向对方的额头,“你不舒服?”

不争气啊,耳根肯定红了,祝余勉力让心跳平复,冷白色的手骨剔透,她避无可避,“没,香气太重了,不太适应。”

知趣的人应该明白不要让自己难堪,看破不说破。在他面前,她拼尽全力,只能做半个。

她不懂,为什么他能把暧昧表现得如此理所当然,为什么能把不爱她三个字说得理直气壮,要怎么才能游刃有余地活在他不属于自己的地老天荒。

车子再次起步,霓虹光晕飞速后退,她像是个逆旅行人,哪怕一路荆棘,也决不退缩。

“生病更难忍耐,一会儿就回去了。”穆千野只当是祝余那个灵敏至极的鼻子在作祟,似笑非笑调侃,“以前玫瑰园没少进,如今怎么闻不得了,这款香水很受女人喜欢,你也该培养一下自己的审美了。”

祝余吸了吸鼻子,在玫瑰花香里找不到遁形的位置,不想出声,微不可察的点头。

北方的冬日极冷,很难想象究竟是什么样的热爱,才能在皑皑白雪的包裹下,娇养着一片玫瑰园。那是她第一次见到玫瑰,惊为天人。

如果说人生的可以分成一场场折子戏,她走进春城一中,被带入穆千野家的那一晚,应该是她迈向人生全新的一折。

名字甚至很滥俗——

野草误闯玫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