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清明

整整一个月,黎烟都没见到孟斯奕。

等到他出差回来时,已至清明。

这一个月,黎烟照旧与孟颖一起上下学,植树节的那次英语演讲,她虽没得到最好的成绩,但也不是最差的。

新的家教老师很正常,没什么差错,她的英语正在稳步进步。

孟颖整整一个月没再找林宴沉,她试图学着忘记。

孟思娴除了回国的那一天露了个面再没看见过她人,听孟颖说,她跟方锡宁仍旧拔出萝卜带出泥,纠缠不清。

孟思娴最新一条朋友圈晒了一套全新的珐琅彩茶具,她到底是收了那份礼。

期间种种,孟颖称之为“中年偶像剧”,不知什么时候放大结局。

顾今还是喜欢一下课就来她和李盈盈的课桌旁,没完没了的絮絮叨叨,偶尔也和郭子哲他们出去打篮球。

李盈盈不看书的时候会拉着黎烟一起去看,然后再和她谈论一下,哪位男同学打球时比较帅。

李盈盈的结论是顾今,但有个前提,那就是他没有张嘴说话。

不难发现,李盈盈谈论顾今时虽满口厌弃,但眼神总有几分不一样的光。

女孩子的心思向来容易看穿,对此黎烟只是缄口。

无论是孟宅还是贤礼,她都算是融入了,她的未来从未像此刻一般一片光明。

孟斯奕回北城的那天给黎烟发信息,让她去公寓,说是给她带了礼物,要黎烟自己去拿。

孟颖习惯了哥哥的偏心,压根没有想着跟过去。

黎烟看到那个橙色的礼盒便知里面的东西价值不菲,打开一看,果真是一只玫粉色的Birkin 30包。

普通人一两年都赚不到的数目,如今是属于她的一个普通礼物。

人人都有虚荣心,她不否认自己的满足。

“孟叔叔,怎么想起来送我包?”

“我不了解女孩子喜欢什么,只知道孟颖常常对着这些东西尖叫,猜想你也不会讨厌。”

“谢谢,我很喜欢。”

“不客气,喜欢就好。”

“是不是还没吃午餐?上次你请我吃面条,今天换我做给你吃。”

孟斯奕应该是好好休息过了,脸色不再有疲色,眼下的乌青也都消失。

她从他身上看到一种神采。

“可以点菜吗?”她问。

“你说,我听听看。”

“蒜蓉虾、糖醋排骨、土豆炖牛腩。”

“都是荤的?”

黎烟狡黠一笑:“我是肉食动物。”

孟斯奕也弯弯嘴角,揉她头发:“那怎么还这么瘦?”

指尖从黎烟厚重的发尾滑出时,她天真地妄想她的头发是爱人的眼睛。

冰箱中食材不全,孟斯奕点了个外送,然后先把米淘干净放进电饭锅。

黎烟问:“你怎么还会做菜?家里不是有阿姨吗?”

孟斯奕:“这就要说到从前了。”

黎烟听着他说下去。

“当初年轻气盛,背着家里出去创业。刚开始公司没几个人,穷得很,为了节省开支,我作为其中最年长的,就承担起了做饭的责任。那时候我们有一口大锅,一锅菜够七八个人吃一顿。”

“那时候……小姨也在吗?”

孟斯奕抬头看黎烟一眼,说不清眼中情愫是什么:“在。”

又说:“她陪我走过一整段最艰难的日子。”

所以她比任何人都理解他的不易,也理解他对她的放弃。

她从未责怪过他。

这数年真情,归根究底,他们彼此都值得。

“所以孟叔叔,你再也不可能像爱小姨那样爱另外一个人了吧?”

他没有直接回答“是”,也没说“不是”。

他只是告诉她:“小烟,年少时结交的情谊总是难忘的,但我无法向你保证什么。”

年少。

她如今也是年少,那么她面对孟斯奕时偶尔冒出的荒唐心思,也会铭记一生吗?

黎烟觉得自己需要整理一下自己对孟斯奕的感觉。

或者说是错觉。

电影《怦然心动》曾是她的爱情启蒙,她从前以为爱情就该是那样,携手共进、一起成长,你见证我的青春,我也见证你的。

没有那么多沟壑,也没有太多波折。

更不需像洛希极限,用一次粉身碎骨,才能换一个永恒的拥抱。

孟斯奕在她孤立无援时出现,身上难免带一层光环,年少情谊难忘,危难之中的亦然。

可她须记住他是年长者,网络上有一句话——

「年长者是无法攻略的,早已有人为他赴汤蹈火过了,许了他百年,还相约下一个百年。你凭什么叫他爱上你,凭什么叫他再徒劳许多年?」

他们之间是有时差的,一切的心动都不合时宜,何况那个许他百年的人还是小姨。

她承认,最近自己体会到一份从未有过的味道。

那味道有点像梅子粉,酸酸甜甜,收到他信息时会开心,和他见面时会雀跃,被他夸奖时会满足,梦到他时会脸红。

黎戈的《私语书》里有一段:

