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小五的长相是侍卫团中最普通,也最具可塑性的,大概是任务时做了太多表情和模仿,以至于他正常情况下都没有表情。

众所周知,一个见过血的人面无表情发指令时,是很吓人的。

作为旁观者的晏骄实打实的怀疑,如果庄瑟自己不动,想必小五也不介意帮他动。

原本庄瑟是打算让下属去取卷宗,自己继续留下寒暄,没想到庞牧突然来了这一手,顿时有些讪讪的。

不过他到底为官多年,当下并不慌乱,当即起身拱手道:“下官一见公爷便觉亲切,竟忘了正事,该死该死。”

庞牧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你若再啰嗦,便是真的该死了。”

虽是玩笑的话,可庄瑟却从里面听出真切,心里禁不住打了个突突,不敢再开口,忙不迭的去了。

晏骄愣是从他略略有些胖的背影中看出几分慌乱,当即摇头,“办正事推三阻四,拍马屁倒是机敏。”

见多了办实事的官之后,突然遇到庄瑟这样标准化的中级官员,还真有点不适应了。

庄瑟的想法其实很好懂:

茂源州本来的支柱产业已经基本崩塌,现在的经营模式也不过勉强保障中上层百姓,底层百姓很难兼顾,想要做出像往年那样出色的政绩显然很难。

没有政绩,就不能升迁。

而茂源州又远离京城,区区一介知州,连做佞臣的机会都没有。

庞牧乃圣人心腹,生死兄弟,如今突然驾临,自然要拼命巴结的。

可惜他不吃这一套。

也不知小五干了什么,抱着卷宗回来的庄瑟老实了不是一点半点,至于他的几个狗头军师,更是排在后面大气不敢出。

姗姗姓周,周家共有三个孩子,上面两个都是男孩,且一干堂表亲戚中女孩儿也极少,众亲戚便都对她颇多疼爱。

被宠爱着长大的周姗姗活泼开朗,善解人意,左邻右舍无不夸赞,几乎没有人不喜欢这个小姑娘。

她本该拥有一段美好的人生,然而一切都在五月初四那天戛然而止。

据卷宗记载,当日周姗姗一到就出了门,说约了要好的玩伴去街上买针线,预备给家人做衣裳。

结果她到了晌午还没回来,家人以为是几个小姑娘玩的忘了时间,先去周姗姗相熟的姑娘家问了,意外得知周姗姗根本没约她们。

周家人着了慌,纷纷去城中大小针线铺子并街边摊贩询问,都说没见过。

报官之后,衙门也曾四处寻找,终于从一个在城门口挑担子卖茶水的妇人口中得到线索,说事发当日好像确实曾看到一个穿着鹅黄衫子的小姑娘单独出城,容貌装扮与周姗姗酷似。但因只是匆匆一瞥,街上穿黄衫者不在少数,她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说那人就是。

自此之后,周姗姗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了踪迹。

庞牧问道:“五月初四是端午节前一天,城内外往来百姓不少,你可曾仔细盘查过?确定没人再见过周姗姗?”

庄瑟忙道:“确实。”

顿了顿又补充道:“公爷明鉴,那周家家境普通,周姗姗待字闺中,打扮也不过寻常,又无过人容貌,恰因人多热闹,反而不会有人太过留心啊。”

庞牧没说话,只是又意味深长的盯着他看了许久,直到他掌心里都渗出汗来,这才挪开视线。

晏骄道:“庄大人,可曾仔细调查过周家家庭成员以及邻里之间的关系?周姗姗失踪前可曾有过什么异常举动,或是遭遇过什么不寻常的事情,提过想去哪儿吗?”

关于这些方面,卷宗竟只用“并无异常”四个字一笔带过,当真叫人信不过。

庄瑟迟疑片刻,下意识往卷宗那里努力瞥了一眼,这才不大确定的说:“应当是没有的。”

案发距今已经过去了十个月,将近一年的时光,且失踪的又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丫头,整日挖空心思向上攀爬的庄大人早就将此案忘到九霄云外,哪里还记得这些细枝末节?

庞牧重重的哼了一声,庄瑟本能的抖了抖,忙亡羊补牢道:“这个,这个下官终日事物繁忙,确实有些记不大清了,请容下官去叫了当时负责本案的捕头来!”

庞牧没好气的摆摆手,“去。”

庄瑟连连拱手,退了几步,这才步履匆匆的离去。

出了正堂之后,师爷也抹着汗凑上前来,白着脸问道:“大人,去叫谁?”

庄瑟脚步一顿,恼羞成怒,才要习惯性发火又生生憋回去,掐着嗓子低吼道:“这点微末小事也要来问本官,要你何用!”

