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狼人(1)

小虫的翅膀因为舞动频率太高而在夜色中隐去了形迹, 指甲大小的光团萦绕在Adam的手心, 像飞舞的星光。

宫商伸手去碰时,那光团受惊一般飞快从她指尖滑走, 是没有踪影的几点轻盈。

脚下漆黑幽暗的道路果真被映亮了。

“好看。”宫商愣愣道, “你不喜欢它吗?我想要还没有呢。”

Adam扬手, 萤火虫纷纷扬扬朝着前路飞过去了。“别人都不太喜欢它。”他沉默好一会儿才拾起聊天的兴致,“它只有晚上才能出现, 白天你是见不到的。没什么用的东西。”

宫商仍小心地跟随着他, 两人离身后热闹狂欢的人群越来越远了。

“它有没有用,对你来说很重要吗?”她问。

Adam放缓脚步, 回头看她一眼。萤火虫的亮光在宫商的眼镜上掠过, 他没看清楚女孩的表情。

“……不重要。”Adam低声回答, “它是我的。”

小时候的Adam非常恐惧黑暗。黑暗对他来说意味着漫长的惩罚、紧随在身后的巨兽,还有磕磕绊绊的山路,漆黑得令人绝望的林沟。

那是聂采给他的“训导”,也是诸多惩罚方式的其中一种:他需要独自在深夜里穿过一座山, 抵达指定地点再走回来。

Adam那时候只有三四岁, 除了遵照聂采的指令行事, 他没有任何别的方法。聂采的精神体会跟在他身后,拉开三四米的距离,缓慢追随并监督他。

那是一头直立后足有两米高的黑色巨熊,Adam无从反抗。

陪在他身边的只有黑曼巴蛇,这条不知何时开始已经在他身边显露形迹的精神体,和夏秋季节漫山遍野的萤火虫。

Adam自己的精神体形成的时间比较迟, 五岁时才真正出现。他那时蹚过暗夜中的小溪,发现山里蒙蒙地下起了细雨。萤火虫不会在雨中出现,但萦绕身边的光点并没有消失。它们围绕着他,给予他微薄的光明。

Adam几乎是跑着回到聂采身边的。他兴致勃勃,又隐隐带着几分忧虑,向聂采展示自己的精神体。

聂采只看了一眼便不再留意,嘴上淡淡说:你是一个向导,这样的小虫子,有什么用?

为Adam感到高兴的只有柳玉山。他让Adam记录下自己精神体的数量变化,想和他一起找出这个精神体是否蕴含着别的秘密。

可它们确实是,“没用”的那一类。

Adam不可能在此时把这些事情告诉宫商,时间和地点都不合适。但若是换一处场所,他或许会跟宫商好好聊一聊萤火虫,还有她的小蝴蝶。

一种近乎直觉的希冀在这暗夜里击中了他。他相信宫商会愿意听自己的事情。

头顶传来细碎的声音,两人抬头看时,两名黑衣人正掠过楼群的空隙,朝着狼人的方向奔去。

“Adam,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害怕黑兵。”宫商小声说,“黑兵是好的。”她简单说了班上同学被黑兵首领解救的事情。

Adam摇头:“在房顶巡视的基本都是半丧尸人。”

宫商等了片刻,发现Adam没有下文,似乎“半丧尸人”就是他不信任黑兵的理由。“半丧尸人,所以呢?”她问。

Adam愣住了。他没法回答宫商的问题。他想说半丧尸人全都不值得信任,但仍旧是直觉在提醒他:宫商不会认同。他和宫商的认知在某个部分岔开了,就像分属不同世界的人。

于是他没有回答,抓着宫商的手,继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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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息了狼人们一场小小的骚动,黑兵戴好头罩,继续往王都区深处巡视。他们轻盈地跃过房顶,像灵活的黑猫,通透的月色照亮他们的衣着,影子镶上了一道银边。