「我常常想起一些人,

没有想念那么深,没有想望那么热。

只是稀薄的想起。」

她想她的喜欢或许也可以如此。

不深刻、不必须、不执着。

只是浅淡的喜欢。

在时间的河流里,一切浅淡的东西都可以被稀释瓦解。

她不想再去追溯妄念的缘由,或许根本毫无缘由。

外送到了。

孟斯奕熟稔地处理食材,黎烟尝试帮他打下手。

肉下油锅的声音盖过音响里播放的《花之圆舞曲》,最先做好的菜是土豆炖牛肉。

孟斯奕递给黎烟筷子,让她先行品尝。

正当黎烟想要夸奖几句他的厨艺时,孟斯奕背对着她处理虾。

他说:“小烟,清明要到了,我们该去看看她。”

黎烟还是不太习惯,将清明当做见小姨的节日。

“哪天去?”

“过节的后一天吧。”他知道她不想见到烟州的亲戚。

“好。”

虾在滚烈的油中变成红色,她闻到蒜末的浓烈味道。

这顿饭,她吃得很饱。

清明的后一天不是假期,黎烟请了一天假。

上午九点,黎烟的手机信息响个不停,顾今在学校没见着她人,连着发了十条“你去哪里了?怎么不在学校”。

孟斯奕:“有事?”

黎烟摇头:“没事,是顾今,就是顾教授的孙子,问我怎么没去学校,他为人比较……热情。”

他却说:“你适合跟这样阳光的男孩子一起玩。”

“为什么?”

他敲打着电脑,头也不抬,最近有个并购案,“和这样的人相处,会比较愉快。”

“那我如果跟这样的人谈恋爱呢?”

“我说了,不许早恋。”

“我是说以后,读大学了,我如果和这样的人谈恋爱呢?”黎烟侧过头,盯着棱角清晰的侧脸。

黎烟知道自己想要听到什么样的回答,但也很清楚孟斯奕不会给那样的回答。

自己在他眼里,只是个差点误入歧途的孩子。

果然。

“小烟,你的人生是自由的,谁也不能给你设限。”

她干脆戴上眼罩和耳机。

那股无名气她无法抒发,只能像个气球一般憋在肚子里。

气着气着,她倒真的睡着了,头下意识的往一边倒,直到全然依靠着身边男人的肩膀上。

其实靠上去的那一瞬间她就清醒了,耳朵硌在他西服的肩肘,并不舒服。

可她没动。

孟斯奕动作小心地调整姿势,让自己低下来,想让她舒服些。

扫除妄念说着容易,可只是单单这样靠近他,她便已是溃败如远征莫斯科的拿破仑军队。

她几乎失去打赢这场仗的欲望。

大概是快到烟州了,黎烟明显感到路开始颠簸起来。

为了让黎烟睡得安稳,孟斯奕合上电脑,手臂抬起来将她揽入怀中。

她感受到一层衬衫下的温热与坚硬,感受到木质香调的安心。

明明醒着,黎烟的脑海却无数次回放那个荒唐的梦。

不止她踩碎了他的西服,他亦揉碎了她的裙摆。

性不光光是人类兽性,不然她怎么会只梦到他,而不是别人呢?

有臆想,代表喜欢。

抵达时已是午后。

黎烟揉揉眉眼,装作刚刚醒来。

孟斯奕在她起身之后用力舒展自己的手臂,被压的太久,半边身子几乎没了知觉。

黎烟下车时回头望他一眼:“孟叔叔,以前没发现,你的肌肉很发达。”

孟斯奕也推门下车。

后备箱里,他准备的是意料之中的玫瑰。

黎烟觉得孟斯奕有一种死板的浪漫,她猜想从今往后数十年小姨都将收到一束这样的玫瑰。

“请以一支玫瑰纪念我。”

小姨给孟斯奕的最后一封信上如此写道。

红烈的花放置在墓前,与其他黄白的菊一起。

他照旧擦拭黎嫣嫣的墓碑与相片,就像多年之前抚摸爱人的眼。

黎烟原本觉得自己伤心的劲已经过了,可是亲人的离去是连绵的雨,终其一生的淋湿。

心情低落成了本能。

她给孟斯奕和小姨留出空间,自己先行去车上等。

小白象实验说,物体不在眼前,但仍然存在。

就像人不在世间,也仍然存在一样。

远远的,男人的背影是一棵弯曲的树。

在时间的河流里,一切浅淡的东西真的都可以被稀释瓦解吗?

她开始疑惑。

作者有话要说:点点收藏,你就是我的好盆友~

“亲人的离去不是一场暴雨,而是此生漫长的潮湿,我永远困在这潮湿当中,是清晨空荡的厨房,是晚归漆黑的窗,在每一个波澜不惊的日子里,掀起狂风骤雨。”——余华《第七天》

“请以一支玫瑰纪念我。”——《霍乱时期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