师爷给他喷了满脸唾沫,也不敢擦,只唯唯诺诺的将弯着的腰压了又压,熟练道:“是,大人说的是,小人这就去。”

说罢,便一路小跑着往后去了。

左右就三个捕头,挨着问吧!

庄瑟走后,廖无言就将茶盏丢到桌上,皱眉道:“竟也敢自称读书人,当真有辱斯文!”

他们哪里瞧不出庄瑟的小算盘?只是懒得戳破罢了。

但凡庄瑟上点心,也不至于这样一问三不知,摆明了是早已放弃。

图磬亦是不悦,“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有这样的主官,下面就更可想而知了。”

庞牧略一思索,“回头我就写封折子,请陛下派人来将这茂源州上下好好捋一捋。”

茂源州辖下共有十三个县,州官如此,倒是苦了百姓了。

过了约莫一炷香工夫,庄瑟终于带着一个满脸胡茬的汉子去而复返。

“大人,”庄瑟喜形于色道,“这就是当时负责周姗姗一案的捕头,姬一筹。”说着,又一脸严肃的对姬一筹道,“姬捕头,还不快见过定国公、晏大人、廖先生、齐”

见他大有将在场众人统统奉承一遍的意思,庞牧直接打断,“姬捕头,你上前来说话。”

别站在上司身边,吵得老子头疼。

姬一筹是个三十来岁的汉子,身材不算特别高大,但肤色黝黑,眼神明亮,瞧着十分干练。

他先朝众人见了礼,听庞牧问起周姗姗的案子,张口就来,“回公爷,确实是卑职负责的,可惜线索不多,至今也没什么头绪。”

庞牧点了点头,又指了指卷宗,“当时你们可曾去她家中细细问过?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可曾提到过什么?”

姬一筹道:“周家人对周姗姗十分疼爱,并不像坊间其他百姓那样总是催着做活,反而隔三差五就塞给她钱,撵着出去与朋友玩耍。周姗姗失踪后,一家人都深受打击,至今见到其他年纪相仿的女孩儿还会垂泪,又时常托人四处打探消息。”

“周姗姗有两个好友,三人时常出去踏青、赏花、看书,讨论针线。卑职带人问过那两人,也去了周姗姗常去的书铺等地,并无可疑之处。”

“另外,前几年曾有几户人家想向周家提亲,虽然最终都没成,不过倒也好聚好散,不至于因为这个而报复。”

也就是说,不管从哪个方面看,熟人作案的可能性都很低。

而偏偏那几日正逢端午,城内外热闹非凡,莫说本地,只怕也有无数外地百姓进城……

庞牧才要继续问,眼角的余光无意中扫过跃跃欲试的庄瑟,顿觉一阵腻味,到嘴边的话就掉了个个儿,“既如此,你且带我们再去问一回。”

姬一筹倒是没什么,反而庄瑟见他们才来就要走,约莫也是一去不回,有些急了,忙出言劝道:“公爷,外头天寒地冻,且这天阴阴的,不多时又是一场大雪,诸位一路风尘仆仆,不如就在这里歇歇脚。虽无美酒佳肴,好歹用个热乎的便饭。”

若是人走了,他还巴结个屁!

见众人毫不留恋的起身,庄瑟一咬牙,喊道:“公爷,不如便叫下官打头阵!”

齐远闻言嗤笑一声,“庄大人终日事物繁忙,想来是没空的。况且您对本案知之甚少,去不去也没什么要紧,就不劳大驾了。”

庄瑟总算知道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他本能的追了两步,看着众人渐行渐远,忽有种不妙的预感:

这个知州,他做到头了……

众人不再理会庄瑟,径直出门而去。

庞牧飞快的安排道:“小四小五,你们陪廖先生和雅音去城中最大的酒楼坐坐,就说是预备进京赶考的,那里人员往来复杂,有所获也未可知。稍后我们自去汇合。”

一行人中,廖无言和图磬是公认最具书生气和贵气的,反正任谁第一眼见了都不会觉得像查案的。而小四一张娃娃脸,小五尤擅伪装,这事儿派他们去干最合适。

姬一筹带着他们穿街过巷,走了约莫两刻钟,站在路口道:“这一排就是周姗姗家,再往前走几十丈就是那两户。”

三家只隔着两条街,倒也便宜。

“姬捕头陪我和老齐去周家问问,”庞牧对晏骄道,“你带着许倩、阿苗和宋亮去问问那两个小姑娘,都是女孩子,别吓着了。”

众人应了,分头行动。

姬一筹手下的小捕快带着晏骄几人又往前走了一段,指着前头一溜儿两进小院道:“中间挂八卦的和左手边那户就是了,两家紧挨着,大人您看要不要把人叫到一起?”