等黑兵离开之后,聂采与关黎从房舍的阴影中闪出。

关黎并不太愿意跟随着现在的聂采。聂采分明处于暴怒状态,但他压抑着,等待将Adam和宫商擒回来的时刻。

和这样的哨兵在一起,很令关黎恐惧。

“我不惩罚你们。”聂采忽然说。

两人正在窄巷中穿行,寻找猎物的踪迹。关黎心中突地一跳,不敢吭声。

“我自己也很意外。”聂采的声音仍旧轻柔,“他以往每次接受惩罚,都会乖很长一段时间。他不会像今天这样忤逆我,是我大意了,今天的行动根本不应该让他参与。”

关黎嘴角耸动,她不知道自己应该露出什么样的表情。月光拉长了聂采的影子,她连那影子都不敢靠近。

“听话的孩子,最好不要成长,也别变化。”聂采轻笑一声,“关黎,你说对不对?”

他实际也没想等待关黎的回答,瞬间便转换了语气:“分开行动,一小时后和玉山他们会合。”

他慢慢穿过狂欢的狼人,但由于这一区全都挤满了这些毛绒绒臭烘烘的怪物,他实在无法忍受,干脆转头拐上走向另一个区域的道路。

玩闹够了的狼人继续往前去,跳舞的女孩打算带他们去阿提斯酒吧看看真正精彩的舞蹈。

此时的阿提斯酒吧里同样满是毛绒绒的狼人。酒吧的舞池中矗立着一根钢管,一男一女两位狼人缠着钢管表演舞蹈。那根冷冰冰的坚硬钢条仿佛化成了爱侣之中的第三人,承接欲望,释放欲望。两个狼人浑身肌肉都绷满了力量,油胶一样不可分离的情欲紧紧黏着彼此,无论分离或碰触,都在积蓄迸发的星火。

这场表演很能点燃观众的情绪。

薄晚冲舞台上那位正向自己抛来媚眼的姑娘鼓掌,顺便扭头问身边的小青年:“好看吧?”

屈舞和他坐在吧台上,无心看台上的表演,正盯着眼前的酒杯发愣。他喝完免费柠檬水后拗不过薄晚的软磨硬泡,点了一杯咸狗。半丧尸人酒保和薄晚都说,这杯酒调制简单快速,里面有西柚汁和柠檬,听起来仿佛一杯果汁而不是鸡尾酒——屈舞信了。

杯口的盐粒缓和了伏特加的辛辣,柠檬香气和西柚汁的新鲜口感让酒液入口后清爽顺滑,直到咽下喉咙,伏特加的力度才从胃部缓慢灼烧至喉头。屈舞一开始没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但两杯咸狗下肚,他犯晕了。

“好看吧?”薄晚又问了一句。

屈舞扭头看向年轻的狼人。狼人今天心情似乎非常好,也许因为满月,也许因为他在王都区,也许因为这儿有许多他的同类,漂亮的英俊的,他享受这个无拘无束的夜晚。快活的神情溢满了他的眼睛,他揉了揉屈舞的头发:“你喝醉了?”

屈舞点头,回答他的提问:“好看。”

他咧嘴笑了,那笑看得薄晚有些呆,眼神忽地幽暗下来,舌尖舔了舔嘴唇。

屈舞也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他现在心里头也很快活,伏特加是个好东西,薄晚是个好老板,调酒的酒保是个好丧尸人,他从位置上蹦起来冲舞台大喊:“姐姐你真好看!”

表演此时正好结束,狼人姑娘听见了他的呼喊,冲他送来一个飞吻。屈舞没察觉薄晚冷冷的目光,兴高采烈回了一个。

他浑身燥热,陌生的兴奋充斥身体,简直控制不住自己要做点儿什么。扭头看到身旁的金钟,屈舞忽然抓起小槌,“当”地敲了一下。

清脆钟声回荡在酒吧里。众人先是惊愕地愣住,随后全部人都欢呼起来,冲屈舞举起酒杯酒瓶,大笑大喊。坐在屈舞身边的狼人还冲过来狠狠抱了抱他,打算亲上去的时候被薄晚抬脚踹走了。

屈舞带着快乐的茫然问:“发生了什么?”

