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拉莉在内布拉斯加州当老师。退休了以后,她到纽约来玩,没想到一玩就住了下来。
她到大中央车站的那晚是个转捩点。她刚到的时候,又敬畏又好奇地走在广大的车站里,抬起头来看到圆顶上的天空竟然画反了,东边的星星画到西边去了。
她偷偷地笑着,露出了两颗大板牙,旁人瞄了她一眼又匆忙上路。他们的反应使她觉得更有趣。如果要是在家乡,她抬起头暗自发笑,这种事第二天不传遍全镇才怪。
她好奇的看着一个少妇给孩子哺乳,一对年轻男女热情地拥抱,四个男人打牌。
“别担心,我们对这里很熟,会替你想办法的。”她用手往后指指那几个男人。
“那你住在这附近罗?”拉莉问。
“有地方去吗?”
那个身材瘦小的女人似乎发觉她在看他们,就走了过去。“你是初到这里?”她的声音粗哑,不过很和善。
她唯一害怕的是有一天她的车站会被拆掉。所以每次拯救大中央车站的委员会发表谈话的时候,她都站在角落里大声拍手。不过虽然大家认定这是纽约的历史标记,但是拉莉知道还是有很多人想拆掉车站。不行,老天,他们不能拆掉我的车站。
然后拉莉就在车站里玩了半个小时,童心未泯地望着来去匆匆的人群,她在一个午餐摊位上随便吃了午餐,在通往旅馆的地下街乱逛,最后又回到旅馆的候车室里。
“不多。”又撒了一次谎。
“你刚到?”
“嗯,”她回答。
她经常住在那里,她最喜欢躺在黑暗中,听着火车行驶的声音,感觉自己在车站的心脏部位,等着天亮。
拉莉想说“是”,但是有一种冲动使她撒了谎。“没有。”
她走到车站的下层,人不太多。她小心地走来走去,看看有没有警察,她不希望有任何人知道那个房间的事,因为就是再好的警卫,也不会让她待在里面。
她把手提箱锁在柜子里,到洗手间清洗一番,把羊毛裙拉正,外套扣好,拿梳子出来梳理一头银发,在脸上洒了点水。
“这简直是套房嘛,”她说。“卢索,让我睡在这里。”
人群少了又多,多了又少。快到午夜的时候,她注意到有六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待得特别久,他们谈话的神情好像彼此非常熟悉的样子。
“是的。”
但是她最喜欢的还是火车站里最深的那个地方,那些管道、机器、发电机轰隆轰隆地煞是有趣,就像是人的心跳一样。在窄楼梯上面有一个铁门,她觉得很好奇,每一次都缠着她的警卫朋友卢索问。卢索说那是以前蚝蚌酒吧洗碗盘的地方,又脏又臭,不干她的事,但是耐不住她的央求,只有带她去看那个房间。
或是……大中央她自己的房间里。
就这样过了六年,这是拉莉最快乐的六年。她认识了所有的警卫、摊贩、售票员,也熟悉旅客的脸孔,知道哪一个人什么时候会搭什么车。她甚至认得那些赶夜车回家的醉汉。
这是拉莉一个人的秘室。她爱东闯西闯,对整个车站了若指掌。她爬到月台红门后的楼梯上,在上层地板和下层天花板中间的洞里来来回回,她找到了连接两个洗手间的隐密室楼梯,楼下的洗手间修理的时候,晚上她就从道里爬进去偷偷过夜。
和她在一起的男人……最近拉莉常在车站附近看到他。拉莉注意到那女孩穿了一双昂贵的皮靴,就是那种大家去肯塔基时会穿的那种皮靴。
她一看就喜欢上了。里面的霉味、斑驳的墙壁并不使她讨厌。房间很大。灯光和水都还能用,甚至还有盥洗设备,她立刻就知道这房间将是她埋藏私人秘密的好场所。
她冬天的时候从来不住在她的房间里,里面太冷太湿了。不过五月到九月的时候,她一个礼拜都住个两天。不能天天住,否则警卫和萝丝都会起疑的。
那女人的眼神似乎在微笑着,她露出了一口黄牙。“是的,我们住在这里。我叫萝丝。”
她有的时候还甚至沿着公园街下面的隧道走,只要一听到火车的声音就紧紧贴在墙边站着,有事没事还丢食物给里面的猫儿吃。
拉莉一点一点地把自己的东西搬进去,一张军用帆布便床、一张破烂的床塾,和一个橘子纸箱。
那个星期一傍晚,拉莉和萝丝约好在大候车室碰面。冬天的时候,她关节痛得厉害,所以没办法在她的房间里过夜。不过半年没进去了。她想顺便去看一眼也好,如果不太冷的话,她说不定会在里面过夜,不过也可能不会。
她耸耸肩。这样也好。有他们站在月台上,她也甭回她的房间去了,只有等明天再说吧。
拉莉撇开心中的失望,走向大候车室去找萝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