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修订版)

  月上中天,有夜鸟被惊起,穿过夜空,藏身于另一丛浓黑的树影里。江清流把薄野景行抱小狗一样抱在怀里,她身上的酒香,比之这两坛三十余年的珍珠红更香醇浓厚。

  “薄野景行,珍珠红总让我想起我爷爷、想起我师父们、想起好多江家子弟。”

  薄野景行伸长脖子去偷他酒坛里的酒喝:“娃娃不必伤怀,今日老夫满饮此坛,就当是你爷爷与你把臂同饮,以弥补当年之撼!”

  江清流居然也懒得理她,一手执了坛口:“来,干。”

  陈酿易醉,江清流虽喜美酒,还是颇为克制。这么多年的冷静自持,连想要大醉一场也做不到了。薄野景行则在奋战自己那一坛。她趴在酒坛口,脑袋伸里面,舔得十分欢快。江清流再把她拎起来,薄野景行终于不耐烦了:“江隐天是按养鸡仔的方法在养你吗?你要是男人,现在就冲到江隐天那老乌龟那儿,告诉他你不娶老婆!你这样的男人,就算娶老婆也只是多害一个女人罢了!你要是还没断奶,就继续窝在他怀里吃奶,听大人的话!”

  江清流并不动弹:“家祖英年早逝,整个江家一直是太爷爷操持。五十多年了,你以为江家凭什么凝聚不散?各旁系宗亲中不乏资历过人之辈,凭什么我们这一支被尊为嫡系?江湖势力之所以敬畏这个家族,就是因为其上下一心。我自然是可以反对他,我若不娶,整个江家谁又真能奈我何?但是我若同他不和,我的人与他的心腹必生嫌隙。薄野景行,我虽身在江湖,却不能快意江湖。”

  只是很平静地一番话,他再度与薄野景行碰了碰酒坛子。薄野景行没有抬头,舔得一头一脸的酒沫子。这样喝不了多少,酒坛里现在还是大半坛,她急得直嚷:“快给老夫一个碗!大碗!”

  ……

  第二天,江家向河南金家下聘,代江清流求娶金家大小姐金元秋。

  江清流没有任何表示。十五岁之前,他将振兴家族当作自己的信仰。后来,他开始行走江湖,江家的朋友,成为了他的朋友。家族的敌人,也一直就是他的敌人。他不需要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甚至连性格爱好都不需要。

  这么样的一个人,能对一个女人承诺什么?!

  他不知道,他继续看飞鹰寨找到的贺飞虎亲笔写成的手札,突然想起当年凤冠霞帔、艳若朝霞的单晚婵。

  处理完日常事务,正是暮色四合之时,江清流走出小院,薄野景行那边的灯还亮着。他信步而入,薄野景行正盘腿练功,见他进来,赶紧收功,挥挥手:“江家娃娃,快过来。”

  江清流眉毛微扬,径直在床边坐了下来。薄野景行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张丝帕,上面画着乱七八糟的线条:“老夫突然想到一种方法,能助你尽快养好经脉。若照此法行功,不消十日,你便能恢复功力。”

  江清流将信将疑:“你有这么好心?!”

  薄野景行嘿嘿直笑:“娃娃真没良心,你且一观。”

  江清流与她一同看那条丝帕,上面的行功经脉确实是有独到之处。他一边细看一边揣摩,越看越是心惊――这老贼对人体穴位、脉络运行实在是了若指掌。想到立刻就能恢复功力,他还是颇为重视:“姑且一试。”

  薄野景行与他在榻上对掌行功,令内力缓缓流过七经八脉。江清流微微出汗,只觉全身经脉运行顺畅,看来甚至不到十天,他就能恢复功力了。

  不知不觉,一个时辰过去了。薄野景行也是香汗淋漓。那汗也是淡淡的粉色,在盈润的肌肤之上如同珍珠一般光泽耀目。江清流不好多看,随手挑了件衣服为她披上。

  彼时已至子时,他为薄野景行化了两粒胭脂丸。薄野景行一边舔食一边开导他:“你若真不愿娶金家小姐,要不你就跟江隐天说说,娶老夫得了。”

  江清流斜睨了她一眼:“娶你?!”

  薄野景行一挺胸,将江清流撞得差点仰面栽倒:“娶老夫难道还辱没了你不成?!”

  江清流重又垂目:“我宁愿娶金元秋。”

  薄野景行大狐狸一样拱过去,语重心长地教育:“个鼠目寸光的小娃娃,你当知道物以稀为贵,这整个江湖,有娇妻美妾者数不胜数,但是能娶我薄野景行者,有几人?!”

  江清流嘴角一撇,转过头去。薄野景行跟太阳花似的,也跟着转:“这是什么表情?!对了,老夫身负绝世武学,什么葵花宝典,什么辟邪剑谱,你想学啥,老夫就教你啥!”

  “我谢谢你啊……”江清流索性拿了个竹枕头压脸上,合衣而卧。薄野景行把枕头刨开,立时就翻脸了:“江清流!那晚你睡老夫,便就白睡了不成?!”