“你刚刚敲那钟,”薄晚指着那盏金钟,在酒保的笑声里解释,“意思是请在场所有人喝一round。”

“哦!”屈舞又乐颠颠笑了,“那很好啊。”

他满心欢喜,一口喝完杯中剩余的咸狗。咂咂嘴巴,他渐渐从恍惚的喜悦中回过神,像是被几分钟之前的自己吓了一跳似的,盯着薄晚吞咽口水。

薄晚:“?”

屈舞凑近他,语调紧张又可怜:“可是老板,我没钱。”

薄晚:“……我出。”

酒保:“好!爽快!”

屈舞呆呆看他:“你怎么这么好啊?”

“好你姥姥!”用指头抹去屈舞嘴角的盐粒,薄晚低声骂道,“你不会喝酒就别喝,我带你来是长见识的,别周围跟人甩飞吻。你以后是RS咖啡馆的重要员工,你要多了解狼人的生活和喜好,记住了吗?”

屈舞听得云里雾里,点了几下头之后,勉强想起自己跟着薄晚到这儿来的意义:“饶星海出事了,你说到王都区可以找到帮他的人……人呢?在哪儿?”

“来了。”薄晚扬手冲来人打招呼,屈舞皱眉一瞧,发现这人挺眼熟,正是当时送阳得意回到学校的狼人夏春。

“我见过你……”屈舞又高高兴兴和夏春打招呼,“狼人姐姐,你真好看。”

夏春乐了,伸手狂揉屈舞的脸:“哪里来这么可爱的小朋友?”

薄晚示意她松手,起身坐到夏春和屈舞中间把两人隔开:“这是我的小朋友。”

夏春一杯酒还没喝完,手机嗡嗡响了。薄晚扭头一瞧,看见屏幕上是“雷迟”二字。

“这么好的日子也不消停。”夏春起身告辞,“估计又是危机办那边的协查任务,我先走了啊。”

薄晚冲她挥挥手,扭头想再逗屈舞两句,忽然发现屈舞摇摇晃晃地跟着夏春走了出去。

“狼人姐姐,你能帮饶星海是吗?”他在夏春身后问。

夏春满头雾水,冲他摆摆手,快步走到一旁接听电话。室外兀自冷着,被这乍暖还寒的春风一吹,屈舞清醒了一大半。他看着追出来的薄晚,慢慢品出点儿坏滋味来:“……你骗我,夏春怎么帮得到饶星海?”

“王都区黑兵有四个首领,夏春可以帮我们引见哨兵向导的带头大哥。”薄晚振振有词,“饶星海出了事儿,估计学校会把他开除,那他又没地方可去,王都区是最适合居住的。在王都区的黑兵首领手下当个副首领,这出路很不错。”

“……是不是他打工的时候和你相处不好?”屈舞没头没脑地问,“你为什么不帮他?你为什么不喜欢他!”

薄晚被噎得半天想不到话来应答,笑骂道:“因为我瞄上你了。”

两人站在阿提斯酒吧外头的街上,夏春不知何时已经离去,路面游荡着三三两两的狼人,歌乐声从王都区深处远远传来。

经过的狼人们似乎都认得薄晚,一对老夫妻摘下帽子冲他致意,还有父母带着小孩要跟薄晚合影留念。屈舞终于想清楚自己是被诓过来的,一肚子郁气憋得半醉的他愈发晕头晕脑。

“我带你去看狼人跳舞。”薄晚摆脱了粉丝,回到屈舞身边,牵着他的手。

屈舞甩开了,指着薄晚大吼:“你别想害我朋友!”

还未走远的粉丝惊愕回头。

薄晚恨不能堵上他的嘴巴:“我现在想害你好吧?别嚷嚷了。”

他揽着屈舞肩膀往王都区里走。

王都区中酒吧街不止一条,纵横交错,路面复杂。除了阿提斯酒吧这样比较正规的地儿,大多数狼人其实更愿意在收费低廉、玩乐低俗的酒吧打发这个满月之夜。

路上狼人确实不少,但薄晚、雷迟这样的先天狼人却比较罕见,屈舞一路看过去,大部分都是些面目可憎的中年狼人。

他扭头看薄晚,距离太近了,薄晚的眉眼、鼻梁和嘴唇霎时间像印在他眼睛与脑子里一样,突兀地清晰起来。

老板是够好看的,老板也是够坏的。屈舞乱糟糟地想,都怪那两杯咸狗,酒精真不是好东西。

一只荧绿色小虫子从屋角斜飞而过,屈舞看见它撞在墙壁上消失,忍不住指着那方向跟薄晚说话:“老板,这儿居然有萤火虫……”