晏骄看了看天色,确实不大好的样子,便点点头,叫人去挂八卦那家敲门,“也好,许倩,你跟着往隔壁走一趟,态度和软些。”

这户人家姓张,家中只得一个独女,今年十八岁了,正张罗说亲,突然见到官差上门还吓了一跳。听晏骄说明来意,那对夫妇倒也爽快叫他们进去了。

“姗姗多好的一个姑娘,”夫妇俩惋惜道,“若能找回来就太好了。”

说着,一个去喊自家女儿,一个去烧开水,准备热茶。

不多时,许倩也带着另一个刘姑娘回来。

刘姑娘和张姑娘只差三个月,自小一处长大,约莫五六岁上认识了周姗姗,自此之后几乎形影不离,如今再提周姗姗,两人眼眶也渐渐红了。

刘姑娘腼腆些,说话细声细气的,当即唏嘘道:“我总觉得跟做梦似的,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

“还不是那官儿!”张姑娘的脾气明显冲动些,“半点也不上心!”

刘姑娘忙伸手去拉她胳膊,又怯怯的对晏骄等人赔笑道:“实在对不住,她,她胡说呢。”

张姑娘这才想起来,眼前做的几个女子也是官身,一张小脸儿都吓白了,不过还是强撑着嘟囔道:“我又,我又没说错,不信换了城里那几个大户试试?莫说人丢了,哪怕是个猫丢了呢,那官儿定然也哈巴狗子似的抢着去了……”

刘姑娘脸色黯然,又拉了拉同伴的手,却没再出言辩解,显然也是这么想的。

晏骄了然,看来那庄瑟为官确实不怎么样,不然也不至于两个小姑娘都这样怨声载道的。

“我知道让你们再一次回忆很不好受,”晏骄轻声道,“可也许姗姗还活着,在什么地方等着我们去救她,所以能不能再尝试着回想一下,出事之前那几天,她都去过什么地方,说过什么话?不管是否异常,只要你们还有印象的,都可以说给我听。”

两个姑娘原本还有些迟疑,可一对上她满是鼓励和安抚的眼神,便不由自主的点了头。

虽然已经过去十个月,但她们始终记挂着好友,也曾在夜深人静无数次反复回想,是否在出事前就有过什么预兆,只是大家都未曾发现。

事实证明,女性之间是真的更容易引发共鸣。

在晏骄等人适当的引导和鼓励下,刘、张两位姑娘几乎将吃饭穿衣这样琐碎的细节都回忆了个遍,给出的内容不知是当初姬一筹来调查时的几倍,旁边跟来的小捕快都听呆了。

“……那段时间姗姗最喜欢的是一套鹅黄长对襟,内搭淡葱绿色的裙子,裙角是她亲手绣的柳叶纹样,鞋子是周婶子做的,鸭蛋青的缎子鞋面,绣着蜻蜓。”

她一边说,晏骄就在小本子上飞快的写写画画,“那天她应该也是穿的这套,是不是?”

两人点头,又道:“事后我们去她家探望过,周婶子也说没错。”

“对了,”张姑娘想了一回,突然伸出手腕,给她瞧自己戴着的一个细细的虾须银镯子,“这是我过生日时姗姗和她送我的,后来姗姗做生日,我们俩也凑私房打了个一模一样的。”

说到这里,她就带了哭腔,指着好友道:“原本我们说好了的,等到她生日,我们俩也凑一个给她,可,可如今十一月都过了,姗姗还没回来。”

两个小姑娘抱头痛哭起来。

这镯子是她们三个人之间的小秘密,彼此家人都不清楚的,之前衙门的人没问的这么细,且又算不得显著特征,张姑娘一时也没想起来。

晏骄请她摘了细看,又估了估重量,觉得约莫有一钱银子上下。

到底只是寻常人家,纵使家人疼爱,几个小姑娘手里也不会有太多闲钱,一钱银子倒也正常。

“张姑娘,”晏骄试探着问道,“能不能暂借镯子一用?我这就去叫人外头打听打听,两天之内必定归还。”

不管周姗姗如今是生是死,凶手都不太可能将这些财物留在她身上,要么像当初苏墨一样留下做战利品,要么已经出手。

如果是后者,就是一条重要线索。

张姑娘含泪点头,“只要能找到姗姗,还不还也没什么要紧。”

留着固然是个念想,可若能救得人回来,岂不比什么念想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