  江清流才懒得理会:“但凡你要点脸,也说不出这样的话来。那天难道不是你睡得我!?”

  薄野景行扑将上去,手足并用地解他衣服:“嘿嘿,一回生二回熟,咱们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啊!”

  毫无疑问,她又被江清流一脚抖下了床。

  第二天,穿花蝶、水鬼蕉一大早就过来向薄野景行请安。水鬼蕉是给薄野景行送早饭,穿花蝶要采集胭脂花的花粉和露水。苦莲子研制胭脂丸需要大量花粉,商天良那个守财奴开价高得要命。如果不是江清流,还真是养她不起。

  薄野景行在院中吃早饭,一边吃一边打量水鬼蕉,看得水鬼蕉浑身发毛。穿花蝶倒是不解了:“谷主,你既已决定在江家产子,何不阻止江清流娶妻?!”

  薄野景行满不在乎地挥挥手:“痴儿,现在阻止,与老夫有何益处?!”

  水鬼蕉蓦地接话:“谷主,晚婵刚刚被逼死,江清流竟就另行取妻,简直就是色中饿鬼、人面兽心!”

  穿花蝶不明情况,还附和:“就是,也不知道给咱们兄弟留点。对了,那个金元秋漂亮么?!要不小的前往金家一趟,让江清流吃个残羹冷饭!”

  水鬼蕉一见他垂涎三尺的模样,满腔怒火都被浇了个透心凉――比起穿花蝶,江清流都算正人君子了。

  薄野景行没说话,笑眯眯地看二人斗嘴。等到两个人停下来,她方道:“小媳妇是个好丫头,你小子是有福气。既然有这缘份,且好生相待。”

  水鬼蕉一怔,待看过去的时候,她又神色如常,似乎什么都没说。

  晚上,水鬼蕉偷偷摸摸地出了沉碧山庄,沉碧山庄背靠着七宿山,山势陡峭,人烟罕至。水鬼蕉带了些糕点、吃食,深一脚浅一脚地进了七宿山。他经常在山中采药,对地势倒也熟悉。

  山中有一间专供猎人、采药人歇脚的小木屋,他走到小木屋前,轻轻敲了敲门。里面好半天没有声响,水鬼蕉只好轻声道:“是我。”

  小木屋门吱呀一声打开,门后的人,赫然便是单晚婵。水鬼蕉却似乎半点也不奇怪,把怀里的糕点、吃食都递给她。单晚婵接过来,坐在竹凳上:“我摘了些果子,味道很不错呢,你尝尝。”

  水鬼蕉接过来:“山里危险,你莫要乱走。”单晚婵笑嘻嘻地答应,他却突然又道:“今天谷主突然提起你的事,她好像知道你还活着。”

  单晚婵神色略黯,复又笑道:“小景本来就是聪颖过人的。”

  水鬼蕉一时不知道如何接话,那天下午,沉碧山庄的管家忽匆匆地出去买棺材他便注意到了。心中本来一直就有疑虑,当天对单晚婵也就格外留意。等到看见几个仆妇把单晚婵装进棺材,他也是吓了个魂不附体。

  直到棺材被人送到义庄,江家与义庄主人只说了府中死了个丫环,让他尽快安葬。义庄主人收了些银钱,自然是满口答应。等江家的人一走,水鬼蕉立刻冲进去,先一支迷迭香放倒了诸人,再撬开单晚婵的棺材一看,只见单晚婵还有极微弱的气息。

  他立刻将人抱出来,一番针石下去,总算是缓口过气来。

  而那义庄主人收了钱却丢了尸体,哪敢乱说?自然是空棺安葬了事。

  单晚婵吃着东西,水鬼蕉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告诉她:“江清流……又要娶妻了。”

  单晚婵微怔,随后又笑了:“单晚婵已死,我如重生。江家与我再无关联了。只是我万万不能回家,家中乃继母主事,我即使回去,只怕也还要被送回江家。”

  水鬼蕉嗯了一声,没再说话。单晚婵也不再说话,默默地啃着馒头。气氛一时有些尴尬,单晚婵突然看向水鬼蕉已失了尾指的左手:“伤口结疥了么?”

  水鬼蕉手上还包着棉纱,这时候也不介意:“本也没什么。”

  单晚婵握住他的手,他的手本是修长漂亮的,因为从医之故,一直非常干净,找不出半点泥垢。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那一点残缺才显得更加丑陋。单晚婵眼眶微红,水鬼蕉视线低垂:“如果……如果你不愿再去别处的话,我来照顾你。”

  那泪水如珍珠,瞬间溢出眼眶,摇摇欲坠。水鬼蕉终于抬起头,目光坚定:“水鬼蕉终其一生,不离不弃。”

  那泪如雨点,打落在他的手上。

  七年前,她年方十三,一乘花轿将她抬到沉碧山庄。那个十三岁的豆蔻少女一身凤冠霞帔,枉自作了七年的美梦。

  而今梦醒,恩爱须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