薄晚慢慢站定了。他闭上眼睛,面朝着夜风吹来的方向仔细嗅了一会儿。他从风里闻到一丝似有若无的,他自己的气味。

远处的暗巷中,宫商和Adam正被三个狼人围在当中。

Adam把宫商护在身后,他面前三位化成狼人形态的男人几乎都是一色的狰狞面目,看两人就像看两团美味可口的零食。

他俩没想到另一个出口的尽头是一家门窗紧闭的赌场。三个输光了钱的狼人刚跨出门口打算商量如何获得下一笔投注的资金,转头就看到了从拐角处走出来的小青年。

Adam和宫商回头想折返,已经来不及,狼人迅速包围了他们,把两人堵在转弯处。

“我们是向导!”Adam大声说,“你们不能伤害我们!”

狼人们面面相觑,同时爆发出大笑。

其中一位点点头:“我们还没咬过向导,是吧?据说肉特别香,血特别甜,延年益寿,增气养颜。”

他从怀中掏出一副扑克牌,抽出三张朝Adam和宫商递去:“你们选一张,看看今晚怎么跟我们兄弟三人过。”

Adam打掉了扑克牌,他的萤火虫和宫商的蝴蝶都已经因为主人的高度紧张而释放出来,正缠绕着两人萦回飞舞。

Adam确认狼人们看不到精神体,他的黑曼巴蛇蓄势待发。

就在杀意顿起的前一刻,他忽然打了个冷颤。黑曼巴蛇哧溜一下缩回了他的袖中,所有萤火虫也散作轻雾,消失不见。

只有红晕绡眼蝶还在飞舞着。

漆黑的来路上传来熟悉的呼哧声,巨兽正在缓步接近。

“你们好啊。”带着笑意的声音传来,聂采用一种跟人商量事情的温和语气说,“这两位小朋友是我家的,我得带他们回去。”

缩在Adam身后的宫商忽然听见墙面上传来细碎的声音,抬头一看,一只足有手臂长短的蝎子正攀在墙上,冲自己举起前爪。

她吓得立刻挥舞背包把蝎子打开,那蝎子化作雾气回到黑暗之中。聂采的声音仍从暗巷中传来:“Adam,怎么这么不懂礼貌?有客人到家里来,你应该跟爸爸说,等爸爸回家打个招呼……”

“你他妈谁啊!”不耐烦的狼人大吼,“阴阳怪气的,敢不敢亮个相!”

听见聂采的声音后,Adam心里头的第一个反应是——把宫商交给聂采,自己就能将功赎罪。

这念头令他作呕,可它完全不受控制,生气勃勃地在他脑子里蹦来蹦去。他脑中是两个挣扎厮斗的想法:交出宫商,或者保护宫商,没有第三条路,没有任何可以保护宫商,却又能从聂采手里避免惩罚的方式。

自己要是饶星海就好了……若是哨兵就好了。Adam绝望地想,萤火虫,一条怕黑熊的蛇,他有什么用?

身后的宫商忽然一个趔趄,Adam本能地拦住了她。

是那个攥着扑克牌的狼人抓住了宫商的背包。

“这是什么?”一只布满粗硬黑毛的狼爪捏着背包上的毛毡小狼,鼻子嗅了又嗅。“……你是薄晚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喝一round:喝一轮,也就是请在场所有人喝一杯的意思,酒吧内客人点的这一轮酒全都计入敲钟人的账单。那个小金钟也叫万岁钟。

不清楚帝都的酒吧有没有这种规则,我在这边见到过,香港电视剧里也经常出现。鉴于“酒吧”这种经营场所皆是舶来品,所以我(合理)推测应该是有的!